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508377/2024-00333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单位 区水利水电局 发文日期 2024-01-22
统一编号 有效性
杭州市临安区水利水电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
2024-01-22 08:27
来源:
区水利水电局
浏览量: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按照2023年杭州市临安区水利水电局信息公开工作编制而成。本年报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年报的电子版可以从“杭州·临安”门户网站(http://www.linan.gov.cn)政务公开专栏下载。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2023年度,全局落实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的要求,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80条,其中规划计划3条,财政信息2条,人事信息3条,公告公示162条,建议提案10条。

(二)依申请公开

2023年,全年收到申请公开政府信息3条,均在规定时间按照规范答复。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

实施政务服务信息公开。围绕公民个人和企业两个全生命周期,推进“一件事”全流程“最多跑一次”,公开对外管理服务事项36条。

深化行政执法信息公开。全年公布行政许可信息114条,行政处罚处理决定数量0件。同时,加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按照省、市、区工作要求,建立“双随机”抽查机制,2023年度共完抽查57户次,其中即时检查4户次,按年度计划完成双随机抽查二大类8项,抽取执法人员25余人次,全年任务完成率、检查公示率、掌上执法率、抽查事项覆盖率等均达到100%。

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根据平台设置的领导信箱、民意征集等栏目及时回应群众关切。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政务舆情回应责任。持续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办理结果与建议提案内容同步公开。全年公开人大代表建议3件,政协提案7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结合区政府、局党委中心工作,充实政务公开内容,丰富政务公开形式,通过“杭州·临安”门户网站、浙江政务直通车、“临安水利”官方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及时将政策法规、重点领域工作推进完成情况等信息向社会发布。2023年,在“临安水利”微信发布信息140条。

(五)监督保障

局党委始终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长期工作来抓,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区政府及区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处理程序》等规定有关要求,严格落实主体责任,规范信息发布内容。成立由局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局各科室、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局办公室负责牵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上报、更新、维护、组织协调等日常工作。局信息员负责收集、整理科室提供的政府信息,统一发布,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形成了职责分明、分工合理、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6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2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2338.95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水利水电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上级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信息公开的方式不够多样。目前主要途径为政务网站和政务微信,但受主客观因素影响,接收群众数量相对较少;二是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需进步加强;三是政务信息公开的时效性有待提高。

2024年,我们将持续改进提升,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思想认识再提高。始终坚持以公开为原则(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持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充实政务公开内容,建立全局性信息公开常态化机制;二是工作落实再高效。根据上级要求,将信息公开工作流程化、规范化。同时,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确保网站信息及时、准确;三是回应关切再及时。充分利用相关载体,及时回应群众对水利工作的关切,答疑解惑,保障广大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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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508377/2024-00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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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单位 区水利水电局区水利水电局
发文日期 2024-01-22
杭州市临安区水利水电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22
信息来源: 区水利水电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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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按照2023年杭州市临安区水利水电局信息公开工作编制而成。本年报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年报的电子版可以从“杭州·临安”门户网站(http://www.linan.gov.cn)政务公开专栏下载。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2023年度,全局落实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的要求,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80条,其中规划计划3条,财政信息2条,人事信息3条,公告公示162条,建议提案10条。

(二)依申请公开

2023年,全年收到申请公开政府信息3条,均在规定时间按照规范答复。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

实施政务服务信息公开。围绕公民个人和企业两个全生命周期,推进“一件事”全流程“最多跑一次”,公开对外管理服务事项36条。

深化行政执法信息公开。全年公布行政许可信息114条,行政处罚处理决定数量0件。同时,加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按照省、市、区工作要求,建立“双随机”抽查机制,2023年度共完抽查57户次,其中即时检查4户次,按年度计划完成双随机抽查二大类8项,抽取执法人员25余人次,全年任务完成率、检查公示率、掌上执法率、抽查事项覆盖率等均达到100%。

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根据平台设置的领导信箱、民意征集等栏目及时回应群众关切。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政务舆情回应责任。持续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办理结果与建议提案内容同步公开。全年公开人大代表建议3件,政协提案7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结合区政府、局党委中心工作,充实政务公开内容,丰富政务公开形式,通过“杭州·临安”门户网站、浙江政务直通车、“临安水利”官方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及时将政策法规、重点领域工作推进完成情况等信息向社会发布。2023年,在“临安水利”微信发布信息140条。

(五)监督保障

局党委始终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长期工作来抓,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区政府及区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处理程序》等规定有关要求,严格落实主体责任,规范信息发布内容。成立由局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局各科室、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局办公室负责牵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上报、更新、维护、组织协调等日常工作。局信息员负责收集、整理科室提供的政府信息,统一发布,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形成了职责分明、分工合理、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6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2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2338.95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水利水电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上级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信息公开的方式不够多样。目前主要途径为政务网站和政务微信,但受主客观因素影响,接收群众数量相对较少;二是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需进步加强;三是政务信息公开的时效性有待提高。

2024年,我们将持续改进提升,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思想认识再提高。始终坚持以公开为原则(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持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充实政务公开内容,建立全局性信息公开常态化机制;二是工作落实再高效。根据上级要求,将信息公开工作流程化、规范化。同时,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确保网站信息及时、准确;三是回应关切再及时。充分利用相关载体,及时回应群众对水利工作的关切,答疑解惑,保障广大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