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508211/2024-7645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单位 区民政局 发文日期 2024-11-19
统一编号 有效性
杭州市临安区民政局关于区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第76号提案的复函
日期:
2024-11-19 13:09
来源:
区民政局
浏览量:

您在区政协十届三次会议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推动我区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的建议》(第076号)已由区政府交我局主办,区委组织部协办。

首先感谢您对我区社会组织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对于您的建议,我局领导非常重视,要求我们会同相关部门认真办理。现针对您提出的建议答复如下:

一、关于您提出的“党建引领,把稳正确发展的“方向之舵””的建议。一是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在社会组织登记注册时,登记管理机关应要求社会组织同步提交《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承诺书》、《党组织成立批复》或《派驻党建指导员批复》。业务主管单位同步向社会组织选派党建指导员,并担任所辖社会组织的党建工作机构,条件成熟的业务主管单位要加快成立社会组织行业党委,加强对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指导。登记管理机关要结合社会组织换届、章程核准、年检年报、专项抽查、等级评估、教育培训等工作,持续引导社会组织将党组织建设、清廉建设等党建工作要求写入章程,到2024年底,社会组织党建、清廉入章率达到100%。二是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将清廉建设融入社会组织培育和发展全过程,紧盯关键环节,排查廉政风险,建立健全廉洁风险防范、权力监督约束和腐败行为惩戒警示等制度。到2024年底,将社会组织党风廉政建设、有无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等与年检年报、项目申报、等级评估、品牌社会组织评选等挂钩,实行“一票否决”制。凡是有违反廉洁纪律的社会组织,当年一律不予支持。三是落实双重管理机制。进一步压实社会组织业务主管(行业管理)部门和党建工作机构的主体责任。健全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红黑灰名单”管理制度,探索构建跨部门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等方式加强监管,定期公布登记事项、章程核准、组织机构、信用承诺、接受捐赠、财务年报、政府转移或委托事项、可提供服务事项与运行情况,以及涉及重大资产变化的事项等信息,加大社会组织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

二、关于您提出的“制度先行,筑牢规范发展的“四梁八柱””的建议。一是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坚持社会组织法人治理,明确社会组织理事会是清廉社会组织建设的主体,会长(理事长)作为清廉建设第一责任人。推动社会组织建立健全规范化内控机制,提升社会服务能力、风险防控和安全管理水平。引导社会组织及其会员企业在开展业务活动、承接政府购买服务、提供社会服务过程中遵纪守法、合规履约、诚信经营。建立社会组织负责人履职、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社会组织评比达标,社会团体分支机构管理、社会服务机构非营利属性监管等工作清单。二是突出重点环节监管。加强财政性资金资助、政府购买服务转移和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阳光运行,全过程、全方位接受财政、审计、税务、金融、公安、民政等部门监督;重点对社会组织《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及使用财政票据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社会组织履行税务登记,做好非营利性组织税收优惠政策执行,落实非营利性收入免税申报和经营性收入依法纳税制度,加强对社会组织的税务检查,对违法违规开展营利性经营活动的,依法取消税收优惠资格,通报有关部门依法处罚社会组织和主要负责人;对社会组织使用的财政资金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对非法社会组织依法进行处理,对涉嫌违法犯罪的非法社会组织依法打击处理;对社会组织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开展反洗钱宣传和培训、通过多种方式对社会组织开展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监管工作;对社会组织宣传工作应当从严把关,对社会组织非法活动和非法社会组织不得进行宣传报道。三是持续深化专项整治。严格落实公职人员在社会组织兼职事前审批备案制度,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未经批准不得作为社会组织的发起单位或发起人,在职公务员不得兼任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负责人。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规范审批手续,严格落实人员选派、酬劳获取、工作经费列支、差旅费开支等有关规定。常态化开展社会团体专项治理,民政、发改、市场监管与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持续推进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清理整治工作。扎实推进社会服务机构非营利性专项整治行动,从风险防控、资金监管、活动监管等方面提升清廉质效。巩固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和名存实亡的僵尸社会组织成效,持续推进打击整治举措,惩治违法犯罪行为。

三、关于您提出的“破立并举,守住健康发展的“绿水青山””的建议。一是提升服务中心建设。区民政局以区级社会组织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为契机,以提升服务能力为目标,促使全区枢纽型社会组织实现长足发展,2023年引入浙江新时代社区治理与服务创新研究院入驻运营,充分发挥区级社会组织服务中心的示范引领作用,引导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化、专业化、规范化运作,促进专业能力提升和项目资源合作。二是开展公益创投项目。通过常态化开展公益创投项目,每年将公益创投项目资金纳入财政预算,定期对项目开展进行中期和终期评估督导,确保了创投项目的延续性和规范性。同时,围绕社会培育发展、特殊困难群体关爱帮扶、社区治理等领域,以项目为载体有针对性地开展服务,满足了不同服务群体个性化需求。2023年共有21家社会组织参与公益创投项目,补助资金共86万元。三是推进社会组织品牌建设。为充分发挥社会组织等级评估作为“指挥棒”的引领作用,以评促建,引导、鼓励社会组织积极参与等级评估,推动全区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2023年内获评3A级以上社会组织13家,其中5A级社会组织4家,4A级社会组织3家,3A级社会组织6家。积极参评省市品牌社会组织、省级领军人物和市级领军人才等工作,2人获省领军人物,1家社会组织获市品牌社会组织,1个项目获市品牌项目。

再次感谢您对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同时期待您对民政工作的发展提宝贵意见。

承办领导:严益生

承 办 人:占锋

联系电话:89541492

杭州市临安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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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2024-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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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1-19
信息来源: 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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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在区政协十届三次会议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推动我区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的建议》(第076号)已由区政府交我局主办,区委组织部协办。

首先感谢您对我区社会组织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对于您的建议,我局领导非常重视,要求我们会同相关部门认真办理。现针对您提出的建议答复如下:

一、关于您提出的“党建引领,把稳正确发展的“方向之舵””的建议。一是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在社会组织登记注册时,登记管理机关应要求社会组织同步提交《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承诺书》、《党组织成立批复》或《派驻党建指导员批复》。业务主管单位同步向社会组织选派党建指导员,并担任所辖社会组织的党建工作机构,条件成熟的业务主管单位要加快成立社会组织行业党委,加强对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指导。登记管理机关要结合社会组织换届、章程核准、年检年报、专项抽查、等级评估、教育培训等工作,持续引导社会组织将党组织建设、清廉建设等党建工作要求写入章程,到2024年底,社会组织党建、清廉入章率达到100%。二是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将清廉建设融入社会组织培育和发展全过程,紧盯关键环节,排查廉政风险,建立健全廉洁风险防范、权力监督约束和腐败行为惩戒警示等制度。到2024年底,将社会组织党风廉政建设、有无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等与年检年报、项目申报、等级评估、品牌社会组织评选等挂钩,实行“一票否决”制。凡是有违反廉洁纪律的社会组织,当年一律不予支持。三是落实双重管理机制。进一步压实社会组织业务主管(行业管理)部门和党建工作机构的主体责任。健全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红黑灰名单”管理制度,探索构建跨部门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等方式加强监管,定期公布登记事项、章程核准、组织机构、信用承诺、接受捐赠、财务年报、政府转移或委托事项、可提供服务事项与运行情况,以及涉及重大资产变化的事项等信息,加大社会组织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

二、关于您提出的“制度先行,筑牢规范发展的“四梁八柱””的建议。一是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坚持社会组织法人治理,明确社会组织理事会是清廉社会组织建设的主体,会长(理事长)作为清廉建设第一责任人。推动社会组织建立健全规范化内控机制,提升社会服务能力、风险防控和安全管理水平。引导社会组织及其会员企业在开展业务活动、承接政府购买服务、提供社会服务过程中遵纪守法、合规履约、诚信经营。建立社会组织负责人履职、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社会组织评比达标,社会团体分支机构管理、社会服务机构非营利属性监管等工作清单。二是突出重点环节监管。加强财政性资金资助、政府购买服务转移和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阳光运行,全过程、全方位接受财政、审计、税务、金融、公安、民政等部门监督;重点对社会组织《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及使用财政票据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社会组织履行税务登记,做好非营利性组织税收优惠政策执行,落实非营利性收入免税申报和经营性收入依法纳税制度,加强对社会组织的税务检查,对违法违规开展营利性经营活动的,依法取消税收优惠资格,通报有关部门依法处罚社会组织和主要负责人;对社会组织使用的财政资金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对非法社会组织依法进行处理,对涉嫌违法犯罪的非法社会组织依法打击处理;对社会组织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开展反洗钱宣传和培训、通过多种方式对社会组织开展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监管工作;对社会组织宣传工作应当从严把关,对社会组织非法活动和非法社会组织不得进行宣传报道。三是持续深化专项整治。严格落实公职人员在社会组织兼职事前审批备案制度,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未经批准不得作为社会组织的发起单位或发起人,在职公务员不得兼任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负责人。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规范审批手续,严格落实人员选派、酬劳获取、工作经费列支、差旅费开支等有关规定。常态化开展社会团体专项治理,民政、发改、市场监管与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持续推进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清理整治工作。扎实推进社会服务机构非营利性专项整治行动,从风险防控、资金监管、活动监管等方面提升清廉质效。巩固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和名存实亡的僵尸社会组织成效,持续推进打击整治举措,惩治违法犯罪行为。

三、关于您提出的“破立并举,守住健康发展的“绿水青山””的建议。一是提升服务中心建设。区民政局以区级社会组织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为契机,以提升服务能力为目标,促使全区枢纽型社会组织实现长足发展,2023年引入浙江新时代社区治理与服务创新研究院入驻运营,充分发挥区级社会组织服务中心的示范引领作用,引导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化、专业化、规范化运作,促进专业能力提升和项目资源合作。二是开展公益创投项目。通过常态化开展公益创投项目,每年将公益创投项目资金纳入财政预算,定期对项目开展进行中期和终期评估督导,确保了创投项目的延续性和规范性。同时,围绕社会培育发展、特殊困难群体关爱帮扶、社区治理等领域,以项目为载体有针对性地开展服务,满足了不同服务群体个性化需求。2023年共有21家社会组织参与公益创投项目,补助资金共86万元。三是推进社会组织品牌建设。为充分发挥社会组织等级评估作为“指挥棒”的引领作用,以评促建,引导、鼓励社会组织积极参与等级评估,推动全区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2023年内获评3A级以上社会组织13家,其中5A级社会组织4家,4A级社会组织3家,3A级社会组织6家。积极参评省市品牌社会组织、省级领军人物和市级领军人才等工作,2人获省领军人物,1家社会组织获市品牌社会组织,1个项目获市品牌项目。

再次感谢您对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同时期待您对民政工作的发展提宝贵意见。

承办领导:严益生

承 办 人:占锋

联系电话:89541492

杭州市临安区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