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509011/2023-6485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单位 河桥镇 成文日期 2023-03-31
统一编号 有效性
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日期:
2023-03-31 16:21
来源:
党政办
浏览量:

2022年,河桥镇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办的精心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遵循中央和省市区法治政府建设各项部署,参照《2022年法治临安建设重点工作清单》《“法助共富、法护平安”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强化基层领导干部法治意识和依法治理水平、提高群众遵法守法学法用法能力,切实推进法治政府各项工作开展,取得阶段性成效。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全面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年度重点工作。

1.政治引领,强化组织领导。坚持党对法治工作的领导,利用镇村干部大会、党委中心组学习会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镇党委政府、个行政村、学校等企事业党委等共计组织专题学习25场次。

2.示范引领,推进强基工程。2022年,河桥司法所被确定为本年度省级“枫桥式”司法所创建所,主要通过工作实践,着重对镇法治政府建设指标提出建设性意见。创建工作中,成立了以镇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工作专班。司法所作为创建主体,负责创建工作中的法治政府重点内容。

3.计划引领,统筹全年工作。根据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办法治建设年度工作要点,制定印发《河桥镇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及《河桥镇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召开全镇镇、村干部会议,对全年重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确保工作顺利推进。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切实推进依法决策。

1.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对自2022年以来以镇政府名义印发的红头文件进行全面梳理审查;配合区委依法治县办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清理结果及时上报;2022年,河桥镇制发、报备行政规范性文件数为0。

2.全面实行政府重大决策公众参与、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根据市区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则及要求,聘任浙江天目源律师事务所2名律师,担任镇政府法律顾问并签订服务协议。充分发挥镇政府法律顾问作用,参与镇级事务及信访积案清零、矛盾纠纷化解协调会9次,开展法律咨询21次,全年开展行政合同合法性审查122件,有效确保了政府决策的科学性和合法性。

(三)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1.围绕“喜迎二十大·忠诚保平安”及“矛盾纠纷大化解·喜迎党的二十大”工作重心。严格落实省、市、区矛盾纠纷分排查化解相关会议精神,多措并举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起底大化解活动。召开全镇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推进会,以河桥镇党委政府名义印发《关于开展“矛盾纠纷大化解 喜迎党的二十大”专项活动通知》,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作为平安建设和综治维稳重点任务进行安排。

2.定期组织开展摸排。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按照一般纠纷就地化解,疑难纠纷及时上报交办,热点敏感矛盾纠纷专题研判的原则,最大限度的化解各类矛盾,努力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

3.畅通信访及重大矛盾纠纷化解渠道。印发《河桥镇源头治理积案清零攻坚年活动方案》,对信访和重大矛盾纠纷工作处理流程进行了规范,建立了重大矛盾纠纷定期汇报通报制度、矛盾纠纷事项归档制度、矛盾纠纷经常性排查制度等,建立基层矛盾纠纷有效处理机制,避免了因矛盾纠纷化解渠道不畅通导致问题积累、矛盾上行。目前,共处理省级交办件、上级转办、“12345”热线转办及群众来信来访件21件,中鑫村董某某、云浪村吴某某重点信访督办件得到妥善处理。

4.打造2.0版共享法庭。发挥“共享法庭+”作用,实现复杂矛盾纠纷快速调处。如河桥萤石矿、上卜砩石矿复工复产、罗山村涉及50余农户20元万元非粮化整治后土地流转款群体性事件得到快速有效化解,“法助共富、法护平安”专项行动在实践中得到很好体现。截至目前,镇共享法庭与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参与调处各类矛盾纠纷182起,形成案卷182份。

5.加强行政诉讼、行政复议预防。支持配合全区行政诉讼、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工作。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切实履行生效裁判。支持检察院开展行政诉讼监督等法定活动,积极主动履行职责、纠正不当行政行为。全年本镇无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案件发生。

(四)强化行政权力监督。

1.突出党内监督主导地位。支持配合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监察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借助“美丽幸福河桥”微信公众号、微信视频号和河桥镇人民政府抖音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借助镇村党务政务公开栏、公示栏、电子屏等进行政务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五)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加强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建设

1.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宣贯活动,提升干部的法治意识和法治思维。组织镇机关领导干部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今年来,在金燕村、学川文化礼堂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12月初,开展“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全面贯彻实施宪法”主题宣传,推动宪法及《民法典》宣传深入人心。

2.推进“八五”普法工作。按照《河桥镇八五普法规划》对辖区未来五年普法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制定《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明确学法任务。组建镇村“八五”普法志愿者队伍,开展日常普法宣传。推进法治宣传与文化广场建设同步推进,目前,在两个省级民主法治村建立了泥骆村、秀溪村“八五”普法宣传栏,学川、罗山在建设新时代美丽乡村建设过程中融入法治文化元素,河桥老街设置醒目户外法治宣传专题广告牌多处。

3.印发《河桥镇2022年领导干部学法计划》。利用镇政府工作例会和每月镇、村、企党员干部固定活动日大会,组织机关干部、村干部、企业管理人员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信访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学习,举办学习专栏,组织专题考试,积极参加区普法办各类线上普法知识考试,通过率达到100%,切实提升了镇村干部、企业管理层的法治意识和水平。

4.利用重要节日和时间节点。通过“河汛通”自媒体平台以及悬挂横幅、墙体标语、设点集中宣传、进村入户等方式,分别组织驻镇站所、镇村干部开展国家安全日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宣传、“防灾减灾日”宣传、《信访工作条例》、《行政处罚法》、“平安建设”、禁种铲毒禁毒戒毒、打击整治养老诈骗方面的宣传,切实提高群众遵纪守法意识,引导群众依法解决矛盾纠纷。

(六)充分发挥法治服务保障作用。

1.依法防控疫情。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组织镇村干部开展了多轮防疫各项法律法规知识宣传,镇综合行政执法队紧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在镇党委、政府带领下,依法对镇辖区商超门店、金融机构、学校、企业等人员密集场所进行指导,要求各单位加强做好防控措施,落实好人员扫码和登记制度,排查外地来我镇人员,确保疫情防控平稳有序开展工作,运用法治的手段为疫情防控营造了稳定的环境。

2.法治助力乡村建设。一方面,依法摸排打击农村涉黑恶、涉毒、涉电信诈骗、涉养老诈骗等各类型违法犯罪活动,确保各项工作在法治轨道上正常运作,提高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专业化水平;另一方面,通过完善辖区11个村公共法律服务室建设,成立第一批57人的“法律明白人”队伍,参与全区和全镇组织的专题培训等,引导公共法律服务室工作人员及“法律明白人”发挥普法律、化矛盾的专长,为乡村振兴注入“法治”力量。

二、存在的问题。

今年以来,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河桥镇充分发挥自身的优势和特点,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在一些方面仍有待提高:一是工作人员对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依法行政理念不强,基层依法治理的水平依然不高;二是面向群众法律法规的宣传形式单一、成效不明显;三是基层矛盾化解思路不新,办法不多,加之基层调解员精力有限、工作热情有所欠缺,矛盾化解工作136格局不如人意,没有很好的形成“葫芦型”,而是更像“橄榄型”。

三、2023工作计划。

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一是要深入抓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切实加强法律培训,牢固树立法律权威至上、法律大于权力、权力服从法律的观念,努力提高机关工作人员法律素质和依法办事能力,在发展经济社会事务、协调处理矛盾纠纷时,善于运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二是抓住群众的普法教育不放松。利用灵活多样的宣传形式,大力宣传法律知识、依法行政,让群众知法、学法,增强利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意识。三是提高矛盾化解成效,打通法治为民服务“最后一公里”,切实提升群众在法治领域的获得感、幸福感,为平安临安、法治临安建设贡献应有力量。

 

杭州市临安区河桥镇人民政府

2023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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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全面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年度重点工作。

1.政治引领,强化组织领导。坚持党对法治工作的领导,利用镇村干部大会、党委中心组学习会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镇党委政府、个行政村、学校等企事业党委等共计组织专题学习25场次。

2.示范引领,推进强基工程。2022年,河桥司法所被确定为本年度省级“枫桥式”司法所创建所,主要通过工作实践,着重对镇法治政府建设指标提出建设性意见。创建工作中,成立了以镇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工作专班。司法所作为创建主体,负责创建工作中的法治政府重点内容。

3.计划引领,统筹全年工作。根据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办法治建设年度工作要点,制定印发《河桥镇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及《河桥镇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召开全镇镇、村干部会议,对全年重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确保工作顺利推进。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切实推进依法决策。

1.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对自2022年以来以镇政府名义印发的红头文件进行全面梳理审查;配合区委依法治县办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清理结果及时上报;2022年,河桥镇制发、报备行政规范性文件数为0。

2.全面实行政府重大决策公众参与、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根据市区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则及要求,聘任浙江天目源律师事务所2名律师,担任镇政府法律顾问并签订服务协议。充分发挥镇政府法律顾问作用,参与镇级事务及信访积案清零、矛盾纠纷化解协调会9次,开展法律咨询21次,全年开展行政合同合法性审查122件,有效确保了政府决策的科学性和合法性。

(三)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1.围绕“喜迎二十大·忠诚保平安”及“矛盾纠纷大化解·喜迎党的二十大”工作重心。严格落实省、市、区矛盾纠纷分排查化解相关会议精神,多措并举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起底大化解活动。召开全镇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推进会,以河桥镇党委政府名义印发《关于开展“矛盾纠纷大化解 喜迎党的二十大”专项活动通知》,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作为平安建设和综治维稳重点任务进行安排。

2.定期组织开展摸排。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按照一般纠纷就地化解,疑难纠纷及时上报交办,热点敏感矛盾纠纷专题研判的原则,最大限度的化解各类矛盾,努力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

3.畅通信访及重大矛盾纠纷化解渠道。印发《河桥镇源头治理积案清零攻坚年活动方案》,对信访和重大矛盾纠纷工作处理流程进行了规范,建立了重大矛盾纠纷定期汇报通报制度、矛盾纠纷事项归档制度、矛盾纠纷经常性排查制度等,建立基层矛盾纠纷有效处理机制,避免了因矛盾纠纷化解渠道不畅通导致问题积累、矛盾上行。目前,共处理省级交办件、上级转办、“12345”热线转办及群众来信来访件21件,中鑫村董某某、云浪村吴某某重点信访督办件得到妥善处理。

4.打造2.0版共享法庭。发挥“共享法庭+”作用,实现复杂矛盾纠纷快速调处。如河桥萤石矿、上卜砩石矿复工复产、罗山村涉及50余农户20元万元非粮化整治后土地流转款群体性事件得到快速有效化解,“法助共富、法护平安”专项行动在实践中得到很好体现。截至目前,镇共享法庭与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参与调处各类矛盾纠纷182起,形成案卷182份。

5.加强行政诉讼、行政复议预防。支持配合全区行政诉讼、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工作。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切实履行生效裁判。支持检察院开展行政诉讼监督等法定活动,积极主动履行职责、纠正不当行政行为。全年本镇无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案件发生。

(四)强化行政权力监督。

1.突出党内监督主导地位。支持配合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监察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借助“美丽幸福河桥”微信公众号、微信视频号和河桥镇人民政府抖音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借助镇村党务政务公开栏、公示栏、电子屏等进行政务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五)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加强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建设

1.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宣贯活动,提升干部的法治意识和法治思维。组织镇机关领导干部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今年来,在金燕村、学川文化礼堂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12月初,开展“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全面贯彻实施宪法”主题宣传,推动宪法及《民法典》宣传深入人心。

2.推进“八五”普法工作。按照《河桥镇八五普法规划》对辖区未来五年普法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制定《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明确学法任务。组建镇村“八五”普法志愿者队伍,开展日常普法宣传。推进法治宣传与文化广场建设同步推进,目前,在两个省级民主法治村建立了泥骆村、秀溪村“八五”普法宣传栏,学川、罗山在建设新时代美丽乡村建设过程中融入法治文化元素,河桥老街设置醒目户外法治宣传专题广告牌多处。

3.印发《河桥镇2022年领导干部学法计划》。利用镇政府工作例会和每月镇、村、企党员干部固定活动日大会,组织机关干部、村干部、企业管理人员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信访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学习,举办学习专栏,组织专题考试,积极参加区普法办各类线上普法知识考试,通过率达到100%,切实提升了镇村干部、企业管理层的法治意识和水平。

4.利用重要节日和时间节点。通过“河汛通”自媒体平台以及悬挂横幅、墙体标语、设点集中宣传、进村入户等方式,分别组织驻镇站所、镇村干部开展国家安全日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宣传、“防灾减灾日”宣传、《信访工作条例》、《行政处罚法》、“平安建设”、禁种铲毒禁毒戒毒、打击整治养老诈骗方面的宣传,切实提高群众遵纪守法意识,引导群众依法解决矛盾纠纷。

(六)充分发挥法治服务保障作用。

1.依法防控疫情。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组织镇村干部开展了多轮防疫各项法律法规知识宣传,镇综合行政执法队紧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在镇党委、政府带领下,依法对镇辖区商超门店、金融机构、学校、企业等人员密集场所进行指导,要求各单位加强做好防控措施,落实好人员扫码和登记制度,排查外地来我镇人员,确保疫情防控平稳有序开展工作,运用法治的手段为疫情防控营造了稳定的环境。

2.法治助力乡村建设。一方面,依法摸排打击农村涉黑恶、涉毒、涉电信诈骗、涉养老诈骗等各类型违法犯罪活动,确保各项工作在法治轨道上正常运作,提高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专业化水平;另一方面,通过完善辖区11个村公共法律服务室建设,成立第一批57人的“法律明白人”队伍,参与全区和全镇组织的专题培训等,引导公共法律服务室工作人员及“法律明白人”发挥普法律、化矛盾的专长,为乡村振兴注入“法治”力量。

二、存在的问题。

今年以来,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河桥镇充分发挥自身的优势和特点,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在一些方面仍有待提高:一是工作人员对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依法行政理念不强,基层依法治理的水平依然不高;二是面向群众法律法规的宣传形式单一、成效不明显;三是基层矛盾化解思路不新,办法不多,加之基层调解员精力有限、工作热情有所欠缺,矛盾化解工作136格局不如人意,没有很好的形成“葫芦型”,而是更像“橄榄型”。

三、2023工作计划。

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一是要深入抓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切实加强法律培训,牢固树立法律权威至上、法律大于权力、权力服从法律的观念,努力提高机关工作人员法律素质和依法办事能力,在发展经济社会事务、协调处理矛盾纠纷时,善于运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二是抓住群众的普法教育不放松。利用灵活多样的宣传形式,大力宣传法律知识、依法行政,让群众知法、学法,增强利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意识。三是提高矛盾化解成效,打通法治为民服务“最后一公里”,切实提升群众在法治领域的获得感、幸福感,为平安临安、法治临安建设贡献应有力量。

 

杭州市临安区河桥镇人民政府

2023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