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508211/2024-7645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单位 区民政局 发文日期 2024-11-19
统一编号 有效性
杭州市临安区民政局关于区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第155号建议的复函
日期:
2024-11-19 13:10
来源:
区民政局
浏览量:

您在区政协十届三次会议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推进我区清廉社会组织建设的建议》(第155号)已由区政府交我局主办,区委组织部协办。

首先感谢您对我区社会组织清廉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对于您的建议,我局领导非常重视,要求我们会同相关部门认真办理。现针对您提出的建议答复如下:

近年来,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政协委员的关心支持下,临安社会组织清廉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的发展,特别是2023年,临安区认真对照省市创建清廉社会组织要求,积极打造“天目廉社”示范点品牌建设,目前我区已有5家单位入围全省清廉社会组织建设“百家范例”,2家社会组织确定为全市首批清廉社会组织建设创建培育点。12月,杭州市清廉社会组织建设现场推进会在临安顺利召开,社会组织清廉建设工作初见成效。您反馈的“在社会组织普遍对清廉建设认识高度不够、建章立制的执行力度有所弱化以及社会组织专业能力有待提升。”等问题确实是制约清廉建设的瓶颈问题,也是政府特别是民政部门下一步重要努力破解的难题。

一、关于您提出的“加强党建统领,夯实清廉建设基础”的建议。一是加强思想政治引领。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引导社会组织从业人员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推动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心走实,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着力铸牢遵规守纪的思想之魂。全面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关于社会组织工作的重要论述,不断提升社会组织负责人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二是注重党建质量提升。深入推进社会组织党建质量提升行动,对照《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指引》,持续加强“两个覆盖”,规范组织建设,落实“双向进入、交叉任职”要求,健全完善党组织参与社会组织“三重一大”决策、重大事项请示报告等制度,不断增强社会组织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三是打造清廉建设标杆。持续推动《浙江省清廉社会组织建设评价指标(试行)》宣贯应用,对照《指标》打造、选树先进典型,结合实际对《指标》进行优化。利用网络清廉建设专栏,编发各业务主管部门清廉建设信息,共享经验做法。

二、关于您提出的“规范制度建设,压实清廉建设责任”的建议。一是加强“关键少数”政治审核。业务主管部门、行业管理部门、党建工作机构、登记管理机关要严格落实《全省性社会组织负责人人选审核办法(试行)》,把牢社会组织理事长(会长)、副理事长(副会长)、秘书长(执行机构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以及社会组织党组织书记、副书记等关键少数人员的政治素质关,打造高素质社会组织负责人队伍。联合各业务主管部门结合实际完善审核办法,健全审核工作机制。二是强化制度保障。研究制定《社会团体换届工作指引》和财务管理、档案印章等社会团体内部管理制度参考文本,引导、指导、督导社会团体规范化运行。结合脱钩行业协会商会新型综合监管民政部观察点工作,厘清脱钩行业协会商会登记管理机构、行业管理部门、党建工作机构和综合监管部门的监管职责,探索推动所有监管事项逐一落实责任主体。全面贯彻新出台的《社会组织名称管理办法》等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三是加强日常监管。修订社会组织评估指标,将党建和清廉建设纳入评估重要内容。结合社会组织登记、年检年报、“双随机”抽查、专项检查、投诉举报处理等工作,创新方法,加大社会组织违法线索发现力度,综合采取提示提醒、指导约谈等柔性手段和行政处罚等方式,加强社会组织违法行为处置,推动社会组织规范运行。

三、关于您提出的“聚焦赋能提升,构建清廉建设生态”的建议。一是持续推进清廉品牌建设。2024年从全区3A级以上社会组织中,分批遴选出社会组织,作为区级、市级、省级清廉社会组织创建培育点,安排专人负责指导创建培育工 作。对已培育出的社会组织示范点,建立“1+2”的帮扶机制,1个示范点帮助2个培育点,同步推进清廉社会组织建设培育点建设,打造“天目廉社”品牌,加快推进区级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孵化基地建设。二是稳步推进社会服务机构非营利监管。学习推广宁波市社会服务机构非营利监管民政部观察点及省级非营利监管试点工作,推动试点单位围绕细化非营利监管的具体内容和要求,加强与日常监管手段的结合融入,指导民办非企业单位完善内部管理制度等内容,持续深化试点探索,形成一批非营利监管的制度、机制成果。三是加快部门数据互通,提升数据质量。加快与业务主管部门、行业管理部门以及发展改革、公安、司法、财政、税务、人行等综合监管部门数字化监管平台的对接,探索推动建立部门和领域多跨协同的数据共享机制。加强数据互通共享比对,确保数据采集准确性、完整性、一致性、及时性,共同提升数据质量。

再次感谢您对社会组织清廉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同时期待您对民政工作的发展提宝贵意见。

承办领导:严益生

承 办 人:占锋

联系电话:89541492

杭州市临安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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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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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在区政协十届三次会议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推进我区清廉社会组织建设的建议》(第155号)已由区政府交我局主办,区委组织部协办。

首先感谢您对我区社会组织清廉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对于您的建议,我局领导非常重视,要求我们会同相关部门认真办理。现针对您提出的建议答复如下:

近年来,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政协委员的关心支持下,临安社会组织清廉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的发展,特别是2023年,临安区认真对照省市创建清廉社会组织要求,积极打造“天目廉社”示范点品牌建设,目前我区已有5家单位入围全省清廉社会组织建设“百家范例”,2家社会组织确定为全市首批清廉社会组织建设创建培育点。12月,杭州市清廉社会组织建设现场推进会在临安顺利召开,社会组织清廉建设工作初见成效。您反馈的“在社会组织普遍对清廉建设认识高度不够、建章立制的执行力度有所弱化以及社会组织专业能力有待提升。”等问题确实是制约清廉建设的瓶颈问题,也是政府特别是民政部门下一步重要努力破解的难题。

一、关于您提出的“加强党建统领,夯实清廉建设基础”的建议。一是加强思想政治引领。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引导社会组织从业人员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推动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心走实,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着力铸牢遵规守纪的思想之魂。全面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关于社会组织工作的重要论述,不断提升社会组织负责人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二是注重党建质量提升。深入推进社会组织党建质量提升行动,对照《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指引》,持续加强“两个覆盖”,规范组织建设,落实“双向进入、交叉任职”要求,健全完善党组织参与社会组织“三重一大”决策、重大事项请示报告等制度,不断增强社会组织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三是打造清廉建设标杆。持续推动《浙江省清廉社会组织建设评价指标(试行)》宣贯应用,对照《指标》打造、选树先进典型,结合实际对《指标》进行优化。利用网络清廉建设专栏,编发各业务主管部门清廉建设信息,共享经验做法。

二、关于您提出的“规范制度建设,压实清廉建设责任”的建议。一是加强“关键少数”政治审核。业务主管部门、行业管理部门、党建工作机构、登记管理机关要严格落实《全省性社会组织负责人人选审核办法(试行)》,把牢社会组织理事长(会长)、副理事长(副会长)、秘书长(执行机构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以及社会组织党组织书记、副书记等关键少数人员的政治素质关,打造高素质社会组织负责人队伍。联合各业务主管部门结合实际完善审核办法,健全审核工作机制。二是强化制度保障。研究制定《社会团体换届工作指引》和财务管理、档案印章等社会团体内部管理制度参考文本,引导、指导、督导社会团体规范化运行。结合脱钩行业协会商会新型综合监管民政部观察点工作,厘清脱钩行业协会商会登记管理机构、行业管理部门、党建工作机构和综合监管部门的监管职责,探索推动所有监管事项逐一落实责任主体。全面贯彻新出台的《社会组织名称管理办法》等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三是加强日常监管。修订社会组织评估指标,将党建和清廉建设纳入评估重要内容。结合社会组织登记、年检年报、“双随机”抽查、专项检查、投诉举报处理等工作,创新方法,加大社会组织违法线索发现力度,综合采取提示提醒、指导约谈等柔性手段和行政处罚等方式,加强社会组织违法行为处置,推动社会组织规范运行。

三、关于您提出的“聚焦赋能提升,构建清廉建设生态”的建议。一是持续推进清廉品牌建设。2024年从全区3A级以上社会组织中,分批遴选出社会组织,作为区级、市级、省级清廉社会组织创建培育点,安排专人负责指导创建培育工 作。对已培育出的社会组织示范点,建立“1+2”的帮扶机制,1个示范点帮助2个培育点,同步推进清廉社会组织建设培育点建设,打造“天目廉社”品牌,加快推进区级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孵化基地建设。二是稳步推进社会服务机构非营利监管。学习推广宁波市社会服务机构非营利监管民政部观察点及省级非营利监管试点工作,推动试点单位围绕细化非营利监管的具体内容和要求,加强与日常监管手段的结合融入,指导民办非企业单位完善内部管理制度等内容,持续深化试点探索,形成一批非营利监管的制度、机制成果。三是加快部门数据互通,提升数据质量。加快与业务主管部门、行业管理部门以及发展改革、公安、司法、财政、税务、人行等综合监管部门数字化监管平台的对接,探索推动建立部门和领域多跨协同的数据共享机制。加强数据互通共享比对,确保数据采集准确性、完整性、一致性、及时性,共同提升数据质量。

再次感谢您对社会组织清廉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同时期待您对民政工作的发展提宝贵意见。

承办领导:严益生

承 办 人:占锋

联系电话:89541492

杭州市临安区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