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508203/2023-6722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单位 区住建局 发文日期 2023-07-04
统一编号 有效性
杭州市临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区政协十届二次会议第211号委员建议的复函
日期:
2023-07-04 09:25
来源: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浏览量:

尊敬的盛仁棣委员:

您在区政协次会议上提出《关于加强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管理的建议》的建议,已由区政府交我局主办。经过前期调研,现将有关答复意见反馈如下:

一、总体情况

目前,整个临安行政区域范围公用充电桩合计1828个,家庭(个人)充电桩5170个。特来电长路畈光储充充电站是全区首个“光储充”新能源充电站,与国家一直在大力推动的“低碳”甚至零碳的电力市场化不谋而合。蔚来汽车换电站(回龙创业大厦换电站)全面升级“一键启动”车内自助换电功能。便捷智能服务体系目前已覆盖部分高速服务区、老旧小区和商圈。

二、存在问题

随着近年国家大力推广新能源电动汽车,我区充电桩的建设和管理还存在不足。一是公用充电桩的使用率低。根据“杭州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智能化管理系统”的统计,我区公共充电桩实时使用率仅有6%上下,90%以上公用充电桩属于闲置状态。绝大部分拥有私家车的业主使用私人充电桩进行充电,仅有部分网约车司机会使用公共充电桩,公用充电桩的使用率较低二是充电桩分布不均。我区充电桩主要分布在城区,西部乡镇等地区布局较少,因充电桩运营是市场行为,多数民营充电企业的商业运营模式以赚取利润为主。因偏远地区的建设充电桩的运营收入低于建设成本,同时后续维护充电桩设备难,是目前布局较少主要原因三是政府职能部门机制体制不健全。目前我区充电桩建设的政策指导、价格指导是在发改部门,充电桩建设的项目备案和任务推进在住建部门,财政补助政策制定和落实在财政部门,规划、交通、农业农村、消防、市场监管、城管和供电公司均按各自职能参与充电桩建设的推进。但是充电桩建成后的运营管理的机制和职责尚未明确,管理机制也未健全。

三、建议措施

(一)规划引领布局,提前预留管线。

目前,由发改局和国网电力公司牵头编制的《临安区“十四五”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布局规划》已完成,根据“十四五”期间乡村电动汽车充电的实际需求,积极引导充电桩建设企业在乡村地区因地制宜建设充电桩,为企业做好咨询和备案服务。在未来乡村、一廊三圈十八景等项目涉及乡村建设时,根据创建村的实际需求和建设资金安排,增设部分电动汽车充电桩,对资金不足的乡镇在引导其在建设停车场时,预留出相应管线,便于后期加装。加快实现充电设施街道、乡镇、村庄全覆盖。目前充电桩已纳入未来乡村规划,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未来乡村建设的指导意见》(浙政办发〔2022〕14号)精神要求,未来乡村建设需集成“美丽乡村+数字乡村+共富乡村+人文乡村+善治乡村”,建设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是打造成未来交通场景建设的内容之一。目前未来乡村以完成建设6个,在建6个,均已安排建设充电设施。

(二)紧抓项目建设,完善管理机制。

2022年我区共完成公用充电桩备案124个,换电站3个。2023年新能源汽车公共领域充电设施新建和改造已纳入杭州市市级民生实事,临安区任务数为完成备案75个,我局将统筹协调,紧抓项目建设,积极协调项目建设中的问题和困难,确保充电桩建设任务保质保量完成。目前我区城际铁路广场站开发项目地下停车场中涵盖140余个,其建设体量和充电桩规模排在全市前列,我局将重点做好项目推进和备案工作。在管理机制方面,经前期与杭州市新能源充电设施推进办沟通,今年市级层面计划开展充电桩运营及管理机制的政策拟定,明确和完善后续管理问题,届时,我区将根据市级政策,出台区级层面相关机制。当前,仍由区推进办统筹、协调新能源充电设施建设和管理中遇到的问题。

(三)加大政策支持,探索国企运营。

发改局依托临安区省低碳试点县奖励资金,支持太湖源镇新能源车辆保障资金70万元,用于新建公用充电站3个,提升太湖源镇新能源车辆保障能力,以满足游客、民众对能源车辆的充电需求。目前我区存在着充电桩建设缺乏资金的问题,宜积极引入社会资本参与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探索生产厂家和临安国企合作共建共收益等模式,既可以缓解目前政府投资预算不足的困境,又可以规范统一管理。2022年9月城投集团子公司成立临安众诚特来电充电网运营有限公司,今年拟投资800万用于建设充电桩并运维管理。

(四)做好电价管理,规范市场行为。

按照《浙江省物价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电动汽车用电价格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浙价资〔2014〕205 号)等相关规定,严格执行换电设施用电价格政策。规范充电服务费收取,组织摸查电动汽车充电市场电价情况,加大对违规供电的价格巡查和整治力度,发现问题及时抄送有关部门。

(五)加大宣传力度,加强主动服务

一是针对我区公共充电设施使用率不高的问题,将加大引导宣传力度,普及充电桩的使用方案。二是加强主动服务,督促未备案的企业和项目及时完成备案,并录入杭州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智能化管理系统,统一管理。同时鼓励引导企业建立“光伏+储能+电动汽车充电”的新能源开发模式,推进电动汽车与智能电网间的能量和信息双向互动,积极开展光、储、充、换相结合的新型充换电场站试点示范。

最后,再一次对盛委员对临安区充电设施建设提出的宝贵建议表示感谢,希望在今后工作中继续得到您的关注和支持。

单位领导:李剑

联系人:刘彬蔚

联系电话:13616548879

                 

 

  杭州市临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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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临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区政协十届二次会议第211号委员建议的复函
发布时间:2023-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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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盛仁棣委员:

您在区政协次会议上提出《关于加强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管理的建议》的建议,已由区政府交我局主办。经过前期调研,现将有关答复意见反馈如下:

一、总体情况

目前,整个临安行政区域范围公用充电桩合计1828个,家庭(个人)充电桩5170个。特来电长路畈光储充充电站是全区首个“光储充”新能源充电站,与国家一直在大力推动的“低碳”甚至零碳的电力市场化不谋而合。蔚来汽车换电站(回龙创业大厦换电站)全面升级“一键启动”车内自助换电功能。便捷智能服务体系目前已覆盖部分高速服务区、老旧小区和商圈。

二、存在问题

随着近年国家大力推广新能源电动汽车,我区充电桩的建设和管理还存在不足。一是公用充电桩的使用率低。根据“杭州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智能化管理系统”的统计,我区公共充电桩实时使用率仅有6%上下,90%以上公用充电桩属于闲置状态。绝大部分拥有私家车的业主使用私人充电桩进行充电,仅有部分网约车司机会使用公共充电桩,公用充电桩的使用率较低二是充电桩分布不均。我区充电桩主要分布在城区,西部乡镇等地区布局较少,因充电桩运营是市场行为,多数民营充电企业的商业运营模式以赚取利润为主。因偏远地区的建设充电桩的运营收入低于建设成本,同时后续维护充电桩设备难,是目前布局较少主要原因三是政府职能部门机制体制不健全。目前我区充电桩建设的政策指导、价格指导是在发改部门,充电桩建设的项目备案和任务推进在住建部门,财政补助政策制定和落实在财政部门,规划、交通、农业农村、消防、市场监管、城管和供电公司均按各自职能参与充电桩建设的推进。但是充电桩建成后的运营管理的机制和职责尚未明确,管理机制也未健全。

三、建议措施

(一)规划引领布局,提前预留管线。

目前,由发改局和国网电力公司牵头编制的《临安区“十四五”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布局规划》已完成,根据“十四五”期间乡村电动汽车充电的实际需求,积极引导充电桩建设企业在乡村地区因地制宜建设充电桩,为企业做好咨询和备案服务。在未来乡村、一廊三圈十八景等项目涉及乡村建设时,根据创建村的实际需求和建设资金安排,增设部分电动汽车充电桩,对资金不足的乡镇在引导其在建设停车场时,预留出相应管线,便于后期加装。加快实现充电设施街道、乡镇、村庄全覆盖。目前充电桩已纳入未来乡村规划,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未来乡村建设的指导意见》(浙政办发〔2022〕14号)精神要求,未来乡村建设需集成“美丽乡村+数字乡村+共富乡村+人文乡村+善治乡村”,建设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是打造成未来交通场景建设的内容之一。目前未来乡村以完成建设6个,在建6个,均已安排建设充电设施。

(二)紧抓项目建设,完善管理机制。

2022年我区共完成公用充电桩备案124个,换电站3个。2023年新能源汽车公共领域充电设施新建和改造已纳入杭州市市级民生实事,临安区任务数为完成备案75个,我局将统筹协调,紧抓项目建设,积极协调项目建设中的问题和困难,确保充电桩建设任务保质保量完成。目前我区城际铁路广场站开发项目地下停车场中涵盖140余个,其建设体量和充电桩规模排在全市前列,我局将重点做好项目推进和备案工作。在管理机制方面,经前期与杭州市新能源充电设施推进办沟通,今年市级层面计划开展充电桩运营及管理机制的政策拟定,明确和完善后续管理问题,届时,我区将根据市级政策,出台区级层面相关机制。当前,仍由区推进办统筹、协调新能源充电设施建设和管理中遇到的问题。

(三)加大政策支持,探索国企运营。

发改局依托临安区省低碳试点县奖励资金,支持太湖源镇新能源车辆保障资金70万元,用于新建公用充电站3个,提升太湖源镇新能源车辆保障能力,以满足游客、民众对能源车辆的充电需求。目前我区存在着充电桩建设缺乏资金的问题,宜积极引入社会资本参与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探索生产厂家和临安国企合作共建共收益等模式,既可以缓解目前政府投资预算不足的困境,又可以规范统一管理。2022年9月城投集团子公司成立临安众诚特来电充电网运营有限公司,今年拟投资800万用于建设充电桩并运维管理。

(四)做好电价管理,规范市场行为。

按照《浙江省物价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电动汽车用电价格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浙价资〔2014〕205 号)等相关规定,严格执行换电设施用电价格政策。规范充电服务费收取,组织摸查电动汽车充电市场电价情况,加大对违规供电的价格巡查和整治力度,发现问题及时抄送有关部门。

(五)加大宣传力度,加强主动服务

一是针对我区公共充电设施使用率不高的问题,将加大引导宣传力度,普及充电桩的使用方案。二是加强主动服务,督促未备案的企业和项目及时完成备案,并录入杭州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智能化管理系统,统一管理。同时鼓励引导企业建立“光伏+储能+电动汽车充电”的新能源开发模式,推进电动汽车与智能电网间的能量和信息双向互动,积极开展光、储、充、换相结合的新型充换电场站试点示范。

最后,再一次对盛委员对临安区充电设施建设提出的宝贵建议表示感谢,希望在今后工作中继续得到您的关注和支持。

单位领导:李剑

联系人:刘彬蔚

联系电话:136165488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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