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68786878/2023-8767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单位 | 锦北街道 | 成文日期 | 2023-06-26 |
发文字号 | 有效性 | 有效 | |
统一编号 | ALAD99B-2023-0001 | 关联内容 |
一、制定背景
为贯彻落实《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第三十条“制定机关根据上级机关的要求或者认为确有必要的,可以对其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开展专项清理或者即时清理”的规定,按照“谁制定、谁清理”、“谁起草、谁清理”的原则,经锦北街道办事处同意,决定对2件行政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
二、制定依据
《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
三、主要内容
(一)废止文件:
1、《关于印发〈锦北街道小额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操作细则〉通知》
(锦北街办〔2020〕16号)
2、《关于实施锦北街道教育质量奖励办法的意见》
(锦北街办〔2014〕18号)
四、实施时间
本通知自2023年07月15日起实施。
五、解读单位及解读人
解读单位: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政府锦北街道办事处
解读人:谢涤平(锦北街道办事处主任)
王伟芬(锦北司法所所长)
联系电话:58617021
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政府锦北街道办事处
2023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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