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508414/2024-00257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单位 区卫生健康局 发文日期 2024-01-17
统一编号 有效性
杭州市临安区卫生健康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
2024-01-17 09:16
来源:
区卫生健康局
浏览量: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按照2023年杭州市临安区卫生健康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编制而成。本年报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年报的电子版可以从“杭州・临安”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inan.gov.cn)政务公开专栏下载。

一、总体情况

2023年,临安区卫生健康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省、市、区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围绕卫生健康中心工作和群众关切,不断深化政务公开,规范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拓展公开的深度和广度,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实效。

(一)主动公开

2023年,临安区卫生健康局全年按要求在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164条,其中,规划计划4条,财政信息15条,人事信息17条,公告公示11条,应急管理1条,建议提案23条,法规文件19条,重点领域信息公开55条,重大决策预公开3条,行政执法公开8条,回应关切8条;“健康临安”政务微信、政务抖音累计发布信息410条。

(二)依申请公开

2023年1月1日-12月31日,临安区卫生健康局累计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2项,均为自然人要求公开,均已在规定时间节点答复。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

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机制,贯彻执行《浙江省政府网站信息发布操作规范》,制定《临安区卫生健康局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审查制度(试行)》,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严格规范发布流程,利用技术软件做好信息发布前的错误表述筛查,保证发布内容质量。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2023年,临安区卫生健康局充分利用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主动公开信息,同时利用“健康临安”微信公众号、抖音等新媒体辅助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此外,进一步加大区属医疗卫生单位医疗服务信息的公开力度,对于涉及民生的政策信息和公众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均在第一时间发布或解答疑问,便于公众及时了解情况,进一步加强与社会公众的沟通互动。

(五)监督保障

按照“谁拥有谁梳理、谁公开谁审核、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局机关各科室、各区属医疗卫生健康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职责和要求。规范信息公开程序和流程,完善信息审核、发布等工作,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确保公开与保密两不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1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78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46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临安区卫生健康局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规则,在信息公开内容、公开时效性等方面都有提高,但是仍然存在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发布积极性需要提高。不同科室供稿积极性不高,导致不同栏目发布的信息数量不一样;二是“健康临安”政务微信在发布的过程中还是偶有出现表述错误现象。

2024年,临安区卫生健康局将进一步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根据临安区政务公开工作重点,结合卫健工作实际,把群众最关心、最需要了解的事项及时公开、多渠道发布,加大信息公开的覆盖面和宣传力度,使基层政务公开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无其他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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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单位 区卫生健康局区卫生健康局
发文日期 2024-01-17
杭州市临安区卫生健康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17
信息来源: 区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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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按照2023年杭州市临安区卫生健康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编制而成。本年报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年报的电子版可以从“杭州・临安”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inan.gov.cn)政务公开专栏下载。

一、总体情况

2023年,临安区卫生健康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省、市、区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围绕卫生健康中心工作和群众关切,不断深化政务公开,规范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拓展公开的深度和广度,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实效。

(一)主动公开

2023年,临安区卫生健康局全年按要求在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164条,其中,规划计划4条,财政信息15条,人事信息17条,公告公示11条,应急管理1条,建议提案23条,法规文件19条,重点领域信息公开55条,重大决策预公开3条,行政执法公开8条,回应关切8条;“健康临安”政务微信、政务抖音累计发布信息410条。

(二)依申请公开

2023年1月1日-12月31日,临安区卫生健康局累计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2项,均为自然人要求公开,均已在规定时间节点答复。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

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机制,贯彻执行《浙江省政府网站信息发布操作规范》,制定《临安区卫生健康局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审查制度(试行)》,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严格规范发布流程,利用技术软件做好信息发布前的错误表述筛查,保证发布内容质量。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2023年,临安区卫生健康局充分利用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主动公开信息,同时利用“健康临安”微信公众号、抖音等新媒体辅助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此外,进一步加大区属医疗卫生单位医疗服务信息的公开力度,对于涉及民生的政策信息和公众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均在第一时间发布或解答疑问,便于公众及时了解情况,进一步加强与社会公众的沟通互动。

(五)监督保障

按照“谁拥有谁梳理、谁公开谁审核、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局机关各科室、各区属医疗卫生健康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职责和要求。规范信息公开程序和流程,完善信息审核、发布等工作,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确保公开与保密两不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1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78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46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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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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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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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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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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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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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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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3.其他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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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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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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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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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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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临安区卫生健康局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规则,在信息公开内容、公开时效性等方面都有提高,但是仍然存在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发布积极性需要提高。不同科室供稿积极性不高,导致不同栏目发布的信息数量不一样;二是“健康临安”政务微信在发布的过程中还是偶有出现表述错误现象。

2024年,临安区卫生健康局将进一步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根据临安区政务公开工作重点,结合卫健工作实际,把群众最关心、最需要了解的事项及时公开、多渠道发布,加大信息公开的覆盖面和宣传力度,使基层政务公开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无其他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