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508406/2024-00213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单位 区教育局 发文日期 2024-01-15
统一编号 有效性
杭州市临安区教育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
2024-01-15 16:30
来源:
区教育局
浏览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规定编制本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疑问的,可与临安区教育局联系,通信地址:杭州市临安区锦城街道横潭路111号,邮编:311300;联系电话:0571-63721154;互联网联系方式:http://www.linan.gov.cn/jyj。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2023年1月-12月,我局在“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网站主动及时公开信息356条。推进教育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规范建议提案办理情况公开机制,公开对区人大建议的答复0件、对区政协提案的答复19件。在“杭州市临安区教育局”门户网站发布公示公告70条。在“临安教育”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443条。

(二)依申请公开

2023年我局共收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通过各种形式提出的信息公开申请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落实政务公开工作责任。信息公开前由相关工作人员、科室负责人、政务公开审核员进行保密审查和内容审查,确保信息发布科学合理。二是提升便民服务水平。推出入学服务专题,分类别集中答复家长关心的政策和问题,提升群众获得感。三是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能力。相关工作人员积极学习政务公开制度,对照公开目录落实各科室责任,强化各科室之间的沟通协调。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坚持政务网站与政务新媒体相结合,发挥“杭州市临安区教育局”门户网站信息检索、办事服务优势,发挥“临安教育”微信公众号互动交流、浏览便捷、受众广的优势,不断创新信息公开的载体形式,拓宽信息公开范围,加强信息公开实效。

(五)监督保障

一方面加强自查整改,认真学习信息更新普查要求,及时将发现的问题整改到位;另一方面,严格执行公开信息审查制度并将信息公开纳入年度教育工作考核,确保公开信息安全、准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6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在上级精准指导下,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开展顺利,但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信息公开意识有待加强,政务公开栏目位置的准确性还需提高。

2024年,我局将进一步学习政务公开的相关政策文件,提升信息公开意识,提高信息公开栏目位置的准确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收取政府信息处理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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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508406/2024-00213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单位 区教育局区教育局
发文日期 2024-01-15
杭州市临安区教育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15
信息来源: 区教育局
浏览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规定编制本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疑问的,可与临安区教育局联系,通信地址:杭州市临安区锦城街道横潭路111号,邮编:311300;联系电话:0571-63721154;互联网联系方式:http://www.linan.gov.cn/jyj。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2023年1月-12月,我局在“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网站主动及时公开信息356条。推进教育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规范建议提案办理情况公开机制,公开对区人大建议的答复0件、对区政协提案的答复19件。在“杭州市临安区教育局”门户网站发布公示公告70条。在“临安教育”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443条。

(二)依申请公开

2023年我局共收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通过各种形式提出的信息公开申请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落实政务公开工作责任。信息公开前由相关工作人员、科室负责人、政务公开审核员进行保密审查和内容审查,确保信息发布科学合理。二是提升便民服务水平。推出入学服务专题,分类别集中答复家长关心的政策和问题,提升群众获得感。三是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能力。相关工作人员积极学习政务公开制度,对照公开目录落实各科室责任,强化各科室之间的沟通协调。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坚持政务网站与政务新媒体相结合,发挥“杭州市临安区教育局”门户网站信息检索、办事服务优势,发挥“临安教育”微信公众号互动交流、浏览便捷、受众广的优势,不断创新信息公开的载体形式,拓宽信息公开范围,加强信息公开实效。

(五)监督保障

一方面加强自查整改,认真学习信息更新普查要求,及时将发现的问题整改到位;另一方面,严格执行公开信息审查制度并将信息公开纳入年度教育工作考核,确保公开信息安全、准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6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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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在上级精准指导下,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开展顺利,但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信息公开意识有待加强,政务公开栏目位置的准确性还需提高。

2024年,我局将进一步学习政务公开的相关政策文件,提升信息公开意识,提高信息公开栏目位置的准确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收取政府信息处理费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