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508860/2024-00337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单位 於潜镇 发文日期 2024-01-22
统一编号 有效性
杭州市临安区於潜镇人民政府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
2024-01-22 09:41
来源:
於潜镇
浏览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杭州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现向社会公布2023年度於潜镇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31月1日起至2023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於潜镇人民政府党政综合办公室联系(地址:於潜镇人民街132号;邮编:311311;电话:63866147)。

一、总体情况

2023年以来,於潜镇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及时公开和更新门户网站信息,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促发展,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实效,切实强化提供公共服务的能力,努力打造人民群众满意的政府。

(一)主动公开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我镇共计在微信公众号“临安於潜”上新增主动公开信息351条;在临安区政府信息公开网上新增主动公开信息50条,包括:规划计划7条,财政信息7条,公告公示4条,法规文件3条,重点领域信息公开22条,重大决策预公开3条,行政执法公开2条等。

(二)依申请公开

2023年,我镇共收到依申请公开2件,2件均为部分公开。已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范流程进行答复。不存在信息公开方面的举报、投诉及行政复议。

(三)政府信息管理

於潜镇安排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职责包括具体承办信息公开事项、维护和更新政府信息、编制信息公开指南和年度报告等。进一步完善政务信息常态化管理机制,不断建立健全政务信息制作、公开、存档等制度,及时动态调整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我镇主要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临安於潜”发布各类公开信息,并结合宣传横幅、村社宣传栏等线下宣传途径,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序开展。

(五)监督保障

一是明确专职人员负责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由镇党政综合办公室统筹负责,确保信息公开工作组织有力、业务规范、开展有序。

二是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社会评议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考核、评议,引导推动信息公开工作向深处拓实,向实处发劲。

三是对主动公开栏目进行日常监测、内容保障和管理维护,做到公开内容准确,公开程序规范。2023年度我镇无因信息公开失当引发负面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2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2

0

0

0

0

2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2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在区政府政务公开科的指导帮助下,我镇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从更高、更严的要求看,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一是信息公开工作的时效性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能力仍需精进,培训频率和内容有待完善。

(二)改进情况

2024年我镇将积极整改不足,推动我镇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进一步提升:一是加强工作管理,强化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公开意识,严格按照上级要求认真完成信息公开工作,需要更新的信息做到及时更新,确保时效性。二是加强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开展,实行“传帮带”制度,积极向兄弟单位学习先进经验,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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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单位 於潜镇於潜镇
发文日期 2024-01-22
杭州市临安区於潜镇人民政府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22
信息来源: 於潜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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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杭州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现向社会公布2023年度於潜镇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31月1日起至2023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於潜镇人民政府党政综合办公室联系(地址:於潜镇人民街132号;邮编:311311;电话:63866147)。

一、总体情况

2023年以来,於潜镇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及时公开和更新门户网站信息,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促发展,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实效,切实强化提供公共服务的能力,努力打造人民群众满意的政府。

(一)主动公开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我镇共计在微信公众号“临安於潜”上新增主动公开信息351条;在临安区政府信息公开网上新增主动公开信息50条,包括:规划计划7条,财政信息7条,公告公示4条,法规文件3条,重点领域信息公开22条,重大决策预公开3条,行政执法公开2条等。

(二)依申请公开

2023年,我镇共收到依申请公开2件,2件均为部分公开。已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范流程进行答复。不存在信息公开方面的举报、投诉及行政复议。

(三)政府信息管理

於潜镇安排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职责包括具体承办信息公开事项、维护和更新政府信息、编制信息公开指南和年度报告等。进一步完善政务信息常态化管理机制,不断建立健全政务信息制作、公开、存档等制度,及时动态调整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我镇主要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临安於潜”发布各类公开信息,并结合宣传横幅、村社宣传栏等线下宣传途径,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序开展。

(五)监督保障

一是明确专职人员负责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由镇党政综合办公室统筹负责,确保信息公开工作组织有力、业务规范、开展有序。

二是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社会评议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考核、评议,引导推动信息公开工作向深处拓实,向实处发劲。

三是对主动公开栏目进行日常监测、内容保障和管理维护,做到公开内容准确,公开程序规范。2023年度我镇无因信息公开失当引发负面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2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2

0

0

0

0

2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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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2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在区政府政务公开科的指导帮助下,我镇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从更高、更严的要求看,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一是信息公开工作的时效性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能力仍需精进,培训频率和内容有待完善。

(二)改进情况

2024年我镇将积极整改不足,推动我镇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进一步提升:一是加强工作管理,强化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公开意识,严格按照上级要求认真完成信息公开工作,需要更新的信息做到及时更新,确保时效性。二是加强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开展,实行“传帮带”制度,积极向兄弟单位学习先进经验,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