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738428214/2024-00229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单位 区应急管理局 发文日期 2024-01-16
统一编号 有效性
杭州市临安区应急管理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
2024-01-16 09:11
来源:
区应急管理局
浏览量: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区政府及区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处理程序》等规定相关要求,根据杭州市临安区应急管理局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编制本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时段为202311日至1231日。如有疑问,可与区应急管理局联系,通信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锦北街道科技大道4398号,邮编:311300,联系电话:0571-89540770

一、2023年信息公开总体情况

2023年,区应急管理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准确理解把握中国特色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按照《条例》中的相关要求,聚焦群众关心和企业关切,持续固化政务公开的法定责任、强化监督为民的管理理念、优化信息透明的方法手段,扎实有序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持续深入开展。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23年区应急管理局通过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发布组织机构、政策文件、行政执法公开等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信息共63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3年度,区应急管理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件,未发生行政复议纠错、行政诉讼败诉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根据政务公开有关文件规定要求,区应急管理局及时修订部门机构信息,坚持把好信息发布的内容关、审查关、程序关,适时回顾发布信息,确保信息的权威性、时效性和实用性。一是信息来源准确可靠,局办公室组织相关业务科室及时整理归集法定公开内容。二是信息审查规范严谨,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加强对政府信息发布的涉密内容审核。三是信息发布专人专办,局办公室指定专人按法定限期更新维护部门机构信息和政府信息公开栏目。

(四)政府信息平台建设情况。强化“临安应急”微信公众号新媒体阵地建设,实时公开发布涵盖工作动态、应急时事、违法曝光、减灾救灾科普等内容。区应急管理局微信公众号关注人数10260人,2023共发布信息425条。

(五)监督保障情况。区应急管理局由分管局领导牵头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严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纪律。及时发布更新工作信息,按时自查整改,接受社会监督批评,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02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08

行政强制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区应急管理局在政务公开信息的规范性和时效性上持续发力,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对标新形势下信息公开的新要求还存在不足。政府信息公开意识还需要进一步提升强化,信息公开内容还需进一步走深展宽,信息发布渠道需要进一步做强做实。

下一步,区应急管理局将按照《条例》要求,持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培训,不断提高政务公开意识和能力,切实规范政府公开工作;持续聚焦主责主业,紧扣重点难点,聚焦公众关心、重点关注方向,拓宽信息覆盖面,优化发布信息内容;持续强化平台管理,巩固公开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宣发宣传阵地,畅通公共沟通渠道。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收取政府信息处理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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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单位 区应急管理局区应急管理局
发文日期 2024-01-16
杭州市临安区应急管理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16
信息来源: 区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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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区政府及区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处理程序》等规定相关要求,根据杭州市临安区应急管理局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编制本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时段为202311日至1231日。如有疑问,可与区应急管理局联系,通信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锦北街道科技大道4398号,邮编:311300,联系电话:0571-89540770

一、2023年信息公开总体情况

2023年,区应急管理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准确理解把握中国特色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按照《条例》中的相关要求,聚焦群众关心和企业关切,持续固化政务公开的法定责任、强化监督为民的管理理念、优化信息透明的方法手段,扎实有序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持续深入开展。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23年区应急管理局通过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发布组织机构、政策文件、行政执法公开等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信息共63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3年度,区应急管理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件,未发生行政复议纠错、行政诉讼败诉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根据政务公开有关文件规定要求,区应急管理局及时修订部门机构信息,坚持把好信息发布的内容关、审查关、程序关,适时回顾发布信息,确保信息的权威性、时效性和实用性。一是信息来源准确可靠,局办公室组织相关业务科室及时整理归集法定公开内容。二是信息审查规范严谨,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加强对政府信息发布的涉密内容审核。三是信息发布专人专办,局办公室指定专人按法定限期更新维护部门机构信息和政府信息公开栏目。

(四)政府信息平台建设情况。强化“临安应急”微信公众号新媒体阵地建设,实时公开发布涵盖工作动态、应急时事、违法曝光、减灾救灾科普等内容。区应急管理局微信公众号关注人数10260人,2023共发布信息425条。

(五)监督保障情况。区应急管理局由分管局领导牵头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严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纪律。及时发布更新工作信息,按时自查整改,接受社会监督批评,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02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08

行政强制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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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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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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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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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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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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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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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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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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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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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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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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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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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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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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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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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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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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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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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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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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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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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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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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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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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区应急管理局在政务公开信息的规范性和时效性上持续发力,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对标新形势下信息公开的新要求还存在不足。政府信息公开意识还需要进一步提升强化,信息公开内容还需进一步走深展宽,信息发布渠道需要进一步做强做实。

下一步,区应急管理局将按照《条例》要求,持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培训,不断提高政务公开意识和能力,切实规范政府公开工作;持续聚焦主责主业,紧扣重点难点,聚焦公众关心、重点关注方向,拓宽信息覆盖面,优化发布信息内容;持续强化平台管理,巩固公开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宣发宣传阵地,畅通公共沟通渠道。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收取政府信息处理费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