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508369/2022-82913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发布单位 | 区农业农村局 | 发文日期 | 2022-06-17 |
尊敬的陈良等15名代表:
你们在区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巩固和使用“非粮化”“非农化”整治成果,做好后半篇文章的建议》,已由区政府交我局办理,根据你们提出的建议,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你们对全区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你们对粮食生产功能区“非粮化”整治作出了客观分析,指出整治区块农田水利设施破坏严重,西部乡镇资金薄弱无力满足农田水利修复需求,提出“加大政策、资金,对粮食生产功能区内农田水利设施提升,优化奖补政策,出台明确的长效管护粮食生产功能区政策”等具体建议,对下一步开展保障粮食安全,做好“非粮化”整治后半篇文章有着极大的参考和帮助。
一、对粮食生产功能区内农田水利设施进行提升
全区耕地基础条件较差,配套设施不完善。据统计,全区8.01万亩粮食生产功能区内有5.17万亩“非粮化”面积,完成清理腾退或调整优化后必须进行基础设施修复及配套设施建设。坚持“整”“建”“管”并重,以提标(提升)项目作为农田建设的重要抓手,重点为补齐设施短板,因地制宜将有限资金优先解决灌溉水源问题,做好“非粮化”整治后半篇文章。去年已整合各级农田建设类项目资金1700余万元,按每亩1000元的标准,解决1.7万亩的农田水利基础建设。2022年我局通过财政预算绩效审查,积极争取区级资金3880万元、配套省市资金1320万元,合计5200万元拟对2.6万亩粮食生产功能区进行按每亩2000元标准改造提升。从2020年开始,通过高标准农田示范区、绿色农田和永久基本农田集中连片整治,在太阳景村片、天目山九里对石畈、潜川塔山牧亭畈、於潜光明绍鲁畈等区域开展土地平整,实施“小田”变“大田”,推动粮食生产规模化种植赋能农田产力。接下去我局还将积极争取省市项目,计划对龙岗娘娘畈、昌化联盟畈、河桥云浪畈等地开展建设。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方针,推进农业节水。全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稳步推进,建立并完善水价形成、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工程建设和管护、用水管理等四项机制,巩固用水组织、管护经费、规章制度、节水杠子、计量方式、一把锄头放水等村级“八个一”改革成效,完成全区29.88万亩有效灌溉面积的改革任务,曾三次获得省级考核优秀区。为形成改革以点带面示范效应,已完成天目山镇对石畈、板桥镇花戏畈等典型灌区改造建设,修改建渠道17条总长8公里;修改建天目山镇月亮桥村陈家堰、天目山镇周云村香公堰、於潜镇光明村村机埠和昌化镇上营机埠等4个农业灌溉工程;落实精准补贴用于田间渠系维修养护,以提升农业灌溉条件,促进农业节水减排。2022年,将持续推进“五个一百”示范创建工作,完成省级堰坝水闸、泵站机埠更新升级任务19座、灌区灌片5处、用水组织2个、示范村2个。2019-2021年累计完成水利投资25.84亿元,山塘水库除险加固150余座。在长效管理机制上,一方面完善农业水价改革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机制。2022年以后每年争取财政配套近300万元精准补贴,以提升农业灌溉条件,促进农业节水减排。另一方面,加强工程管护机制。全区已明确以村级或灌区为单位的终端管理组织,落实管护责任和管护人员,负责灌区日常用水管理工作,共成立276个涉农行政村用水小组828名管护人员。
二、完善“非粮化”政策制定和引导,促进整治有序依法推进
2021年,全区全面开展耕地“非粮化”整治工作,制定《杭州市临安区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发展粮食生产工作方案》。截至目前,已完成整治优化4.18万亩,拨付资金1800万。2022年为进一步推进我区粮食生产功能区“非粮化”整治工作,对农田水利基础设施提标改造,加大财政资金投入,预算安排“非粮化”整治专项经费2370万元,粮食功能区提标改造和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4960万。
为顺利推进“非粮化”整治工作,在保持原有政策连续性基础上,合理调整“非粮化”整治工作经费。参照《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杭州市区征收集体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通知》(杭政函〔2021〕10号),按照竹子3000元/亩(其中区级财政承担2000元/亩)、苗木等多年生经济作物6000-10000元/亩(其中区级财政承担6000元/亩)进行保障。同时积极营造严守耕地红线、保障粮食安全的舆论导向,挖掘和树立耕地“非粮化”整治先进典型,形成上下联动、基层支持、社会监督的良好氛围。
三、优化补助政策,对整村流转制定奖补政策,提高农机购置补贴
制定土地流转奖补政策,鼓励农田集中连片规模化经营。制定《土地(耕地)经营权适度规模流转奖补及贷款贴息资金管理办法(试行)》,鼓励和引导整村开展土地流转或通过农村产权交易平台进行交易流转,对流转程序规范、合同资料齐全、达到一定流转面积的经营主体,给予3-6万元不等的资金奖补。对依法取得土地流转经营权作为抵押品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的经营主体,按照年利率2%-3%,最高不超过5万元给予贷款贴息补助。2020年给予全区14个经营主体土地流转奖补63万元,给予5个经营主体贷款贴息3.32万元,2021年给予全区15个经营主体土地流转奖补55万元,1个经营主体贷款贴息1.409万元。
通过三年建成水稻、小麦全程机械化服务体系。根据粮食生产面积,按照“集中育秧、就近烘干、全程服务”的标准,在昌化、於潜等粮食主产区建设4个粮食生产服务能力万亩以上的农事服务中心;完善农机购置补贴,调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范围和标准,追加适宜我区农机的购置补贴,如水稻插秧机、粮食烘干机、无人植保飞机等粮食生产薄弱环节的农机装备,并优先受理粮油生产机具的补贴申请。2022年预计受理农机购置补贴申请5000余台套,可发放各级补助资金约750万元;增加首台套试验引进项目,对首次引进先进农业机械、智慧农机和设施装备进行适应性试验和推广。2022年计划将在於潜镇开展首台水稻机插精准条播引进试验,提升育秧机械化水平。
四、对整治情况进行跟踪监督,出台明确的长效管护政策
严格落实中央省市关于严格粮食生产功能区保护的工作措施,规范占用审核和占补平衡,确保完成8.01万亩粮食生产功能区“非粮化”整治任务。以“浙农田”“杭农田”等数字应用平台为抓手,完善粮食生产功能区档案和上图入库,实行一张图管理。在已整治优化粮食生产功能区内进一步落实“田长制”,将保护任务落实到责任网格、责任地块和责任人,确保保护责任全覆盖;建立巡查、处置、销号的闭环机制,确保粮食生产功能区内每年至少种植一季粮食作物,对责任范围内的粮食生产功能区“非农化”“非粮化”及“抛荒”行为和基础设施、耕地地力损坏及时制止、报告、处置,根据巡查情况及时组织清淤清沟及农田路、渠、泵站、设施用房等基础设施维修管护。
五、研究制定对种粮大户奖励、扶持政策,鼓励种粮
一是继续实行粮食适度规模经营补贴,对稻麦复种植面积50亩以上的生产主体,按实际种植面积,每亩补助320元。二是对油菜种植面积50亩以上的生产主体,按实际种植面积从每亩120元增加到每亩320元。三是继续执行原有粮食政策,认真落实旱粮基地直补、散户水稻良种购种补贴、农机购置补贴、粮食最低收购价、订单储备粮价外补贴、“五优联动”优质粮加价补贴、粮油政策性保险、大户贷款贴息、耕地地力保护等扶持政策。
最后,再次感谢你们对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欢迎你们对我局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希望今后继续得到你们的更多关注和支持。
承办领导:陶国英
承 办 人:潘朝辉、黄海明
联系电话:61087768 13858105823
杭州市临安区农业农村局
2022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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