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508203/2024-73314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发布单位 | 区住建局 | 发文日期 | 2024-11-08 |
尊敬的郭益锋代表:
您在区政协十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大力推动建筑产业现代化发展的建议》,已由区政府交由我局办理。非常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本提案我局为主办单位,区发改局为协办单位。对您的提案,我们进行了认真的研究,现回复如下:
一、要培育骨干企业
我局已于2023年10月13日出台《临安区建筑产业现代化示范企业培育实施方案》的通知,经过企业申报,综合评选公示,共有20家区内建筑企业被评为临安区建筑产业现代化示范企业,包含了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市政公用总承包企业、各类专业承包企业。临安区建筑产业现代化示范企业每年都将根据产值、税收、信用等级、创优创先等方面进行复评和新增。去年还以区政府名义表彰了临安区优秀建筑企业、“走出去发展”先进企业和优秀项目负责人,同时也出台了《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临安区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对建筑业产值、资质升级、创优创杯、科技创新方面贡献大的进行奖励,今年符合条件的将在2025年初予以兑现。
二、要优化招投方式
2023年我局招投标和建筑业分管领导组织招投标服务中心和建管科去周边区县学习调研,出台了《杭州市临安区建筑工程招投标“评定分离”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同时结合临安区建筑产业现代化示范企业,将“评定分离”和联合体投标的组合拳进行运用,年底有区内建筑企业与央企组成联合体中标,接下去我局将会继续推广该模式,争取在更多的项目中予以运用。同时我局招投标服务中心牵头、联合建管科多次组织国有公司召来座谈会,纠正招标人在业绩条件、人员配备方面的高配置高要求情况,在符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让更多区内建筑企业参与投标。
三、要优化金融服务
我局积极对接金融机构,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协商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发针对建筑业企业的特色化、专业化金融产品和服务,在授信额度、质押融资、贷款发放等方面给予支持。
四、要减轻企业负担
我局根据《关于在全省工程建设领域改革保证金制度的通知》要求,规范保证金收取,除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外,严禁向建筑业企业收取其它保证金,同时允许工程保函替代保证金,减小企业压力。明确政府投资项目工程进度款支付比例不得低于已完成工程量的80%,不得将未完成审计作为工程延期结算的理由,验收合格的工程必须在规定的结算周期内完成结算并支付。对于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实行差异化管理,根据《关于在全省工程建设领域改革保证金制度的通知》和《浙江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实施细则》等文件精神,已经对接区人力社保局,积极推进对三年内未发生工资拖欠的企业实行免交,对发生工资拖欠的企业适当提高存储比例的实施进度。
五、要强化信用管理
我局根据建筑工程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要求,由建管科牵头,联合招投标服务中心、城市建设管理中心、城建科等相关科室组成检查组,于2024年3月开展了临安区建筑工程招投标项目合同履约情况专项检查,重点检查政府投资项目违法分包、转包、挂靠行为,项目部管理人员到岗履职情况,实名制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和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情况。本次检查采用“四不两直”的模式,对管理人员不到岗履职的进行企业信用扣分,涉嫌违法分包、转包、挂靠的移交查处,通过检查建立诚信、对等的建筑市场环境。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以上答复,如有不当,
敬请批评指正。
承办领导:孙继业
承 办 人:程 杰
联系电话:0571-895409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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