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508406/2024-7327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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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 区教育局 发文日期 2024-11-06
统一编号 有效性
临安区中小学德育工作常规
日期:
2024-11-06 17:23
来源:
区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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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安区中小学德育工作常规

(2024年9月修订)

为深入贯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强对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指导,切实将党和国家关于中小学德育工作的要求落细落小落实,着力构建方向正确、内容完善、学段衔接、载体丰富、常态开展的德育工作体系,大力促进德育工作专业化、规范化、实效化,努力形成全员育人、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的德育工作格局,持久、扎实地抓好德育工作的常规管理,巩固和提高我区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整体水平,促进我区德育工作规范化、科学化发展,构建我区中小学德育工作体系,形成优良的教育教学环境,不断推进素质教育,根据相关政策、法规、文件精神及我区实际,制定本常规。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区委决策部署,聚焦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培养学生良好思想品德和健全人格为根本,以促进学生形成良好行为习惯为重点,助力更高水平建设“吴越名城·幸福临安”,奋力打造适合临安教育发展的德育新样板。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正确方向。加强党对中小学校的领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牢牢把握中小学思想政治和德育工作主导权,保证中小学校成为坚持党的领导的坚强阵地。

(二)坚持遵循规律。符合中小学生年龄特点、认知规律和教育规律,注重学段衔接和知行统一,强化道德实践、情感培育和行为习惯养成,努力增强德育工作的吸引力、感染力和针对性、实效性。

(三)坚持协同配合。发挥学校主导作用,引导家庭、社会增强育人责任意识,提高对学生道德发展、成长成人的重视程度和参与度,形成学校、家庭、社会协调一致的育人合力。

(四)坚持常态开展。推进德育工作制度化常态化,创新途径和载体,将中小学德育工作要求贯穿融入到学校各项日常工作中,努力形成一以贯之、久久为功的德育工作长效机制。

三、德育目标

(一)总体目标

培养学生爱党爱国爱人民,增强国家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教育学生理解、认同和拥护国家政治制度,了解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引导学生准确理解和把握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深刻内涵和实践要求,养成良好政治素质、道德品质、法治意识和行为习惯,形成积极健康的人格和良好心理品质,促进学生核心素养提升和全面发展,为学生一生成长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

(二)学段目标

小学低年级

1.培养学生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的情感。

2.教育学生尊敬长辈、尊敬师长、团结同学,树立集体主义精神。

3.引导学生初步了解生活中的自然、社会常识和有关祖国的知识。

4.培养学生保护环境、节约资源的意识。

5.教育学生养成良好的文明行为习惯,如礼貌待人、遵守纪律等。

6.培养学生自信、诚实、勇敢、有责任心等良好品质。

小学中高年级

1.教育和引导学生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

2.了解家乡发展变化和国家历史常识,了解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党的光荣革命传统。

3.理解日常生活的道德规范和文明礼貌,初步形成规则意识和民主法治观念。

4.养成良好的生活和行为习惯,形成诚实守信、友爱宽容、自尊自律、乐观向上等良好品质,培养保护环境、节约资源的意识,形成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

5.关注学生的心理健康,帮助学生建立积极的人际关系和良好的情绪调节能力。

6.通过参与社会实践活动,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初中学段

1.教育和引导学生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认同中华文化,继承革命传统,弘扬民族精神。

2.理解基本的社会规范和道德规范,树立规则意识、法治观念,培养公民意识。

3.掌握促进身心健康发展的途径和方法,养成热爱劳动、自主自立、意志坚强的生活态度。

4.初步确立人生的奋斗目标,形成健康的个人理想。

5.形成尊重他人、乐于助人、善于合作、勇于创新等良好品质。

6.尊重他人,珍惜自己的荣誉,培养自尊、自爱、积极上进的心理品质。学会调节情绪,合理宣泄情感,初步培养学生的耐挫力。

高中学段

1.教育和引导学生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弘扬民族精神,增强民族自尊心、自信心和自豪感。

2.培养学生的公民意识,了解公民的权利和义务,学会尊重他人、关心社会、关注国家大事。

3.培养学生具备一定的道德评价能力,能够正确判断是非、善恶、美丑,形成正确的道德观念和价值标准。

4.学会正确选择人生发展道路的相关知识,具备自主、自立、自强的态度和能力,初步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5.学习运用马克思主义基本观点和方法观察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

6.鼓励学生勇于探索、敢于创新,积极参与各类实践活动,提升综合素质和实践能力。

四、德育常设机构(人员)与主要职责

1.德育工作领导小组

学校要把中小学德育工作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指导和管理。学校要建立党组织主导、校长负责、群团组织参与、德育课程教研组长、心理辅导站长(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家长委员会主任、法制副校长等成员积极参与的德育工作机制。学校德育工作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加强调查研究,分析评估学校德育工作现状,及时研究德育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协调校内外各方面德育力量,凝聚德育工作合力;建好校外德育基地,举办好家庭教育指导站;推荐评选各级德育先进工作者、优秀班主任等。全区各级各类学校都必须建立德育(含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并切实形成学校德育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2.书记

学校党组织要充分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切实加强对学校德育工作的领导,把握正确方向,推动解决重要问题。要指导完善党建带团建机制,加强共青团、少先队建设,在学校德育工作中发挥共青团、少先队的思想性、先进性、自主性、实践性优势。

3.校长

校长是学校德育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德育工作,规划、部署、推动学校德育工作落到实处。通过制定学校德育工作规划、计划,引领和建设德育队伍,检查和督促德育工作实施,评估德育工作成效,保障德育工作物质条件等方面领导学校德育工作。

4.德育处(教导处、学生处)

德育处是在校长领导下开展德育工作的中层职能机构,其主要职责是协助校长制定学校德育工作规划、学年计划、学期计划以及月、周工作安排,按计划具体组织实施全校性德育活动;负责有关德育工作制度、规定的实施;负责德育工作队伍特别是班主任队伍的管理;联合团队组织进行学生干部培养;检查、督促、改进学校常规德育工作的开展。

5.教科室

教科室负责学校德育科研管理工作,积极开展中小学德育工作研究,要把德育科研作为学校教育科研的重要内容之一。指导班主任、科任教师积极探索新时期德育工作特点和规律,创新德育工作的途径和方法,定期总结交流研究成果,学习借鉴先进经验和做法,增强德育工作的科学性、系统性和实效性。注重对本校学生思想道德状况和发展趋势的调查研究。

6.年级主任

年级组是学校管理中的基层行政单位。年级主任在学校总体德育计划下制定实施本年级德育工作计划,督促指导班主任制定工作计划并检查其实施情况,指导督促班主任、任课教师抓好班级常规工作,开展全员育人工作。研究本年级德育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对策。一般要求平行班在六个及以上的学校建立年级组,并配备年级主任。

7.班主任

班级是学校组织教育教学的基层单位。班主任工作是培养良好思想品德和指导学生健康成长的重要途径。班主任负责组织和建设班级集体,协调本班各科教师,指导班委会和本班的团、队工作,密切联系家长,积极争取家长与社会力量的支持配合。全面了解学生状况,建立学生个人档案。

8.科任教师

科任教师是全员育人的主要实施者。在教务处、学科组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根据学科特点,积极挖掘教材的德育内涵,利用课堂教学等途径对学生进行德育教育。主动协助班主任做好班级日常管理工作,积极参加班队会、家长会等活动。关心、爱护学生,与学生建立民主、平等、和谐的师生关系。认真指导开展学生社团活动,引导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及时处理课内外发现的学生问题,并向班主任或相关负责人反馈处理意见。

9.共青团、少先队、学生会

团、队、学生会是学生自我教育的重要组织形式。团、队、学生会应根据各自任务和工作特点,充分发挥组织作用,通过健康有益、生动、活泼的活动,学会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小学必须建立少先队组织,中学必须建立学生团组织和学生会。

10.心理辅导站

心理辅导站是学校开展个别辅导和团体辅导,指导学生解决在学习、生活和成长中出现的问题,排解心理困扰机构,是学校开展心理健康教育的重要阵地。所有学校都应建立心理辅导站,并配备专兼结合的心理健康教育师资队伍,在实践中不断规范使用,健全运行制度。

11.家庭教育指导站

家庭教育指导站是学校按照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基本要求设立的提升家庭教育理念、普及家庭教育知识、改进家庭教育方法的学生家长培训机构。要求各级各类学校都要建立家庭教育指导站,并规范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

12.校外德育队伍(辅导员队伍)

学校应当根据学校德育工作的需要和本校所处社区、街道(镇)的有利条件,建立以法制副校长、学校关工组织、社区五老队伍(老干部、老战士、老专家、老教师、老模范)为主体的较为稳定的校外辅导员队伍(或人员库),发挥校外资源的育人作用,形成有效的共育机制。

五、德育常规管理制度

学校要努力营造全员育人、全程育人、全面育人的学校德育文化。要求各校以积极的态度传承本校优秀历史传统,并与时俱进,通过 “校风、教风、学风、校训”等建立学校核心价值理念。努力建设物质文化、制度文化、课程文化、学生文化(班级文化、寝室文化、走廊文化等),使校园洋溢着书香气息和文化氛围。要根据教育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精神及学校实际,建立如下规章制度与工作机制,并通过制度制定、实施、评价等过程增强现代公民意识,实现制度育人。

1.德育岗位责任制度

2.升旗仪式制度

3.重大节日、纪念日开展教育活动制度

4.班会课制度

5.家校联系制度

6.表彰奖励制度

7.学习培训制度

8.组织社会实践活动制度

9.共青团、少先队三会一课制度

10.德育研讨制度

11.档案管理制度

12.特殊学生关爱制度

13.学生违纪处分申诉制度

14.住校生管理制度

15.学生值周、值日制度

16.班级公约

17.德育评价制度(教师评价和学生评价)

18.德育干部业务提升制度

六、常规德育主要内容

《中小学生守则(2015年修订)》、《浙江省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试行)》是党和国家对中小学生思想品德和日常行为的基本要求。《中小学生守则》从大处着眼,是对中小学生思想品德形成和行为习惯养成的基本原则要求,《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是从小处着手,是对日常行为习惯养成的具体规则要求。《守则》和《规范》涉及中小学生德育的全部教育内容,因此是常规德育的基本内容。从教育内容来划分,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德育工作:

(一)理想信念教育。开展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学习教育,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学习教育,引导学生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领会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加强中国历史特别是近现代史教育、革命文化教育、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宣传教育、中国梦主题宣传教育、时事政策教育,引导学生深入了解中国革命史、中国共产党史、改革开放史和社会主义发展史,继承革命传统,传承红色基因,深刻领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是中华民族近代以来最伟大的梦想,培养学生对党的政治认同、情感认同、价值认同,不断树立为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而奋斗的信念和信心。

(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国民教育全过程,落实到中小学教育教学和管理服务各环节,深入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国情教育、国家安全教育、民族团结教育、法治教育、诚信教育、文明礼仪教育等,引导学生牢牢把握富强、民主、文明、和谐作为国家层面的价值目标,深刻理解自由、平等、公正、法治作为社会层面的价值取向,自觉遵守爱国、敬业、诚信、友善作为公民层面的价值准则,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三)基础道德教育,基础道德教育是中小学德育工作的基石。着重做好:一是基本行为规范养成教育,二是中华传统美德教育,三是社会公德教育,四是集体主义教育,五是劳动教育(职业道德教育)。

(四)生命健康教育,生命健康教育是当代德育的新命题,重点是:一是心理健康教育,二是青春期教育,三是安全教育,四是珍爱生命教育(防艾、拒毒、反邪教教育)五.反校园欺凌教育。

(五)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开展家国情怀教育、社会关爱教育和人格修养教育,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大力弘扬核心思想理念、中华传统美德、中华人文精神,引导学生了解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历史渊源、发展脉络、精神内涵,增强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

(六)现代文明教育是社会发展对学校教育提出的新要求,是现代社会公民应有的基本素养,是中小学德育的重要任务和职责。要着重做好五项工作:一是民主法制教育,二是廉洁教育,三是环境教育,四是网络道德教育,五是反诈骗教育。

(七)心理健康教育。开展认识自我、尊重生命、学会学习、人际交往、情绪调适、升学择业、人生规划以及适应社会生活等方面教育,引导学生增强调控心理、自主自助、应对挫折、适应环境的能力,培养学生健全的人格、积极的心态和良好的个性心理品质。

(八)学校个性化德育:学校可以利用当地优秀民俗文化、特产特色、历史古迹、学校优良传统、教师特长等资源,因地制宜地丰富学校德育内容,开展个性化德育活动,形成学校特色德育。

七、德育管理常规工作

学校无小事,处处皆德育,教师无小节,时时都育人。德育大量的工作,都体现在一些细小、琐碎、繁杂的具体事务中。一些常规的学校管理工作,其中更蕴含了德育的因素。这些事坚持了,做好了,并不能见到显性的成就;但如果间断或做坏了就会累及其他工作的完成与成效,存在着强大的隐性破坏力量。这里列出了一些每天、每周、每月、每学期、每学年都必须要做的一些常规德育共性工作,是所有学校都必须坚持做到的。

(一)每日德育工作

1.按时升降国旗;

2.至少一次值日检查;

3.至少一次安全提示;

4.学生礼仪(进校仪表、着装、佩戴校徽或校牌、佩戴团队标志)检查;

5.至少一次校园广播。

(二)每周德育工作

1.举行一次仪式:周一举行升国旗仪式;

2.开展一个活动:开展主题班会或团队活动;

3.进行一次公布:公布出勤、卫生、学习、锻炼、纪律、班级文化等情况检查评比结果;

4.开展一次排查:安全隐患排查;

5.进行一次总结:值周工作总结。

(三)每月德育工作

1.一次班主任工作例会;

2.至少一次生命健康教育课;

3.至少一期班刊或窗刊;

4.一次主题教育活动;

(四)每学期德育工作

1.一次德育工作领导小组会议;

2.有学校(德育处)、班级工作计划和总结;

3.学校教学计划中要有德育要求,任课教师的学科教学计划中有德育目标,学科教学中体现德育要求;

4.有团队教育活动安排;

5.至少一次法制教育;

6.至少一次“家长开放日”活动;

7.一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并将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归档;

8.至少一次班主任及班级情况综合考核。

(五)每学年德育工作

1.举办一次以上班主任工作经验或班主任培训交流会;

2.评比表彰一次优秀班主任和优秀德育工作者;

3.对新生进行一次始业教育(如高中军训等);

4.至少开展一次社会实践活动;

5.举办一次校园文化节(如体育节、艺术节、读书节、科技节);

6.一次三好学生(星级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评选及表彰;

7.举办一次入队、入团仪式或成人节宣誓仪式;

8.举办一次隆重的开学典礼;

9.举办一次隆重的毕业典礼。

八、实施途径和要求

(一)课程育人

充分发挥课堂教学的主渠道作用,将中小学德育内容细化落实到各学科课程的教学目标之中,融入渗透到教育教学全过程。

严格落实德育课程。按照义务教育、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和标准,上好道德与法治、思想政治课,落实课时,不得减少课时或挪作它用。

要围绕课程目标联系学生生活实际,挖掘课程思想内涵,充分利用时政媒体资源,精心设计教学内容,优化教学方法,发展学生道德认知,注重学生的情感体验和道德实践。

发挥其它课程德育功能。要根据不同年级和不同课程特点,充分挖掘各门课程蕴含的德育资源,将德育内容有机融入到各门课程教学中。

语文、历史、地理等课要利用课程中语言文字、传统文化、历史地理常识等丰富的思想道德教育因素,潜移默化地对学生进行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引导。

数学、科学、物理、化学、生物等课要加强对学生科学精神、科学方法、科学态度、科学探究能力和逻辑思维能力的培养,促进学生树立勇于创新、求真求实的思想品质。

音乐、体育、美术、艺术等课要加强对学生审美情趣、健康体魄、意志品质、人文素养和生活方式的培养。

外语课要加强对学生国际视野、国际理解和综合人文素养的培养。

综合实践活动课要加强对学生生活技能、劳动习惯、动手实践和合作交流能力的培养。

用好地方和学校课程。要结合地方自然地理特点、民族特色、传统文化以及重大历史事件、历史名人等,因地制宜开发地方和学校德育课程,引导学生了解家乡的历史文化、自然环境、人口状况和发展成就,培养学生爱家乡、爱祖国的感情,树立维护祖国统一、加强民族团结的意识。

统筹安排地方和学校课程,开展法治教育、廉洁教育、反邪教教育、文明礼仪教育、环境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劳动教育、毒品预防教育、影视教育等专题教育。

(二)文化育人

要依据学校办学理念,结合文明校园创建活动,因地制宜开展校园文化建设,使校园秩序良好、环境优美,校园文化积极向上、格调高雅,提高校园文明水平,让校园处处成为育人场所。

优化校园环境。学校校园建筑、设施、布置、景色要安全健康、温馨舒适,使校园内一草一木、一砖一石都体现教育的引导和熏陶。

学校要有升国旗的旗台和旗杆。建好共青团、少先队活动室。积极建设校史陈列室、图书馆(室)、广播室、学校标志性景观。

学校、教室要在明显位置张贴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24字、《中小学生守则(2015年修订)》。教室正前上方有国旗标识。

要充分利用板报、橱窗、走廊、墙壁、地面等进行文化建设,可悬挂革命领袖、科学家、英雄模范等杰出人物的画像和格言,展示学生自己创作的作品或进行主题创作。

营造文化氛围。凝练学校办学理念,加强校风教风学风建设,形成引导全校师生共同进步的精神力量。

鼓励设计符合教育规律、体现学校特点和办学理念的校徽、校训、校规、校歌、校旗等并进行教育展示。

创建校报、校刊进行宣传教育。可设计体现学校文化特色的校服。

建设班级文化,鼓励学生自主设计班名、班训、班歌、班徽、班级口号等,增强班级凝聚力。

推进书香班级、书香校园建设,向学生推荐阅读书目,调动学生阅读积极性。提倡小学生每天课外阅读至少半小时、中学生每天课外阅读至少1小时。

建设网络文化。积极建设校园绿色网络,开发网络德育资源,搭建校园网站、论坛、信箱、博客、微信群、QQ群等网上宣传交流平台,通过网络开展主题班(队)会、冬(夏)令营、家校互动等活动,引导学生合理使用网络,避免沉溺网络游戏,远离有害信息,防止网络沉迷和伤害,提升网络素养,打造清朗的校园网络文化。

(三)活动育人

要精心设计、组织开展主题明确、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吸引力强的教育活动,以鲜明正确的价值导向引导学生,以积极向上的力量激励学生,促进学生形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

开展节日纪念日活动。利用春节、元宵、清明、端午、中秋、重阳等中华传统节日以及二十四节气,开展介绍节日历史渊源、精神内涵、文化习俗等校园文化活动,增强传统节日的体验感和文化感。

利用植树节、劳动节、青年节、儿童节、教师节、国庆节等重大节庆日集中开展爱党爱国、民族团结、热爱劳动、尊师重教、爱护环境等主题教育活动。

利用学雷锋纪念日、中国共产党建党纪念日、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纪念日、七七抗战纪念日、九三抗战胜利纪念日、九一八纪念日、烈士纪念日、国家公祭日等重要纪念日,以及地球日、环境日、健康日、国家安全教育日、禁毒日、航天日、航海日等主题日,设计开展相关主题教育活动。

开展仪式教育活动。仪式教育活动要体现庄严神圣,发挥思想政治引领和道德价值引领作用,创新方式方法,与学校特色和学生个性展示相结合。

严格中小学升挂国旗制度。除寒暑假和双休日外,应当每日升挂国旗。除假期外,每周一及重大节会活动要举行升旗仪式,奏唱国歌,开展向国旗敬礼、国旗下宣誓、国旗下讲话等活动。

入团、入队要举行仪式活动。

举办入学仪式、毕业仪式、成人仪式等有特殊意义的仪式活动。

开展校园节(会)活动。举办丰富多彩、寓教于乐的校园节(会)活动,培养学生兴趣爱好,充实学生校园生活,磨练学生意志品质,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

学校每学年至少举办一次科技节、艺术节、运动会、读书会。可结合学校办学特色和学生实际,自主开发校园节(会)活动,做好活动方案和应急预案。

开展团、队活动。加强学校团委对学生会组织、学生社团的指导管理。明确中学团委对初中少先队工作的领导职责,健全初中团队衔接机制。确保少先队活动时间,小学1年级至初中2年级每周安排1课时。

发挥学生会作用,完善学生社团工作管理制度,建立体育、艺术、科普、环保、志愿服务等各类学生社团。学校要创造条件为学生社团提供经费、场地、活动时间等方面保障。

要结合各学科课程教学内容及办学特色,充分利用课后时间组织学生开展丰富多彩的科技、文娱、体育等社团活动,创新学生课后服务途径。

(四)实践育人

要与综合实践活动课紧密结合,广泛开展社会实践,每学年至少安排一周时间,开展有益于学生身心发展的实践活动,不断增强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开展各类主题实践。利用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公益性文化设施、公共机构、企事业单位、各类校外活动场所、专题教育社会实践基地等资源,开展不同主题的实践活动。

利用历史博物馆、文物展览馆、物质和非物质文化遗产地等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

利用革命纪念地、烈士陵园(墓)等开展革命传统教育。

利用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等开展法治教育。

利用展览馆、美术馆、音乐厅等开展文化艺术教育。

利用科技类馆室、科研机构、高新技术企业设施等开展科普教育。

利用军事博物馆、国防设施等开展国防教育。

利用环境保护和节约能源展览馆、污水处理企业等开展环境保护教育。

利用交通队、消防队、地震台等开展安全教育。

利用养老院、儿童福利机构、残疾人康复机构等社区机构等开展关爱老人、孤儿、残疾人教育。

利用体育科研院所、心理服务机构、儿童保健机构等开展健康教育。

加强劳动实践。在学校日常运行中渗透劳动教育,积极组织学生参与校园卫生保洁、绿化美化,普及校园种植。

将校外劳动纳入学校的教育教学计划,小学、初中、高中每个学段都要安排一定时间的农业生产、工业体验、商业和服务业实习等劳动实践。

教育引导学生参与洗衣服、倒垃圾、做饭、洗碗、拖地、整理房间等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

组织研学旅行。把研学旅行纳入学校教育教学计划,促进研学旅行与学校课程、德育体验、实践锻炼有机融合,利用好研学实践基地,有针对性地开展自然类、历史类、地理类、科技类、人文类、体验类等多种类型的研学旅行活动。

要考虑小学、初中、高中不同学段学生的身心发展特点和能力,安排适合学生年龄特征的研学旅行。

要规范研学旅行组织管理,制定研学旅行工作规程,做到“活动有方案,行前有备案,应急有预案”,明确学校、家长、学生的责任和权利。

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要广泛开展与学生年龄、智力相适应的志愿服务活动。

发挥本校团组织、少先队组织的作用,抓好学生志愿服务的具体组织、实施、考核评估等工作。

做好学生志愿服务认定记录,建立学生志愿服务记录档案,加强学生志愿服务先进典型宣传。

(五)管理育人

要积极推进学校治理现代化,提高学校管理水平,将中小学德育工作的要求贯穿于学校管理制度的每一个细节之中。

完善管理制度。制定校规校纪,健全学校管理制度,规范学校治理行为,形成全体师生广泛认同和自觉遵守的制度规范。

制定班级民主管理制度,形成学生自我教育、民主管理的班级管理模式。

制定防治学生欺凌和暴力工作制度,健全应急处置预案,建立早期预警、事中处理及事后干预等机制。

会同相关部门建立学校周边综合治理机制,对社会上损害学生身心健康的不法行为依法严肃惩处。

明确岗位责任。建立实现全员育人的具体制度,明确学校各个岗位教职员工的育人责任,规范教职工言行,提高全员育人的自觉性。

班主任要全面了解学生,加强班集体管理,强化集体教育,建设良好班风,通过多种形式加强与学生家长的沟通联系。各学科教师要主动配合班主任,共同做好班级德育工作。

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培育、宣传师德标兵、教学骨干和优秀班主任、德育工作者等先进典型,引导教师争做“四有”好教师。

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把师德表现作为教师资格注册、年度考核、职务(职称)评审、岗位聘用、评优奖励的首要标准。

细化学生行为规范。落实《中小学生守则(2015年修订)》,鼓励结合实际制订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教育引导学生熟知学习生活中的基本行为规范,践行每一项要求。

关爱特殊群体。要加强对经济困难家庭子女、单亲家庭子女、学习困难学生、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农村留守儿童等群体的教育关爱,完善学校联系关爱机制,及时关注其心理健康状况,积极开展心理辅导,提供情感关怀,引导学生心理、人格积极健康发展。

(六)协同育人

要积极争取家庭、社会共同参与和支持学校德育工作,引导家长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营造积极向上的良好社会氛围。

加强家庭教育指导。要建立健全家庭教育工作机制,统筹家长委员会、家庭教育指导站、家长会、家访、家长开放日、家长接待日等各种家校沟通渠道,丰富学校指导服务内容,及时了解、沟通和反馈学生思想状况和行为表现,认真听取家长对学校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家长了解学校办学理念、教育教学改进措施,帮助家长提高家教水平。

构建社会共育机制。要主动联系本地宣传、综治、公安、司法、民政、文化、共青团、妇联、关工委、卫健委等部门、组织,注重发挥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领导干部、专家学者以及老干部、老战士、老专家、老教师、老模范的作用,建立多方联动机制,搭建社会育人平台,实现社会资源共享共建,净化学生成长环境,助力广大中小学生健康成长。

九、德育工作部分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五部法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2.《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2024年第二次修正)

3.《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2020年12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修订通过,自2021年6月1日起施行)

4.《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04〕8号.2004年02月26日)

5.《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教育部第12号教育部令,2002年9月1日起施行)

6.《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青少年读本>学习宣传工作的通知(教办厅函〔2012〕81号)

7.《浙江省义务教育条例》(2009年11月27日浙江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2010年3月1日起施行)

8.《杭州市中小学校学生伤害事故处理条例》(2002年10月11日杭州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2002年12月20日浙江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次会议批准 自2003年2月1日起施行)

9.《浙江省中小学学科教学中德育指导纲要》浙教办基〔2012〕122号

10.《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国家教育部于2017年8月17日)

11.《关于加强和改进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德育工作的实施意见》(2010年2月5日)

12.《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适应新形势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意见》(2024年2月2日)

13.《关于全面加强中小学德育工作的实施意见》(杭州市委办发〔2016〕30号)

14.《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方案》(教育部等十一部门印发2017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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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508406/2024-73271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单位 区教育局
发文日期 2024-11-06
临安区中小学德育工作常规
发布时间:2024-11-06
信息来源: 区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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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安区中小学德育工作常规

(2024年9月修订)

为深入贯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强对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指导,切实将党和国家关于中小学德育工作的要求落细落小落实,着力构建方向正确、内容完善、学段衔接、载体丰富、常态开展的德育工作体系,大力促进德育工作专业化、规范化、实效化,努力形成全员育人、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的德育工作格局,持久、扎实地抓好德育工作的常规管理,巩固和提高我区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整体水平,促进我区德育工作规范化、科学化发展,构建我区中小学德育工作体系,形成优良的教育教学环境,不断推进素质教育,根据相关政策、法规、文件精神及我区实际,制定本常规。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区委决策部署,聚焦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培养学生良好思想品德和健全人格为根本,以促进学生形成良好行为习惯为重点,助力更高水平建设“吴越名城·幸福临安”,奋力打造适合临安教育发展的德育新样板。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正确方向。加强党对中小学校的领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牢牢把握中小学思想政治和德育工作主导权,保证中小学校成为坚持党的领导的坚强阵地。

(二)坚持遵循规律。符合中小学生年龄特点、认知规律和教育规律,注重学段衔接和知行统一,强化道德实践、情感培育和行为习惯养成,努力增强德育工作的吸引力、感染力和针对性、实效性。

(三)坚持协同配合。发挥学校主导作用,引导家庭、社会增强育人责任意识,提高对学生道德发展、成长成人的重视程度和参与度,形成学校、家庭、社会协调一致的育人合力。

(四)坚持常态开展。推进德育工作制度化常态化,创新途径和载体,将中小学德育工作要求贯穿融入到学校各项日常工作中,努力形成一以贯之、久久为功的德育工作长效机制。

三、德育目标

(一)总体目标

培养学生爱党爱国爱人民,增强国家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教育学生理解、认同和拥护国家政治制度,了解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引导学生准确理解和把握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深刻内涵和实践要求,养成良好政治素质、道德品质、法治意识和行为习惯,形成积极健康的人格和良好心理品质,促进学生核心素养提升和全面发展,为学生一生成长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

(二)学段目标

小学低年级

1.培养学生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的情感。

2.教育学生尊敬长辈、尊敬师长、团结同学,树立集体主义精神。

3.引导学生初步了解生活中的自然、社会常识和有关祖国的知识。

4.培养学生保护环境、节约资源的意识。

5.教育学生养成良好的文明行为习惯,如礼貌待人、遵守纪律等。

6.培养学生自信、诚实、勇敢、有责任心等良好品质。

小学中高年级

1.教育和引导学生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

2.了解家乡发展变化和国家历史常识,了解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党的光荣革命传统。

3.理解日常生活的道德规范和文明礼貌,初步形成规则意识和民主法治观念。

4.养成良好的生活和行为习惯,形成诚实守信、友爱宽容、自尊自律、乐观向上等良好品质,培养保护环境、节约资源的意识,形成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

5.关注学生的心理健康,帮助学生建立积极的人际关系和良好的情绪调节能力。

6.通过参与社会实践活动,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初中学段

1.教育和引导学生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认同中华文化,继承革命传统,弘扬民族精神。

2.理解基本的社会规范和道德规范,树立规则意识、法治观念,培养公民意识。

3.掌握促进身心健康发展的途径和方法,养成热爱劳动、自主自立、意志坚强的生活态度。

4.初步确立人生的奋斗目标,形成健康的个人理想。

5.形成尊重他人、乐于助人、善于合作、勇于创新等良好品质。

6.尊重他人,珍惜自己的荣誉,培养自尊、自爱、积极上进的心理品质。学会调节情绪,合理宣泄情感,初步培养学生的耐挫力。

高中学段

1.教育和引导学生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弘扬民族精神,增强民族自尊心、自信心和自豪感。

2.培养学生的公民意识,了解公民的权利和义务,学会尊重他人、关心社会、关注国家大事。

3.培养学生具备一定的道德评价能力,能够正确判断是非、善恶、美丑,形成正确的道德观念和价值标准。

4.学会正确选择人生发展道路的相关知识,具备自主、自立、自强的态度和能力,初步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5.学习运用马克思主义基本观点和方法观察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

6.鼓励学生勇于探索、敢于创新,积极参与各类实践活动,提升综合素质和实践能力。

四、德育常设机构(人员)与主要职责

1.德育工作领导小组

学校要把中小学德育工作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指导和管理。学校要建立党组织主导、校长负责、群团组织参与、德育课程教研组长、心理辅导站长(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家长委员会主任、法制副校长等成员积极参与的德育工作机制。学校德育工作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加强调查研究,分析评估学校德育工作现状,及时研究德育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协调校内外各方面德育力量,凝聚德育工作合力;建好校外德育基地,举办好家庭教育指导站;推荐评选各级德育先进工作者、优秀班主任等。全区各级各类学校都必须建立德育(含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并切实形成学校德育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2.书记

学校党组织要充分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切实加强对学校德育工作的领导,把握正确方向,推动解决重要问题。要指导完善党建带团建机制,加强共青团、少先队建设,在学校德育工作中发挥共青团、少先队的思想性、先进性、自主性、实践性优势。

3.校长

校长是学校德育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德育工作,规划、部署、推动学校德育工作落到实处。通过制定学校德育工作规划、计划,引领和建设德育队伍,检查和督促德育工作实施,评估德育工作成效,保障德育工作物质条件等方面领导学校德育工作。

4.德育处(教导处、学生处)

德育处是在校长领导下开展德育工作的中层职能机构,其主要职责是协助校长制定学校德育工作规划、学年计划、学期计划以及月、周工作安排,按计划具体组织实施全校性德育活动;负责有关德育工作制度、规定的实施;负责德育工作队伍特别是班主任队伍的管理;联合团队组织进行学生干部培养;检查、督促、改进学校常规德育工作的开展。

5.教科室

教科室负责学校德育科研管理工作,积极开展中小学德育工作研究,要把德育科研作为学校教育科研的重要内容之一。指导班主任、科任教师积极探索新时期德育工作特点和规律,创新德育工作的途径和方法,定期总结交流研究成果,学习借鉴先进经验和做法,增强德育工作的科学性、系统性和实效性。注重对本校学生思想道德状况和发展趋势的调查研究。

6.年级主任

年级组是学校管理中的基层行政单位。年级主任在学校总体德育计划下制定实施本年级德育工作计划,督促指导班主任制定工作计划并检查其实施情况,指导督促班主任、任课教师抓好班级常规工作,开展全员育人工作。研究本年级德育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对策。一般要求平行班在六个及以上的学校建立年级组,并配备年级主任。

7.班主任

班级是学校组织教育教学的基层单位。班主任工作是培养良好思想品德和指导学生健康成长的重要途径。班主任负责组织和建设班级集体,协调本班各科教师,指导班委会和本班的团、队工作,密切联系家长,积极争取家长与社会力量的支持配合。全面了解学生状况,建立学生个人档案。

8.科任教师

科任教师是全员育人的主要实施者。在教务处、学科组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根据学科特点,积极挖掘教材的德育内涵,利用课堂教学等途径对学生进行德育教育。主动协助班主任做好班级日常管理工作,积极参加班队会、家长会等活动。关心、爱护学生,与学生建立民主、平等、和谐的师生关系。认真指导开展学生社团活动,引导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及时处理课内外发现的学生问题,并向班主任或相关负责人反馈处理意见。

9.共青团、少先队、学生会

团、队、学生会是学生自我教育的重要组织形式。团、队、学生会应根据各自任务和工作特点,充分发挥组织作用,通过健康有益、生动、活泼的活动,学会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小学必须建立少先队组织,中学必须建立学生团组织和学生会。

10.心理辅导站

心理辅导站是学校开展个别辅导和团体辅导,指导学生解决在学习、生活和成长中出现的问题,排解心理困扰机构,是学校开展心理健康教育的重要阵地。所有学校都应建立心理辅导站,并配备专兼结合的心理健康教育师资队伍,在实践中不断规范使用,健全运行制度。

11.家庭教育指导站

家庭教育指导站是学校按照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基本要求设立的提升家庭教育理念、普及家庭教育知识、改进家庭教育方法的学生家长培训机构。要求各级各类学校都要建立家庭教育指导站,并规范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

12.校外德育队伍(辅导员队伍)

学校应当根据学校德育工作的需要和本校所处社区、街道(镇)的有利条件,建立以法制副校长、学校关工组织、社区五老队伍(老干部、老战士、老专家、老教师、老模范)为主体的较为稳定的校外辅导员队伍(或人员库),发挥校外资源的育人作用,形成有效的共育机制。

五、德育常规管理制度

学校要努力营造全员育人、全程育人、全面育人的学校德育文化。要求各校以积极的态度传承本校优秀历史传统,并与时俱进,通过 “校风、教风、学风、校训”等建立学校核心价值理念。努力建设物质文化、制度文化、课程文化、学生文化(班级文化、寝室文化、走廊文化等),使校园洋溢着书香气息和文化氛围。要根据教育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精神及学校实际,建立如下规章制度与工作机制,并通过制度制定、实施、评价等过程增强现代公民意识,实现制度育人。

1.德育岗位责任制度

2.升旗仪式制度

3.重大节日、纪念日开展教育活动制度

4.班会课制度

5.家校联系制度

6.表彰奖励制度

7.学习培训制度

8.组织社会实践活动制度

9.共青团、少先队三会一课制度

10.德育研讨制度

11.档案管理制度

12.特殊学生关爱制度

13.学生违纪处分申诉制度

14.住校生管理制度

15.学生值周、值日制度

16.班级公约

17.德育评价制度(教师评价和学生评价)

18.德育干部业务提升制度

六、常规德育主要内容

《中小学生守则(2015年修订)》、《浙江省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试行)》是党和国家对中小学生思想品德和日常行为的基本要求。《中小学生守则》从大处着眼,是对中小学生思想品德形成和行为习惯养成的基本原则要求,《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是从小处着手,是对日常行为习惯养成的具体规则要求。《守则》和《规范》涉及中小学生德育的全部教育内容,因此是常规德育的基本内容。从教育内容来划分,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德育工作:

(一)理想信念教育。开展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学习教育,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学习教育,引导学生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领会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加强中国历史特别是近现代史教育、革命文化教育、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宣传教育、中国梦主题宣传教育、时事政策教育,引导学生深入了解中国革命史、中国共产党史、改革开放史和社会主义发展史,继承革命传统,传承红色基因,深刻领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是中华民族近代以来最伟大的梦想,培养学生对党的政治认同、情感认同、价值认同,不断树立为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而奋斗的信念和信心。

(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国民教育全过程,落实到中小学教育教学和管理服务各环节,深入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国情教育、国家安全教育、民族团结教育、法治教育、诚信教育、文明礼仪教育等,引导学生牢牢把握富强、民主、文明、和谐作为国家层面的价值目标,深刻理解自由、平等、公正、法治作为社会层面的价值取向,自觉遵守爱国、敬业、诚信、友善作为公民层面的价值准则,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三)基础道德教育,基础道德教育是中小学德育工作的基石。着重做好:一是基本行为规范养成教育,二是中华传统美德教育,三是社会公德教育,四是集体主义教育,五是劳动教育(职业道德教育)。

(四)生命健康教育,生命健康教育是当代德育的新命题,重点是:一是心理健康教育,二是青春期教育,三是安全教育,四是珍爱生命教育(防艾、拒毒、反邪教教育)五.反校园欺凌教育。

(五)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开展家国情怀教育、社会关爱教育和人格修养教育,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大力弘扬核心思想理念、中华传统美德、中华人文精神,引导学生了解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历史渊源、发展脉络、精神内涵,增强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

(六)现代文明教育是社会发展对学校教育提出的新要求,是现代社会公民应有的基本素养,是中小学德育的重要任务和职责。要着重做好五项工作:一是民主法制教育,二是廉洁教育,三是环境教育,四是网络道德教育,五是反诈骗教育。

(七)心理健康教育。开展认识自我、尊重生命、学会学习、人际交往、情绪调适、升学择业、人生规划以及适应社会生活等方面教育,引导学生增强调控心理、自主自助、应对挫折、适应环境的能力,培养学生健全的人格、积极的心态和良好的个性心理品质。

(八)学校个性化德育:学校可以利用当地优秀民俗文化、特产特色、历史古迹、学校优良传统、教师特长等资源,因地制宜地丰富学校德育内容,开展个性化德育活动,形成学校特色德育。

七、德育管理常规工作

学校无小事,处处皆德育,教师无小节,时时都育人。德育大量的工作,都体现在一些细小、琐碎、繁杂的具体事务中。一些常规的学校管理工作,其中更蕴含了德育的因素。这些事坚持了,做好了,并不能见到显性的成就;但如果间断或做坏了就会累及其他工作的完成与成效,存在着强大的隐性破坏力量。这里列出了一些每天、每周、每月、每学期、每学年都必须要做的一些常规德育共性工作,是所有学校都必须坚持做到的。

(一)每日德育工作

1.按时升降国旗;

2.至少一次值日检查;

3.至少一次安全提示;

4.学生礼仪(进校仪表、着装、佩戴校徽或校牌、佩戴团队标志)检查;

5.至少一次校园广播。

(二)每周德育工作

1.举行一次仪式:周一举行升国旗仪式;

2.开展一个活动:开展主题班会或团队活动;

3.进行一次公布:公布出勤、卫生、学习、锻炼、纪律、班级文化等情况检查评比结果;

4.开展一次排查:安全隐患排查;

5.进行一次总结:值周工作总结。

(三)每月德育工作

1.一次班主任工作例会;

2.至少一次生命健康教育课;

3.至少一期班刊或窗刊;

4.一次主题教育活动;

(四)每学期德育工作

1.一次德育工作领导小组会议;

2.有学校(德育处)、班级工作计划和总结;

3.学校教学计划中要有德育要求,任课教师的学科教学计划中有德育目标,学科教学中体现德育要求;

4.有团队教育活动安排;

5.至少一次法制教育;

6.至少一次“家长开放日”活动;

7.一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并将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归档;

8.至少一次班主任及班级情况综合考核。

(五)每学年德育工作

1.举办一次以上班主任工作经验或班主任培训交流会;

2.评比表彰一次优秀班主任和优秀德育工作者;

3.对新生进行一次始业教育(如高中军训等);

4.至少开展一次社会实践活动;

5.举办一次校园文化节(如体育节、艺术节、读书节、科技节);

6.一次三好学生(星级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评选及表彰;

7.举办一次入队、入团仪式或成人节宣誓仪式;

8.举办一次隆重的开学典礼;

9.举办一次隆重的毕业典礼。

八、实施途径和要求

(一)课程育人

充分发挥课堂教学的主渠道作用,将中小学德育内容细化落实到各学科课程的教学目标之中,融入渗透到教育教学全过程。

严格落实德育课程。按照义务教育、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和标准,上好道德与法治、思想政治课,落实课时,不得减少课时或挪作它用。

要围绕课程目标联系学生生活实际,挖掘课程思想内涵,充分利用时政媒体资源,精心设计教学内容,优化教学方法,发展学生道德认知,注重学生的情感体验和道德实践。

发挥其它课程德育功能。要根据不同年级和不同课程特点,充分挖掘各门课程蕴含的德育资源,将德育内容有机融入到各门课程教学中。

语文、历史、地理等课要利用课程中语言文字、传统文化、历史地理常识等丰富的思想道德教育因素,潜移默化地对学生进行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引导。

数学、科学、物理、化学、生物等课要加强对学生科学精神、科学方法、科学态度、科学探究能力和逻辑思维能力的培养,促进学生树立勇于创新、求真求实的思想品质。

音乐、体育、美术、艺术等课要加强对学生审美情趣、健康体魄、意志品质、人文素养和生活方式的培养。

外语课要加强对学生国际视野、国际理解和综合人文素养的培养。

综合实践活动课要加强对学生生活技能、劳动习惯、动手实践和合作交流能力的培养。

用好地方和学校课程。要结合地方自然地理特点、民族特色、传统文化以及重大历史事件、历史名人等,因地制宜开发地方和学校德育课程,引导学生了解家乡的历史文化、自然环境、人口状况和发展成就,培养学生爱家乡、爱祖国的感情,树立维护祖国统一、加强民族团结的意识。

统筹安排地方和学校课程,开展法治教育、廉洁教育、反邪教教育、文明礼仪教育、环境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劳动教育、毒品预防教育、影视教育等专题教育。

(二)文化育人

要依据学校办学理念,结合文明校园创建活动,因地制宜开展校园文化建设,使校园秩序良好、环境优美,校园文化积极向上、格调高雅,提高校园文明水平,让校园处处成为育人场所。

优化校园环境。学校校园建筑、设施、布置、景色要安全健康、温馨舒适,使校园内一草一木、一砖一石都体现教育的引导和熏陶。

学校要有升国旗的旗台和旗杆。建好共青团、少先队活动室。积极建设校史陈列室、图书馆(室)、广播室、学校标志性景观。

学校、教室要在明显位置张贴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24字、《中小学生守则(2015年修订)》。教室正前上方有国旗标识。

要充分利用板报、橱窗、走廊、墙壁、地面等进行文化建设,可悬挂革命领袖、科学家、英雄模范等杰出人物的画像和格言,展示学生自己创作的作品或进行主题创作。

营造文化氛围。凝练学校办学理念,加强校风教风学风建设,形成引导全校师生共同进步的精神力量。

鼓励设计符合教育规律、体现学校特点和办学理念的校徽、校训、校规、校歌、校旗等并进行教育展示。

创建校报、校刊进行宣传教育。可设计体现学校文化特色的校服。

建设班级文化,鼓励学生自主设计班名、班训、班歌、班徽、班级口号等,增强班级凝聚力。

推进书香班级、书香校园建设,向学生推荐阅读书目,调动学生阅读积极性。提倡小学生每天课外阅读至少半小时、中学生每天课外阅读至少1小时。

建设网络文化。积极建设校园绿色网络,开发网络德育资源,搭建校园网站、论坛、信箱、博客、微信群、QQ群等网上宣传交流平台,通过网络开展主题班(队)会、冬(夏)令营、家校互动等活动,引导学生合理使用网络,避免沉溺网络游戏,远离有害信息,防止网络沉迷和伤害,提升网络素养,打造清朗的校园网络文化。

(三)活动育人

要精心设计、组织开展主题明确、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吸引力强的教育活动,以鲜明正确的价值导向引导学生,以积极向上的力量激励学生,促进学生形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

开展节日纪念日活动。利用春节、元宵、清明、端午、中秋、重阳等中华传统节日以及二十四节气,开展介绍节日历史渊源、精神内涵、文化习俗等校园文化活动,增强传统节日的体验感和文化感。

利用植树节、劳动节、青年节、儿童节、教师节、国庆节等重大节庆日集中开展爱党爱国、民族团结、热爱劳动、尊师重教、爱护环境等主题教育活动。

利用学雷锋纪念日、中国共产党建党纪念日、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纪念日、七七抗战纪念日、九三抗战胜利纪念日、九一八纪念日、烈士纪念日、国家公祭日等重要纪念日,以及地球日、环境日、健康日、国家安全教育日、禁毒日、航天日、航海日等主题日,设计开展相关主题教育活动。

开展仪式教育活动。仪式教育活动要体现庄严神圣,发挥思想政治引领和道德价值引领作用,创新方式方法,与学校特色和学生个性展示相结合。

严格中小学升挂国旗制度。除寒暑假和双休日外,应当每日升挂国旗。除假期外,每周一及重大节会活动要举行升旗仪式,奏唱国歌,开展向国旗敬礼、国旗下宣誓、国旗下讲话等活动。

入团、入队要举行仪式活动。

举办入学仪式、毕业仪式、成人仪式等有特殊意义的仪式活动。

开展校园节(会)活动。举办丰富多彩、寓教于乐的校园节(会)活动,培养学生兴趣爱好,充实学生校园生活,磨练学生意志品质,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

学校每学年至少举办一次科技节、艺术节、运动会、读书会。可结合学校办学特色和学生实际,自主开发校园节(会)活动,做好活动方案和应急预案。

开展团、队活动。加强学校团委对学生会组织、学生社团的指导管理。明确中学团委对初中少先队工作的领导职责,健全初中团队衔接机制。确保少先队活动时间,小学1年级至初中2年级每周安排1课时。

发挥学生会作用,完善学生社团工作管理制度,建立体育、艺术、科普、环保、志愿服务等各类学生社团。学校要创造条件为学生社团提供经费、场地、活动时间等方面保障。

要结合各学科课程教学内容及办学特色,充分利用课后时间组织学生开展丰富多彩的科技、文娱、体育等社团活动,创新学生课后服务途径。

(四)实践育人

要与综合实践活动课紧密结合,广泛开展社会实践,每学年至少安排一周时间,开展有益于学生身心发展的实践活动,不断增强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开展各类主题实践。利用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公益性文化设施、公共机构、企事业单位、各类校外活动场所、专题教育社会实践基地等资源,开展不同主题的实践活动。

利用历史博物馆、文物展览馆、物质和非物质文化遗产地等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

利用革命纪念地、烈士陵园(墓)等开展革命传统教育。

利用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等开展法治教育。

利用展览馆、美术馆、音乐厅等开展文化艺术教育。

利用科技类馆室、科研机构、高新技术企业设施等开展科普教育。

利用军事博物馆、国防设施等开展国防教育。

利用环境保护和节约能源展览馆、污水处理企业等开展环境保护教育。

利用交通队、消防队、地震台等开展安全教育。

利用养老院、儿童福利机构、残疾人康复机构等社区机构等开展关爱老人、孤儿、残疾人教育。

利用体育科研院所、心理服务机构、儿童保健机构等开展健康教育。

加强劳动实践。在学校日常运行中渗透劳动教育,积极组织学生参与校园卫生保洁、绿化美化,普及校园种植。

将校外劳动纳入学校的教育教学计划,小学、初中、高中每个学段都要安排一定时间的农业生产、工业体验、商业和服务业实习等劳动实践。

教育引导学生参与洗衣服、倒垃圾、做饭、洗碗、拖地、整理房间等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

组织研学旅行。把研学旅行纳入学校教育教学计划,促进研学旅行与学校课程、德育体验、实践锻炼有机融合,利用好研学实践基地,有针对性地开展自然类、历史类、地理类、科技类、人文类、体验类等多种类型的研学旅行活动。

要考虑小学、初中、高中不同学段学生的身心发展特点和能力,安排适合学生年龄特征的研学旅行。

要规范研学旅行组织管理,制定研学旅行工作规程,做到“活动有方案,行前有备案,应急有预案”,明确学校、家长、学生的责任和权利。

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要广泛开展与学生年龄、智力相适应的志愿服务活动。

发挥本校团组织、少先队组织的作用,抓好学生志愿服务的具体组织、实施、考核评估等工作。

做好学生志愿服务认定记录,建立学生志愿服务记录档案,加强学生志愿服务先进典型宣传。

(五)管理育人

要积极推进学校治理现代化,提高学校管理水平,将中小学德育工作的要求贯穿于学校管理制度的每一个细节之中。

完善管理制度。制定校规校纪,健全学校管理制度,规范学校治理行为,形成全体师生广泛认同和自觉遵守的制度规范。

制定班级民主管理制度,形成学生自我教育、民主管理的班级管理模式。

制定防治学生欺凌和暴力工作制度,健全应急处置预案,建立早期预警、事中处理及事后干预等机制。

会同相关部门建立学校周边综合治理机制,对社会上损害学生身心健康的不法行为依法严肃惩处。

明确岗位责任。建立实现全员育人的具体制度,明确学校各个岗位教职员工的育人责任,规范教职工言行,提高全员育人的自觉性。

班主任要全面了解学生,加强班集体管理,强化集体教育,建设良好班风,通过多种形式加强与学生家长的沟通联系。各学科教师要主动配合班主任,共同做好班级德育工作。

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培育、宣传师德标兵、教学骨干和优秀班主任、德育工作者等先进典型,引导教师争做“四有”好教师。

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把师德表现作为教师资格注册、年度考核、职务(职称)评审、岗位聘用、评优奖励的首要标准。

细化学生行为规范。落实《中小学生守则(2015年修订)》,鼓励结合实际制订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教育引导学生熟知学习生活中的基本行为规范,践行每一项要求。

关爱特殊群体。要加强对经济困难家庭子女、单亲家庭子女、学习困难学生、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农村留守儿童等群体的教育关爱,完善学校联系关爱机制,及时关注其心理健康状况,积极开展心理辅导,提供情感关怀,引导学生心理、人格积极健康发展。

(六)协同育人

要积极争取家庭、社会共同参与和支持学校德育工作,引导家长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营造积极向上的良好社会氛围。

加强家庭教育指导。要建立健全家庭教育工作机制,统筹家长委员会、家庭教育指导站、家长会、家访、家长开放日、家长接待日等各种家校沟通渠道,丰富学校指导服务内容,及时了解、沟通和反馈学生思想状况和行为表现,认真听取家长对学校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家长了解学校办学理念、教育教学改进措施,帮助家长提高家教水平。

构建社会共育机制。要主动联系本地宣传、综治、公安、司法、民政、文化、共青团、妇联、关工委、卫健委等部门、组织,注重发挥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领导干部、专家学者以及老干部、老战士、老专家、老教师、老模范的作用,建立多方联动机制,搭建社会育人平台,实现社会资源共享共建,净化学生成长环境,助力广大中小学生健康成长。

九、德育工作部分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五部法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2.《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2024年第二次修正)

3.《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2020年12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修订通过,自2021年6月1日起施行)

4.《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04〕8号.2004年02月26日)

5.《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教育部第12号教育部令,2002年9月1日起施行)

6.《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青少年读本>学习宣传工作的通知(教办厅函〔2012〕81号)

7.《浙江省义务教育条例》(2009年11月27日浙江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2010年3月1日起施行)

8.《杭州市中小学校学生伤害事故处理条例》(2002年10月11日杭州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2002年12月20日浙江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次会议批准 自2003年2月1日起施行)

9.《浙江省中小学学科教学中德育指导纲要》浙教办基〔2012〕122号

10.《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国家教育部于2017年8月17日)

11.《关于加强和改进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德育工作的实施意见》(2010年2月5日)

12.《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适应新形势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意见》(2024年2月2日)

13.《关于全面加强中小学德育工作的实施意见》(杭州市委办发〔2016〕30号)

14.《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方案》(教育部等十一部门印发2017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