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62302032/2023-6508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单位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发文日期 2023-04-11
统一编号 有效性
关于公开征求《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政府关于将部分行政处罚权交由锦南街道、天目山镇、太阳镇、龙岗镇、河桥镇、清凉峰镇、岛石镇行使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公告
日期:
2023-04-11 15:33
来源: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浏览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条例》《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发〔2021〕51号)要求,结合临安区工作实际,拟将临安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场监督管理局、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临安分局、农业农村局4个部门61项行政处罚事项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权、行政强制权交由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政府锦南街道办事处行使;将临安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场监督管理局、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临安分局、农业农村局、水利水电局5个部门63项行政处罚事项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权、行政强制权分别交由杭州市临安区天目山镇人民政府、太阳镇人民政府、龙岗镇人民政府、河桥镇人民政府、清凉峰镇人民政府、岛石镇人民政府行使,拟定了《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政府关于将部分行政处罚权交由锦南街道、天目山镇、太阳镇、龙岗镇、河桥镇、清凉峰镇、岛石镇行使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公开征求时间为2023年4月11日至2023年5月10日,有关单位和公众可通过信函、电话或者电子邮件形式反馈至临安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指挥室。

联系地址:杭州市临安区锦城街道畔湖路30号

联系电话:0571-63780076

电子邮箱:csglj-la@sina.com

联 系 人:朱靓、朱丹


附件:《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政府关于将部分行政处罚权交由锦南街道、天目山镇、太阳镇、龙岗镇、河桥镇、清凉峰镇、岛石镇行使的通知(征求意见稿)》.doc

关于《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政府将部分行政处罚权交由锦南街道办事处、天目山镇人民政府、太阳镇人民政府、龙岗镇人民政府、河桥镇人民政府、清凉峰镇人民政府、岛石镇人民政府行使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doc



杭州市临安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3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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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单位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发文日期 2023-04-11
关于公开征求《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政府关于将部分行政处罚权交由锦南街道、天目山镇、太阳镇、龙岗镇、河桥镇、清凉峰镇、岛石镇行使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04-11
信息来源: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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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条例》《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发〔2021〕51号)要求,结合临安区工作实际,拟将临安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场监督管理局、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临安分局、农业农村局4个部门61项行政处罚事项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权、行政强制权交由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政府锦南街道办事处行使;将临安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场监督管理局、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临安分局、农业农村局、水利水电局5个部门63项行政处罚事项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权、行政强制权分别交由杭州市临安区天目山镇人民政府、太阳镇人民政府、龙岗镇人民政府、河桥镇人民政府、清凉峰镇人民政府、岛石镇人民政府行使,拟定了《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政府关于将部分行政处罚权交由锦南街道、天目山镇、太阳镇、龙岗镇、河桥镇、清凉峰镇、岛石镇行使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公开征求时间为2023年4月11日至2023年5月10日,有关单位和公众可通过信函、电话或者电子邮件形式反馈至临安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指挥室。

联系地址:杭州市临安区锦城街道畔湖路30号

联系电话:0571-63780076

电子邮箱:csglj-la@sina.com

联 系 人:朱靓、朱丹


附件:《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政府关于将部分行政处罚权交由锦南街道、天目山镇、太阳镇、龙岗镇、河桥镇、清凉峰镇、岛石镇行使的通知(征求意见稿)》.doc

关于《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政府将部分行政处罚权交由锦南街道办事处、天目山镇人民政府、太阳镇人民政府、龙岗镇人民政府、河桥镇人民政府、清凉峰镇人民政府、岛石镇人民政府行使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doc



杭州市临安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3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