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508203/2024-7646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单位 区住建局 发文日期 2024-11-19
统一编号 有效性
杭州市临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区人大第十七届三次会议第055号代表建议的复函
日期:
2024-11-19 16:41
来源: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浏览量:

尊敬的潘卫强代表:

您领衔的第五代表团在区人大十七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要求在昌化镇区域建设公共租赁住房的建议》,由区政府交我局主办,接到议案后,我局高度重视,现结合协办单位意见,将有关内容反馈如下:

一、公共租赁住房的相关概念

根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 11 号)、省建设厅关于印发《公租房保障基本公共服务导则》的通知(浙建保发〔202369 号)文件规定公共租赁住房是由政府主导建设筹集或由政府提供政策支持、其他各类主体建设筹集,纳入政府统一管理,限定建设标准和租金水平,面向符合条件的城镇中等偏下及以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和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出租的保障性住房。成套的公租房单套建筑面积以4060为主,根据公租房保障对象的实际情况确定,其中高层、小高层原则上单套建筑面积不超过70;针对多孩家庭,可适当筹集户型面积较大的公租房房源。各类群体,都有规定的准入条件。其中一条就是申请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我区上年度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目前我区的标准是67469元。

二、公共租赁住房配建的政策

公共租赁住房一般通过商品房项目配建。根据《关于暂停杭州市商品住宅用地配建公共租赁住房项目的通知》(2023年12月18日)文件,目前全市范围已停止配建任务。因而昌化镇区域配建公共租赁住房暂无可能。

三、将昌化限价期房部分用作公租房的情况分析

(一)昌化限价期房情况

昌化限价期房是由城投集团建设,用于安置昌化镇拆迁项目的安置房,它具有商品房的性质,是按照政府限定的价格出售给拆迁户。其房源共464套,户型主要为88120前期用于安置已使用162套,剩余302套,昌化镇金属板厂区块城改拆迁需要预留房源200套左右,目前还有近100套房源闲置。

(二)将剩余房源用作公租房的可行性分析

针对代表提出的将昌化限价期房一部分用作适用人才公共租赁住房,通过适当改造,按照《杭州市临安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办法》实施管理,供两昌地区适用人才租住的问题,我们也进行了梳理。一是昌化限价期房的性质是安置房,主要是用于拆迁安置,为保障昌化镇今后实施的各类拆迁项目顺利开展,剩余房源必须保留;二是公租房的面积有固定标准,一般不超过70昌化限价期房剩余房源主要为88㎡和120㎡,70㎡的只有2套,该项目早已竣工交付,无法进行改造;三是昌化限价期房的产权归区属国有平台城投集团所有,属国有资产,处置有固定的流程。

综上所述,将昌化限价期房剩余房源用作公共租赁住房暂无可行性。

四、相关人员申请公租房资格的分析

公租房申请家庭有一定的房产、收入、财产等限制。您提到的近几年来两昌地区教育、医疗、企事业单位引进80余人应属单位正式人员,其人均年收入应高于我区67469元标准,不符合公租房申请条件。

五、有关建议

引进人才、留住人才是我们共同的责任,为较好地保障两昌地区的人才居住问题,我们有如下住房保障政策:

(一)符合公租房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公租房货币补贴,缓解租房经济压力。

(二)经杭州市认定的 A、B、C、D 类人才,符合有关条件的,可申请杭州市级高层次人才购房补贴。

(三)新引进应届大学毕业生,符合有关条件的,可申请新引进应届大学生租房补贴。

(四)经我区认定(备案)的在我区区属用人单位就业创业的 A、B、C、D、E 类人才,以及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符合有关条件的,可申请临安区级高层次人才购房补贴。

(五)我区区属用人单位的 G 类及以上人才,符合有关规定的,可申请临安区级高层次人才租房补贴。

最后,衷心感谢您对临安的住房保障工作提出的宝贵建议,也欢迎您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同时希望在今后工作中多得到您的关注和支持。

 

 

单位领导:邵华

联系人:方建峰

联系电话:0571-89541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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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2024-11-19
杭州市临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区人大第十七届三次会议第055号代表建议的复函
发布时间:2024-11-19
信息来源: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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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潘卫强代表:

您领衔的第五代表团在区人大十七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要求在昌化镇区域建设公共租赁住房的建议》,由区政府交我局主办,接到议案后,我局高度重视,现结合协办单位意见,将有关内容反馈如下:

一、公共租赁住房的相关概念

根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 11 号)、省建设厅关于印发《公租房保障基本公共服务导则》的通知(浙建保发〔202369 号)文件规定公共租赁住房是由政府主导建设筹集或由政府提供政策支持、其他各类主体建设筹集,纳入政府统一管理,限定建设标准和租金水平,面向符合条件的城镇中等偏下及以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和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出租的保障性住房。成套的公租房单套建筑面积以4060为主,根据公租房保障对象的实际情况确定,其中高层、小高层原则上单套建筑面积不超过70;针对多孩家庭,可适当筹集户型面积较大的公租房房源。各类群体,都有规定的准入条件。其中一条就是申请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我区上年度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目前我区的标准是67469元。

二、公共租赁住房配建的政策

公共租赁住房一般通过商品房项目配建。根据《关于暂停杭州市商品住宅用地配建公共租赁住房项目的通知》(2023年12月18日)文件,目前全市范围已停止配建任务。因而昌化镇区域配建公共租赁住房暂无可能。

三、将昌化限价期房部分用作公租房的情况分析

(一)昌化限价期房情况

昌化限价期房是由城投集团建设,用于安置昌化镇拆迁项目的安置房,它具有商品房的性质,是按照政府限定的价格出售给拆迁户。其房源共464套,户型主要为88120前期用于安置已使用162套,剩余302套,昌化镇金属板厂区块城改拆迁需要预留房源200套左右,目前还有近100套房源闲置。

(二)将剩余房源用作公租房的可行性分析

针对代表提出的将昌化限价期房一部分用作适用人才公共租赁住房,通过适当改造,按照《杭州市临安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办法》实施管理,供两昌地区适用人才租住的问题,我们也进行了梳理。一是昌化限价期房的性质是安置房,主要是用于拆迁安置,为保障昌化镇今后实施的各类拆迁项目顺利开展,剩余房源必须保留;二是公租房的面积有固定标准,一般不超过70昌化限价期房剩余房源主要为88㎡和120㎡,70㎡的只有2套,该项目早已竣工交付,无法进行改造;三是昌化限价期房的产权归区属国有平台城投集团所有,属国有资产,处置有固定的流程。

综上所述,将昌化限价期房剩余房源用作公共租赁住房暂无可行性。

四、相关人员申请公租房资格的分析

公租房申请家庭有一定的房产、收入、财产等限制。您提到的近几年来两昌地区教育、医疗、企事业单位引进80余人应属单位正式人员,其人均年收入应高于我区67469元标准,不符合公租房申请条件。

五、有关建议

引进人才、留住人才是我们共同的责任,为较好地保障两昌地区的人才居住问题,我们有如下住房保障政策:

(一)符合公租房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公租房货币补贴,缓解租房经济压力。

(二)经杭州市认定的 A、B、C、D 类人才,符合有关条件的,可申请杭州市级高层次人才购房补贴。

(三)新引进应届大学毕业生,符合有关条件的,可申请新引进应届大学生租房补贴。

(四)经我区认定(备案)的在我区区属用人单位就业创业的 A、B、C、D、E 类人才,以及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符合有关条件的,可申请临安区级高层次人才购房补贴。

(五)我区区属用人单位的 G 类及以上人才,符合有关规定的,可申请临安区级高层次人才租房补贴。

最后,衷心感谢您对临安的住房保障工作提出的宝贵建议,也欢迎您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同时希望在今后工作中多得到您的关注和支持。

 

 

单位领导:邵华

联系人:方建峰

联系电话:0571-895410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