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508676/2023-6740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发布单位 | 区司法局 | 发文日期 | 2023-07-05 |
钱向灵委员:
你在政协十届二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区司法局、区律工委建立常态化沟通交流机制的建议》已交由我局主办,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协办,经与协办单位联系沟通,结合本单位工作职能,现就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前期工作对接情况
自接到提案后,我局高度重视,及时与区人民法院等协办单位对接沟通,召集局分管领导、责任科室研究讨论,重点分析了我区法官、检察官与律师交往的现状、存在问题、当前的工作举措,部署下一步工作计划。
二、主要的工作举措
(一)将“常态化沟通交流机制”工作纳入我局年度的工作计划。明确了由分管律师工作的副局长牵头主抓,律师管理科具体负责落实,并作为律师管理科年度重点工作来抓。因杭州市律师协会已于2022年12月进行了换届,杭州市临安区律师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律工委”)作为市律协的内设机构也将同步调整。为此,我局根据市局精神,走访了全区11家律师事务所,征求了律所主任、书记及部分律师的意见,提出了初步建议人选名单,提交市局和市律协党委研究,并提请市律师协常务理事会审议决定和任命。
(二)起草《关于建立健全检察官、法官与律师常态化沟通交流机制工作意见(征求意见稿)》。我局根据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杭州市人民检察院、杭州市公安局、杭州市司法局《关于进一步建立健全法官、检察官、人民警察与律师交往良性互动机制的意见》,结合临安实际,在前期走访律师事务所、区人民法院和区人民检察的基础上,起草了《关于建立健全检察官、法官与律师常态化沟通交流机制工作意见(征求意见稿)》,并以函的形式发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征求修改意见,以电话、网络等线上形式广泛征求各律所的意见建议。
(三)检律协作联席会议制度已建立并实施。2022年,区人民检察院、区司法局、区律工委就加强检律协作工作中的事项进行商讨,形成共识,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强检律协作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的工作办法》。规定区人民检察院、区司法局、区律工委每半年召开一次联席会议,就检律互督互评、律师执业权利保障和监督、同堂培训等常态化交流机制进行研讨、交流,构建良性互动的检察官与律师常态化交流模式。
三、下一步打算
(一)及时出台《关于建立健全检察官、法官与律师常态化沟通交流机制工作意见》。我局将在《征求意见稿》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认真组织修改完善,并力争在4月底5月初同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联合签发,以文件形式下发到各科、室、处、所和全体律师事务所。
(二)抓好《关于建立健全检察官、法官与律师常态化沟通交流机制工作意见》实施。文件下发后,由区司局牵头,组织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和区律工委,建立完善检律互督互评、律师执业权利保障和监督、同堂培训等常态化交流机制,并认真组织落实,着力推进法官、检察官与律师彼此尊重、相互监督、平等相待、正当交往、良性互动的新型关系。
(三)定期和不定期召开区联席会议。由区司法局牵头,每半年召开一次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和区律工委联席会议,通报工作开展情况,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另根据工作需要,区司法局在征求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和区律工委的意见后,即时召开联席会议,研究解决部署突发、重大事件。
承办领导:沈校生
承办人员:胡尚友
联系电话:63713513
杭州市临安区司法局
2023年4月18日
分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