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508203/2024-7646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单位 区住建局 发文日期 2024-11-19
统一编号 有效性
杭州市临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区第十七届人大第三次会议第51号代表建议的复函
日期:
2024-11-19 16:40
来源: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浏览量:

尊敬的汪勤勇、陈熊滨、黄真、陈英、史建贞、钱霞、潘小月、张林夫代表:

你们在区第十七届人大第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构建建筑业临时用工和谐劳动关系的建议》的建议,已由区政府交我局主办,经过前期调研,现将有关答复意见反馈如下:

一、基本情况

目前,我区在建工地项目174个,总计农民工约12000人。2023年度我局受理各类农民工欠薪事项总计4299件(房产项目占95%),交办件主要来自“12345”民生电话、省市区信访局、“110”报警联动、人社部门“国务院件”和 “省级安薪码件”、市建委“杭薪付件”、来电来访等条线。其中区人社局受理各类工伤鉴定828起。

二、现状反馈

1、关于取消建筑业劳务公司的事宜。建筑劳务公司主要是为建筑企业实行分包,它的成立是按照国家建设部门制定的相关法规,为了避免类似工人集体讨薪而引发冲突造成不良影响而设置的。劳动工人的劳动人事关系都在劳务公司那里,它能够保障工人的权益。简单来说就是劳动力的承包,例如施工现场中的钢筋工、模板工、架子工等,一般都是由劳务公司召集来的,这部分工作劳动力的承包就属于劳务分包。劳务分包制度是建筑法律法规顶层制度的一种体现,就目前来看,住建部不断在细化调整建筑劳务管理的具体政策办法,进一步保障劳务人员合法权益。

2、关于建筑业临时用工应纳入职工养老金、职工医疗保险范畴的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三条规定,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条款应包含社会保险。但因农民工队伍庞大松散,无序流动,目前建筑业临时用工往往与建筑劳务企业签订的是劳务合同,对各类参保政策无法实施。

3、关于建筑业临时用工应享受职工意外工伤保险待遇的事宜。建筑业临时用工(农民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在建项目为农民工缴纳工伤保险待遇,在农民工受伤时积极治疗,人社局第一时间组织专家对受伤农民工进行工伤鉴定。2023年,人力社保局工伤鉴定科为在建工地工人鉴定工伤828起,其中86起工伤保险待遇争议通过仲裁院立案解决,涉及金额550万元,有效保障农民工工伤待遇。

4、关于建筑业企业作为临时用工单位应成为临时从业人员的就业权益保护的主体责任人的事宜。近些年,区住建局已经联合人社局,对在建工地进行大排查、大整治,尤其在“六项制度”落实、农民工专户资金是否足额方面加大落实和整改力度,提升农民工工资发放效率,努力做到“专户资金足、项目台账清、月发工资实”。一是开展房地产行业“大整治”,主要针对甲指分包单位制度规范、杜绝违法分包等方面开展整治,有效梳理在建项目漏洞,规范民工工资发放形式。二是充分发挥“政银企”联动监管机制,及时联合人社局,对施工总包单位农民工专户资金时时监管,对农民工专户资金未能及时足额拨付的建设单位约谈、督促整改,优先保障工人工资。三是积极落实房地产项目竣备后资金监管服务方案(草案),既保障在建项目顺利竣工交付,又防止竣备后工资讨薪时“无人认、踢皮球”现象,保障农民工工资不受侵害,为社会和谐注入力量。

三、现阶段工作处置情况

建筑业是国民经济支柱产业,又是劳动密集型行业,但是最近几年,整个劳务市场发生很大的变化。特别是多数的农民工法律合同意识不强,随意性、流动性大,就现有国家政策制度,对该群体的养老金和医疗保险方面受诸多前置条件限制,推行实施仍然存在很大的阻碍。但目前国家就农民工劳动用工保障方面已制定落实相对具有实操性的制度和法规。

近三年,农民工欠薪事项呈现暴涨趋势,我区坚持体系升级、源头治理,确保全区欠薪形势总体稳定;紧扣“控发生率、提处置率”原则。今年一季度,共受理线上线下各类欠薪案件2023件,其中国务件442件,处置率96.19%,安薪指数全省第二、全市第一,并在全市根治欠薪大会上做交流发言。

1、主动有为,本职工作有条不紊。一是提升培训效果。召开了在建工程领域“开工第一课”暨根治欠薪工作部署会,400余家单位、600余人参会。会上通报了2023年以来行政处罚及项目信用扣分等情况,进一步表明了对违法用工行为坚决予以打击的鲜明立场。并督促在建工地“六项制度”落实到位。二是加大宣传力度。通过“企业群”发送《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相关知识,向企业和在建工地发放宣传册1000余份,提升企业、项目合法用工意识。利用银行大屏幕滚动播放合法讨薪、根治欠薪等内容广告1200余条。三是开展主动服务。通过书面审查、上门巡查、发送短信等形式,提升企业合法用工意识,降低纠纷发生率。

2、滚动排查,源头治理不断深化。区住建局、区人社局联合相关重点街道“分组分片”对辖区内在建工地开展“大检查”,要求“基本台账一次查、重点台账月月查”,在建工地做到“人走账清”。一季度累计检查在建项目150个,发放整改单128份,有效督促在建工地“六项制度”落在实处。特别是在春节期间,对风险楼盘同人山庄、滨湖新天地、柏源晶舍、春璟宸庐等问题房产项目积极协调工人工资,确保不发生群体性事件,让劳动者“安薪”过年。

3、聚焦合力,联动共处日益增强。针对重大访、群体访,我区逐渐形成“专班运作、联动共处”模式,多举措化解疑难纠纷。春节期间,成立专班现场调解群体信访,年前共调处重大信访62起;联合行业主管部门、公安、信访、街道共处疑难重案,一季度共督促21个工地核实账目并批量支付工资1.2亿元。作出行政处罚21起,加付赔偿金行政处理7起,拉入欠薪黑名单1件;住建信用扣分34起,交通部门6起,水利部门2起;公安行政处罚2起,刑事立案1起。打击总量74次,欠薪维权总分100分,居全市第一。根治欠薪工作由“单打独斗”转为“全面发力”。

4、突出创新,“政银企”联动成效不断彰显。目前“人工费用预警系统”已经初步建成,督促建设单位签订《四方补充协议》,保障农民工专户资金及时足额拨付;通过工地巡查,督促工地落实“月清月结”制度。目前逐渐形成“资金时时监管、工地月月巡查”良好态势,有效降低了欠薪投诉件发生量。截至4月18日,我区在建工程项目的国务线索件增量从年初的48%降至目前的负2.83%,总的欠薪件增量为4.07%,低于全市增长率20.19%。

后续,我们将聚焦源头管控、提升处置效率,持续开展日常巡查、专项检查和专项督查,加强分析研判和动态监管。最后,再一次对汪勤勇等委员对构建建筑业临时用工和谐劳动关系提出的宝贵建议表示感谢,希望在今后工作中继续得到您们的关注和支持,让我们一起为社会和谐稳定注入力量。

 

单位领导:孙继业

联系人:罗杰

联系电话:0571-895409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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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在区第十七届人大第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构建建筑业临时用工和谐劳动关系的建议》的建议,已由区政府交我局主办,经过前期调研,现将有关答复意见反馈如下:

一、基本情况

目前,我区在建工地项目174个,总计农民工约12000人。2023年度我局受理各类农民工欠薪事项总计4299件(房产项目占95%),交办件主要来自“12345”民生电话、省市区信访局、“110”报警联动、人社部门“国务院件”和 “省级安薪码件”、市建委“杭薪付件”、来电来访等条线。其中区人社局受理各类工伤鉴定828起。

二、现状反馈

1、关于取消建筑业劳务公司的事宜。建筑劳务公司主要是为建筑企业实行分包,它的成立是按照国家建设部门制定的相关法规,为了避免类似工人集体讨薪而引发冲突造成不良影响而设置的。劳动工人的劳动人事关系都在劳务公司那里,它能够保障工人的权益。简单来说就是劳动力的承包,例如施工现场中的钢筋工、模板工、架子工等,一般都是由劳务公司召集来的,这部分工作劳动力的承包就属于劳务分包。劳务分包制度是建筑法律法规顶层制度的一种体现,就目前来看,住建部不断在细化调整建筑劳务管理的具体政策办法,进一步保障劳务人员合法权益。

2、关于建筑业临时用工应纳入职工养老金、职工医疗保险范畴的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三条规定,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条款应包含社会保险。但因农民工队伍庞大松散,无序流动,目前建筑业临时用工往往与建筑劳务企业签订的是劳务合同,对各类参保政策无法实施。

3、关于建筑业临时用工应享受职工意外工伤保险待遇的事宜。建筑业临时用工(农民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在建项目为农民工缴纳工伤保险待遇,在农民工受伤时积极治疗,人社局第一时间组织专家对受伤农民工进行工伤鉴定。2023年,人力社保局工伤鉴定科为在建工地工人鉴定工伤828起,其中86起工伤保险待遇争议通过仲裁院立案解决,涉及金额550万元,有效保障农民工工伤待遇。

4、关于建筑业企业作为临时用工单位应成为临时从业人员的就业权益保护的主体责任人的事宜。近些年,区住建局已经联合人社局,对在建工地进行大排查、大整治,尤其在“六项制度”落实、农民工专户资金是否足额方面加大落实和整改力度,提升农民工工资发放效率,努力做到“专户资金足、项目台账清、月发工资实”。一是开展房地产行业“大整治”,主要针对甲指分包单位制度规范、杜绝违法分包等方面开展整治,有效梳理在建项目漏洞,规范民工工资发放形式。二是充分发挥“政银企”联动监管机制,及时联合人社局,对施工总包单位农民工专户资金时时监管,对农民工专户资金未能及时足额拨付的建设单位约谈、督促整改,优先保障工人工资。三是积极落实房地产项目竣备后资金监管服务方案(草案),既保障在建项目顺利竣工交付,又防止竣备后工资讨薪时“无人认、踢皮球”现象,保障农民工工资不受侵害,为社会和谐注入力量。

三、现阶段工作处置情况

建筑业是国民经济支柱产业,又是劳动密集型行业,但是最近几年,整个劳务市场发生很大的变化。特别是多数的农民工法律合同意识不强,随意性、流动性大,就现有国家政策制度,对该群体的养老金和医疗保险方面受诸多前置条件限制,推行实施仍然存在很大的阻碍。但目前国家就农民工劳动用工保障方面已制定落实相对具有实操性的制度和法规。

近三年,农民工欠薪事项呈现暴涨趋势,我区坚持体系升级、源头治理,确保全区欠薪形势总体稳定;紧扣“控发生率、提处置率”原则。今年一季度,共受理线上线下各类欠薪案件2023件,其中国务件442件,处置率96.19%,安薪指数全省第二、全市第一,并在全市根治欠薪大会上做交流发言。

1、主动有为,本职工作有条不紊。一是提升培训效果。召开了在建工程领域“开工第一课”暨根治欠薪工作部署会,400余家单位、600余人参会。会上通报了2023年以来行政处罚及项目信用扣分等情况,进一步表明了对违法用工行为坚决予以打击的鲜明立场。并督促在建工地“六项制度”落实到位。二是加大宣传力度。通过“企业群”发送《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相关知识,向企业和在建工地发放宣传册1000余份,提升企业、项目合法用工意识。利用银行大屏幕滚动播放合法讨薪、根治欠薪等内容广告1200余条。三是开展主动服务。通过书面审查、上门巡查、发送短信等形式,提升企业合法用工意识,降低纠纷发生率。

2、滚动排查,源头治理不断深化。区住建局、区人社局联合相关重点街道“分组分片”对辖区内在建工地开展“大检查”,要求“基本台账一次查、重点台账月月查”,在建工地做到“人走账清”。一季度累计检查在建项目150个,发放整改单128份,有效督促在建工地“六项制度”落在实处。特别是在春节期间,对风险楼盘同人山庄、滨湖新天地、柏源晶舍、春璟宸庐等问题房产项目积极协调工人工资,确保不发生群体性事件,让劳动者“安薪”过年。

3、聚焦合力,联动共处日益增强。针对重大访、群体访,我区逐渐形成“专班运作、联动共处”模式,多举措化解疑难纠纷。春节期间,成立专班现场调解群体信访,年前共调处重大信访62起;联合行业主管部门、公安、信访、街道共处疑难重案,一季度共督促21个工地核实账目并批量支付工资1.2亿元。作出行政处罚21起,加付赔偿金行政处理7起,拉入欠薪黑名单1件;住建信用扣分34起,交通部门6起,水利部门2起;公安行政处罚2起,刑事立案1起。打击总量74次,欠薪维权总分100分,居全市第一。根治欠薪工作由“单打独斗”转为“全面发力”。

4、突出创新,“政银企”联动成效不断彰显。目前“人工费用预警系统”已经初步建成,督促建设单位签订《四方补充协议》,保障农民工专户资金及时足额拨付;通过工地巡查,督促工地落实“月清月结”制度。目前逐渐形成“资金时时监管、工地月月巡查”良好态势,有效降低了欠薪投诉件发生量。截至4月18日,我区在建工程项目的国务线索件增量从年初的48%降至目前的负2.83%,总的欠薪件增量为4.07%,低于全市增长率20.19%。

后续,我们将聚焦源头管控、提升处置效率,持续开展日常巡查、专项检查和专项督查,加强分析研判和动态监管。最后,再一次对汪勤勇等委员对构建建筑业临时用工和谐劳动关系提出的宝贵建议表示感谢,希望在今后工作中继续得到您们的关注和支持,让我们一起为社会和谐稳定注入力量。

 

单位领导:孙继业

联系人:罗杰

联系电话:0571-895409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