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508182/2024-7341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发布单位 | 区人力社保局 | 发文日期 | 2024-11-15 |
杭州勇跃健身服务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85MACEPF9B6E):
本机关依法调查夏*倩投诉你单位涉嫌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报酬一案,已于2024年11月15日作出《行政处理事先告知书》(杭临人社理告字〔2024〕第000047号)。 因采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据《浙江省行政程序办法》第六十六条之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杭州市临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处理事先告知书》(杭临人社监理告字[2024]第000047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条、第四十四条规定,你单位(个人)有权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三日内向我局进行陈述和申辩。
根据《浙江省行政程序办法》第七十一条第三款之规定,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10日,即视为送达。(联系地址:杭州市临安区衣锦街468号劳动保障管理中心,联系电话:0571-61060612)。
公告送达文书详见附件。特此公告。
附件:《杭州市临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处理事先告知书》(杭临人社理告字〔2024〕第000047号.pdf)
杭州市临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1月15日
杭州市临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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