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508174/2022-8283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单位 区财政局 发文日期 2022-06-16
统一编号 有效性
杭州市临安区财政局关于区政协十届一次会议第163号提案的复函
日期:
2022-06-16 16:57
来源:
区财政局
浏览量:

杭州市临安区财政局关于区政协十届一次会议

第163号提案的复函

沈建中委员:

您在杭州市临安区政协第十届第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完善公办幼儿园正常运行经费保障机制的建议》已批转至我局主办,现答复如下: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我区教育事业发展的关注和关心。我局高度重视该提案。提案指出,在教师方面要建立编制动态调整机制,保障非编教师待遇;在园区建设方面要明确承担机制,建立办园水平评估奖励机制。提案立足相关文件依据,分析深入、建议中肯,对我区的学前教育政策制定以及长远发展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前期我局已会同区委编办、区教育局认真开展研究分析,同时结合当前我区实际,积极落实提案提出的措施建议。

一、我区目前的公办幼儿园办园经费保障情况

我区目前公办幼儿园办园经费实行以区为主,镇街为辅的保障模式。区级财政保障主要分以下三个方面:

1.公办幼儿园在编人员经费、生均公用经费、项目经费。其中,公办园生均公用经费于2022年由原来的550元/生·年提升至750元/生·年,项目经费是以保育费收入为测算依据,在年初部门预算中落实。

2.区级教育专项安排非编教师、食堂人员、安保经费补助,园舍维修专项补助。其中,非编教师补助6万元/人·年,食堂人员补助1.5万元/人·年;安保经费统一由教育局进行政府购买服务;园舍维修经费,与镇街财政按比例承担。2022年,我区安排学前教育专项4800万元,比上年增加1600万元。

3.通过政府投资项目以及国有平台公司落实校园建设资金。公办幼儿园建设是按照财政分摊体制,一类镇街按40%予以补助;二类镇街按60%予以补助。装修经费根据《关于调整学前教育专项建设资金补助比例的通知》(临教财〔2021〕1号),同一街道第一所幼儿园装修按40%予以补助;第二所按50%予以补助;第三所按60%予以补助;第四所开始按70%予以补助(具体数量由教育局书面确认)。

2019年到2021年,全区学前教育财政性经费投入共72205.69万元,其中区本级财政投入63224.75万元,分别为16634.62万元、25687.92万元、20902.21万元(包含国有平台公司投入);镇街财政投入8980.94万元,分别为2229.44万元、2319.42万元和4432.08万元。区本级财政与镇街财政投入分别占全区学前教育支出的87.6%和12.4%。具体明细如表1。

表1  2019年至2021年临安区学前教育投入情况表








单位:万元

年份

合计

一般公共预算投入

政府性基金投入

小计

区级财政

镇街财政

小计

区级财政

镇街财政

2019

18864.06

17765

16347.34

1417.66

1099.06

287.28

811.78

2020

28007.34

20031

18579.53

1451.47

7976.34

7108.39

867.95

2021

25334.29

21701

18468.68

3232.32

3633.29

2433.53

1199.76

合计

72205.69

59497

53395.55

6101.45

12708.69

9829.2

2879.49

二、周边区县公办幼儿园办园经费保障情况

2020年下半年,桐庐印发《桐庐县发展学前教育第三轮行动计划(2020-2023年)》。核定各公办幼儿园的专任教师、保育员、保健人员、财务人员、食堂后勤人员配备数量。按各类非编人员工资待遇保障标准核定购买劳务服务的资金。各类非编制人员工资待遇保障标准为:1.非编专任教师,按全省上一年度全社会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水平标准;2.保健员、财务人员,按人均5万元标准;3.保育员,按人均4.10万元标准;4.食堂后勤人员,按人均4.30万元标准。核定的购买劳务服务经费全部县级财政保障。公办幼儿园收取的保育费全部收支两条线,财政不再以保育费收入情况安排项目经费。

2021年,富阳区编办、人社、财政、教育四部门出台了《关于杭州市富阳区公办幼儿园劳动合同制教师管理实施意见》,编办核定公办幼儿园劳动合同制教职工控制数,人社、教育部门统一招录劳动合同制教师,实名制登记管理。劳动合同制教师在岗期间的定额经费标准按照“杭州市上上年度全社会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120%”核定,所需资金,区财政按人均每年6万元予以补助,其余部分由乡镇(街道)财政予以保障。非编的保育员、后勤人员经费,设备、维修经费由原渠道保障。

三、下一步计划

随着公办学前教育资源的不断增加,我区师资力量、办园经费不足的问题日益凸显,确实需要从我区学前教育实际出发,以问题和目标为基本导向,以管理体制调整为抓手,进一步完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理顺政府部门、镇(街道)职能,形成制度合理、管理科学、运作高效的管理机制,有效破解我区学前教育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努力建设普及普惠、优质均衡的学前教育。

1.深化教育改革,加强资金保障。根据2021年区府办印发的《杭州市临安区发展学前教育第三轮行动计划》,不断加大学前教育经费保障力度,强化公办幼儿园生均日常公用经费投入机制,管理好学前教育专项资金,依法保障公办幼儿园教师待遇。近年来我区学前教育投入不断增长,2022年在教育专项中落实4800万元学前教育专项资金,生均公用经费和年初项目预算共6108.075万元,并通过上级转移支付、政府投资项目等多渠道筹措资金保障幼儿园均衡发展。

2.优化核编模式,稳定教师队伍。近年来,通过面向应届学前教育专业大学毕业生招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等方式,不断招录优秀公办幼儿园教师。目前,公办幼儿园共有433个班,核定教师编制539名,班师比达到1:1.24,在编教师基本配备到位。接下来,我区对于每一年度新开扩班的公办幼儿园,将采用预核编制的方式保障公办教师力量。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关于改革创新公办幼儿园办园体制完善公办幼儿园机构编制人员管理的指导意见》(浙编办发〔2020〕2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学前教育实际情况,拟出台《公办幼儿园劳动合同制教师聘用管理实施意见》,明确公办幼儿园合同制教师编制核定、招录聘用、人员管理考核制度、待遇保障标准等,保障公办幼儿园教育教学需求,提高教师队伍质量。

3.完善分担机制,明确管理体制。下一步我区拟出台《关于进一步完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的实施意见》,《意见》中将明确学前教育的管理体制和经费保障机制,明确区级财政与镇街财政的财权和事权划分;多方面统筹谋划,完善幼儿园布局规划;明确教职工配置,保障教师合法权益,稳定幼儿教师队伍。

作为区级财政部门,我局将积极向上争取资金,尽可能提供财政方面的政策支持,协同区教育局、区编办为我区学前教育事业发展做好服务保障。

再次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承办领导:黄生云

承 办 人:姚  路

联系电话:63721743

杭州市临安区财政局

2022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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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临安区财政局关于区政协十届一次会议第163号提案的复函
发布时间:2022-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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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3号提案的复函

沈建中委员:

您在杭州市临安区政协第十届第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完善公办幼儿园正常运行经费保障机制的建议》已批转至我局主办,现答复如下: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我区教育事业发展的关注和关心。我局高度重视该提案。提案指出,在教师方面要建立编制动态调整机制,保障非编教师待遇;在园区建设方面要明确承担机制,建立办园水平评估奖励机制。提案立足相关文件依据,分析深入、建议中肯,对我区的学前教育政策制定以及长远发展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前期我局已会同区委编办、区教育局认真开展研究分析,同时结合当前我区实际,积极落实提案提出的措施建议。

一、我区目前的公办幼儿园办园经费保障情况

我区目前公办幼儿园办园经费实行以区为主,镇街为辅的保障模式。区级财政保障主要分以下三个方面:

1.公办幼儿园在编人员经费、生均公用经费、项目经费。其中,公办园生均公用经费于2022年由原来的550元/生·年提升至750元/生·年,项目经费是以保育费收入为测算依据,在年初部门预算中落实。

2.区级教育专项安排非编教师、食堂人员、安保经费补助,园舍维修专项补助。其中,非编教师补助6万元/人·年,食堂人员补助1.5万元/人·年;安保经费统一由教育局进行政府购买服务;园舍维修经费,与镇街财政按比例承担。2022年,我区安排学前教育专项4800万元,比上年增加1600万元。

3.通过政府投资项目以及国有平台公司落实校园建设资金。公办幼儿园建设是按照财政分摊体制,一类镇街按40%予以补助;二类镇街按60%予以补助。装修经费根据《关于调整学前教育专项建设资金补助比例的通知》(临教财〔2021〕1号),同一街道第一所幼儿园装修按40%予以补助;第二所按50%予以补助;第三所按60%予以补助;第四所开始按70%予以补助(具体数量由教育局书面确认)。

2019年到2021年,全区学前教育财政性经费投入共72205.69万元,其中区本级财政投入63224.75万元,分别为16634.62万元、25687.92万元、20902.21万元(包含国有平台公司投入);镇街财政投入8980.94万元,分别为2229.44万元、2319.42万元和4432.08万元。区本级财政与镇街财政投入分别占全区学前教育支出的87.6%和12.4%。具体明细如表1。

表1  2019年至2021年临安区学前教育投入情况表








单位:万元

年份

合计

一般公共预算投入

政府性基金投入

小计

区级财政

镇街财政

小计

区级财政

镇街财政

2019

18864.06

17765

16347.34

1417.66

1099.06

287.28

811.78

2020

28007.34

20031

18579.53

1451.47

7976.34

7108.39

867.95

2021

25334.29

21701

18468.68

3232.32

3633.29

2433.53

1199.76

合计

72205.69

59497

53395.55

6101.45

12708.69

9829.2

2879.49

二、周边区县公办幼儿园办园经费保障情况

2020年下半年,桐庐印发《桐庐县发展学前教育第三轮行动计划(2020-2023年)》。核定各公办幼儿园的专任教师、保育员、保健人员、财务人员、食堂后勤人员配备数量。按各类非编人员工资待遇保障标准核定购买劳务服务的资金。各类非编制人员工资待遇保障标准为:1.非编专任教师,按全省上一年度全社会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水平标准;2.保健员、财务人员,按人均5万元标准;3.保育员,按人均4.10万元标准;4.食堂后勤人员,按人均4.30万元标准。核定的购买劳务服务经费全部县级财政保障。公办幼儿园收取的保育费全部收支两条线,财政不再以保育费收入情况安排项目经费。

2021年,富阳区编办、人社、财政、教育四部门出台了《关于杭州市富阳区公办幼儿园劳动合同制教师管理实施意见》,编办核定公办幼儿园劳动合同制教职工控制数,人社、教育部门统一招录劳动合同制教师,实名制登记管理。劳动合同制教师在岗期间的定额经费标准按照“杭州市上上年度全社会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120%”核定,所需资金,区财政按人均每年6万元予以补助,其余部分由乡镇(街道)财政予以保障。非编的保育员、后勤人员经费,设备、维修经费由原渠道保障。

三、下一步计划

随着公办学前教育资源的不断增加,我区师资力量、办园经费不足的问题日益凸显,确实需要从我区学前教育实际出发,以问题和目标为基本导向,以管理体制调整为抓手,进一步完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理顺政府部门、镇(街道)职能,形成制度合理、管理科学、运作高效的管理机制,有效破解我区学前教育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努力建设普及普惠、优质均衡的学前教育。

1.深化教育改革,加强资金保障。根据2021年区府办印发的《杭州市临安区发展学前教育第三轮行动计划》,不断加大学前教育经费保障力度,强化公办幼儿园生均日常公用经费投入机制,管理好学前教育专项资金,依法保障公办幼儿园教师待遇。近年来我区学前教育投入不断增长,2022年在教育专项中落实4800万元学前教育专项资金,生均公用经费和年初项目预算共6108.075万元,并通过上级转移支付、政府投资项目等多渠道筹措资金保障幼儿园均衡发展。

2.优化核编模式,稳定教师队伍。近年来,通过面向应届学前教育专业大学毕业生招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等方式,不断招录优秀公办幼儿园教师。目前,公办幼儿园共有433个班,核定教师编制539名,班师比达到1:1.24,在编教师基本配备到位。接下来,我区对于每一年度新开扩班的公办幼儿园,将采用预核编制的方式保障公办教师力量。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关于改革创新公办幼儿园办园体制完善公办幼儿园机构编制人员管理的指导意见》(浙编办发〔2020〕2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学前教育实际情况,拟出台《公办幼儿园劳动合同制教师聘用管理实施意见》,明确公办幼儿园合同制教师编制核定、招录聘用、人员管理考核制度、待遇保障标准等,保障公办幼儿园教育教学需求,提高教师队伍质量。

3.完善分担机制,明确管理体制。下一步我区拟出台《关于进一步完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的实施意见》,《意见》中将明确学前教育的管理体制和经费保障机制,明确区级财政与镇街财政的财权和事权划分;多方面统筹谋划,完善幼儿园布局规划;明确教职工配置,保障教师合法权益,稳定幼儿教师队伍。

作为区级财政部门,我局将积极向上争取资金,尽可能提供财政方面的政策支持,协同区教育局、区编办为我区学前教育事业发展做好服务保障。

再次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承办领导:黄生云

承 办 人:姚  路

联系电话:63721743

杭州市临安区财政局

2022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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