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508510/2024-00090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单位 区统计局 发文日期 2024-01-08
统一编号 有效性
杭州市临安区统计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
2024-01-08 15:05
来源:
区统计局
浏览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要求,现向社会公布2023年度杭州市临安区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部分组成。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31月1日起至2023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2023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71条。其中,在区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主动及时公开信息37条,包括组织机构4条,规划计划1条,信息公开年报2条,统计信息16条,财政信息2条,人事信息1条,公告公示1条,建议提案2,重大决策预公开3条,行政执法公开5条;在“数据浙江”平台公开信息69条;通过“临安统计”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165条。

(二)依申请公开

20231月1日至202312月31日,我局共收到依申请公开件3件,由于本单位无要求获取的信息,故无法提供。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

按照局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规定,结合我局统计业务工作实际,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提高政务公开工作透明度。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我局信息公开主要平台主要有浙江政务服务网、“临安统计”官方微信公众号。

(五)监督保障

遵循依法公开、公正公平、真实准确、及时便民的原则,确立了局政府信息公开日常管理工作由统计执法监督科牵头负责,各科室配合的工作机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

 0

0

0 

0 

0 

 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认真落实政务公开相关制度,及时公开各项相关信息,但是还存在信息公开的范围不够广泛、信息公开的形式比较单一、信息公开的互动性不足等问题。下一步的工作思路:一是进一步扩大信息公开的范围,特别是对于涉及公众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需要及时、全面地公开相关信息;二是积极探索新的信息公开形式,以满足公众对于信息获取的需求;三是加强与公众的互动,及时回应公众关切和疑虑,增强政府与公众之间的互信和合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度我局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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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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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单位 区统计局区统计局
发文日期 2024-01-08
杭州市临安区统计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08
信息来源: 区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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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要求,现向社会公布2023年度杭州市临安区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部分组成。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31月1日起至2023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2023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71条。其中,在区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主动及时公开信息37条,包括组织机构4条,规划计划1条,信息公开年报2条,统计信息16条,财政信息2条,人事信息1条,公告公示1条,建议提案2,重大决策预公开3条,行政执法公开5条;在“数据浙江”平台公开信息69条;通过“临安统计”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165条。

(二)依申请公开

20231月1日至202312月31日,我局共收到依申请公开件3件,由于本单位无要求获取的信息,故无法提供。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

按照局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规定,结合我局统计业务工作实际,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提高政务公开工作透明度。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我局信息公开主要平台主要有浙江政务服务网、“临安统计”官方微信公众号。

(五)监督保障

遵循依法公开、公正公平、真实准确、及时便民的原则,确立了局政府信息公开日常管理工作由统计执法监督科牵头负责,各科室配合的工作机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

 0

0

0 

0 

0 

 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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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认真落实政务公开相关制度,及时公开各项相关信息,但是还存在信息公开的范围不够广泛、信息公开的形式比较单一、信息公开的互动性不足等问题。下一步的工作思路:一是进一步扩大信息公开的范围,特别是对于涉及公众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需要及时、全面地公开相关信息;二是积极探索新的信息公开形式,以满足公众对于信息获取的需求;三是加强与公众的互动,及时回应公众关切和疑虑,增强政府与公众之间的互信和合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度我局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