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直属学校(单位)、镇(街道)中小学、幼儿园:
为认真落实浙江省《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培训学分制管理办法(试行)》(浙教师〔2016〕71号)、《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启用“浙江省教师培训质量监控管理平台”的通知》(浙教办函〔2018〕294号)精神,进一步推进全区教师专业发展培训工作,拟开展2021-2022学年临安区教师专业发展培训工作先进集体及先进个人评比工作。
一、评比对象
先进集体评比对象:全区中小学及幼儿园。
先进个人评比对象:全区2021-2022学年教师专业发展培训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中小学及幼儿园师训分管校(园)长、师训负责人和教研员等,每单位(园)限报2人。
二、评比维度
先进集体评比标准参照《临安区教师专业发展培训工作先进集体考核细目表》(附件1);先进个人评比标准参照《临安区教师专业发展培训工作先进个人考核细目表》(附件2)。
三、提交时间
请于2023年9月30日前,将所需材料合并为一个文件夹,按“集体先进+XX学校”、“个人先进+XX学校+姓名”二类命名,通过钉钉发送给临安区教育研训中心赵力晴老师。
联系人:临安区教育教育研训中心 赵力晴
附件: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临安区教师专业发展培训工作先进个人评比工作的通知.docx
杭州市临安区教育局
2023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