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508414/2024-76577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发布单位 区卫生健康局 成文日期 2024-11-28
发文字号 临卫发〔2024〕59号 有效性
统一编号 有效性
关于开展临安区第八周期医师定期考核工作的通知
日期:
2024-11-28 15:38
来源:
区卫生健康局
浏览量:

关于开展临安区第八周期医师定期考核工作的通知

         

    为进一步加强我医师执业管理,保证医疗质量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浙江省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开展浙江省第八周期医师定期考核工作的通知》和《杭州市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开展杭州市第八周期医师定期考核工作的通知》(杭卫办〔202446等相关规定要求,结合我实际,经研究,决定开展临安区第八周期医师定期考核工作。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考核周期

本次考核周期为202111月至202410月。

二、考核对象

依法取得医师资格(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目前注册在我各级各类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执业的医师(包括规培注册)。参加本周期考核的医师均应进行电子化注册并申领电子证照。

三、考核机构

本周期考核,我区医疗卫生机构中的杭州市临安区第一人民医院、临安区中医院、临安区第三人民医院、临安区第四人民医院、临安区锦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确定考核机构。杭州市临安区第一人民医院负责本院及委托管理机构(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信息工程学院卫生所、杭州市临安区第一人民医院驻看守所(拘留所)医务室、杭州医学院临安校区医务室)、妇幼保健医院、区口腔医院、锦南街道、玲珑街道、板桥镇、太湖源镇的公立医疗机构的医师考核;杭州市临安区中医院负责本院及区第五人民医院、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锦北街道、青山湖街道(横畈)、高虹镇的公立医疗机构的医师考核;临安区锦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本中心和下属公立医疗机构及急救中心临安分中心、玲珑片(锦城街道、锦南街道、锦北街道、青山湖街道、玲珑街道、高虹镇、板桥镇、太湖源镇)所有民营医疗机构的医师考核;杭州市临安区第三人民医院负责本院及於潜片所有医疗机构的医师考核;杭州市临安区第四人民医院负责本院及昌化中医骨伤医院及昌化、昌北片所有医疗机构的医师考核;非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室按照公立卫生室由辖区卫生院统一管理。

四、考核方式和考核流程

(一)考核方式

本周期考核使用医师定期考核信息登记管理系统(以下简称定考系统,PC端入口网址:https://renew-cmda.cn;手机移动端入口:关注中国医师协会医师定期考核微信公众号,点击进入定考系统)进行报名、考核和登记管理。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考核机构和医疗卫生机构通过电脑端登录定考系统,实现定期考核管理。医师通过电脑端或手机移动端登录定考系统,实现确认和完善信息、确定考核程序、在线学习、进行测评等操作。

(二)考核流程

根据《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浙江省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本周期定期考核分为简易程序与一般程序两种流程详见附件1

1.简易程序操作流程。符合简易程序的医师登录定考系统,完善个人信息页面,完成工作成绩、职业道德自评,申请简易程序考核,上传相关证明材料,书写个人述职报告,提交医疗卫生机构审核,考核机构进行复核。复核通过则通过本次考核。

2.一般程序操作流程。医师本人登录定考系统,完善个人信息页面,完成工作业绩、职业道德自评,申请一般程序考核,提交医疗卫生机构审核,考核机构进行复核。复核通过后登录定考系统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业务水平测评,每位医师有三次测评机会,测评合格则通过本次考核。如本周期内按规定通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或通过晋升上一级专业技术职务考试,考核时可申请业务水平测评免考。

3.再次考核操作流程。对首次考核不合格的医师(包括业务水平测评不合格和《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所列情形之一的医师),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当责令其暂停执业活动三个月至六个月,并接受相关专业培训,暂停执业活动期满后,登录定考系统进行再次考核(即定考系统操作手册中的补考流程)。再次考核不合格即本周期定期考核不合格。

五、时间安排

(一)2024121—1220

1.区卫健局完善本部门信息。

2.杭州市临安区第一人民医院、临安区中医院、临安区第三人民医院、临安区第四人民医院、临安区锦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申请成为考核机构,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确定考核机构名单。

3.医疗卫生机构完善机构信息及科室信息,确认参加考核医师名单。

(二)20241221—1231

1.医师完善个人信息,完成工作业绩和职业道德自评,并按要求申请考核程序。

2.医疗卫生机构、考核机构审核确定医师提交的相关信息及考核程序。

(三)202511—228

医师按要求参加业务水平测评,完成首次考核工作

(四)202531—1030

完成再次考核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要高度重视医师定期考核工作,完善工作制度,安排专人负责,落实岗位责任,确保本周期医师定期考核工作有序开展、保质保量完成。

(二)及时梳理,规范考核。各医疗卫生机构要按照《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梳理本机构有效注册的医师信息,对于已不在本机构执业但仍注册在本机构的医师,办理注销注册或备案,不得进行定期考核。第一执业机构在我的医师,需参加本周期定期考核。

(三)严格纪律,确保公平。各医疗卫生机构要加强对医师的管理,严格考核纪律,督促医师通过配备摄像头的电脑端或手机移动端进行业务水平测评,系统将通过人脸识别技术,在考核过程中随时进行面部抓拍,实现对考核过程的监控,更好地保障考核的相对严肃性和公平性。

(四)落实责任,保证安全。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要做好账号安全管理,卫生健康将账号下发给所辖机构具体工作人员,确保每个账号都有明确的责任人,并记录下发的时间和责任人信息。账号责任人需对账号的使用负责,包括账号信息及密码管理等。

(五)严格考核,强化应用定期考核结束后,考核结果将在医师电子化注册系统同步更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相关规定,定期考核不合格的,注销注册,废止医师执业证书,一年内不予注册。

联系人:区卫健局医政科 滕建江,联系电话:89541995;定考系统技术服务电话:400-8106-819

 

附件1:   

 

2024年临安区考核医疗机构联络人员表

机构名称

考核联络员

联系电话

杭州市临安区第一人民医院

楼丽君

13989800225

杭州市临安区中医院

褚琪平

13666693330

杭州市临安区第三人民医院

余慧莹

18157147709

杭州市临安区第四人民医院

陈艳萍

15968843198

杭州市临安区锦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黄晓波

15158099077

 

15167187397

  

附件2:

 临卫发〔2024〕59号 临安区卫健局关于开展临安区第八周期医师定期考核工作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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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临安区第八周期医师定期考核工作的通知

         

    为进一步加强我医师执业管理,保证医疗质量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浙江省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开展浙江省第八周期医师定期考核工作的通知》和《杭州市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开展杭州市第八周期医师定期考核工作的通知》(杭卫办〔202446等相关规定要求,结合我实际,经研究,决定开展临安区第八周期医师定期考核工作。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考核周期

本次考核周期为202111月至202410月。

二、考核对象

依法取得医师资格(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目前注册在我各级各类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执业的医师(包括规培注册)。参加本周期考核的医师均应进行电子化注册并申领电子证照。

三、考核机构

本周期考核,我区医疗卫生机构中的杭州市临安区第一人民医院、临安区中医院、临安区第三人民医院、临安区第四人民医院、临安区锦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确定考核机构。杭州市临安区第一人民医院负责本院及委托管理机构(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信息工程学院卫生所、杭州市临安区第一人民医院驻看守所(拘留所)医务室、杭州医学院临安校区医务室)、妇幼保健医院、区口腔医院、锦南街道、玲珑街道、板桥镇、太湖源镇的公立医疗机构的医师考核;杭州市临安区中医院负责本院及区第五人民医院、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锦北街道、青山湖街道(横畈)、高虹镇的公立医疗机构的医师考核;临安区锦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本中心和下属公立医疗机构及急救中心临安分中心、玲珑片(锦城街道、锦南街道、锦北街道、青山湖街道、玲珑街道、高虹镇、板桥镇、太湖源镇)所有民营医疗机构的医师考核;杭州市临安区第三人民医院负责本院及於潜片所有医疗机构的医师考核;杭州市临安区第四人民医院负责本院及昌化中医骨伤医院及昌化、昌北片所有医疗机构的医师考核;非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室按照公立卫生室由辖区卫生院统一管理。

四、考核方式和考核流程

(一)考核方式

本周期考核使用医师定期考核信息登记管理系统(以下简称定考系统,PC端入口网址:https://renew-cmda.cn;手机移动端入口:关注中国医师协会医师定期考核微信公众号,点击进入定考系统)进行报名、考核和登记管理。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考核机构和医疗卫生机构通过电脑端登录定考系统,实现定期考核管理。医师通过电脑端或手机移动端登录定考系统,实现确认和完善信息、确定考核程序、在线学习、进行测评等操作。

(二)考核流程

根据《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浙江省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本周期定期考核分为简易程序与一般程序两种流程详见附件1

1.简易程序操作流程。符合简易程序的医师登录定考系统,完善个人信息页面,完成工作成绩、职业道德自评,申请简易程序考核,上传相关证明材料,书写个人述职报告,提交医疗卫生机构审核,考核机构进行复核。复核通过则通过本次考核。

2.一般程序操作流程。医师本人登录定考系统,完善个人信息页面,完成工作业绩、职业道德自评,申请一般程序考核,提交医疗卫生机构审核,考核机构进行复核。复核通过后登录定考系统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业务水平测评,每位医师有三次测评机会,测评合格则通过本次考核。如本周期内按规定通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或通过晋升上一级专业技术职务考试,考核时可申请业务水平测评免考。

3.再次考核操作流程。对首次考核不合格的医师(包括业务水平测评不合格和《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所列情形之一的医师),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当责令其暂停执业活动三个月至六个月,并接受相关专业培训,暂停执业活动期满后,登录定考系统进行再次考核(即定考系统操作手册中的补考流程)。再次考核不合格即本周期定期考核不合格。

五、时间安排

(一)2024121—1220

1.区卫健局完善本部门信息。

2.杭州市临安区第一人民医院、临安区中医院、临安区第三人民医院、临安区第四人民医院、临安区锦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申请成为考核机构,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确定考核机构名单。

3.医疗卫生机构完善机构信息及科室信息,确认参加考核医师名单。

(二)20241221—1231

1.医师完善个人信息,完成工作业绩和职业道德自评,并按要求申请考核程序。

2.医疗卫生机构、考核机构审核确定医师提交的相关信息及考核程序。

(三)202511—228

医师按要求参加业务水平测评,完成首次考核工作

(四)202531—1030

完成再次考核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要高度重视医师定期考核工作,完善工作制度,安排专人负责,落实岗位责任,确保本周期医师定期考核工作有序开展、保质保量完成。

(二)及时梳理,规范考核。各医疗卫生机构要按照《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梳理本机构有效注册的医师信息,对于已不在本机构执业但仍注册在本机构的医师,办理注销注册或备案,不得进行定期考核。第一执业机构在我的医师,需参加本周期定期考核。

(三)严格纪律,确保公平。各医疗卫生机构要加强对医师的管理,严格考核纪律,督促医师通过配备摄像头的电脑端或手机移动端进行业务水平测评,系统将通过人脸识别技术,在考核过程中随时进行面部抓拍,实现对考核过程的监控,更好地保障考核的相对严肃性和公平性。

(四)落实责任,保证安全。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要做好账号安全管理,卫生健康将账号下发给所辖机构具体工作人员,确保每个账号都有明确的责任人,并记录下发的时间和责任人信息。账号责任人需对账号的使用负责,包括账号信息及密码管理等。

(五)严格考核,强化应用定期考核结束后,考核结果将在医师电子化注册系统同步更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相关规定,定期考核不合格的,注销注册,废止医师执业证书,一年内不予注册。

联系人:区卫健局医政科 滕建江,联系电话:89541995;定考系统技术服务电话:400-8106-819

 

附件1:   

 

2024年临安区考核医疗机构联络人员表

机构名称

考核联络员

联系电话

杭州市临安区第一人民医院

楼丽君

13989800225

杭州市临安区中医院

褚琪平

13666693330

杭州市临安区第三人民医院

余慧莹

18157147709

杭州市临安区第四人民医院

陈艳萍

15968843198

杭州市临安区锦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黄晓波

15158099077

 

15167187397

  

附件2:

 临卫发〔2024〕59号 临安区卫健局关于开展临安区第八周期医师定期考核工作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