索引号 | 002508115/2022-82632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单位 | 区府办 | 成文日期 | 2022-06-14 |
发文字号 | 临政办〔2022〕2号 | 有效性 |
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临政办〔2022〕26号
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杭州市
临安区气象灾害应急预案(2022年修订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杭州市临安区气象灾害应急预案(2022年修订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6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杭州市临安区气象灾害应急预案(2022年修订版)
目 录
HYPERLINK l "_Toc104534028" 一、总则..............................................................................................3
(一)编制依据 3
(二)适用范围 3
(三)工作原则 4
二、组织体系及职责..........................................................................4
(一)区本级 4
(二)镇(街道)、村(社区) 5
(三)公众和社会组织 5
三、应急准备......................................................................................5
四、监测预警......................................................................................6
(一)监测预报 6
(二)预警发布 6
(三)信息传播 7
(四)联合会商 7
五、应急处置......................................................................................7
六、应急信息的报送、发布..............................................................8
七、应急终止......................................................................................8
八、后期处置......................................................................................9
九、培训与演练..................................................................................9
十、附则..............................................................................................9
杭州市临安区气象灾害应急预案
(2022年修订版)
为有效提高我区应对气象灾害的综合应急能力,最大程度地避免或减轻气象灾害造成的影响和损失,保障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正常的生产和生活秩序,特制定本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国务院令第570号)、《浙江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与传播规定〉的通知》(浙政办发〔2018〕12号)、《杭州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杭气防〔2022〕1号)、《杭州市临安区防汛防台抗旱应急预案》(临政办〔2022〕20号)、《杭州市临安区抗雪防冻应急预案》(临政办〔2021〕37号)、《杭州市临安区应对极端天气停课安排和误工处理实施办法(试行)》(临政办〔2017〕91号)、《杭州市临安区极端天气短临应急处置预案》(临防指办〔2022〕8号)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杭州市临安区范围内发生的台风、暴雨、暴雪、道路结冰、大风(龙卷风)、寒潮、低温、霜冻、冰雹、高温、干旱、雷电、大雾、霾等灾害性天气,造成或可能造成的气象灾害事件的防范、应对和应急处置。
(三)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减轻危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应急处置的首要任务,提升全社会应对气象灾害的能力,减轻气象灾害带来的危害。
2.体系清晰、融合对接。按照“大应急、大减灾”要求,将气象灾害应急处置纳入杭州市临安区防汛防台抗旱指挥体系,台风、暴雨、干旱、暴雪、道路结冰、低温、霾、强对流(雷电、强对流大风、短时强降雨、冰雹等)等8个灾种的应急处置工作对接防汛防台抗旱、抗雪防冻、重污染天气、极端天气4个专项预案,高温、大风、寒潮、大雾、霜冻等5个分灾种建立应急处置方案。
3.预警先导、社会参与。本预案不设应急响应命令,以预警信号的形式对应各部门以及社会组织、公民的应急处置措施,进一步强化以气象灾害预警信号为先导的“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气象灾害防御工作体系。
二、组织体系及职责
(一)区本级。
杭州市临安区气象灾害防御工作领导小组与杭州市临安区防汛防台抗旱指挥部有效衔接,成员单位作一致性调整。杭州市临安区气象灾害防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区气象灾害的风险管理、防御规划编制,提升监测预报、预警服务、全社会主动应用气象信息等防御能力,灾中处置和灾后重建由杭州市临安区防汛防台抗旱指挥部统一组织指挥。
区应急管理局负责各类气象灾害防御的统筹协调、指挥调度、应急处置和应急救援工作;区气象局负责灾害性天气的监测、预报、预警服务和预警信号发布工作;区防指其他各成员单位负责做好气象灾害防御的综合保障,和本行业(系统)气象灾害防御的组织管理工作。
霾天气的防范应对仍由杭州市临安区大气重污染应急指挥部统一组织指挥。
(二)镇(街道)、村(社区)。
负责辖区内气象灾害防御和应急处置工作,编制和实施气象灾害应急处置方案,落实气象预警信息的接收和传播,及时上报相关信息。
(三)公众和社会组织。
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应当根据气象灾害情况和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组织实施本单位的应急处置工作,加强对防御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的巡查。
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应当主动了解气象灾害情况,在气象灾害预警期间,合理安排出行计划,储备必要的生活用品,采取相应的自救互救措施,配合政府及相关部门采取相应的应急处置措施。
三、应急准备
区气象局联合区应急管理局根据《杭州市气象灾害公众防御指引》,结合天气过程加强发布和指导,各级各相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报纸等多种媒体,对社会公众开展气象灾害预防、避险、自救、互救等科普宣传,结合实际做好公众防御指引。
进入气象灾害多发时期或气象部门发布台风消息、高温报告、冷空气消息、强对流天气等各类灾害性天气预报后,各部门及全社会应做好应急准备工作。
各镇(街道)和相关部门要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及灾害发展趋势,按照各自职责,落实人员物资,加强应急值守,强化隐患排查及整改,做好启动应急处置的各项准备工作。
社会组织与公众应注意收听、收看气象部门发布的气象信息,做好应对气象灾害的各种准备工作。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应当主动了解气象灾害情况,按照《杭州市气象灾害公众防御指引》,做好生活工作安排、必需品储备等应对气象灾害的各种准备工作。
四、监测预警
(一)监测预报。
区气象局要加强气象灾害监测和预测预报工作,严密监测、滚动预报、及时报告,做好气象灾害防御组织部署和应急指挥的决策服务工作。
(二)预警发布。
气象灾害预警信号由区气象台依据《浙江省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与传播规定》(浙政办发〔2018〕12号),按照蓝、黄、橙、红四个等级统一对外发布。
(三)信息传播。
各镇(街道)和相关部门收到预警信息后要通过有效渠道分发给管辖范围内相关单位和重点管理对象。应急广播、电视、网络、电子显示屏、三大运营商手机短信等媒体和通信、户外媒体、车载信息终端等运营企业要依法切实履行气象灾害预警信息播发责任。
社会公众要主动关注“临安天气”微信公众号、“临安气象”官方微博、浙政钉“数智气象”等权威发布,第一时间获得预警信息,动态掌握实时天气信息。
(四)联合会商。
当预报可能出现台风、暴雨、暴雪、低温冰冻、持续高温、连阴雨等灾害性天气时,根据影响程度,由杭州市临安区防汛防台抗旱指挥部组织相关部门联合会商,共同研判灾害影响,部署防御工作。
五、应急处置
杭州市临安区气象灾害实施分类、分级处置。
(一)高温、大雾、寒潮、大风、霜冻等五种气象灾害的应急处置,各部门以及社会组织、公民根据不同灾种的不同级别进行应急处置。具体方案详见《杭州市临安区气象灾害分灾种应急处置表》(附件)。
(二)强对流(雷电、强对流大风、短时强降雨、冰雹)天气,按照《杭州市临安区极端天气短临应急处置预案》(临防指办〔2022〕8号)执行。
(三)台风、暴雨、干旱等气象灾害的应急处置,按照《杭州市临安区防汛防台抗旱应急预案》(临政办〔2022〕20号)要求执行,其中发布台风、暴雨红色预警时,相关部门同时应参照《杭州市临安区应对极端天气停课安排和误工处理实施办法(试行)》(临政办〔2017〕91号)执行。
(四)暴雪、道路结冰、低温等气象灾害的应急处置,按照《杭州市临安区抗雪防冻应急预案》(临政办〔2021〕37号)要求执行,其中发布暴雪、道路结冰红色预警时,相关部门同时应参照《杭州市临安区应对极端天气停课安排和误工处理实施办法(试行)》(临政办〔2017〕91号)执行。
(五)霾的应急处置,按照《杭州市临安区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修订)》(临政办〔2019〕13号)要求执行。其中发布霾红色预警时,相关部门同时应参照《杭州市临安区应对极端天气停课安排和误工处理实施办法(试行)》(临政办〔2017〕91号)执行。
六、应急信息的报送、发布
相关部门和单位按照杭州市临安区防汛防台抗旱指挥部有关规定开展信息收集、报送和发布工作。极端天气发生时,因气象灾害引发社会影响较大、舆论关注度高等事件时,由区应急管理局组织向社会发布灾情等相关信息,各媒体向公众发布的气象灾害灾情信息应以区应急管理局统计数据为准。
七、应急终止
气象部门发布气象灾害预警解除信息,各镇(街道)、部门(单位)经评估短期内灾害影响不再扩大或已减轻,视情况终止应急状态。
八、后期处置
气象灾害影响结束后,按照杭州市临安区防汛防台抗旱指挥部有关规定,由区应急管理局根据需要牵头开展调查评估、征用补偿、恢复重建等工作。
鼓励单位和公众通过保险形式提高气象灾害应急和灾后自救能力。气象部门应当为保险理赔等活动提供气象证明材料,保险部门应当根据灾情,主动办理受灾人员和财产的保险理赔事项。
九、培训与演练
各级各相关部门要把气象灾害及其预警、应急知识纳入防灾减灾、应急处置的培训内容,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培训,提高相关人员的应急响应能力。本预案纳入全区防灾减灾应急综合演练,通过演练不断提升监测预警、风险研判、指挥联动、应急处置机制、措施的有效衔接和联动能力。
十、附则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区气象局负责解释,《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杭州市临安区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临政办〔2020〕37号)同时废止。
附件:杭州市临安区气象灾害分灾种应急处置表
— 1 —
附件
杭州市临安区气象灾害分灾种应急处置表
1.台风、暴雨、干旱灾害处置一览表
分类分级
蓝色预警
黄色预警
橙色预警
红色预警
台风预警信号
受热带气旋影响,将出现或实况已达以下条件之一并将持续,可能或已对防台安全造成一定影响:
1.24小时内,内陆平均风力达6级以上或阵风达8级以上,沿海平均风力达7级以上或阵风达9级以上;
2.24小时内,降雨量达100毫米以上;
3.12小时内,降雨量达50毫米以上。
受热带气旋影响,将出现或实况已达以下条件之一并将持续,可能或已对防台安全造成较大影响:
1.24小时内,内陆平均风力达8级以上或阵风达10级以上,沿海平均风力达9级以上或阵风达11级以上;
2.12小时内,降雨量达100毫米以上;
3.6小时内,降雨量达50毫米以上。
受热带气旋影响,将出现或实况已达以下条件之一并将持续,可能或已对防台安全造成较严重影响:
1.24小时内,内陆平均风力达9级以上或阵风达11级以上,沿海平均风力达10级以上或阵风达12级以上;
2.12小时内,降雨量达200毫米以上;
3.6小时内,降雨量达100毫米以上。
受热带气旋影响,将出现或实况已达以下条件之一并将持续,可能或已对防台安全造成严重影响:
1.12小时内,内陆平均风力达10级以上或阵风达12级以上,沿海平均风力达12级以上或阵风达14级以上;
2.6小时内,降雨量达200毫米以上;
3.3小时内,降雨量达100毫米以上。
暴雨预警信号
12小时内,降雨量将达到50毫米以上,或已达50毫米以上,可能或已造成一定影响且降雨可能持续。
6小时内,降雨量将达到50毫米以上,或已达50毫米以上,可能或已造成较大影响且降雨可能持续。
3小时内,降雨量将达到50毫米以上,或已达50毫米以上,可能或已造成较严重影响且降雨可能持续。
3小时内,降雨量将达到100毫米以上,或已达100毫米以上,可能或已造成严重影响且降雨可能持续。
干旱预警信号
无蓝色预警
预计未来1周综合气象干旱指数达到重旱(气象干旱为25—50年一遇),或者40%以上的农作物受旱。
预计未来1周综合气象干旱指数达到特旱(气象干旱为50年以上一遇),或者60%以上的农作物受旱。
无红色预警
各部门应急处置职责
执行《杭州市临安区防汛防台抗旱应急预案》
2.暴雪、道路结冰、低温灾害处置一览表
分类分级
蓝色预警
黄色预警
橙色预警
红色预警
暴雪预警信号
受降雪影响,将出现或实况已达以下条件之一并将持续,可能或已对交通和农业、林业等造成一定影响:
1.12小时内,降雪量达4毫米以上;
2.12小时内,积雪深度增加1—3厘米。
受降雪影响,将出现或实况已达以下条件之一并将持续,可能或已对交通和农业、林业等造成较大影响:
1.12小时内,降雪量达6毫米以上;
2.12小时内,积雪深度增加3—6厘米。
受降雪影响,将出现或实况已达以下条件之一并将持续,可能或已对交通和农业、林业等造成较严重影响:
1.6小时内,降雪量达10毫米以上;
2.6小时内,积雪深度增加6—10厘米。
受降雪影响,将出现或实况已达以下条件之一并将持续,可能或已对交通和农业、林业等造成严重影响:
1.6小时内,降雪量达15毫米以上;
2.6小时内,积雪深度增加10厘米以上。
道路结冰预警信号
无蓝色预警
受低温和降雨(雪)影响,将出现或实况已达以下条件之一并将持续,可能或已出现对交通等造成较大影响的道路结冰:
1.12小时内,路面温度将低于0摄氏度,并伴有降雨(雪)天气;
2.路面已经有积水(雪),路面温度将持续6小时以上低于0摄氏度。
受低温和降雨(雪)影响,将出现或实况已达以下条件之一并将持续,可能或已出现对交通等造成较严重影响的道路结冰:
1.6小时内,路面温度将低于0摄氏度,并伴有降雨(雪)天气;
2.路面已经有积水(雪),路面温度将持续12小时以上低于0摄氏度。
已经出现道路结冰,预计低温和降雨(雪)还将持续,道路结冰可能加重,可能对道路交通造成严重影响;或者已经出现严重影响交通的道路结冰,并将持续。
低温预警信号
无蓝色预警
无黄色预警
24小时内,最低气温将降至-5摄氏度以下,或最低气温已降至-5摄氏度以下并将持续,可能或已对农业、林业、渔业等生产、居民生活等造成较严重影响。
24小时内,最低气温将降至-8摄氏度以下,或最低气温已降至-8摄氏度以下并将持续,可能或已对农业、林业、渔业等生产、居民生活等造成严重影响。
各部门应急处置职责
执行《杭州市临安区抗雪防冻应急预案》
3.霾灾害处置一览表
分类分级
黄色预警
橙色预警
红色预警
霾预警信号
预计能见度持续24小时以上小于3000米,且24小时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大于250微克/立方米,可能或已造成较大影响。
预计能见度持续24小时以上小于2000米,且24小时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大于350微克/立方米,可能或已造成较严重影响。
预计能见度持续24小时以上小于1000米,且24小时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大于425微克/立方米,可能或已造成严重影响。
各部门应急处置职责
执行《杭州市临安区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修订)》
4.强对流(雷电、强对流大风、短时强降水、冰雹)灾害处置一览表
分类分级
黄色预警
橙色预警
红色预警
雷电预警信号
受强对流天气影响,将出现或实况已达以下条件之一并将持续,可能或已造成较大影响:
1.6小时内,将发生较强雷电活动;
2.6小时内,将发生雷电活动,并伴有8级以上阵风,或小时雨强大于等于20毫米的短时强降水。
受强对流天气影响,将出现或实况已达以下条件之一并将持续,可能或已造成较严重影响:
1.2小时内,将发生强烈雷电活动;
2.2小时内,将发生较强雷电活动,并伴有10级以上阵风,或小时雨强大于等于40毫米的短时强降水。
受强对流天气影响,将出现或实况已达以下条件之一并将持续,可能或已造成严重影响:
1.2小时内,将发生强烈雷电活动,并伴有12级以上阵风;
2.2小时内,将发生强烈雷电活动,并伴有小时雨强大于等于60毫米的短时强降水。
大风预警信号(强对流大风)
受强对流天气影响,3小时内,伴有8级以上阵风并将持续,可能或已造成较大影响。
受强对流天气影响,2小时内,伴有10级以上阵风并将持续,可能或已造成较大影响。
受强对流天气影响,2小时内,伴有11级以上阵风并将持续,可能或已造成较大影响。
暴雨预警信号(短时强降水)
预计未来可能出现或实况已达到半小时降雨量达30毫米以上且可能持续。
预计未来可能出现或实况已达到半小时降雨量达40毫米以上且可能持续。
预计未来可能出现或实况已达到半小时降雨量达50毫米以上且可能持续。
冰雹预警信号
无黄色预警
6小时内,可能出现冰雹天气,并可能造成雹灾。
2小时内,出现冰雹可能性极大,并可能造成重雹灾。
各部门应急处置职责
执行《杭州市临安区极端天气短临应急处置预案》
5.高温灾害处置一览表
分类分级
橙色预警信号
红色预警信号
高温预警
24小时内最高气温将升至38℃以上,或者最高气温已经升至38℃以上并将持续,可能或已对工农业生产及居民生活产生较严重影响。
24小时内最高气温将升至40℃以上,或者最高气温已经升至40℃以上并将持续,可能或已对工农业生产及居民生活产生严重影响。
职能部门(单位)职责
公安(含交警部门)部门
1.加强道路交通监控并及时播报相关信息,发布针对高温天气安全行驶注意事项;
2.会同应急、交通运输等有关部门加大对违反危险化学品禁运、长途行车安全措施行为的查处力度。
交通运输部门
加强对各大客运站点高温安全检查,指导各单位开展“送清凉”等公益活动。
住建部门
加大对建设单位、建设工程等安全生产监管力度,督促各单位落实关于劳动者室外露天作业的劳动保护措施,限制户外连续工作时间,做好施工人员的防暑降温工作。
加大对建设单位、建设工程等安全生产监管力度,督促各单位落实劳动者室外露天作业劳动保护措施,停止当日室外露天作业。
气象部门
1.做好气温监测、预报,通过96121声讯电话、微博、微信、电台,每6小时更新发布预报信息,每小时自动更新温度实况信息;
2.加强与部门(单位)的信息互通和联合会商,加大相关防御知识宣传,实施气象预警信息数字电视全频道发布;
3.做好人工增雨作业准备工作。
1.每3小时更新发布短时临近预报,每小时自动更新温度实况信息;
2.视天气条件开展人工增雨作业;
3.开展高温天气灾害评估和灾情收集;
4.实施预警信息数字电视全频道发布。
城管部门
负责组织沿街单位开展“送清凉”等公益活动;加强垃圾清扫清运和路面洒水工作;督促落实关于劳动者室外露天作业的劳动保护措施,限制户外连续工作时间,做好环卫工人防暑降温工作。
落实环卫工人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停止当日室外露天作业,限制户外连续工作时间。
教育部门
指导、督促学校做好高温天气防御工作,停止高温时段非必要的户外教学活动。
指导、督促学校做好高温天气防御工作,停止户外教学活动。
卫生部门
加强对高温中暑的监测,做好相应救治准备。
采取紧急措施,应对可能大量增加的病患。
农业部门
1.落实农业高温天气灾害应对和处置工作,加强水稻、果蔬、畜禽、水产品生产指导和监控,及时采取应对措施;
2.落实林业高温天气灾害应对和处置工作,加强林业生产指导和监控,适时实施森林防火应急响应。
及时了解掌握受灾情况,积极应对并开展抗灾救灾。
水利部门
加强河湖水量监测,及时做好抗旱、调蓄工作。
及时了解掌握受灾情况,积极应对并开展抗灾救灾。
发改、电力部门
加强高温天气对城市经济运行影响监控,启动高温用电应急预案,采取用电避峰措施,优先确保居民和重要部门用电。
落实应急抢修,确保用电供给和安全。
商务部门
统筹协调防暑降温用品,和粮、油、肉、蛋、菜等生活必需品的市场供应。
采取紧急措施,保障群众生活必需品供应。
市场监管部门
加强对农贸市场、饮食业的安全监管。
加大物价监测,保持粮油、蔬菜、鸡蛋、水产等农副产品价格平稳。
区融媒体中心
组织落实广播、电视等媒体及时传播高温灾害预警信息、天气实况等信息,引导公众科学应对高温,采取有效防暑降温措施。
组织广播、电视等媒体加大频次播发气象预警和提示信息,道路交通、用水用电等民生信息。
华数数字电视有限公司
启动气象预警信息数字电视全频道发布,及时播发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天气实况和防御指南。
滚动播发天气实况、预警信息及防御指南。
三大通信运营商
加强基站设施运行状况监控,落实应急抢修,保障群众生活通讯通畅。
应急管理部门
加大安全生产监管力度,重点加强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安全生产监管,督促生产经营单位采取有效措施,确保生产安全。
民政部门
1.加强福利院安全巡查和食品安全检查;
2.督促救助管理站开展流浪乞讨人员高温救助工作。
其他部门(单位)
结合各自工作职责,组织落实本部门(行业)的高温天气防御工作。
政府职责
镇(街道)、村(社区)
1.实施辖区孤寡老人的救助;
2.督促独居老人直系亲属履行服务义务;
3.开放社区纳凉场所;
4.组织沿街单位开展“送清凉”等公益活动。
开放纳凉场所,组织志愿者开展“送清凉”等帮扶救助活动。
社会单位
做好本单位人员、设施及重点防范部位的高温天气防御工作,积极参与“送清凉”等公益活动。
社区居民
注意收听、收看高温天气信息,减少外出和户外活动,就近纳凉,科学开展防暑降温工作。
尽可能减少外出。
6.大风灾害处置一览表
分类分级
黄色预警
橙色预警
红色预警
大风预警信号
受大风影响,24小时内将出现或实况已达平均风力达6级以上或阵风达8级以上并将持续,可能或已造成较大影响。
受大风(龙卷风)影响,将出现或实况已达以下条件之一并将持续,可能或已造成较严重影响:
1.受大风影响,12小时内,平均风力达8级以上或阵风达10级以上;
2.受龙卷风影响,1小时内,可能出现最大风力达13级—15级。
受大风(龙卷风)影响,将出现或实况已达以下条件之一并将持续,可能或已造成严重影响:
1.受大风影响,6小时内,平均风力达9级以上或阵风达11级以上;
2.受龙卷风影响,1小时内,可能出现最大风力达15级以上。
职能部门(单位)职责
气象部门
做好监测预报预警工作,提高信息报告和信息发布频次。
密切监测天气情况变化,加强监测预报预警,提高信息报告和信息发布频次,增加预警信息覆盖面。
密切监测天气情况变化,开展大风气象灾害风险研判和风险评估,提高信息报告和信息发布频次。提醒公众不要外出。
住建部门
开展对危房、简易房、临时建筑的安全排查,采取必要的加固措施,停止高空等户外危险作业。
停止高空等户外危险作业,加强对危旧房的风险排查,对风险较大的隐患点人员进行疏散并设立警示标志。
停止高空等户外危险作业,及时组织对危旧房人员进行安全转移,协调其它部门做好转移人员的安置工作。
教育部门
加强对教育系统大风天气的安全监管,宣传大风防御知识。
督促学校做好大风防御工作;指导学校做好学生防御大风灾害和避险逃生知识宣传教育;已受大风影响的区域停止户外教学活动;督促房屋抗风能力较弱的学校采取停课措施。
公安部门
加强巡逻,做好因大风引起的事故处理工作。
加强对城市治安的监管监控,快速处理因大风引起的治安事件。
组建队伍,并赴灾害发生地,做好事故现场的维护,人员疏导工作,配合其他部门做好灾害调查。
交通部门
加强对交通道路交通情况的监控,对交通指示牌等交通设施做好加固维护工作。协助做好交通疏导和组织。加强对车站、码头、船舶等运行的安全管理,及时通告船舶停港避风,停止一切船上作业活动。
及时通告船舶停港避风,停止一切船上作业活动。必要时实施临时交通管制,为游船旅客疏导提供交通运输保障。
加强道路巡查和道路应急抢险。停止船舶运行,做好遇险船舶的搜救工作。
农业部门
指导农户做好大风防御和农业生产自救措施。加固大棚,加固树木。
对农村简易住宅进行预警提醒,督促农户和林业种植户加固生产设施,及时掌握农业受灾情况,落实农业生产自救措施。
对重要位置派出专人进行技术指导,全力防范大风造成的灾害,及时统计灾情损失。做好农户受灾后的善后安抚工作。
旅游部门
加强对人员密集场所的人流监控,及时发布预警信息提醒游客注意安全。
督促旅游景区责任单位做好景区设施的加固,提醒旅游公司做好行程规划,避开高空及易受大风影响项目。
停止一切游客户外活动,必要时关停景区。做好滞留旅客的疏导、安置等服务工作。
城管部门
加强对城区广告牌等户外安全隐患的排查。
组织人员对城区广告牌进行加固,拆除有安全隐患的广告牌。
加强人员值守,对辖区街道开展巡查,做好倒伏的树木、城区广告牌的快速清理工作。
电力部门
加强电力运行状况监控,加强对重要目标的巡查,保障灾害应急处置中的电力供应。
加强电力运行状况监控,加强对重要目标的巡查,及时应对因大风产生的停电事故。
组建抢修队伍,保障车站、码头、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部位的用电,特别注意户外抢修应在大风过程结束后进行,以保障抢修人员人身安全。
各通信运营商
做好通信故障抢修准备和保障,做好预警信息的传播工作。
政府职责
镇(街道)
村(社区)
1.及时将预警信息传播至辖区内相关责任人;
2.提醒做好灾害可能造成影响的应对。
1.实施辖区孤寡老人的救助;
2.开放镇(街道)及村(社区)避灾场所;
3.紧急情况下组织人员向避灾场所转移。
社会单位
做好本单位人员、设施及重点防范部位的大风防御工作。清理高空杂物,预防坠落。
必要时采取停工措施,组织人员准备应对可能发生的灾害抢险救助。
社区居民
注意收听、收看天气信息,减少外出和户外活动。
尽可能减少外出,避免发生意外。
7.寒潮灾害处置一览表
分类分级
蓝色预警
黄色预警
橙色预警
红色预警
寒潮预警
受寒潮影响,将出现或实况已达以下条件之一并将持续,可能或已对农业、渔业等造成一定影响:
1.48小时内,日平均气温下降10摄氏度以上,且最低气温小于等于5摄氏度;
2.48小时内,日最低气温下降10摄氏度以上,且最低气温小于等于0摄氏度。
受寒潮影响,将出现或实况已达以下条件之一并将持续,可能或已对农业、渔业等造成较大影响:
1.24小时内,日平均气温下降10摄氏度以上,且最低气温小于等于5摄氏度;
2.24小时内,日最低气温下降10摄氏度以上,且最低气温小于等于0摄氏度。
受寒潮影响,将出现或实况已达以下条件之一并将持续,可能或已对农业、渔业等造成较严重影响:
1.24小时内,日平均气温下降12摄氏度以上,且最低气温小于等于0摄氏度;
2.24小时内,日最低气温下降12摄氏度以上,且最低气温小于等于-2摄氏度。
受寒潮影响,将出现或实况已达以下条件之一并将持续,可能或已对农业、渔业等造成严重影响:
1.24小时内,日平均气温下降14摄氏度以上,且最低气温小于等于0摄氏度;
2.24小时内,日最低气温下降14摄氏度以上,且最低气温小于等于-2摄氏度。
职能部门(单位)职责
民政部门
留意预警信息,准备防寒物资。
采取防寒措施,对需要救助的人员发放防寒物资。
牵头协调相关部门做好街面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劝导流浪乞讨人员进入救助管理站,实施有效救助。
城管部门
留意预警信息,做好防寒准备。
对城市绿化设施采取必要的防寒措施。
对城市绿化设施采取紧急防寒防冻措施。
农业部门
指导果农、菜农和水产养殖业主做好防寒措施。
指导喜温作物及水产养殖户采取一定的防寒措施。对重点保护树木和经济作物采取必要的防寒措施。
做好牲畜、家禽等农业、水产业、畜牧业的防寒保暖、防霜冻、冰冻、加暖措施。研判后期情况,对部分作物可以提前收获上市。对市政园林树木、花卉采取紧急防寒防冻措施。
卫生部门
留意预警信息,做好防寒准备。
宣传寒冷对健康的不利影响及对策。
做好寒潮所引发的疾病救治工作。
教育部门
对学生及家长发布提醒信息,注意防寒保暖。
根据天气实际情况,停止相关户外活动。
落实校园各项防冻措施,必要时学校采取停课或提前放学措施。
气象部门
做好气温监测、预报,通过96121声讯电话、微博、微信、电台等发布温度实况信息。
增加气象信息发布频次,做好后期气象发展研判。
政府职责
镇(街道)村(社区)
1.实施辖区孤寡老人的救助;
2.督促独居老人直系亲属履行服务义务;
3.组织沿街单位开展“送温暖”等公益活动。
开放避灾救助场所,组织志愿者开展“送温暖”等帮扶救助活动。
社会单位
做好预警信息接收和分发工作,做好防寒物资准备。
对企业员工发放保暖物品,提醒做好防寒保暖,遇到灾情时上报所在辖区街道,提请帮助。
社区居民
积极收听气象信息,准备防寒物资。
减少外出,必要时请求村(社区)帮助。
8.大雾灾害处置一览表
分类分级
黄色预警
橙色预警
红色预警
大雾预警信号
12小时内,将出现能见度小于500米的雾,或已出现能见度在200—500米的雾并将持续,可能或已对交通等造成较大影响。
6小时内,将出现能见度小于200米的雾,或已出现能见度在50—200米的雾并将持续,可能或已对交通等造成较严重影响。
2小时内,将出现能见度小于50米的雾,或已出现能见度小于50米的雾并将持续,可能或已对交通等造成严重影响。
职能部门(单位)职责
气象部门
加强监测预报,及时发布大雾预警信号及相关防御指引。
交通管理部门
通过各种渠道向驾驶员发布相关路况信息,注意能见度变化。及时发布大雾安全通知,督促公路、公交、船舶等部门做好运行安全保障、运行计划调整和旅客安抚安置工作。
通过各种渠道向驾驶员发布相关路况信息,提醒途经盘山临水及崎岖道路时自觉放慢行驶速度,开启亮雾灯、近光灯及尾灯等,预防交通事故的发生。
通告特种车辆停止运营、船舶停航、停渡,组织力量做好灾害救助任务。
教育部门
及时了解天气信息,通知学校、幼儿园取消所有室外活动,并告知大雾天应注意的安全事项,妥善安排校内园内的学生和儿童。
国网临安供电公司
加强电网运营监控,采取措施尽量避免发生设备“污闪”故障,及时消除和减轻因设备“污闪”造成的影响。
政府职责
镇(街道)、村(社区)
做好辖区内居民的大雾预警信息传播工作。
视情况安排人员协助交通警察部门引导车辆行人通行。
社会单位
提醒员工上下班注意安全。
必要时调整上班时间,预防员工上下班路上出现交通事故。
公众
注意收听、收看天气信息,减少外出和户外活动,注意交通安全。
尽可能减少外出。
9.霜冻灾害处置一览表
分类分级
蓝色预警
黄色预警
霜冻预警信号
3至4月和10至11月,48小时内最低气温将降至4摄氏度以下,或者已经下降到4摄氏度以下并将持续,可能或已对农业、林业等产生一定影响。
3至4月和10至11月,24小时内最低气温将降至2摄氏度以下,或者已经下降到2摄氏度以下并将持续,可能或已对农业、林业等产生较大影响。
气象部门
加强监测预报,及时通报农业部门相关气象信息。
农业部门
提醒农户对茶叶、蔬菜、花卉、瓜果等作物采取一定防护措施,提供技术指导。对经济作物、不耐寒的树木等采取一定的防护措施。
必要时派出工作人员指导农户开展农作物的防霜冻措施,落实林区树木、珍惜树种的防霜冻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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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区委各部门,区纪委,区人武部,区各群众团体。
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法院,区检察院。
区各民主党派。
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6月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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