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508369/2023-6687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单位 区农业农村局 发文日期 2023-06-16
统一编号 有效性
关于遴选乡村振兴培训学校的通知
日期:
2023-05-04 14:45
来源:
浏览量:

各相关培训机构:

为进一步做好临安区乡村振兴培训工作,经研究决定,公开遴选一批优秀培训机构共同充实乡村振兴培训队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原则和方式

遴选工作按照公开、公平、公正、自愿的原则,面向全区征集培训机构。依据自愿申请、专家评审等方式进行鳞选。

二、遴选条件

1.参加遴选单位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法人;

2.必须具有举办培训的相关资质;

3.有固定的办学场地,具有相应的师资力量和教学组织能力。

三、申报材料要求

1.报名需提交相应的办学资质证书复印件,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同时出示原件备查;

2.拟参加2023年度农民培训的请示报告。

3.详实的师资水平、办学硬件设备设施、办学业绩介绍与展示,书面信用承诺教学质量与遵守相关制度。

四、遴选程序

1.提交材料。本次公开遴选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参加遴选的单位须于2023年5月11日下班前,到临安区农业农村局人事科报名并提交相应材料。本次公开遴选不接受网络报名。

2.专家评审。报名结束后,临安区农业农村局将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评审。

3.网上公示。对通过评审的培训机构将公示5个工作日。

联系人:徐健  联系电话:0571-89540843

特此通知。


杭州市临安区农业农村局

2023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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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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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单位 区农业农村局
发文日期 2023-06-16
关于遴选乡村振兴培训学校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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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培训机构:

为进一步做好临安区乡村振兴培训工作,经研究决定,公开遴选一批优秀培训机构共同充实乡村振兴培训队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原则和方式

遴选工作按照公开、公平、公正、自愿的原则,面向全区征集培训机构。依据自愿申请、专家评审等方式进行鳞选。

二、遴选条件

1.参加遴选单位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法人;

2.必须具有举办培训的相关资质;

3.有固定的办学场地,具有相应的师资力量和教学组织能力。

三、申报材料要求

1.报名需提交相应的办学资质证书复印件,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同时出示原件备查;

2.拟参加2023年度农民培训的请示报告。

3.详实的师资水平、办学硬件设备设施、办学业绩介绍与展示,书面信用承诺教学质量与遵守相关制度。

四、遴选程序

1.提交材料。本次公开遴选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参加遴选的单位须于2023年5月11日下班前,到临安区农业农村局人事科报名并提交相应材料。本次公开遴选不接受网络报名。

2.专家评审。报名结束后,临安区农业农村局将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评审。

3.网上公示。对通过评审的培训机构将公示5个工作日。

联系人:徐健  联系电话:0571-89540843

特此通知。


杭州市临安区农业农村局

2023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