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MB160173X/2023-6724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发布单位 | 医疗保障局临安分局 | 成文日期 | 2023-07-04 |
尊敬的沈伟南委员:
感谢您一直以来对医疗保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在区政协十届二次会议提案中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我区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的建议》(编号94号)已交我单位办理。接到提案后,我局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部署,积极吸收提案建议。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提高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工作成效。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积极推进门诊支付方式改革
自2020年1月金华市开始浙江省门诊支付方式改革试点以来,省医保局持续推进,不断扩大试点范围。2022年3月省医保局制定了《浙江省全面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三年行动计划》,明确了分期推进门诊APG支付方式改革的时间表:2022年底,形成全省统一的门诊按人头包干结合门诊病例分组(APG)付费技术规范和门诊病例分组方案;2023年底,全省所有统筹地区全面实施门诊按人头包干结合APG支付方式改革;2024年4月底,完成门诊支付方式改革第一轮清算工作;2024年底,实现住院DRG和门诊APG支付改革区域全覆盖、费用全覆盖、人群全覆盖、医疗机构全覆盖。
我局将按照省市医保局统一部署,积极推进门诊支付方式改革工作,并结合我市实际,配合市医保局研究制定门诊支付方式改革相关政策。
二、关于迭代升级住院支付方式改革
结合省市医疗保障工作要点,我局将深入推进住院DGR支付方式改革。今年主要是配合省医保局继续推进浙江省医疗保障疾病诊断相关分组(ZJ-DRG)细分组目录修订工作,并贯彻执行;配合市医保局健全完善 DRGs分组、评估、交叉评审等相关配套管理措施并贯彻执行;持续扩大本市同病同价病组数,2023年执行不少于80个;进一步优化床日付费管理办法;积极推行中医激励政策。
三、关于有效撬动医疗机构同向改革
今年我局将继续修改完善医保考核办法,突出政策向基层倾斜的导向,促使医疗机构建立与医保考核同向的绩效考核办法。通过行业自律,加强事先管理,激发内生动力。通过住院及门诊支付方式改革,充分发挥医保杠杆的作用,有效撬动医疗机构进行同向改革,同向发力,达到高质量发展的目的,从而形成医保、医疗、参保人员三方共赢的局面。
以上答复,如有不当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欢迎您一如既往地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并再次对您表示诚挚的谢意!
承办领导:梅秀峰
承 办 人:晏 东
联系电话:89542206
杭州市医疗保障局临安分局
2023年4月23日
094号:关于区政协十届二次会议第94号提案的答复意见(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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