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62302032/2024-00361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单位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发文日期 2024-01-22
统一编号 有效性
杭州市临安区综合行政执法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
2024-01-22 15:43
来源: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浏览量: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杭州市临安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深入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政务公开工作相关要求,创新工作方式方法,推进本局政务公开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主动公开方面。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本局微信公众号等主动进行信息公开。2023年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发布信息共4700余条,对本局的职能工作起到了较好的宣传作用。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本局高度重视依申请公开工作,坚持专人专办、领导督办、集体会商、风险排查,严格依法依规办理。及时更新发布依申请公开指南,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与监督权。2023年度我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全部按规定在法定期限内予以答复。其中予以公开1件、无法提供1件,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管理,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政府信息发布和政府信息管理动态调整等机制,并实现动态更新常态化,及时、准确地公开政府信息。同时,加强历史信息的梳理和审查,确保信息的时效性和安全性。

(四)平台建设方面。不断提升新媒体建设标准,持续规范优化栏目设计与内容发布,增强与公众的互动,让政府信息得以更广泛地传播。同时,及时发现和整改错敏信息,按要求做好新媒体备案注销工作。

(五)监督保障方面。定期组织人员学习与政务公开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按要求参加各级组织的政务公开工作培训。同时实行信息发布事前审查、事中监测和事后督查相结合,对公开的信息进行定期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同时,通过建立公众参与机制,积极听取公众意见和建议,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工作。对通报的问题及时整改反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5

第二十条第(五)项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8

第二十条第(六)项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3770

行政强制

 1433

第二十条第(八)项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009.9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为建设法制性、透明性政府迈出坚实的一步,但也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主要表现是:一是信息更新不及时,部分栏目信息仍为几年前的内容,未进行及时更新。二是信息公开的时效性不够强,存在滞后性。三是信息公开的渠道和方式比较单一,形式不够丰富。

改进情况:一是加强信息更新工作,建立定期更新机制,确保各栏目信息及时更新。二是进一步扩大信息公开范围,对敏感信息和涉密信息进行严格审查,确保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三是优化信息分类,按照统一的标准和规范进行分类,方便用户查询。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收取政府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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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单位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发文日期 2024-01-22
杭州市临安区综合行政执法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22
信息来源: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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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2023年杭州市临安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深入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政务公开工作相关要求,创新工作方式方法,推进本局政务公开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主动公开方面。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本局微信公众号等主动进行信息公开。2023年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发布信息共4700余条,对本局的职能工作起到了较好的宣传作用。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本局高度重视依申请公开工作,坚持专人专办、领导督办、集体会商、风险排查,严格依法依规办理。及时更新发布依申请公开指南,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与监督权。2023年度我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全部按规定在法定期限内予以答复。其中予以公开1件、无法提供1件,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管理,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政府信息发布和政府信息管理动态调整等机制,并实现动态更新常态化,及时、准确地公开政府信息。同时,加强历史信息的梳理和审查,确保信息的时效性和安全性。

(四)平台建设方面。不断提升新媒体建设标准,持续规范优化栏目设计与内容发布,增强与公众的互动,让政府信息得以更广泛地传播。同时,及时发现和整改错敏信息,按要求做好新媒体备案注销工作。

(五)监督保障方面。定期组织人员学习与政务公开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按要求参加各级组织的政务公开工作培训。同时实行信息发布事前审查、事中监测和事后督查相结合,对公开的信息进行定期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同时,通过建立公众参与机制,积极听取公众意见和建议,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工作。对通报的问题及时整改反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5

第二十条第(五)项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8

第二十条第(六)项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3770

行政强制

 1433

第二十条第(八)项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009.9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为建设法制性、透明性政府迈出坚实的一步,但也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主要表现是:一是信息更新不及时,部分栏目信息仍为几年前的内容,未进行及时更新。二是信息公开的时效性不够强,存在滞后性。三是信息公开的渠道和方式比较单一,形式不够丰富。

改进情况:一是加强信息更新工作,建立定期更新机制,确保各栏目信息及时更新。二是进一步扩大信息公开范围,对敏感信息和涉密信息进行严格审查,确保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三是优化信息分类,按照统一的标准和规范进行分类,方便用户查询。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收取政府信息处理费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