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508772/2024-00215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单位 板桥镇 发文日期 2024-01-15
统一编号 有效性
杭州市临安区板桥镇人民政府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
2024-01-15 16:40
来源:
板桥镇
浏览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编制本报告。本年报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11日至1231日。年报的电子版可以从杭州·临安门户网站(http://www.linan.gov.cn)政务公开专栏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杭州市临安区板桥镇党政综合办公室联系(电话:057163769008)。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镇深入贯彻落实《条例》等文件的相关精神,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平稳有序开展,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方面

1.公开的主要内容:主动公开机构职能、政策文件、资金管理、公共服务等政府信息,不断提升公开质量。全年累计在“杭州·临安”门户网站发布政务信息53条,其中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在“临安板桥发布”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332条。

2.公开形式:上述内容可在“杭州临安”门户网站和“临安板桥发布”微信公众号查阅。为方便群众及时了解本镇的信息,在政府驻地和各村委会驻地也设立了公开栏,方便群众查阅政府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

1.可通过“杭州临安”门户网站、信函或者当面申请等方式提出申请。

2.2023年,板桥镇共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1.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数据库。系统清理2件予以废止的行政性规范文件,及时发布新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2.健全政府信息发布机制。建立校审登记制度、保密审查登记制度,严格规范发布流程,提升信息发布质量。

(四)平台建设情况

本单位所发布的政府公开信息主要发布渠道为“杭州临安”政府信息公开平台(https://www.linan.gov.cn/col/col1366288/index.html),也可在“临安板桥发布”微信公众号及本单位信息公开栏查阅。为提高本单位信息公开的规范、透明、高效性,我单位将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平台规范化建设水平,拓宽公布渠道,提高信息发布的规范性、准确性、时效性。

(五)监督保障

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考核,积极推动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工作。结合区级检查通报,每月开展专题自查,及时查漏补缺。不断增强工作人员法治意识、公开意识、服务意识。

2023年度无因信息公开失当引发负面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2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板桥镇认真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信息公开不够全面,部分栏目信息缺失;二是信息公开不够及时,存在滞后发布现象;三是公开意识不够强,存在不主动公开、遗漏公开等情况。

2024年我们将针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开展政务公开工作,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加大政务公开工作力度,加强制度的落实和信息的管理;二是加强业务学习,提升全员政务公开意识,提升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提高信息发布的准确性;三是加强政务信息的收集和公布力度,提高信息收集和筛选水平,不断充实公开信息的内容,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加大政务公开覆盖面。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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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508772/2024-00215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单位 板桥镇板桥镇
发文日期 2024-01-15
杭州市临安区板桥镇人民政府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15
信息来源: 板桥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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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编制本报告。本年报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11日至1231日。年报的电子版可以从杭州·临安门户网站(http://www.linan.gov.cn)政务公开专栏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杭州市临安区板桥镇党政综合办公室联系(电话:057163769008)。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镇深入贯彻落实《条例》等文件的相关精神,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平稳有序开展,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方面

1.公开的主要内容:主动公开机构职能、政策文件、资金管理、公共服务等政府信息,不断提升公开质量。全年累计在“杭州·临安”门户网站发布政务信息53条,其中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在“临安板桥发布”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332条。

2.公开形式:上述内容可在“杭州临安”门户网站和“临安板桥发布”微信公众号查阅。为方便群众及时了解本镇的信息,在政府驻地和各村委会驻地也设立了公开栏,方便群众查阅政府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

1.可通过“杭州临安”门户网站、信函或者当面申请等方式提出申请。

2.2023年,板桥镇共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1.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数据库。系统清理2件予以废止的行政性规范文件,及时发布新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2.健全政府信息发布机制。建立校审登记制度、保密审查登记制度,严格规范发布流程,提升信息发布质量。

(四)平台建设情况

本单位所发布的政府公开信息主要发布渠道为“杭州临安”政府信息公开平台(https://www.linan.gov.cn/col/col1366288/index.html),也可在“临安板桥发布”微信公众号及本单位信息公开栏查阅。为提高本单位信息公开的规范、透明、高效性,我单位将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平台规范化建设水平,拓宽公布渠道,提高信息发布的规范性、准确性、时效性。

(五)监督保障

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考核,积极推动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工作。结合区级检查通报,每月开展专题自查,及时查漏补缺。不断增强工作人员法治意识、公开意识、服务意识。

2023年度无因信息公开失当引发负面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2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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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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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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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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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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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板桥镇认真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信息公开不够全面,部分栏目信息缺失;二是信息公开不够及时,存在滞后发布现象;三是公开意识不够强,存在不主动公开、遗漏公开等情况。

2024年我们将针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开展政务公开工作,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加大政务公开工作力度,加强制度的落实和信息的管理;二是加强业务学习,提升全员政务公开意识,提升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提高信息发布的准确性;三是加强政务信息的收集和公布力度,提高信息收集和筛选水平,不断充实公开信息的内容,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加大政务公开覆盖面。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