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508414/2023-87419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单位 | 区卫生健康局 | 成文日期 | 2023-08-16 |
发文字号 | 临卫发〔2023〕50号 | 有效性 |
杭州市临安区卫生健康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
杭州市临安区卫生健康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打造红色、民本、数智、高能、活力、平安“六个卫健”体系为主线,紧扣建设“吴越名城·幸福临安”的奋斗目标,全面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法治杭州建设的决策部署,深化政务服务改革,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为临安区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一、强化法治建设主体责任落实
1.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八进”工作,深化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宣传和贯彻。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严格执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和集中培训学习的重要内容,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学习、身体力行,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卫生健康法治建设各环节。(局组织人事科、局法制科,各医疗卫生健康单位)
2.推进卫生健康领域共富型制度创新建设。继续推进“天目医享·乡村医疗优质共享”改革工作,进一步优化共享医疗资源,探索山区乡村应急救治体系重塑及优质共享,努力打造高起点、高效率的山区急救新样本,规范完善临安区院前医疗急救体系,提升全区急救水平和服务效率,探索具有本地卫生系统特色的共同富裕改革工作经验,加强共同富裕制度创新和法治保障。(局基层卫生和妇幼保健科、局法制科,各医疗卫生健康单位)
3.突出中心工作法治引领护航。以“平安护航杭州亚运”为主线,筑牢亚运筹办法治屏障,加强涉亚运事项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等方面法治保障。夯实除险保安法治防线,围绕“除险保安·平安护航亚运”行动,落实安全生产风险隐患闭环管控机制,强化重点领域行政监管,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依法处置。(局办公室、局法制科、局相关科室,各医疗卫生健康单位)
二、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4.推进营商环境试点改革。加快《杭州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在卫生健康领域落地实施,以创新赋能改革,落实“一号改革工程”卫生健康领域营商环境改革任务,推动人文环境领域改革,深化城市医联体建设,创新医防融合机制,构建全民全程健康服务体系,力争在营商环境评估、营商环境优化改革试点中取得佳绩。(局办公室、局法制科,各医疗卫生健康单位)
5.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审批事项目录、材料动态更新公布。深化“减证便民”行动,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办件“无证明”率90%以上。全面推广“电子证照、电子印章”应用,推进电子证照互通共享。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监管协同。(局法制科,区卫生健康行政执法队)
6.保护市场公平竞争。严格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破除医疗卫生行业和领域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强化公平竞争审查,涉市场经济活动政策文件出台前100%审查;清理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政策文件,重点清理有碍优化营商环境的政策措施。(局法制科、局相关科室)
7.完善行业信用治理机制。深化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加强信用信息归集和共享,深化“信用+监管”“信用+审批服务”等信用惠企便民场景应用。加强医疗卫生行业诚信建设,健全医疗卫生机构和从业人员信用档案,探索在机构等级评审、人员评优评先等工作中应用,推进依法诚信执业。深入开展《杭州市社会信用条例》宣传教育,落实《杭州市诚信机关行为准则》,积极开展涉企信用修复,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局法制科、局医政科,区卫生健康行政执法队,各医疗卫生健康单位)
三、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8.加强重大决策法治化管理。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工作机制,推动实现重大行政决策全周期法治化管理,细化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分级分类标准,决策目录编制、公布规范化。重大行政决策,严格履行公众参与、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健全本单位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制度机制,落实社会风险评估事项报备规定,实现应评尽评。(局办公室、局法制科、局相关科室)
9.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把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关,规范发文程序,严格执行公众参与、合法性审查、集体审议决定、备案等程序。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制度,开展涉优化营商环境行政规范性文件评估清理工作,对内容违法或不当文件及时“清、改、废”。(局法制科、局相关科室)
10.强化行政合法性审查工作。深入贯彻《浙江省行政合法性审查工作规定》,推进合法性审查范围、内容、流程等标准化建设,按“4+X”审查工作体系建设要求编制合法性审查事项目录清单。重大行政决策、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执法决定、重大行政合同的合法性审查100%覆盖。(局法制科、局相关科室)
四、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
11.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施查封扣押行为全程音像记录。深入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高频行政处罚事项裁量权基准细化量化率100%,探索在行政许可领域制定裁量权基准。规范裁量权基准适用,行政执法文书引用裁量基准并说明理由。建立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制度,动态发布指导案例,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区卫生健康行政执法队,局法制科)
12.全面推行新型监管机制。探索卫生监督执法新模式、新机制,全面推广使用“行政行为码”,推进落实“监管一件事”,深化跨部门“综合查一次”等改革任务,部门信用分类结果应用率90%以上、联合随机抽查监管率30.5%以上、“双随机”抽查监管占比30%以上。推进柔性执法和数智执法方式,落实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不予行政强制、企业行政合规指导“柔性执法三清单”。(区卫生健康行政执法队,局法制科)
13.加强重点领域行政执法力度。更好适应“大综合一体化”改革,落实行政执法改革任务,动态调整执法事项目录清单、监管事项目录清单、检查事项实施清单。围绕“法筑平安”,强化医疗卫生、公共卫生等重点领域综合执法,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提高对中高风险企业检查比率。(区卫生健康行政执法队)
14.强化行政执法监督。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组织涉亚运行政执法专项监督和法制稽查活动。强化执法效能建设,开展行政执法“示范优案”“典型差案”评选,提升履职、治理、专业和处置等能力。(局法制科,区卫生健康行政执法队)
五、依法预防化解矛盾纠纷
15.深化行政争议源头治理。聚焦医疗纠纷、行政执法、信访投诉等重点领域,构建分层递进、衔接配套的争议预防处理解决机制。注重关口前移,通过开展信访突出问题集中治理等专项行动,将各类矛盾和隐患解决在萌芽状态。坚持和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依托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复议调解等多元调解体系,加强调解工作,积极引导通过调解机制化解争议。(局办公室、局医政科、局法制科,各医疗卫生健康单位)
16.加强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以案治本”,注重行政争议调处化解典型案例示范,巩固卫生健康领域“两高一低”整治成果,努力实现全市卫生健康行政案件发案量(低于上一年度)、纠错率、败诉率(低于6%)持续下降,一审诉讼案件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局法制科、局相关科室,区卫生健康行政执法队)
17.强化法律顾问作用发挥。全面落实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制度,局机关、区级以上医疗卫生健康单位法律顾问全覆盖。建立并落实外聘法律顾问聘请、履职和考核机制。加强合同签订和履行管理,构建有效的法律风险防控机制。(局法制科,各医疗卫生健康单位)
六、夯实法治建设保障
18.加强医疗卫生健康单位法治建设。医疗卫生健康单位要从增强法治思维和能力、完善法治建设工作制度、建立健全法治工作部门、全面推行法律顾问制度等方面将法治建设融入单位管理、运行全过程。按照医疗卫生健康单位法治建设的基本标准,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以验收评估为抓手,力争在杭州市率先建成一批医疗卫生法治建设示范单位,提升临安区医疗卫生健康单位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运行的能力和水平。(局法制科,各医疗卫生健康单位)
19.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拓展政务公开深度广度,深化重大政策发布解读,提高公众满意度。依法编制行政许可、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事项清单,规范行政执法网上信息公开。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提高答复效率和服务水平。(局办公室、局法制科)
20.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全面实施“八五”普法,执行好年度普法责任清单任务,组织系统做好“八五”普法规划中期评估工作。落实宪法宣誓制度,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全覆盖,深入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等宪法法律宣传教育活动。加强法治思维法治能力培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局法制科,局组织人事科,各医疗卫生健康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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