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508203/2022-8338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单位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成文日期 2022-06-29
发文字号 有效性 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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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杭州市临安区老旧小区住宅加装电梯实施细则》的政策解读
日期:
2022-06-29 15:27
来源: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浏览量:

一、背景依据

2021年市政府发布324号令《杭州市老旧小区住宅加装电梯管理办法》,对加装电梯提出了新的要求。我区2019年出台的《临安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实施方案》已于2021年12月31日到期,需出台新的实施细则规范我区老旧小区住宅加装电梯管理工作。

二、主要制定依据

(一)《杭州市老旧小区住宅加装电梯管理办法》

(二)《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积极推进老旧小区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的实施意见》

三、涉及范围

《实施细则》适用于临安区行政区域内老旧小区住宅加装电梯管理工作,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本细则所称老旧小区住宅,是指国有土地上具有合法权属,建成年代较早、未列入房屋征收范围或者计划,并已投入使用的四层(含)以上非单一产权的无电梯住宅。

住宅小区基础设施和功能明显不足的保障性住宅、单位自管房需要加装电梯的,可以参照本细则执行。

四、相关问题释疑

(一)需要满足的业主表决条件是什么?

明确一般老旧小区住宅需要加装电梯的,应当经本楼道“双三分之二以上”业主参与表决且其中“双四分之三以上”业主同意。商品房性质的老旧小区住宅加装电梯占用公共部位的,除以上要求以外,还应当经本小区“双三分之二以上”业主参与表决且其中“双四分之三以上”业主同意。(“双”指的是专有面积和人数)

(二)公示期间收到实名制反对意见。

公示期间因装电梯直接受到影响的利害关系人有实名制书面反对意见的,相关当事人可先行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加装过程中的利益平衡、权益受损等具体事宜,相关当事人可委托业主委员会、人民调解组织和其他社会组织进行调解,协调不成的,由属地社区、街道(乡镇)通过协调会、听证会等方式,积极搭建沟通协商平台,尽可能消除意见分歧达成共识。

(三)项目实施包括哪些流程。

1.协议签订

相关业主签订的加装电梯项目协议书,应当明确加装电梯的项目申请人及实施主体的职责、项目建设资金估算及分配方案、电梯运行使用和维护保养资金分配方案等内容。

2.初步方案

应当包括拟加装的电梯平面图、外立面效果图,明确拟加装电梯的具体位置、电梯尺寸、梯井高度,周边环境和绿化占用情况等内容。

3.项目公示

经申请人书面提出,由所在地社区居民委员会将老旧小

区住宅加装电梯项目协议书和初步方案在拟加装电梯住宅的单元楼道口、小区公示栏等显著位置公示十天。

4.方案和施工图设计

老旧小区住宅加装电梯的申请人应当委托具有法定资质的设计单位在已公示的初步方案基础上,按照建筑设计、结构安全、特种设备和消防安全等相关规范标准的要求,编制加装电梯设计方案和施工图设计文件。加装电梯施工图设计文件应当经具有法定资质的第三方图审机构审核并出具书面审核意见。

5.项目审批

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组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对申请人提交的老旧小区住宅加装电梯申请材料进行联合审查,申请人依法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和管线迁移改造,绿地占用、树木迁移砍伐、电梯安装告知、特种设备监督检验、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等手续。

6.项目施工

申请人委托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电梯安装单位和特种设备检验机构应具备相应的法定资质。施工过程应接受建设主管部门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指导、监督。

7.竣工验收

项目完工并经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检验合格后,申请人应当组织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和电梯安装单位对加装电梯项目进行竣工验收。

8.资料归档

竣工验收后,申请人应当将竣工资料交城建档案管理部门归档。

(四)我区的资金补助标准。

对符合细则规定的加装电梯项目通过验收投用后,区财政给予加梯项目25万元/台的补助资金(含项目供水、电力、燃气、电信、移动、联通、华数等管线迁移一次性定额补助资金5万元,鼓励加装项目管线迁移工作由总包单位统筹组织实施)。


五、解读单位及联系人

解读单位:杭州市临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解读人:方远洋(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委书记、局长)

王雪锋(房安科科长)

联系电话:0571-89541039

原文:

关于《杭州市临安区老旧小区住宅加装电梯实施细则》的政策解读.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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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杭州市临安区老旧小区住宅加装电梯实施细则》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2-06-29
信息来源: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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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背景依据

2021年市政府发布324号令《杭州市老旧小区住宅加装电梯管理办法》,对加装电梯提出了新的要求。我区2019年出台的《临安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实施方案》已于2021年12月31日到期,需出台新的实施细则规范我区老旧小区住宅加装电梯管理工作。

二、主要制定依据

(一)《杭州市老旧小区住宅加装电梯管理办法》

(二)《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积极推进老旧小区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的实施意见》

三、涉及范围

《实施细则》适用于临安区行政区域内老旧小区住宅加装电梯管理工作,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本细则所称老旧小区住宅,是指国有土地上具有合法权属,建成年代较早、未列入房屋征收范围或者计划,并已投入使用的四层(含)以上非单一产权的无电梯住宅。

住宅小区基础设施和功能明显不足的保障性住宅、单位自管房需要加装电梯的,可以参照本细则执行。

四、相关问题释疑

(一)需要满足的业主表决条件是什么?

明确一般老旧小区住宅需要加装电梯的,应当经本楼道“双三分之二以上”业主参与表决且其中“双四分之三以上”业主同意。商品房性质的老旧小区住宅加装电梯占用公共部位的,除以上要求以外,还应当经本小区“双三分之二以上”业主参与表决且其中“双四分之三以上”业主同意。(“双”指的是专有面积和人数)

(二)公示期间收到实名制反对意见。

公示期间因装电梯直接受到影响的利害关系人有实名制书面反对意见的,相关当事人可先行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加装过程中的利益平衡、权益受损等具体事宜,相关当事人可委托业主委员会、人民调解组织和其他社会组织进行调解,协调不成的,由属地社区、街道(乡镇)通过协调会、听证会等方式,积极搭建沟通协商平台,尽可能消除意见分歧达成共识。

(三)项目实施包括哪些流程。

1.协议签订

相关业主签订的加装电梯项目协议书,应当明确加装电梯的项目申请人及实施主体的职责、项目建设资金估算及分配方案、电梯运行使用和维护保养资金分配方案等内容。

2.初步方案

应当包括拟加装的电梯平面图、外立面效果图,明确拟加装电梯的具体位置、电梯尺寸、梯井高度,周边环境和绿化占用情况等内容。

3.项目公示

经申请人书面提出,由所在地社区居民委员会将老旧小

区住宅加装电梯项目协议书和初步方案在拟加装电梯住宅的单元楼道口、小区公示栏等显著位置公示十天。

4.方案和施工图设计

老旧小区住宅加装电梯的申请人应当委托具有法定资质的设计单位在已公示的初步方案基础上,按照建筑设计、结构安全、特种设备和消防安全等相关规范标准的要求,编制加装电梯设计方案和施工图设计文件。加装电梯施工图设计文件应当经具有法定资质的第三方图审机构审核并出具书面审核意见。

5.项目审批

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组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对申请人提交的老旧小区住宅加装电梯申请材料进行联合审查,申请人依法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和管线迁移改造,绿地占用、树木迁移砍伐、电梯安装告知、特种设备监督检验、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等手续。

6.项目施工

申请人委托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电梯安装单位和特种设备检验机构应具备相应的法定资质。施工过程应接受建设主管部门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指导、监督。

7.竣工验收

项目完工并经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检验合格后,申请人应当组织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和电梯安装单位对加装电梯项目进行竣工验收。

8.资料归档

竣工验收后,申请人应当将竣工资料交城建档案管理部门归档。

(四)我区的资金补助标准。

对符合细则规定的加装电梯项目通过验收投用后,区财政给予加梯项目25万元/台的补助资金(含项目供水、电力、燃气、电信、移动、联通、华数等管线迁移一次性定额补助资金5万元,鼓励加装项目管线迁移工作由总包单位统筹组织实施)。


五、解读单位及联系人

解读单位:杭州市临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解读人:方远洋(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委书记、局长)

王雪锋(房安科科长)

联系电话:0571-89541039

原文:

关于《杭州市临安区老旧小区住宅加装电梯实施细则》的政策解读.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