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508369/2023-6613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单位 区农业农村局 发文日期 2023-05-25
统一编号 有效性
杭州市临安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区政协十届二次会议第247号提案答复的函
日期:
2023-05-25 15:31
来源:
区农业农村局
浏览量:

尊敬的曹文成委员:

您在区政协十届二次会议提出的提案《关于加强我区农业品牌创建工作的建议》,已由区政府交我局主办,区财政局协办,现答复如下:

一是打造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随着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入发展,打造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越来越成为全面提升区域农产品质量、实现区域农业生产结构的优化、保障农民收入增加的重要手段。“天目山宝”作为杭州市临安区全地区、全品类、全产业链的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在结合临安农产品特点和地区生态形象的品牌发展过程中稳步提升,在整合地方品牌资源、实现农产品溢价和提升城市形象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是实现合格证使用全覆盖。出台绿色品质农业认证补助政策,鼓励生产主体开展绿色品质认证工作。2023年实现无公害复查换证8家,绿色食品认证企业新申报11只产品、续展5只。2022年绿色品质农业认证率达到61.2 %。建成了以绿色品质认证和检疫证明为基础,二维码为主导,纸质合格证为补充的追溯体系,目前规模主体合格证覆盖率达到100%。

三是确保授权产品质量安全。对企业的产品组织开展“三品”认证专项检测。2022年截至目前完成定量检测1386批次,合格1376批次,合格率99.3%。区、镇(街)、基地等三级检测网点合计完成快速检测共检测37801批次,合格37798批次,合格率99.9%。不合格农产品处置率100%。

四是建立系列标准与地标申请。制定山核桃炒制、山核桃仁、手剥类山核桃、天目青顶、天目红茶、天目笋干、天目雷笋、即食笋等8个标准,要求授权企业按照标准生产的产品才能使用“天目山宝”区域公用品牌,提升产品质量。目前,高山蔬菜、天目小香薯的标准正在起草讨论中,预计今年10月之前能够完成发布。目前山核桃、笋、天目青顶都已经申请了国家地理标志产品,高山蔬菜今年已经启动材料收集,准备申报。小香薯在2003年省农科院推广新品种临安开始种植,根据地标产品需要有20年历史的要求,目前需要收集2003年的书面材料,印证发展历史。

五是加大宣传力度。结合“天目山宝”区域公用品牌的推进,将使用农产品合格证作为授权企业的前置条件之一。筹备拍摄追溯码科普短片并通过多种途径播放,增加农产品合格证的民众知晓度,达到消费者主动索证的目的。2022年9 月26 日,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司在我区召开达标合格农产品亮证行动推进会,进一步宣贯新修订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统筹推进农产品“三品一标”,启动了全国达标合格农产品亮证行动。

六是支持品牌建设与产品营销。我区2022年出台《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临政函[2022]38号),对新获得国家级、省级政府或部门认定的“天目山宝”序列名牌农产品的单位分别奖励100万元、20万元;对年销售带有“天目山宝”商标农产品1000万元以上或年销售“天目山宝”自产农产品200万元以上企业,超出部分按照10%的标准进行奖励,最高不超过30万元。2023年预算安排540万元用于“天目山宝”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建设与品牌营销。

七是推进农企提档升级。2022年吸引省级龙头企业——姚生记落户临安,开启龙头企业带动低散乱户走品质化、品牌化、规模化发展之路。《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临政函[2022]38号)规定,对临安特色农产品企业新认定为国家、省、市级农(林)业龙头企业,分别一次性奖励100万元、50万元、10万元;对新认定的国家、省级示范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性家庭农(林)场、现代林场,分别一次性奖励20万元、10万元;对新认定的国家、省级农业(林业、渔业、畜牧、农机)示范园(场、点),分别一次性奖励10万元、5万元。培育壮大农民专业合作社,新创建的区级规范化农民专业合作社当年基础设施、设施设备投入10万元以上的,按不高于审定金额的50%补助(最高不超过10万元)。2023年预算安排110万元用于农企提档升级。

承办领导:潘朝辉  

承 办 人:王  洁



杭州市临安区农业农村局

2023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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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2023-05-25
杭州市临安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区政协十届二次会议第247号提案答复的函
发布时间:2023-05-25
信息来源: 区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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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曹文成委员:

您在区政协十届二次会议提出的提案《关于加强我区农业品牌创建工作的建议》,已由区政府交我局主办,区财政局协办,现答复如下:

一是打造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随着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入发展,打造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越来越成为全面提升区域农产品质量、实现区域农业生产结构的优化、保障农民收入增加的重要手段。“天目山宝”作为杭州市临安区全地区、全品类、全产业链的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在结合临安农产品特点和地区生态形象的品牌发展过程中稳步提升,在整合地方品牌资源、实现农产品溢价和提升城市形象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是实现合格证使用全覆盖。出台绿色品质农业认证补助政策,鼓励生产主体开展绿色品质认证工作。2023年实现无公害复查换证8家,绿色食品认证企业新申报11只产品、续展5只。2022年绿色品质农业认证率达到61.2 %。建成了以绿色品质认证和检疫证明为基础,二维码为主导,纸质合格证为补充的追溯体系,目前规模主体合格证覆盖率达到100%。

三是确保授权产品质量安全。对企业的产品组织开展“三品”认证专项检测。2022年截至目前完成定量检测1386批次,合格1376批次,合格率99.3%。区、镇(街)、基地等三级检测网点合计完成快速检测共检测37801批次,合格37798批次,合格率99.9%。不合格农产品处置率100%。

四是建立系列标准与地标申请。制定山核桃炒制、山核桃仁、手剥类山核桃、天目青顶、天目红茶、天目笋干、天目雷笋、即食笋等8个标准,要求授权企业按照标准生产的产品才能使用“天目山宝”区域公用品牌,提升产品质量。目前,高山蔬菜、天目小香薯的标准正在起草讨论中,预计今年10月之前能够完成发布。目前山核桃、笋、天目青顶都已经申请了国家地理标志产品,高山蔬菜今年已经启动材料收集,准备申报。小香薯在2003年省农科院推广新品种临安开始种植,根据地标产品需要有20年历史的要求,目前需要收集2003年的书面材料,印证发展历史。

五是加大宣传力度。结合“天目山宝”区域公用品牌的推进,将使用农产品合格证作为授权企业的前置条件之一。筹备拍摄追溯码科普短片并通过多种途径播放,增加农产品合格证的民众知晓度,达到消费者主动索证的目的。2022年9 月26 日,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司在我区召开达标合格农产品亮证行动推进会,进一步宣贯新修订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统筹推进农产品“三品一标”,启动了全国达标合格农产品亮证行动。

六是支持品牌建设与产品营销。我区2022年出台《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临政函[2022]38号),对新获得国家级、省级政府或部门认定的“天目山宝”序列名牌农产品的单位分别奖励100万元、20万元;对年销售带有“天目山宝”商标农产品1000万元以上或年销售“天目山宝”自产农产品200万元以上企业,超出部分按照10%的标准进行奖励,最高不超过30万元。2023年预算安排540万元用于“天目山宝”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建设与品牌营销。

七是推进农企提档升级。2022年吸引省级龙头企业——姚生记落户临安,开启龙头企业带动低散乱户走品质化、品牌化、规模化发展之路。《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临政函[2022]38号)规定,对临安特色农产品企业新认定为国家、省、市级农(林)业龙头企业,分别一次性奖励100万元、50万元、10万元;对新认定的国家、省级示范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性家庭农(林)场、现代林场,分别一次性奖励20万元、10万元;对新认定的国家、省级农业(林业、渔业、畜牧、农机)示范园(场、点),分别一次性奖励10万元、5万元。培育壮大农民专业合作社,新创建的区级规范化农民专业合作社当年基础设施、设施设备投入10万元以上的,按不高于审定金额的50%补助(最高不超过10万元)。2023年预算安排110万元用于农企提档升级。

承办领导:潘朝辉  

承 办 人:王  洁



杭州市临安区农业农村局

2023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