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330185/2023-8717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单位 区府办 成文日期 2023-11-01
发文字号 临政函〔2023〕78号 有效性 有效
统一编号 ALAD00-2023-0006 关联内容
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政府关于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日期:
2023-11-08 11:07
来源:
区府办
浏览量: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贯彻新时期“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和中央关于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的战略部署,落实《浙江省水资源条例》《浙江省节水行动实施方案》,充分发挥水资源的基础性、先导性、约束性作用,促进临安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区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二十大精神,坚持“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原则,强化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严守河湖生态保护底线,促进产业结构升级和布局优化,为打造“吴越名城、幸福临安”提供强有力的水资源支撑和保障。

(二)基本原则。

以水而定、量水而行。实行重点规划水资源论证制度,建立分区分行业用水总量和强度管控机制,抑制不合理用水需求,优化水资源要素配置,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与水资源承载能力相协调。

节水优先、高效利用。完善取供用水全过程管理,健全节水激励和约束机制,实行用水效率动态评价,严格用水项目水效管理,提高水资源集约高效利用水平。

问题导向、突出重点。聚焦太湖流域片产业结构布局与水资源承载能力不协调矛盾,重点推进优质水资源联网联调、公共供水企业节水管理和污水资源化利用,创新用水权交易机制、激励性水价机制。

(三)工作目标。

到2027年,全区用水总量控制在2.50亿立方米以内,非常规水利用量达到0.07亿立方米以上,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较2020年下降19%以上,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较2020年下降21%以上,高耗水规上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到全省目标值以上,基本建成绿色生态高质量发展的水资源保障体系。

到2035年,全区用水总量控制在2.80亿立方米以内,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较2020年下降25%以上,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较2020年下降30%以上,非常规水利用规模进一步提高,形成水资源与城市规模、产业结构、空间布局等协调发展的现代化新格局。

二、加强优质水资源统筹调配

(四)实施优质水资源联网工程。加快推进区域水资源配置通道建设,实施里畈水库加高扩容、西水东输引调水等水资源配置工程,进一步提升水资源调配能力,构建集约高效、多源互济的供水安全保障网。(牵头单位:区水利水电局,配合单位:区发改局)

(五)完善优质水资源联调机制。围绕里畈、水涛庄、华光潭梯级等重点水库,强化多水源联网联调,完善多水源联合调度管理机制,编制年度联合调度计划并督促落实。建立全链条取供用水计划管理跨部门联动机制,将用水总量控制目标分解落实到取用水户计划用水,并根据旱情预警等级加强计划用水调度。(牵头单位:区水利水电局,配合单位:国兴集团)

(六)开展水资源承载能力动态评价。推动建立区域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机制,开展太湖流域片、钱塘江流域片水资源承载能力动态评价,指导区域优化产业布局、合理规划水源及引配水工程。(牵头单位:区水利水电局,配合单位:区发改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临安分局、区住建局、区农业农村局)

三、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目标管理

(七)实行分区用水总量目标管理。以镇(街道)、园区为单元,建立分区用水总量控制目标,分区用水总量控制目标每5年调整一次。建立用水总量监测预警机制,定期通报区域用水情况,对用水总量超过控制指标95%的镇(街道)、园区进行预警,从严审批新增取水许可,加大主要用水行业的节水措施和非常规水利用。[牵头单位:区水利水电局,配合单位:各镇(街道)、各园区管委会、区发改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临安分局、区住建局、区经信局、区统计局]

(八)明确生态流量管控目标。开展天目溪、昌化溪、南苕溪等河流水量分配,明确控制断面生态流量,制定生态流量保障实施方案,建立监测预警和评价机制。组织编制里畈、水涛庄、华光潭一级等大中型水库生态流量核定与保障方案,将生态流量纳入到水工程控制运行计划。(牵头单位:区水利水电局,配合单位:区发改局、市生态环境局临安分局)

(九)加强饮用水源地管理保护。建立健全饮用水水源地名录准入和退出机制,定期公布农村饮用水水源地名录。饮用水水源地确需调整的,应进行严格科学论证,确保水量安全、水质安全,并严格落实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立、治”工作。[牵头单位:区水利水电局、市生态环境局临安分局,配合单位:区发改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临安分局、区住建局、区交通运输局、各镇(街道)]

(十)强化规划水资源论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园区、产业集聚区、城镇供水等规划应开展规划水资源论证。规划审批前,规划审批部门需要征求区水利水电局的意见,并纳入规划中。已审批的相关规划,规划内容有重大调整的,应当重新开展水资源论证。[牵头单位:区发改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临安分局,配合单位:区水利水电局、区农业农村局、区经信局、各镇(街道)、各园区管委会]

四、促进重点领域用水效率提升

(十一)实行工业企业水效评价。对规上工业企业定期开展水效评价,纳入“亩产效益”综合评价体系并进行分档排名,作为要素差别化配置的依据。监督化工、印染、造纸等高耗水企业每3年开展一次水平衡测试,及时提出节水改造意见。[牵头单位:区经信局、区水利水电局,配合单位:区发改局、各镇(街道)、各园区管委会]

(十二)加强公共供水企业节水管理。建立用水取售比动态分析机制,加大分区计量和小区DMA建设,改进制水工艺,提升公共供水的管理水平。加强管网内取用水数据的归集、分析和通报,推进用水在线监测体系建设。到2027年实现供水管网漏损率达到9%以内,售水量与取水量比值达到82%以上,管网用水户实时在线监测覆盖率达到60%以上。(牵头单位:区住建局,配合单位:区水利水电局、国兴集团)

(十三)推进农业节水升级。大力推进灌区续建配套设施现代化改造和高标准农田建设,持续发展高效节水农业,加大高效节水灌溉和水肥一体化等技术推广力度。(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水利水电局,配合单位:区发改局)

(十四)加强再生水利用。实施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加大污水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推动建立污水资源化利用政策制度。化工、印染、造纸等高耗水企业要优先使用非常规水,市政杂用、景观环境用水要优先利用再生水。[牵头单位:区发改局、区住建局,配合单位:区水利水电局、区综合执法局、区经信局、各镇(街道)、园区管委会]

五、创新水资源集约节约政策机制

(十五)建立用水权流转机制。探索建立公共供水管网用户用水权收储、出让和转让机制。加强财税金融支持,积极推广合同节水管理。完善农村山塘水库水权确权及交易机制,全面推进农村山塘水库水权流转经营。[牵头单位:区水利水电局,配合单位:区发改局、区住建局、区农业农村局、各镇(街道)]

(十六)创新激励性水价机制。健全城镇居民阶梯水价动态调整机制,进一步调整阶梯水量、水价,适度拉大分档差价。完善差别化水价政策,拉开高耗水行业与其他行业、“亩产效益”评价D类企业与其他类别企业的水价差价。(牵头单位:区发改局、区住建局,配合单位:区水利水电局、区财政局、区经信局)

(十七)探索饮用水水源地水流生态补偿机制。探索推进饮用水水源地及下游受损河湖水流生态补偿机制,研究水流生态保护补偿标准和实施细则。(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临安分局、区财政局、区水利水电局,配合单位:区发改局)

六、保障措施

(十八)加强组织领导。临安区人民政府统筹水资源刚性约束工作,明确任务分工,创新工作机制,确保各项工作落实落地,重大问题提交区政府研究决定。

(十九)强化考核评估。将实施水资源刚性约束工作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纳入自然资源集约利用考核,并将考核结果纳入到区政府综合考核。

(二十)落实资金保障。积极发挥区财政职能作用,按照财政体制和预算管理相关要求,重点支持优质水资源联网联调、再生水利用、公共供水企业节水等工作。

本实施意见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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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新时期“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和中央关于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的战略部署,落实《浙江省水资源条例》《浙江省节水行动实施方案》,充分发挥水资源的基础性、先导性、约束性作用,促进临安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区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二十大精神,坚持“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原则,强化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严守河湖生态保护底线,促进产业结构升级和布局优化,为打造“吴越名城、幸福临安”提供强有力的水资源支撑和保障。

(二)基本原则。

以水而定、量水而行。实行重点规划水资源论证制度,建立分区分行业用水总量和强度管控机制,抑制不合理用水需求,优化水资源要素配置,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与水资源承载能力相协调。

节水优先、高效利用。完善取供用水全过程管理,健全节水激励和约束机制,实行用水效率动态评价,严格用水项目水效管理,提高水资源集约高效利用水平。

问题导向、突出重点。聚焦太湖流域片产业结构布局与水资源承载能力不协调矛盾,重点推进优质水资源联网联调、公共供水企业节水管理和污水资源化利用,创新用水权交易机制、激励性水价机制。

(三)工作目标。

到2027年,全区用水总量控制在2.50亿立方米以内,非常规水利用量达到0.07亿立方米以上,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较2020年下降19%以上,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较2020年下降21%以上,高耗水规上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到全省目标值以上,基本建成绿色生态高质量发展的水资源保障体系。

到2035年,全区用水总量控制在2.80亿立方米以内,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较2020年下降25%以上,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较2020年下降30%以上,非常规水利用规模进一步提高,形成水资源与城市规模、产业结构、空间布局等协调发展的现代化新格局。

二、加强优质水资源统筹调配

(四)实施优质水资源联网工程。加快推进区域水资源配置通道建设,实施里畈水库加高扩容、西水东输引调水等水资源配置工程,进一步提升水资源调配能力,构建集约高效、多源互济的供水安全保障网。(牵头单位:区水利水电局,配合单位:区发改局)

(五)完善优质水资源联调机制。围绕里畈、水涛庄、华光潭梯级等重点水库,强化多水源联网联调,完善多水源联合调度管理机制,编制年度联合调度计划并督促落实。建立全链条取供用水计划管理跨部门联动机制,将用水总量控制目标分解落实到取用水户计划用水,并根据旱情预警等级加强计划用水调度。(牵头单位:区水利水电局,配合单位:国兴集团)

(六)开展水资源承载能力动态评价。推动建立区域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机制,开展太湖流域片、钱塘江流域片水资源承载能力动态评价,指导区域优化产业布局、合理规划水源及引配水工程。(牵头单位:区水利水电局,配合单位:区发改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临安分局、区住建局、区农业农村局)

三、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目标管理

(七)实行分区用水总量目标管理。以镇(街道)、园区为单元,建立分区用水总量控制目标,分区用水总量控制目标每5年调整一次。建立用水总量监测预警机制,定期通报区域用水情况,对用水总量超过控制指标95%的镇(街道)、园区进行预警,从严审批新增取水许可,加大主要用水行业的节水措施和非常规水利用。[牵头单位:区水利水电局,配合单位:各镇(街道)、各园区管委会、区发改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临安分局、区住建局、区经信局、区统计局]

(八)明确生态流量管控目标。开展天目溪、昌化溪、南苕溪等河流水量分配,明确控制断面生态流量,制定生态流量保障实施方案,建立监测预警和评价机制。组织编制里畈、水涛庄、华光潭一级等大中型水库生态流量核定与保障方案,将生态流量纳入到水工程控制运行计划。(牵头单位:区水利水电局,配合单位:区发改局、市生态环境局临安分局)

(九)加强饮用水源地管理保护。建立健全饮用水水源地名录准入和退出机制,定期公布农村饮用水水源地名录。饮用水水源地确需调整的,应进行严格科学论证,确保水量安全、水质安全,并严格落实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立、治”工作。[牵头单位:区水利水电局、市生态环境局临安分局,配合单位:区发改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临安分局、区住建局、区交通运输局、各镇(街道)]

(十)强化规划水资源论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园区、产业集聚区、城镇供水等规划应开展规划水资源论证。规划审批前,规划审批部门需要征求区水利水电局的意见,并纳入规划中。已审批的相关规划,规划内容有重大调整的,应当重新开展水资源论证。[牵头单位:区发改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临安分局,配合单位:区水利水电局、区农业农村局、区经信局、各镇(街道)、各园区管委会]

四、促进重点领域用水效率提升

(十一)实行工业企业水效评价。对规上工业企业定期开展水效评价,纳入“亩产效益”综合评价体系并进行分档排名,作为要素差别化配置的依据。监督化工、印染、造纸等高耗水企业每3年开展一次水平衡测试,及时提出节水改造意见。[牵头单位:区经信局、区水利水电局,配合单位:区发改局、各镇(街道)、各园区管委会]

(十二)加强公共供水企业节水管理。建立用水取售比动态分析机制,加大分区计量和小区DMA建设,改进制水工艺,提升公共供水的管理水平。加强管网内取用水数据的归集、分析和通报,推进用水在线监测体系建设。到2027年实现供水管网漏损率达到9%以内,售水量与取水量比值达到82%以上,管网用水户实时在线监测覆盖率达到60%以上。(牵头单位:区住建局,配合单位:区水利水电局、国兴集团)

(十三)推进农业节水升级。大力推进灌区续建配套设施现代化改造和高标准农田建设,持续发展高效节水农业,加大高效节水灌溉和水肥一体化等技术推广力度。(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水利水电局,配合单位:区发改局)

(十四)加强再生水利用。实施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加大污水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推动建立污水资源化利用政策制度。化工、印染、造纸等高耗水企业要优先使用非常规水,市政杂用、景观环境用水要优先利用再生水。[牵头单位:区发改局、区住建局,配合单位:区水利水电局、区综合执法局、区经信局、各镇(街道)、园区管委会]

五、创新水资源集约节约政策机制

(十五)建立用水权流转机制。探索建立公共供水管网用户用水权收储、出让和转让机制。加强财税金融支持,积极推广合同节水管理。完善农村山塘水库水权确权及交易机制,全面推进农村山塘水库水权流转经营。[牵头单位:区水利水电局,配合单位:区发改局、区住建局、区农业农村局、各镇(街道)]

(十六)创新激励性水价机制。健全城镇居民阶梯水价动态调整机制,进一步调整阶梯水量、水价,适度拉大分档差价。完善差别化水价政策,拉开高耗水行业与其他行业、“亩产效益”评价D类企业与其他类别企业的水价差价。(牵头单位:区发改局、区住建局,配合单位:区水利水电局、区财政局、区经信局)

(十七)探索饮用水水源地水流生态补偿机制。探索推进饮用水水源地及下游受损河湖水流生态补偿机制,研究水流生态保护补偿标准和实施细则。(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临安分局、区财政局、区水利水电局,配合单位:区发改局)

六、保障措施

(十八)加强组织领导。临安区人民政府统筹水资源刚性约束工作,明确任务分工,创新工作机制,确保各项工作落实落地,重大问题提交区政府研究决定。

(十九)强化考核评估。将实施水资源刚性约束工作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纳入自然资源集约利用考核,并将考核结果纳入到区政府综合考核。

(二十)落实资金保障。积极发挥区财政职能作用,按照财政体制和预算管理相关要求,重点支持优质水资源联网联调、再生水利用、公共供水企业节水等工作。

本实施意见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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