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62302032/2023-6607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发布单位 |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 成文日期 | 2023-05-24 |
钟立军委员:
您好!十分感谢您对垃圾治理工作的关心。您在政协十届二次会议上的《关于加强我区有害垃圾分类和处置的建议》提案我局已收悉,经我局研究讨论,现答复如下:
一、我区生活垃圾处置现状
我区严格落实生活垃圾分类“杭州模式”,将生活垃圾分为:易腐垃圾、可回收物、其他垃圾、有害垃圾四类。目前,我区易腐垃圾、可回收物、其他垃圾、有害垃圾均有明确的处置去向和足够的处置能力,已实现我区各类垃圾的全链条闭合运转。
(一)易腐垃圾:2019年,我区全力推进年处理5万吨易腐垃圾处置项目,并于2019年底建设完成,目前我区易腐垃圾及餐厨废弃油脂均由杭州临安将蓝餐厨废弃物处置有限公司资源化处置。
(二)可回收物:目前我区已建成运营年处理5万吨的再生资源分拣中心和城区88个回收网点,农村270个行政村全部建成再生资源回收站,实现区域分拣设施全覆盖,有效推动生活垃圾的持续减量,实现全区再生资源应收尽收。
(三)其他垃圾:目前全区其他垃圾通过定时定点收集、清洁直运至杭州临安绿能环保发电有限公司无害化处置。
(四)有害垃圾:城区有害垃圾由环卫统一收运,农村有害垃圾由乡镇统一收运,全区收运的有害垃圾全部暂存至有害垃圾暂存点(杭州恒奕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暂存点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的要求,由专人负责日常管理工作,收运的有害垃圾按要求建立危险废物台账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由第三方单位丽水市民康医疗废物处理有限公司规范化处置。
二、下步工作
(一)规范有害垃圾收集容器。由区分类办牵头督促各镇街、单位按照《杭州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的相关要求,规范设置红色生活垃圾收集容器,并标有《生活垃圾分类标志》(GB/T19095)规定的“有害垃圾”标志,确保居住小区(农村)的居民和单位职工能准确地分类投放有害垃圾。
(二)明确有害垃圾管理责任。进一步落实镇街、村社及物业管理服务单位做好居民与单位职工告知、宣传教育工作,引导居民和单位职工将有害垃圾分类投放至相应的收集容器,并落实分类收运及收集工作。产生有害垃圾的公共机构和居住小区明确有害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负责管理本区域内有害垃圾投放与收集的日常管理,同时做好收集容器的防水、防破损等防护措施。
(三)建立有害垃圾收运体系。建立有害垃圾统一收运模式并委托有资质单位依法开展具体工作,收运单位如实记录收运的有害垃圾的种类、产生量,做好交接记录,开展申报登记、管理计划备案、转移联单、信息系统填报等相关管理工作,并开展定时、定点、定路线的规范化收运方式,将有害垃圾及时、安全、可靠的运送至处置单位。
(四)保持有害垃圾高压执法。联合生态环境局临安分局将有害垃圾日常环境监管纳入环境执法“双随机、一公开”内容,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协调联动,实施固体废物违法有奖举报制度,鼓励全民参与,重拳打击非法倾倒有害垃圾污染环境犯罪行为,对涉及有害垃圾的相关违法行为实行“零容忍”。
(五)强化有害垃圾分类宣传。利用电视、报纸、宣传栏等广泛宣传垃圾分类知识,深入开展“进社区、进村宅、进窗口、进学校、进医院、进机关、进企业、进公园”垃圾分类八进活动,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定期举行垃圾分类宣传活动,大力普及垃圾分类知识,全面提高垃圾分类的知晓率、参与率、正确率。并联合镇街、村社、执法中队等部门共同推进,让相关政策法规能够真正落地,让广大居民和处置单位能够更加规范的完成垃圾分类和处置工作。
再次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如您对以上答复有相关意见或建议,请及时反馈我们,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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