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330185/2023-6756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单位 区府办 成文日期 2023-07-13
发文字号 临政函〔2023〕45号 有效性 有效
统一编号 关联内容
《杭州市临安区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日期:
2023-07-13 17:02
来源:
区住建局
浏览量:

现就《杭州市临安区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实施意见》)有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建筑业是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对推动我区经济发展,扩大劳动就业作出了积极的贡献。全区建筑业总产值从2016年的86.58亿元,增长至2022年的158.74亿元,年均增长10.63%;建筑业税收从2016年的3.87亿元,增长至2022年的7.42亿元,年均增长11.46%。但近年来,因建筑工程招投标市场进一步放开,建筑行业竞争日益加剧,导致区内企业市场占有量逐渐减少。2019-2021年,本地企业承建项目金额分别从2016年的50%降为35%、32%、30%,2022年仅为11%,同时建筑业产值对国民经济的贡献度也呈逐年下降趋势。面对错综复杂的宏观环境和经济下行压力,我区建筑业行业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短板日益显现,具体表现为:企业资质等级低、发展理念滞后、资源整合不足、政策扶持不足、民工欠薪逐年加重。

上述问题严重制约了我区建筑业的持续健康发展,为促进我区建筑业企业转型升级,加快推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巩固和提升建筑业在我区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地位,我局牵头拟定了《实施意见》,报请区政府办公室同意并印发。希望通过改革创新,释放政策红利、引领建筑企业转型升级实现高质量发展。

二、主要内容和政策措施

《实施意见》重点围绕着建筑业的改革创新高质量发展,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推进建筑业行业提质发展、倡导企业科技创新、优化行业发展环境为行动目标,坚持问题导向和效果导向,根据我区建筑业发展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短板,提出了3大行动、11条具体措施。

(一)推进建筑业行业提质发展。一是促进建筑业做大做强鼓励临安区建筑产业现代化示范企业与临安区以外优势企业以组建联合体的方式承接我区重大民生项目;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区外总承包企业优先选择建筑产业现代化示范企业参与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业务;鼓励采购人在非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上优先选择建筑产业现代化示范企业;鼓励我区建筑企业在建筑业年产值(省内)上逐年突破,并分等级给予奖励二是支持企业资质升级对我区建筑施工总承包资质等级晋升特级、一级的(综合、甲级)的建筑业企业和专业承包资质等级由二级升一级的(甲级)的建筑业企业分别给予相应奖励。三是鼓励引进优秀建筑业企业。在符合引进条件的基础上,对引进后下一年度完成建筑业产值(省内)及主营业务收入5亿元及以上的一级(甲级)、15亿元及以上的特级(综合)建筑业施工总承包企业,分别给予相应的一次性奖励。四是鼓励企业创优创杯创标。对获得国家级“鲁班奖”、省级“钱江杯”、市级”西湖杯“等优质工程的区内施工企业和参建企业,每个分别给予相应的一次性奖励;对获得浙江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优良工地、杭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优良工地的区内施工企业和参建企业每个分别给予相应的一次性奖励五是鼓励企业科技创新。对通过国家级、省级鉴定的工法,获得国家或省级建筑业创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的企业,每个分别给予相应的奖励。六是鼓励企业参与标准制定。对参加主编国家标准、行业、地方标准的企业和参编的企业,每个标准分别给予相应的奖励。

(二)倡导企业科技创新。一是提升建筑业数字化水平。强化数字引领,推动物联网、BIM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城市信息模型(CIM)和5G等在建筑领域的集成应用,对应用BIM技术的项目,在评审“天目杯”时予以优先推荐。二是支持企业参加高新技术认定。对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建筑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建筑业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三)优化行业发展环境。一是优化招投标制度。落实杭州市招标投标管理“一盘棋”改革,深入推进“评定分离”改革试点,扩大评定分离的试点范围及应用范围,营造出公正、公平的招投标环境。二是减轻企业负担。建筑业企业承建政府投资项目,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全额采用银行保函、保证保险、融资担保公司保函等形式,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提高政府投资工程进度款支付比例由80%提高至85%;扎实推进施工过程结算,验收合格的工程必须在规定的结算周期内完成结算并支付;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加大对建筑业企业的支持力度。三是加强政府鼓励。对企业在完成产值、科技进步、社会奉献等方面表现突出的,由区政府给予通报。

三、《实施意见》的解读机关

杭州市临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解读人:孙继业

联系电话:0571-895409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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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临安区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3-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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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就《杭州市临安区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实施意见》)有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建筑业是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对推动我区经济发展,扩大劳动就业作出了积极的贡献。全区建筑业总产值从2016年的86.58亿元,增长至2022年的158.74亿元,年均增长10.63%;建筑业税收从2016年的3.87亿元,增长至2022年的7.42亿元,年均增长11.46%。但近年来,因建筑工程招投标市场进一步放开,建筑行业竞争日益加剧,导致区内企业市场占有量逐渐减少。2019-2021年,本地企业承建项目金额分别从2016年的50%降为35%、32%、30%,2022年仅为11%,同时建筑业产值对国民经济的贡献度也呈逐年下降趋势。面对错综复杂的宏观环境和经济下行压力,我区建筑业行业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短板日益显现,具体表现为:企业资质等级低、发展理念滞后、资源整合不足、政策扶持不足、民工欠薪逐年加重。

上述问题严重制约了我区建筑业的持续健康发展,为促进我区建筑业企业转型升级,加快推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巩固和提升建筑业在我区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地位,我局牵头拟定了《实施意见》,报请区政府办公室同意并印发。希望通过改革创新,释放政策红利、引领建筑企业转型升级实现高质量发展。

二、主要内容和政策措施

《实施意见》重点围绕着建筑业的改革创新高质量发展,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推进建筑业行业提质发展、倡导企业科技创新、优化行业发展环境为行动目标,坚持问题导向和效果导向,根据我区建筑业发展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短板,提出了3大行动、11条具体措施。

(一)推进建筑业行业提质发展。一是促进建筑业做大做强鼓励临安区建筑产业现代化示范企业与临安区以外优势企业以组建联合体的方式承接我区重大民生项目;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区外总承包企业优先选择建筑产业现代化示范企业参与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业务;鼓励采购人在非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上优先选择建筑产业现代化示范企业;鼓励我区建筑企业在建筑业年产值(省内)上逐年突破,并分等级给予奖励二是支持企业资质升级对我区建筑施工总承包资质等级晋升特级、一级的(综合、甲级)的建筑业企业和专业承包资质等级由二级升一级的(甲级)的建筑业企业分别给予相应奖励。三是鼓励引进优秀建筑业企业。在符合引进条件的基础上,对引进后下一年度完成建筑业产值(省内)及主营业务收入5亿元及以上的一级(甲级)、15亿元及以上的特级(综合)建筑业施工总承包企业,分别给予相应的一次性奖励。四是鼓励企业创优创杯创标。对获得国家级“鲁班奖”、省级“钱江杯”、市级”西湖杯“等优质工程的区内施工企业和参建企业,每个分别给予相应的一次性奖励;对获得浙江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优良工地、杭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优良工地的区内施工企业和参建企业每个分别给予相应的一次性奖励五是鼓励企业科技创新。对通过国家级、省级鉴定的工法,获得国家或省级建筑业创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的企业,每个分别给予相应的奖励。六是鼓励企业参与标准制定。对参加主编国家标准、行业、地方标准的企业和参编的企业,每个标准分别给予相应的奖励。

(二)倡导企业科技创新。一是提升建筑业数字化水平。强化数字引领,推动物联网、BIM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城市信息模型(CIM)和5G等在建筑领域的集成应用,对应用BIM技术的项目,在评审“天目杯”时予以优先推荐。二是支持企业参加高新技术认定。对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建筑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建筑业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三)优化行业发展环境。一是优化招投标制度。落实杭州市招标投标管理“一盘棋”改革,深入推进“评定分离”改革试点,扩大评定分离的试点范围及应用范围,营造出公正、公平的招投标环境。二是减轻企业负担。建筑业企业承建政府投资项目,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全额采用银行保函、保证保险、融资担保公司保函等形式,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提高政府投资工程进度款支付比例由80%提高至85%;扎实推进施工过程结算,验收合格的工程必须在规定的结算周期内完成结算并支付;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加大对建筑业企业的支持力度。三是加强政府鼓励。对企业在完成产值、科技进步、社会奉献等方面表现突出的,由区政府给予通报。

三、《实施意见》的解读机关

杭州市临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解读人:孙继业

联系电话:0571-895409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