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508297/2024-00255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单位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临安分局 发文日期 2024-01-17
统一编号 有效性
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临安分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
2024-01-17 09:01
来源: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临安分局
浏览量: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要求编制,全文包括六部分内容。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31月1日到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临安分局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依法做好主动公开工作对于涉及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或者需要公众参与决策的政府信息,予以主动公开。2023年,分局在区政府“政务公开”栏目发布政务信息1736条,“临安规划和自然资源管理”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210条,全年主动公开信息共计1946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进一步完善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流程,推动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规范高效,始终以应公开尽公开、便民利民为原则,保质保量完成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件的答复工作,充分保障群众的知情权。2023年新受理依申请公开件145件,内容主要涉及建设工程项目审批、土地征收、城乡规划等事项,2022年结转8件,共办结141件,12件结转至2024年继续办理(详见表格)。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为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网站信息审核与发布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全局实际制定《关于规范信息公开网站信息审核与发布的通知》,明确信息发布责任、信息发布要求、信息发布审核,保障信息发布及时性、准确性,严肃性。

(四)平台建设情况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临安分局以临安区政府门户网站作为政务公开第一平台,充分整合资源,提升政务公开的实效,及时发布土地出让、土地征收、城乡规划等信息。同时,进一步夯实“临安规划和自然资源”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建设,2023年,“临安规划和自然资源管理”公众号共发布210条信息。

(五)监督保障方面

政府信息公开是展示局形象的重要渠道,加强网站运行监督和管理,局办公室会同局机关纪委、信息中心等单位,按照政务信息网上公开要求,不定期对网站内容更新情况进行检查并视情通报。发现有栏目较长时间不更新的,责任单位要提供书面说明。因工作失误引起我局网站运行扣分的,按规定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8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41

4

0

0

0

0

14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8

0

0

0

0

0

8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53

1

0

0

0

0

5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47

2

0

0

0

0

49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1

0

0

0

0

0

1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7

1

0

0

0

0

18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

0

0

0

0

0

1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5

0

0

0

0

0

5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9

0

0

0

0

0

9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4

0

0

0

0

0

4

(七)总计

137

4

0

0

0

0

14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2

0

0

0

0

0

12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1

0

1

0

1

1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信息公开内容不够丰富,我局信息公开涉及征地拆迁、城乡规划、资源交易、建设项目审批等领域,各类政府信息范围广、内容多,信息公开的难度大;二是部分信息涉及较为专业的内容,缺乏标准化的实施细则,公开尺度难把握。

(二)改进情况:一是聚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对照省市自然资源领域公开信息,调整主动公开栏目,丰富信息内容,有序发布信息;二是强化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参考市局信息公开制度,编制《关于规范信息公开网站信息审核与发布的通知》,保障信息发布的合法性、准确性、及时性、完整性、有效性,以公开促落实、优服务,不断增强人民群众满意度、获得感。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收取政府信息处理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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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单位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临安分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临安分局
发文日期 2024-01-17
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临安分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17
信息来源: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临安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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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要求编制,全文包括六部分内容。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31月1日到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临安分局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依法做好主动公开工作对于涉及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或者需要公众参与决策的政府信息,予以主动公开。2023年,分局在区政府“政务公开”栏目发布政务信息1736条,“临安规划和自然资源管理”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210条,全年主动公开信息共计1946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进一步完善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流程,推动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规范高效,始终以应公开尽公开、便民利民为原则,保质保量完成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件的答复工作,充分保障群众的知情权。2023年新受理依申请公开件145件,内容主要涉及建设工程项目审批、土地征收、城乡规划等事项,2022年结转8件,共办结141件,12件结转至2024年继续办理(详见表格)。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为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网站信息审核与发布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全局实际制定《关于规范信息公开网站信息审核与发布的通知》,明确信息发布责任、信息发布要求、信息发布审核,保障信息发布及时性、准确性,严肃性。

(四)平台建设情况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临安分局以临安区政府门户网站作为政务公开第一平台,充分整合资源,提升政务公开的实效,及时发布土地出让、土地征收、城乡规划等信息。同时,进一步夯实“临安规划和自然资源”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建设,2023年,“临安规划和自然资源管理”公众号共发布210条信息。

(五)监督保障方面

政府信息公开是展示局形象的重要渠道,加强网站运行监督和管理,局办公室会同局机关纪委、信息中心等单位,按照政务信息网上公开要求,不定期对网站内容更新情况进行检查并视情通报。发现有栏目较长时间不更新的,责任单位要提供书面说明。因工作失误引起我局网站运行扣分的,按规定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8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41

4

0

0

0

0

14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8

0

0

0

0

0

8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53

1

0

0

0

0

5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47

2

0

0

0

0

49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1

0

0

0

0

0

1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7

1

0

0

0

0

18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

0

0

0

0

0

1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5

0

0

0

0

0

5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9

0

0

0

0

0

9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4

0

0

0

0

0

4

(七)总计

137

4

0

0

0

0

14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2

0

0

0

0

0

12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1

0

1

0

1

1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信息公开内容不够丰富,我局信息公开涉及征地拆迁、城乡规划、资源交易、建设项目审批等领域,各类政府信息范围广、内容多,信息公开的难度大;二是部分信息涉及较为专业的内容,缺乏标准化的实施细则,公开尺度难把握。

(二)改进情况:一是聚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对照省市自然资源领域公开信息,调整主动公开栏目,丰富信息内容,有序发布信息;二是强化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参考市局信息公开制度,编制《关于规范信息公开网站信息审核与发布的通知》,保障信息发布的合法性、准确性、及时性、完整性、有效性,以公开促落实、优服务,不断增强人民群众满意度、获得感。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收取政府信息处理费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