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508748/2023-67975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发布单位 | 青山湖街道 | 发文日期 | 2023-08-01 |
一、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每月1216元调整为每人每月1259元。
二、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
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由每人每月2027元调整为每人每月2098元。
三、孤儿、困境儿童生活补贴标准
福利机构养育的孤儿基本生活养育标准由每人每月2837元调整为每人每月2937元。社会散居孤儿(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基本生活费标准由每人每月2270元调整为2350元。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最低生活保障、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中的重残、患重病、患罕见病、三级四级精神(智力)残疾儿童生活补贴参照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费标准补差发放。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的其他困境儿童生活补贴由每人每月527元调整为每人每月546元。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中的其他困境儿童生活补贴由每人每月316元调整为每人每月327元。
附件:杭州市民政局 杭州市财政局关于调整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标准的通知杭民发〔2023〕67号-杭州市民政局 杭州市财政局关于调整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标准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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