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50830X/2023-64517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单位 区交通运输局 成文日期 2023-03-16
统一编号 有效性
杭州市临安区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杭州市临安区交通运输系统防汛防台抗旱及抗雪防冻应急预案及操作手册的通知
日期:
2023-03-17 16:02
来源:
区交通运输局
浏览量:

各科室、各中队、两中心:

现将《杭州市临安交通运输系统防汛防台抗旱及抗雪防冻应急预案》和《杭州临安区交通运输系统防汛防台抗旱及抗雪防冻应急操作手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杭州市临安区交通运输局

2023年3月16日


杭州市临安区交通运输系统防汛防台抗旱及抗雪防冻应急预案

为依法、科学、高效、有序防范和应对台风、汛情、雨雪冰冻或其它极端气象灾害等给全区交通运输系统带来的不利影响,切实提高交通运输防灾抗灾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系统工作正常,结合我区交通运输行业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管理规定》、《浙江省防汛防台抗旱应急预案》、《浙江省交通运输系统防汛防台防雨雪冰冻抗旱应急预案》、《杭州市交通运输系统防汛防台抗旱及抗雪防冻应急预案》、《杭州市临安区防汛防台抗旱应急预案》、《杭州市临安区抗雪防冻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上位预案。

(二)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临安区交通运输系统对台风、汛情、抗旱、雨雪冰冻等灾害的防范和应对工作。

(三)工作原则。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防抗结合,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属地管理、联动处置的原则。

二、指挥体系及职责

(一)指挥机构及职责。成立区交通运输系统防汛防台抗旱及抗雪防冻(以下简称“三防”)应急指挥部,由区交通运输局局长担任总指挥,分管安全应急工作的局领导担任常务副总指挥,其他局领导担任副总指挥,机关各科室(中队)负责人、局属单位分管安全负责人为成员。

主要职责:在区委、区政府和杭州市交通运输局领导下,负责全区交通运输系统“三防”应急指挥工作;传达贯彻落实上级“三防”有关指示精神,研究决定系统“三防”工作事项,根据有关规定做好带班值守、会商研判、下达指令等工作。

(二)日常工作机构及职责。“三防”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在局安全监督科,办公室主任由局安全监督科负责人兼任。

主要职责:负责全区交通运输系统“三防”应急指挥部日常工作;传达贯彻执行“三防”应急指挥部各项指令;向“三防”应急指挥部和各单位提供气象、水文等预警信息;指导、监督系统各部门各单位落实应急抢险队伍、运输工具、机械设备、物资等应急准备工作;编制、修订全区交通系统应急预案,指导开展演练;根据有关规定做好值班值守、会商研判、信息收集、汇总报送等工作。

(三)成员部门及职责。

局属各单位参照本预案,结合自身实际,负责做好本单位“三防”应急管理工作。

区交通运输局交通运输综合执法队(以下简称“交通执法队”)、临安港航执法大队(以下简称“港航执法队”)、区公路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公路中心”)、区道路运输服务中心(以下简称“运输中心”)具体执行各项应急救援保障任务;负责落实本单位应急抢险队伍、运输工具、机械设备、物资等应急准备工作;编制、修订本单位应急预案,指导开展演练;做好辖区企业源头管理,维护公路、水路运输秩序等工作;及时反馈现场应急处置情况,提出下步工作意见建议;根据有关规定做好带班值守、会商研判、信息收集、汇总报送等工作。

机关各科室负责做好值班值守、后勤保障、对外宣传、人员调配、效能监察、经费保障、科技信息化支撑、运力物资协调等工作。

(四)应急工作组及职责。根据应急工作实际需要,“三防”应急指挥部可下设综合协调组、信息宣传组、抢险救援组、督查指导组、后勤保障组,分工落实“三防”应急各项任务。(详见《杭州市临安区交通运输系统极端天气条件下(防汛防台抗旱及抗雪防冻)应对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指挥调度手册》)

三、预防预警

(一)监测预警。“三防”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当加强对台风、汛情及雨雪冰冻等灾害的监测预警,对灾害可能影响的范围开展风险评估和分析,及时发布风险提示;及时接收天气预报和地质灾害预报,并将有关信息及时向行业管理部门发布,局属各单位、执法队应及时向管理对象发布预警信息,通知相关单位、部门和人员做好防台防汛抗旱和抗雪防冻工作。

(二)预防行动。“三防”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发布预警信息时,各单位应及时检查本单位应急车辆(船只)、队伍、通讯、物资、装备的准备情况;检查辖区可能受灾害影响区域的交通设施、重要点位准备情况,分析本部门本单位可能面临的风险并采取相应的预防性措施。

四、应急响应

根据区应急指挥中心发布的应急响应指令,我区交通运输系统对应启动、调整、结束相应应急响应等级。

根据影响范围和程度不同,应急响应等级分为四个等级:特别重大(I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一般(Ⅳ级)。

(一)I、Ⅱ级应急响应行动。启动I级响应时,总指挥主持会商;启动Ⅱ级响应时,常务副总指挥主持会商,“三防”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均需参加。

1.“三防”应急指挥部。负责贯彻落实区防指工作指令,组织召开会商研判,检查应急抢险队伍、物资、设备准备情况,督促指导局属单位及下级行业管理机构落实预防管控措施,视情指派工作组赴现场指导工作,跟踪响应结束后的恢复重建工作等。

2.局办公室。负责安排局领导带班24小时值班值守,做好后勤保障,负责向上级部门报告信息,及时收发上级有关指令、文件。

3.局安全监督科。负责执行应急指挥部下达指令,做好与区应急指挥部对接联系,及时将上级有关精神传达到位,负责与横向部门的沟通协调,汇总动态信息。

4.局行业管理科、建设管理科、法制科。负责按照“管业务必须管安全”要求,提供应急响应区域范围的行业危险源辨识与评估清单,参与会商研判活动,收集汇总分管行业动态信息并及时报“三防”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5.交通执法队。实时掌握行业动态信息,指导督促运输车辆按要求落实停运、限行等管控措施。督促在建交通工程根据需要停止作业,组织检查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转移或加固施工机械。组织低洼地段施工人员撤离至安全安置点。联系有关施工企业,调集应急抢险装备,组织动员应急抢险人员进入临战待命状态。组织灾毁数据统计和动态信息报送。及时完成“三防”应急指挥部及其办公室交办的事项。每天6时、10时、14时向“三防”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送灾情和工作举措等信息。

6.港航执法队。实时掌握行业动态信息,督促水上运输企业根据需要采取停航、停运措施。联系有关企业,调集应急抢险装备,组织动员应急抢险人员进入临战待命状态。及时完成“三防”应急指挥部及其办公室交办的事项。每天6时、10时、14时向“三防”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送灾情和工作举措等信息。

7.运输中心。实时掌握行业动态信息,督促运输车辆按要求落实停运、限行等管控措施。联系有关运输企业,做好应急运力保障准备。组织灾毁数据统计和动态信息报送。及时完成“三防”应急指挥部及其办公室交办的事项。每天6时、10时、14时向“三防”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送灾情和工作举措等信息。

8.公路中心。实时掌握行业动态信息,负责组织实施路网监控,及时报告公路遇阻、封道情况。组织检查交通设施结构安全状况,落实风险清单管理制度。指导治理交通安全隐患,对一时无法完成整治任务的要设置警示标志并落实专人跟踪。调集应急抢险装备,组织动员应急抢险人员进入临战待命状态。组织专家队伍赶赴重点区域开展指导工作。组织灾毁数据统计和动态信息报送。及时完成“三防”应急指挥部及其办公室交办的事项。每天6时、10时、14时向“三防”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送灾情和工作举措等信息。

(二)Ⅲ、Ⅳ级应急响应。“三防”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主任主持会商,落实值班值守制度,按要求报送相关信息。

交通执法队、港航执法队、运输中心、公路中心实时掌握行业动态,组织实施各项预防管控和抢险保畅措施,并做好预警预防期间的突发事件处置工作,每天6时、14时向“三防”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送灾情和工作举措等信息。

(三)调整和结束。收到区调整应急响应等级或解除应急响应指令时,“三防”应急指挥部和各单位相应调整应急响应等级或宣布应急响应结束。

五、应急保障

(一)通信与信息保障。应急响应期间各单位负责人和业务科室负责人必须保持24小时电话畅通。局办公室负责与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联系,做好抢险救灾信息的发布和新闻报道工作。

(二)物资保障。全区交通运输系统“三防”应急资源采取系统自备和社会力量相结合的保障方式,优先调用系统自备资源。各单位应建立健全应急队伍、运输工具、机械装备、应急物资,动态更新基本信息数据库。

(三)后勤保障。应急响应期间,局办公室应协调好领导带班制度,及时收发上级有关指令、文件,做好车辆、值班就餐等后勤保障工作。

(四)培训和演练。各有关单位应切实加强应急教育培训,提高行业、企业两个层面应急知识储备,并按有关规定积极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提升应急实战能力。

六、灾后恢复

(一)损毁工程修复。遭到毁坏的公路、航道、桥梁以及防灾抗灾专用通讯设施,应尽快组织修复,恢复功能。

(二)应急资源补充。针对应急实战中暴露出的应急资源短缺及物资消耗实际,及时补充完善。

(三)总结评估。每次灾害过后,各科室、单位针对抗灾抢险各方面各环节进行分析评估,总结经验,表彰先进,查找问题,以进一步做好抢险救灾工作。

七、附则

(一)预案管理与更新。本预案由区交通运输局安全监督科牵头制定,经批准后实施。原则上每2年修订一次,遇特殊情况及时修订。各有关单位应根据本预案,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单位“三防”应急预案。

(二)奖励与责任追究。对“三防”应急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由局“三防”应急指挥部或报请杭州市交通运输局、区应急指挥部给予表彰;对在“三防”应急工作中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依据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

(三)预案实施。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由局“三防”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牵头组织实施。

附件:临安区交通运输系统防汛防台抗旱及抗雪防冻应急操作手册

临交〔2023〕23号.pdf

临交〔2023〕23号附件杭州市临安区交通运输系统防汛防台抗旱及抗雪防冻应急预案指挥调度手册(最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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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 区交通运输局区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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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杭州市临安交通运输系统防汛防台抗旱及抗雪防冻应急预案》和《杭州临安区交通运输系统防汛防台抗旱及抗雪防冻应急操作手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杭州市临安区交通运输局

2023年3月16日


杭州市临安区交通运输系统防汛防台抗旱及抗雪防冻应急预案

为依法、科学、高效、有序防范和应对台风、汛情、雨雪冰冻或其它极端气象灾害等给全区交通运输系统带来的不利影响,切实提高交通运输防灾抗灾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系统工作正常,结合我区交通运输行业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管理规定》、《浙江省防汛防台抗旱应急预案》、《浙江省交通运输系统防汛防台防雨雪冰冻抗旱应急预案》、《杭州市交通运输系统防汛防台抗旱及抗雪防冻应急预案》、《杭州市临安区防汛防台抗旱应急预案》、《杭州市临安区抗雪防冻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上位预案。

(二)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临安区交通运输系统对台风、汛情、抗旱、雨雪冰冻等灾害的防范和应对工作。

(三)工作原则。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防抗结合,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属地管理、联动处置的原则。

二、指挥体系及职责

(一)指挥机构及职责。成立区交通运输系统防汛防台抗旱及抗雪防冻(以下简称“三防”)应急指挥部,由区交通运输局局长担任总指挥,分管安全应急工作的局领导担任常务副总指挥,其他局领导担任副总指挥,机关各科室(中队)负责人、局属单位分管安全负责人为成员。

主要职责:在区委、区政府和杭州市交通运输局领导下,负责全区交通运输系统“三防”应急指挥工作;传达贯彻落实上级“三防”有关指示精神,研究决定系统“三防”工作事项,根据有关规定做好带班值守、会商研判、下达指令等工作。

(二)日常工作机构及职责。“三防”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在局安全监督科,办公室主任由局安全监督科负责人兼任。

主要职责:负责全区交通运输系统“三防”应急指挥部日常工作;传达贯彻执行“三防”应急指挥部各项指令;向“三防”应急指挥部和各单位提供气象、水文等预警信息;指导、监督系统各部门各单位落实应急抢险队伍、运输工具、机械设备、物资等应急准备工作;编制、修订全区交通系统应急预案,指导开展演练;根据有关规定做好值班值守、会商研判、信息收集、汇总报送等工作。

(三)成员部门及职责。

局属各单位参照本预案,结合自身实际,负责做好本单位“三防”应急管理工作。

区交通运输局交通运输综合执法队(以下简称“交通执法队”)、临安港航执法大队(以下简称“港航执法队”)、区公路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公路中心”)、区道路运输服务中心(以下简称“运输中心”)具体执行各项应急救援保障任务;负责落实本单位应急抢险队伍、运输工具、机械设备、物资等应急准备工作;编制、修订本单位应急预案,指导开展演练;做好辖区企业源头管理,维护公路、水路运输秩序等工作;及时反馈现场应急处置情况,提出下步工作意见建议;根据有关规定做好带班值守、会商研判、信息收集、汇总报送等工作。

机关各科室负责做好值班值守、后勤保障、对外宣传、人员调配、效能监察、经费保障、科技信息化支撑、运力物资协调等工作。

(四)应急工作组及职责。根据应急工作实际需要,“三防”应急指挥部可下设综合协调组、信息宣传组、抢险救援组、督查指导组、后勤保障组,分工落实“三防”应急各项任务。(详见《杭州市临安区交通运输系统极端天气条件下(防汛防台抗旱及抗雪防冻)应对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指挥调度手册》)

三、预防预警

(一)监测预警。“三防”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当加强对台风、汛情及雨雪冰冻等灾害的监测预警,对灾害可能影响的范围开展风险评估和分析,及时发布风险提示;及时接收天气预报和地质灾害预报,并将有关信息及时向行业管理部门发布,局属各单位、执法队应及时向管理对象发布预警信息,通知相关单位、部门和人员做好防台防汛抗旱和抗雪防冻工作。

(二)预防行动。“三防”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发布预警信息时,各单位应及时检查本单位应急车辆(船只)、队伍、通讯、物资、装备的准备情况;检查辖区可能受灾害影响区域的交通设施、重要点位准备情况,分析本部门本单位可能面临的风险并采取相应的预防性措施。

四、应急响应

根据区应急指挥中心发布的应急响应指令,我区交通运输系统对应启动、调整、结束相应应急响应等级。

根据影响范围和程度不同,应急响应等级分为四个等级:特别重大(I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一般(Ⅳ级)。

(一)I、Ⅱ级应急响应行动。启动I级响应时,总指挥主持会商;启动Ⅱ级响应时,常务副总指挥主持会商,“三防”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均需参加。

1.“三防”应急指挥部。负责贯彻落实区防指工作指令,组织召开会商研判,检查应急抢险队伍、物资、设备准备情况,督促指导局属单位及下级行业管理机构落实预防管控措施,视情指派工作组赴现场指导工作,跟踪响应结束后的恢复重建工作等。

2.局办公室。负责安排局领导带班24小时值班值守,做好后勤保障,负责向上级部门报告信息,及时收发上级有关指令、文件。

3.局安全监督科。负责执行应急指挥部下达指令,做好与区应急指挥部对接联系,及时将上级有关精神传达到位,负责与横向部门的沟通协调,汇总动态信息。

4.局行业管理科、建设管理科、法制科。负责按照“管业务必须管安全”要求,提供应急响应区域范围的行业危险源辨识与评估清单,参与会商研判活动,收集汇总分管行业动态信息并及时报“三防”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5.交通执法队。实时掌握行业动态信息,指导督促运输车辆按要求落实停运、限行等管控措施。督促在建交通工程根据需要停止作业,组织检查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转移或加固施工机械。组织低洼地段施工人员撤离至安全安置点。联系有关施工企业,调集应急抢险装备,组织动员应急抢险人员进入临战待命状态。组织灾毁数据统计和动态信息报送。及时完成“三防”应急指挥部及其办公室交办的事项。每天6时、10时、14时向“三防”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送灾情和工作举措等信息。

6.港航执法队。实时掌握行业动态信息,督促水上运输企业根据需要采取停航、停运措施。联系有关企业,调集应急抢险装备,组织动员应急抢险人员进入临战待命状态。及时完成“三防”应急指挥部及其办公室交办的事项。每天6时、10时、14时向“三防”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送灾情和工作举措等信息。

7.运输中心。实时掌握行业动态信息,督促运输车辆按要求落实停运、限行等管控措施。联系有关运输企业,做好应急运力保障准备。组织灾毁数据统计和动态信息报送。及时完成“三防”应急指挥部及其办公室交办的事项。每天6时、10时、14时向“三防”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送灾情和工作举措等信息。

8.公路中心。实时掌握行业动态信息,负责组织实施路网监控,及时报告公路遇阻、封道情况。组织检查交通设施结构安全状况,落实风险清单管理制度。指导治理交通安全隐患,对一时无法完成整治任务的要设置警示标志并落实专人跟踪。调集应急抢险装备,组织动员应急抢险人员进入临战待命状态。组织专家队伍赶赴重点区域开展指导工作。组织灾毁数据统计和动态信息报送。及时完成“三防”应急指挥部及其办公室交办的事项。每天6时、10时、14时向“三防”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送灾情和工作举措等信息。

(二)Ⅲ、Ⅳ级应急响应。“三防”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主任主持会商,落实值班值守制度,按要求报送相关信息。

交通执法队、港航执法队、运输中心、公路中心实时掌握行业动态,组织实施各项预防管控和抢险保畅措施,并做好预警预防期间的突发事件处置工作,每天6时、14时向“三防”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送灾情和工作举措等信息。

(三)调整和结束。收到区调整应急响应等级或解除应急响应指令时,“三防”应急指挥部和各单位相应调整应急响应等级或宣布应急响应结束。

五、应急保障

(一)通信与信息保障。应急响应期间各单位负责人和业务科室负责人必须保持24小时电话畅通。局办公室负责与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联系,做好抢险救灾信息的发布和新闻报道工作。

(二)物资保障。全区交通运输系统“三防”应急资源采取系统自备和社会力量相结合的保障方式,优先调用系统自备资源。各单位应建立健全应急队伍、运输工具、机械装备、应急物资,动态更新基本信息数据库。

(三)后勤保障。应急响应期间,局办公室应协调好领导带班制度,及时收发上级有关指令、文件,做好车辆、值班就餐等后勤保障工作。

(四)培训和演练。各有关单位应切实加强应急教育培训,提高行业、企业两个层面应急知识储备,并按有关规定积极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提升应急实战能力。

六、灾后恢复

(一)损毁工程修复。遭到毁坏的公路、航道、桥梁以及防灾抗灾专用通讯设施,应尽快组织修复,恢复功能。

(二)应急资源补充。针对应急实战中暴露出的应急资源短缺及物资消耗实际,及时补充完善。

(三)总结评估。每次灾害过后,各科室、单位针对抗灾抢险各方面各环节进行分析评估,总结经验,表彰先进,查找问题,以进一步做好抢险救灾工作。

七、附则

(一)预案管理与更新。本预案由区交通运输局安全监督科牵头制定,经批准后实施。原则上每2年修订一次,遇特殊情况及时修订。各有关单位应根据本预案,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单位“三防”应急预案。

(二)奖励与责任追究。对“三防”应急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由局“三防”应急指挥部或报请杭州市交通运输局、区应急指挥部给予表彰;对在“三防”应急工作中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依据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

(三)预案实施。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由局“三防”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牵头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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