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508182/2024-00292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单位 区人力社保局 发文日期 2024-01-18
统一编号 有效性
杭州市临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
2024-01-18 09:58
来源:
区人力社保局
浏览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要求,现向社会公布2023年度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6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杭州市临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杭州市临安区锦城街道临天路1863号1号楼502办公室;邮编:311300;电话:0571-63721331)。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杭州市临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不断提升政府工作透明度和政府公信力。

(一)主动公开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区政府的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精神,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增强依法行政透明度、强化社会监督、服务群众的一个重要抓手,不断拓展公开内容,完善公开制度,努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化、规范化、日常化。2023年,我局通过区政府信息公开网主动公开信息共计126条,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共计231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我局共收到依申请公开3件,已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范流程进行了答复。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建立健全主动公开制度和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并充分协调今日临安、乐活广播等网站、报纸、电视等平台,实时更新播送信息动态,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全面、及时公开。

(四)平台建设和使用情况

我局通过临安区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人社相关政府信息,实现办理流程痕迹化管理。按照省、市、区政务公开的有关要求,指定政府信息公开责任科室、指定政府信息公开责任人。确保新发布的信息100%规范、正确,对之前发布的消息按新规范、新标准自查自纠,及时整改。同时利用政务公开网、“临安人社”新媒体,实时公开发布我局最新的工作动态,确保信息公开及时有效。

(五)监督保障情况

明确由局党组成员牵头分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办公室统筹负责该项工作,落实了专职人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对主动公开栏目进行日常监测、内容保障和管理维护,基本做到了公开内容无错,公开程序规范,确保信息公开工作组织有力,业务规范,开展有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14

7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4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1

0

0

0

0

0

1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3.其他

2

0

0

0

2

(七)总计

3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度,我局认真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如信息发布质量不够高,对于政务公开信息要素把握不全面,不能完整、及时、准确公开信息;主动公开的及时性还不够,对社会关注的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还有待进一步加强;业务能力不足,缺乏专业性,统筹全局所有科室的公开业务不足。

在今后工作中,我局将以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服务群众为基本出发点,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规范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一是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各项规章制度,着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效,形成以制度管人、以制度谋事的长效机制,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进一步加强公开水平。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条例》,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把握公开时效,与人社工作实际紧密结合起来,确保信息公开及时准确,及时回应就业、社保、工伤鉴定、欠薪等民生保障热点,提高民生领域政策的传播力度,做好正面舆论引导。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收取政府信息处理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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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2024-01-18
杭州市临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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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要求,现向社会公布2023年度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6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杭州市临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杭州市临安区锦城街道临天路1863号1号楼502办公室;邮编:311300;电话:0571-63721331)。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杭州市临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不断提升政府工作透明度和政府公信力。

(一)主动公开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区政府的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精神,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增强依法行政透明度、强化社会监督、服务群众的一个重要抓手,不断拓展公开内容,完善公开制度,努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化、规范化、日常化。2023年,我局通过区政府信息公开网主动公开信息共计126条,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共计231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我局共收到依申请公开3件,已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范流程进行了答复。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建立健全主动公开制度和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并充分协调今日临安、乐活广播等网站、报纸、电视等平台,实时更新播送信息动态,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全面、及时公开。

(四)平台建设和使用情况

我局通过临安区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人社相关政府信息,实现办理流程痕迹化管理。按照省、市、区政务公开的有关要求,指定政府信息公开责任科室、指定政府信息公开责任人。确保新发布的信息100%规范、正确,对之前发布的消息按新规范、新标准自查自纠,及时整改。同时利用政务公开网、“临安人社”新媒体,实时公开发布我局最新的工作动态,确保信息公开及时有效。

(五)监督保障情况

明确由局党组成员牵头分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办公室统筹负责该项工作,落实了专职人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对主动公开栏目进行日常监测、内容保障和管理维护,基本做到了公开内容无错,公开程序规范,确保信息公开工作组织有力,业务规范,开展有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14

7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4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1

0

0

0

0

0

1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3.其他

2

0

0

0

2

(七)总计

3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度,我局认真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如信息发布质量不够高,对于政务公开信息要素把握不全面,不能完整、及时、准确公开信息;主动公开的及时性还不够,对社会关注的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还有待进一步加强;业务能力不足,缺乏专业性,统筹全局所有科室的公开业务不足。

在今后工作中,我局将以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服务群众为基本出发点,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规范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一是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各项规章制度,着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效,形成以制度管人、以制度谋事的长效机制,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进一步加强公开水平。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条例》,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把握公开时效,与人社工作实际紧密结合起来,确保信息公开及时准确,及时回应就业、社保、工伤鉴定、欠薪等民生保障热点,提高民生领域政策的传播力度,做好正面舆论引导。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收取政府信息处理费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