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62302032/2023-65791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发布单位 |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 发文日期 | 2023-05-12 |
关于《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政府关于将部分行政处罚权交由锦南街道、天目山镇、太阳镇、龙岗镇、河桥镇、清凉峰镇、岛石镇行使通知(征求意见稿)》向公众征求意见反馈情况的说明
日期:
2023-05-12 16:28
来源: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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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广泛听取公众意见和建议,扩大政府决策的公众参与,我局于2023年4月11日向社会公布《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政府关于将部分行政处罚权交由锦南街道、天目山镇、太阳镇、龙岗镇、河桥镇、清凉峰镇、岛石镇行使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希望广大公众发表意见和建议。经过30日的社会公众意见征集,共收到修改意见0条。
(征求意见网址链接:http://www.linan.gov.cn/art/2023/4/11/art_1229548694_4156675.html)
杭州市临安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3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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