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508203/2024-76462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发布单位 | 区住建局 | 发文日期 | 2024-11-19 |
尊敬的豆朝网委员:
您在区政协十届三次会议上提出《关于建立健全处置拖欠企业工程款货款办法的建议》的建议,已由区政府交我局主办。经过前期调研,现将有关答复意见反馈如下:
一、拖欠工程款原因分析
拖欠工程款问题的形成与发展是建设项目业主与建筑企业处于不平等竞争的具体表现,其严重干扰了建筑市场秩序,制约了建筑业的发展,甚至导致整个经济社会秩序混乱,造成社会不稳定。拖欠工程款的原因十分复杂,建筑行业的工程转、分包现象十分严重,而相关的法律法规管制还是不够健全、理想。然而在清理拖欠中“工程款债务链”的清理难度比较大,层层转包、发包,工程债务纠纷一环扣一环。其中主要原因如下:
1.工程发包方一般先预付一定比例的工程款,工程预期开工后,剩下的工程款发包方迟迟不办理,借口多多,造成施工单位无法支付工资给现场的施工人员。
2.工程发包方借以工程出现质量问题为由与施工方发生争议等多种借口,故意拖延、多扣工程款和质保金。
3.建设单位用垫资的方式承包工程项目,由于资金链突然短缺或者有某些人员挪用工程款导致没法支付工程款给施工单位。
4.对于一些规模比较大的项目,由于分包转包链多,虽然工程发包方已经支付款项,但中间转包单位以种种理由把工程款滞留、克扣或者挪用,致使工程款不能预期支付给施工单位。
二、清理拖欠工程款中遇到的问题
事实上,清理拖欠工程款的工作困难重重,问题百出,主要表现如下:
1.质量问题争议复杂。在清理工程欠款时,由于工程某部位出现质量问题,双方经过多年的不断争议,就算在相关建设机关的协调下,仍然无法寻求双方认可的解决办法。在争议期间,工程项目进行多次技术改造,原有质量问题的部位已全部拆除不复存在,进而无法再做质量鉴定,致使拖欠的工程款清欠遥遥无期。
2.结算审批程序多变。由于施工单位在工程竣工后没有及时办理工程结算,后期工程结算审批程序发生变化,相关市财政局成立了财评终审中心,规定政府工程结算必须经财评终审中心确认,以往由社会中介机构终审的工程项目财评终审中心不予确认,导致这项工程的结算无法办理,发包单位对工程尾款不予确认,支付工程尾款也更无从谈起。
3.资料缺失结算受阻。由于工程的主办人员更换或调离原单位,导致部分相关资料因种种原因无法追溯,直接影响工程竣工结算。还有因甲方管理不善,将部分送审工程结算资料丢失,相关主办人员已离职或退休,无法查找到原始资料,无法办理工程竣工结算。
4.发包业主故意拖延。部分发包方为了拖欠工程款,故意拖延时间,不及时对已竣工交付的工程项目进行结算,对工程尾款也不予以确认,致使工程尾款难以收回。
三、清理拖欠工程款的建议防范措施
为全面清理拖欠工程款问题,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建立健全防止拖欠的长效机制,可以制订清理拖欠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明确各参建企业在清欠工作中的管理责任,这些措施主要包括:
1.严把合同关,有关工程款支付的条款应尽量细化。为了规范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治理总局配合国家出台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的实施,专门拟定了一套《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以下简称“示范文本”),该示范文本由“协议书”、“通用条款”、“专用条款”以及“工程质量保证书”等部分组成,合同条款格式严谨,且与《民法典》、《建筑法》、《建筑工程质量治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内容相一致,能够最大限度地保护施工单位的正当权益
2.尽量缩短政策性原因所产生的应收账款的回收周期,形成联系催款制度并落实到人,争取与甲方协商制定双方可确认操作的结算方式和付款期限。财务主办会计严格按照工程进度和收款比例进行拨款,不允许超拔工程进度款。财务人员在收款时,应严格按照合同条款、补充协议按期及时催收工程款。
3.工程项目管理人员及时跟踪掌握所负责的合同的付款、进度、工程质量、工期和欠款情况,了解发包业主的现状,并采取预防产生应收账款坏账的措施。制订应收账款清欠计划,将发生的应收账款,落实给具体经办的业务人员负责追讨清欠并将清欠结果报告给领导,同时将有关信息反馈给财务。同时财务人员每月及时向项目经理通报应收账款明细账,工程项目经理按月进行应收账款分析,并根据应收账款的情况相应调整工程进度。
4.认真做好工程签证,加强工程索赔。“低中标、勤签证、高索赔”是破解低价中标的钥匙。根据国际惯例,签证一般能占到工程总造价的7%,而我国建筑商的签证只占到工程总造价的3%,从这一意义上讲施工企业作好工程签证工作势在必行。工程签证的主要情形有:开工延期、图纸延误、工期延误、合同价款调整、工程量确认等等。
5.防范不按约定付款及异常收款现象。建筑企业工程款收取,是按月度形象进度工作量完成后,向业主收取的,这样的收款方式,能保证正常的组织施工与工程进度。但是在目前的建筑工程市场上,一些建筑单位往往采用“异常”收款方式来承诺工程款回收方式,所谓异常收款是指不按月度完成工程形象进度工作量收取工程款的资金结算方式。
6.公道应用法律规定以保护自己正当权益。由于建筑工程领域拖欠工程款题目的严重性,根据目前的立法和司法解释,有些规定是对建筑工程施工企业相当有利的,如何利用目前法律的相关规定,最大限度地保护自己的正当权益,是每一个建筑工程施工企业应当关注的。
总之,拖欠工程款的风险是复杂多变的,且难以控制,一定要建立清晰、科学、易于操作的防范措施,才能把控风险,有备无患,把拖欠的工程款控制在最小损失的范围内。最后,再次对豆朝网委员对关于处置拖欠企业工程款的问题提出的宝贵建议表示感谢,希望在今后工作中继续得到您的关注和支持,让我们一起为社会和谐稳定注入力量。
单位领导:孙继业
联系人:罗杰
联系电话:0571-895409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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