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508211/2024-7644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单位 区民政局 发文日期 2024-11-19
统一编号 有效性
杭州市临安区民政局关于区人大十七届三次会议第052号建议的复函
日期:
2024-11-19 12:49
来源:
区民政局
浏览量:

您在临安区人大十七届三次会议上提交的《关于进一步完善农村老年人助餐服务的建议》(第052号)的建议已由区政府交我局主办。

首先感谢您对我区养老服务事业的关心和支持。对于您的建议,我局领导非常重视,要求我们会同相关部门认真办理。现针对您提出的建议答复如下:

您提到的村社老年食堂持续运营难、社会餐饮企业参与助餐服务吸引力不强、参与度不高、助餐服务需求与财政收支矛盾较为突出等问题,这正是我区农村老年人助餐服务工作存在的实际现状。您提出的三点建议,切入深、定位准,为我们完善农村老年人助餐服务提出了很好的建议。

一、对于您提出的第一个方面建议:建立财政、服务主体、老年人群体就餐价格分担成本核算机制,在财力可持续基础上适当增加财政分担成本,避免出现过度福利化不利于市场培育和服务长效开展。我们主要做法如下:

(一)建立农村老年食堂长效运营机制。为进一步规范老年助餐服务体系长效管理工作,我局重新制定老年人助餐服务补助政策《杭州市临安区关于进一步推进老年人助餐服务扩面提质工作的通知》(临民【2024】6号),2024年3月1日实施,实行“新老市民普惠+老年群体特惠”的发展模式,针对老年人群众坚持“财政拿一点、集体担一点、慈善捐一点、家庭出一点”总体支撑模式,确保公益、可持续和长效运营。同时优先保障经济困难家庭和失独家庭中的空巢、独居失能老年人吃饭难问题,切实提升老年人的幸福感、获得感和安全感。

(二)建立合理梯度的优惠政策。中心集中式食堂(社会餐饮企业)、单体老年食堂、村社配餐点面向老年人群体执行杭州市统一的优惠折扣政策(不含邻里就餐点),即为60-79周岁、80-89周岁和90周岁以上老年人分别提供8折、7折、5折优惠,每餐次限优惠一次,日优惠额度不超过20元。鼓励各镇(街道)在统一优惠政策基础上,进一步提高优惠力度。

(三)建立补助资金使用分担机制。对运营正常的中心厨房、老年食堂、配餐点、邻里就餐点等运营补助资金,区级财政和镇街级财政根据服务人次按比例分担。一类镇(街道)财政分担机制:辖区助餐服务人次1万人次(含)以下、1-2万人次(含)、2-4万人次(含)、4万人次以上的,区财政与镇(街道)补助分担机制分别为4:6、5:5、7:3、8:2;二类镇财政分担机制:辖区助餐服务人次0.5万人次(含)以下、0.5-2万人次(含)、2万人次以上的,区财政与镇(街道)补助分担机制分别为6:4、7:3、8:2。

二、对于您提出的第二个方面建议:规模化、集团化运营,统一物资采购,统一加工、分区配送,降低物资成本、配送成本。我们主要做法如下:

鼓励社会参与。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合作共建等方式,支持各类市场主体参与社区老年食堂建设和运营,鼓励社会餐饮企业和企事业单位食堂开展助餐服务,为社区居民提供更丰富、更多样、更优质的餐品和服务。针对农村老年食堂,利用辖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和养老机构食堂,通过未来乡村创建兴建一批社区老年食堂,支持家宴厨房转型为社区老年食堂,鼓励有条件的行政村兴办社区老年食堂等方式,丰富农村社区助餐服务主体。对偏远山区、自然村落空巢独居老人开展“搭伙吃饭”邻里助餐服务,鼓励行政村老年食堂社会化运营,满足老年人就餐需求基础上向广大村民提供就餐服务。同时鼓励各社区老年食堂开展配送餐服务。目前社会参与老年助餐企业36家,2024年我区将新增老年食堂(助餐点)100家以上。

三、对于您提出的第三个方面建议:鼓励和引导社会志愿者参与老年食堂帮厨、参与食品外送等,降低配送餐服务运营成本。同时,因地制宜开辟爱心菜地、社会捐赠等载体,进一步降低运营成本。我们主要做法如下:

构建助餐服务队伍。建立全职、兼职和党员志愿者相结合的送餐队伍,为符合送餐上门条件的特殊困难老年人,提供送餐上门服务。符合送餐上门条件的特殊困难老年人:一是经济困难家庭和特殊计生家庭中的空巢、独居、孤寡且失能的,二是有真实就餐需求的,三是无人照料的,四是堂食确实存在困难的老年人,四者必须同时具备,属地镇(街道)应通过村社干部、党员志愿者或第三方送餐上门。其他高龄中的空巢独居老人和60周岁以上的空巢独居且失能老人,城市社区可通过美团、饿了么等送餐上门,农村社区由常住地镇(街道)与老年人协商可通过第三方送达,配送费用由属地镇街承担或老年人承担。

同时鼓励和引导企业、社会组织、慈善、个人等社会力量为社区老年食堂建设提供支持和帮助。结合党员固定活动日开展爱心菜地党员服务活动,发挥慈善乡贤作用,助力农村老年食堂运营。

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推进多元化老年助餐服务工作,通过品牌+:城市社区和中心集镇引入品牌连锁餐饮企业,形成15分钟助餐服务圈。乡贤+:鼓励和支持乡贤结对薄弱村老年食堂运营,结对食堂18家以上。慈善+:设立规模100万元以上的慈善助餐基金,支持偏远自然村邻里助餐服务开展。移民+:推动移民项目支持村老年食堂建设,进一步扩大农村助餐规模。重阳分+:完善电子津贴(重阳分)购买助餐服务激励机制,实施做餐进家庭。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加强服务监管,有效增强老年人获得感。再次感谢您对养老服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同时期待您对民政工作的发展提出宝贵意见。

承办领导:严益生

承 办 人:刘  瑾

联系电话:89541495                

杭州市临安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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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临安区民政局关于区人大十七届三次会议第052号建议的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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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在临安区人大十七届三次会议上提交的《关于进一步完善农村老年人助餐服务的建议》(第052号)的建议已由区政府交我局主办。

首先感谢您对我区养老服务事业的关心和支持。对于您的建议,我局领导非常重视,要求我们会同相关部门认真办理。现针对您提出的建议答复如下:

您提到的村社老年食堂持续运营难、社会餐饮企业参与助餐服务吸引力不强、参与度不高、助餐服务需求与财政收支矛盾较为突出等问题,这正是我区农村老年人助餐服务工作存在的实际现状。您提出的三点建议,切入深、定位准,为我们完善农村老年人助餐服务提出了很好的建议。

一、对于您提出的第一个方面建议:建立财政、服务主体、老年人群体就餐价格分担成本核算机制,在财力可持续基础上适当增加财政分担成本,避免出现过度福利化不利于市场培育和服务长效开展。我们主要做法如下:

(一)建立农村老年食堂长效运营机制。为进一步规范老年助餐服务体系长效管理工作,我局重新制定老年人助餐服务补助政策《杭州市临安区关于进一步推进老年人助餐服务扩面提质工作的通知》(临民【2024】6号),2024年3月1日实施,实行“新老市民普惠+老年群体特惠”的发展模式,针对老年人群众坚持“财政拿一点、集体担一点、慈善捐一点、家庭出一点”总体支撑模式,确保公益、可持续和长效运营。同时优先保障经济困难家庭和失独家庭中的空巢、独居失能老年人吃饭难问题,切实提升老年人的幸福感、获得感和安全感。

(二)建立合理梯度的优惠政策。中心集中式食堂(社会餐饮企业)、单体老年食堂、村社配餐点面向老年人群体执行杭州市统一的优惠折扣政策(不含邻里就餐点),即为60-79周岁、80-89周岁和90周岁以上老年人分别提供8折、7折、5折优惠,每餐次限优惠一次,日优惠额度不超过20元。鼓励各镇(街道)在统一优惠政策基础上,进一步提高优惠力度。

(三)建立补助资金使用分担机制。对运营正常的中心厨房、老年食堂、配餐点、邻里就餐点等运营补助资金,区级财政和镇街级财政根据服务人次按比例分担。一类镇(街道)财政分担机制:辖区助餐服务人次1万人次(含)以下、1-2万人次(含)、2-4万人次(含)、4万人次以上的,区财政与镇(街道)补助分担机制分别为4:6、5:5、7:3、8:2;二类镇财政分担机制:辖区助餐服务人次0.5万人次(含)以下、0.5-2万人次(含)、2万人次以上的,区财政与镇(街道)补助分担机制分别为6:4、7:3、8:2。

二、对于您提出的第二个方面建议:规模化、集团化运营,统一物资采购,统一加工、分区配送,降低物资成本、配送成本。我们主要做法如下:

鼓励社会参与。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合作共建等方式,支持各类市场主体参与社区老年食堂建设和运营,鼓励社会餐饮企业和企事业单位食堂开展助餐服务,为社区居民提供更丰富、更多样、更优质的餐品和服务。针对农村老年食堂,利用辖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和养老机构食堂,通过未来乡村创建兴建一批社区老年食堂,支持家宴厨房转型为社区老年食堂,鼓励有条件的行政村兴办社区老年食堂等方式,丰富农村社区助餐服务主体。对偏远山区、自然村落空巢独居老人开展“搭伙吃饭”邻里助餐服务,鼓励行政村老年食堂社会化运营,满足老年人就餐需求基础上向广大村民提供就餐服务。同时鼓励各社区老年食堂开展配送餐服务。目前社会参与老年助餐企业36家,2024年我区将新增老年食堂(助餐点)100家以上。

三、对于您提出的第三个方面建议:鼓励和引导社会志愿者参与老年食堂帮厨、参与食品外送等,降低配送餐服务运营成本。同时,因地制宜开辟爱心菜地、社会捐赠等载体,进一步降低运营成本。我们主要做法如下:

构建助餐服务队伍。建立全职、兼职和党员志愿者相结合的送餐队伍,为符合送餐上门条件的特殊困难老年人,提供送餐上门服务。符合送餐上门条件的特殊困难老年人:一是经济困难家庭和特殊计生家庭中的空巢、独居、孤寡且失能的,二是有真实就餐需求的,三是无人照料的,四是堂食确实存在困难的老年人,四者必须同时具备,属地镇(街道)应通过村社干部、党员志愿者或第三方送餐上门。其他高龄中的空巢独居老人和60周岁以上的空巢独居且失能老人,城市社区可通过美团、饿了么等送餐上门,农村社区由常住地镇(街道)与老年人协商可通过第三方送达,配送费用由属地镇街承担或老年人承担。

同时鼓励和引导企业、社会组织、慈善、个人等社会力量为社区老年食堂建设提供支持和帮助。结合党员固定活动日开展爱心菜地党员服务活动,发挥慈善乡贤作用,助力农村老年食堂运营。

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推进多元化老年助餐服务工作,通过品牌+:城市社区和中心集镇引入品牌连锁餐饮企业,形成15分钟助餐服务圈。乡贤+:鼓励和支持乡贤结对薄弱村老年食堂运营,结对食堂18家以上。慈善+:设立规模100万元以上的慈善助餐基金,支持偏远自然村邻里助餐服务开展。移民+:推动移民项目支持村老年食堂建设,进一步扩大农村助餐规模。重阳分+:完善电子津贴(重阳分)购买助餐服务激励机制,实施做餐进家庭。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加强服务监管,有效增强老年人获得感。再次感谢您对养老服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同时期待您对民政工作的发展提出宝贵意见。

承办领导:严益生

承 办 人:刘  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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