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508377/2023-6688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单位 区水利水电局 发文日期 2023-06-16
统一编号 有效性
临水许准[2023]051号关于青山湖景区水上森林生态堰坝工程水库管理范围内临时工程施工方案的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日期:
2023-06-16 17:00
来源:
区水利水电局
浏览量:

杭州青山湖旅游有限公司:

你们单位报来《青山湖景区水上森林生态堰坝临时占用工程防洪评价报告》等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二十七条、《浙江省河道管理条例 》第三十五条的规定,本机关批复如下:

一、青山湖水上森林生态堰坝位于青山水库西北角,为保证上游水上森林核心景区景观效果,对生态堰坝开展应急抢险维修,堰长93m,顶宽2.4m,需临时占用青山水库水域。

二、原则同意该项目临时占用水域。维修加固后,堰顶高程不超过23.6m,溢水口底高程不超过23.10m,堰体不加大。

三、堰坝占用水域面积446.4m2,占用防洪库容153m3,临时占用时间一年。

四、施工方案中堰坝填筑材料均就地取材,避免外运材料侵占库容,临时工程结束后,堰坝拆除,填料外运处置。                                    

五、因跨汛期施工,你单位应严格落实度汛措施和防汛安全责任。如遇暴雨等特殊情况,须服从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指挥和调度。建设过程中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并采取补救措施。                       

六、施工单位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水土流失,禁止向河道内任意倾倒污水、泥浆、废渣等。施工结束后,应于2024年6月15日前挖除堰坝。

联系人:杭州青山湖旅游有限公司 厉嘉洪1*******9

临安区水利水电局 23616065


杭州市临安区水利水电局

2023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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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水许准[2023]051号关于青山湖景区水上森林生态堰坝工程水库管理范围内临时工程施工方案的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发布时间:2023-06-16
信息来源: 区水利水电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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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单位报来《青山湖景区水上森林生态堰坝临时占用工程防洪评价报告》等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二十七条、《浙江省河道管理条例 》第三十五条的规定,本机关批复如下:

一、青山湖水上森林生态堰坝位于青山水库西北角,为保证上游水上森林核心景区景观效果,对生态堰坝开展应急抢险维修,堰长93m,顶宽2.4m,需临时占用青山水库水域。

二、原则同意该项目临时占用水域。维修加固后,堰顶高程不超过23.6m,溢水口底高程不超过23.10m,堰体不加大。

三、堰坝占用水域面积446.4m2,占用防洪库容153m3,临时占用时间一年。

四、施工方案中堰坝填筑材料均就地取材,避免外运材料侵占库容,临时工程结束后,堰坝拆除,填料外运处置。                                    

五、因跨汛期施工,你单位应严格落实度汛措施和防汛安全责任。如遇暴雨等特殊情况,须服从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指挥和调度。建设过程中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并采取补救措施。                       

六、施工单位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水土流失,禁止向河道内任意倾倒污水、泥浆、废渣等。施工结束后,应于2024年6月15日前挖除堰坝。

联系人:杭州青山湖旅游有限公司 厉嘉洪1*******9

临安区水利水电局 23616065


杭州市临安区水利水电局

2023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