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508668/2024-00313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单位 区公安分局 发文日期 2024-01-19
统一编号 有效性
杭州市公安局临安区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
2024-01-19 14:06
来源:
区公安分局
浏览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杭州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现向社会公布2023年度本级机关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本报告由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表格)、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表格)、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表格)、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31月1日起至2023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杭州·临安政府信息公开平台(www.linan.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杭州市公安局临安区分局指挥中心联系(地址:锦城街道钱王街1010号;邮编:311300;电话:63750725;传真:63750725)。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杭州市公安局临安区分局政府以及上级公安机关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不断创新公开形式,拓宽公开渠道,提升公开水平,积极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和群众需求问题,以高质量信息公开促进全公安机关依法行政、依法办事。

(一)主动公开工作情况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2023年度,我局门户网站公开信息40条,其中工作信息13条,通知公告21条,财政信息5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1条。

2.公开形式:采取互联网公开,统一归口在杭州·临安政府信息公开平台。

(二)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 

2023年度,我局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0件(含上年度结转1件),其中18件已按规定在法定期限内予以答复,另有2件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

我局高度重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将其纳入本单位重点工作事项,由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为保障信息发布安全,我局不断建立健全信息管理工作机制,加大信息编发和审查力度,确保公开信息完整、准确。

(四)平台建设

我局通过杭州·临安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平安临安新浪微博 “临安公安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动态,广泛宣传工作动态,使群众及时了解我局相关工作情况,推动信息内容更加丰富,服务更加完善周到,更新更加及时准确。在各平台合计发布信息6482条。

(五)监督保障

持续规范信息日常管理,严格按照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规定要求,加强审核检查,把好信息发布关、监督关。2023年,我局严格按要求开展信息公开工作,未发生因政务公开工作被追究责任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819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04415

行政强制

8215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450.355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9

0

0

0

0

0

19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6

0

0

0

0

0

6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2

0

0

0

0

0

2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

0

0

0

0

0

2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

0

0

0

0

0

3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5

0

0

0

0

0

5

(七)总计

18

0

0

0

0

0

18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2

0

0

0

0

0

2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持续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提升政务服务水平,但对照上级要求和群众期待,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一是部分干部对政务公开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学习有待加强;二是信息公开形式还不够多样。为此,2024年,我局将常态开展信息公开业务能力指导培训,不断提高工作人员业务能力水平,同时,在原有公开形式基础上,不断创新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方法,拓宽公开载体的广度和深度,运用好各类新兴媒体,优化提升信息公开服务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未发出依申请公开缴款通知书,也未对申请人收取信息处理费,特此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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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单位 区公安分局区公安分局
发文日期 2024-01-19
杭州市公安局临安区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19
信息来源: 区公安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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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杭州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现向社会公布2023年度本级机关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本报告由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表格)、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表格)、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表格)、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31月1日起至2023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杭州·临安政府信息公开平台(www.linan.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杭州市公安局临安区分局指挥中心联系(地址:锦城街道钱王街1010号;邮编:311300;电话:63750725;传真:63750725)。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杭州市公安局临安区分局政府以及上级公安机关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不断创新公开形式,拓宽公开渠道,提升公开水平,积极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和群众需求问题,以高质量信息公开促进全公安机关依法行政、依法办事。

(一)主动公开工作情况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2023年度,我局门户网站公开信息40条,其中工作信息13条,通知公告21条,财政信息5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1条。

2.公开形式:采取互联网公开,统一归口在杭州·临安政府信息公开平台。

(二)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 

2023年度,我局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0件(含上年度结转1件),其中18件已按规定在法定期限内予以答复,另有2件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

我局高度重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将其纳入本单位重点工作事项,由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为保障信息发布安全,我局不断建立健全信息管理工作机制,加大信息编发和审查力度,确保公开信息完整、准确。

(四)平台建设

我局通过杭州·临安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平安临安新浪微博 “临安公安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动态,广泛宣传工作动态,使群众及时了解我局相关工作情况,推动信息内容更加丰富,服务更加完善周到,更新更加及时准确。在各平台合计发布信息6482条。

(五)监督保障

持续规范信息日常管理,严格按照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规定要求,加强审核检查,把好信息发布关、监督关。2023年,我局严格按要求开展信息公开工作,未发生因政务公开工作被追究责任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819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04415

行政强制

8215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450.355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9

0

0

0

0

0

19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6

0

0

0

0

0

6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2

0

0

0

0

0

2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

0

0

0

0

0

2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

0

0

0

0

0

3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5

0

0

0

0

0

5

(七)总计

18

0

0

0

0

0

18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2

0

0

0

0

0

2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持续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提升政务服务水平,但对照上级要求和群众期待,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一是部分干部对政务公开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学习有待加强;二是信息公开形式还不够多样。为此,2024年,我局将常态开展信息公开业务能力指导培训,不断提高工作人员业务能力水平,同时,在原有公开形式基础上,不断创新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方法,拓宽公开载体的广度和深度,运用好各类新兴媒体,优化提升信息公开服务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未发出依申请公开缴款通知书,也未对申请人收取信息处理费,特此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