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508406/2024-0059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单位 区教育局 发文日期 2024-02-05
统一编号 有效性
关于开展临安区教育系统首届三八红旗手、三八红旗集体评选活动的通知
日期:
2024-02-05 14:45
来源:
区教育局
浏览量:

各直属学校、镇(街道)中小学妇联:

为推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走向深入,以榜样力量引领全区教育系统女职工立足本职岗位,坚定理想信念,凝心聚力,开拓进取,以更加昂扬的姿态为临安教育添砖加瓦。经研究,决定开展临安区首届教育系统三八红旗手、三八红旗集体评选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名额

临安区教育系统“三八红旗手”20名、临安区教育系统“三八红旗集体”10个(名额分配见附件1)。

二、评选条件

(一)“三八红旗手”条件

1.从事一线教学 3 年及以上的女教师。

2.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自觉做到“两个维护”。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清正廉洁,诚实守信,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品德高尚、甘于奉献,具有“自尊、自信、自立、自强”时代女性精神。

4.具有高尚的师德和个人品德,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在教育教学工作中爱岗敬业、锐意进取、勇挑重担、奋发有为,在本职工作中创造出一流业绩、为临安教育作出突出贡献。

5.推荐人未获得过区级以上“三八红旗手”荣誉称号。

(二)“三八红旗集体”条件

1.集体人数在3人以上(含3人),其中女教职工人数比例不少于60%,负责人中至少1名为女性。

2.全体成员爱岗敬业、团结协作、诚实守信、乐于奉献,在教学、管理、服务等工作中贡献突出,具有一定的模范带头作用。

3.有完善的学习培训交流制度,团队整体素质提升明显。注重品牌建设,工作有创新、服务有亮点,社会效益显著。服务中心、服务大局,热心社会公益事业和志愿服务活动,在奉献社会中创造一流的工作业绩,在教育系统中具有较强示范引领带动作用,得到群众广泛认可。

4.注重教育教学实绩,突出岗位建功,争先创优,成绩突出,近年来无重大责任事故,无违纪案件发生。

5.“区三八红旗集体”荣誉称号一般不重复授予。

三、评选要求

1.各学校要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充分发扬民主,走群众路线,在民主评议的基础上,推荐具有先进性、代表性和典型性的候选对象。

2.广泛宣传,营造氛围,评选活动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3.有下列情况的个人和集体不得参加推荐评选:(1)有违反国家政策、法律、法规行为的个人;(2)造成重大安全事故和严重职业危害的责任者;(3)有违反师德师风行为的个人。

四、申报时间

1.经所在单位初审后,候选人(集体)填报《临安区教育系统首届三八红旗手登记表》(附件2)和《临安区教育系统首届三八红旗集体登记表》(附件3),纸质稿一式一份,由所在单位填写推荐意见,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上报至各教育辅导站(中心学校),直属学校直接上报。

2.候选人(集体)需提供 1500 字左右的事迹材料。

3.上述材料请于2024年2月3日前通过钉钉报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叶萍老师处。区教育局将组织评比,并在教育网进行公示,如有举报,经核查属实的,取消推荐资格。未尽事宜联系电话:63722965。

附件:1.临安区教育系统首届“三八红旗手”、“三八红旗集体”名额分配表

2.临安区教育系统首届“三八红旗手”登记表

3.临安区教育系统首届“三八红旗集体”登记表

相关附件.docx


杭州市临安区教育工会女职工委员会

杭州市临安区教育局妇女联合会

2024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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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 区教育局
发文日期 2024-02-05
关于开展临安区教育系统首届三八红旗手、三八红旗集体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2-05
信息来源: 区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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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直属学校、镇(街道)中小学妇联:

为推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走向深入,以榜样力量引领全区教育系统女职工立足本职岗位,坚定理想信念,凝心聚力,开拓进取,以更加昂扬的姿态为临安教育添砖加瓦。经研究,决定开展临安区首届教育系统三八红旗手、三八红旗集体评选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名额

临安区教育系统“三八红旗手”20名、临安区教育系统“三八红旗集体”10个(名额分配见附件1)。

二、评选条件

(一)“三八红旗手”条件

1.从事一线教学 3 年及以上的女教师。

2.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自觉做到“两个维护”。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清正廉洁,诚实守信,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品德高尚、甘于奉献,具有“自尊、自信、自立、自强”时代女性精神。

4.具有高尚的师德和个人品德,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在教育教学工作中爱岗敬业、锐意进取、勇挑重担、奋发有为,在本职工作中创造出一流业绩、为临安教育作出突出贡献。

5.推荐人未获得过区级以上“三八红旗手”荣誉称号。

(二)“三八红旗集体”条件

1.集体人数在3人以上(含3人),其中女教职工人数比例不少于60%,负责人中至少1名为女性。

2.全体成员爱岗敬业、团结协作、诚实守信、乐于奉献,在教学、管理、服务等工作中贡献突出,具有一定的模范带头作用。

3.有完善的学习培训交流制度,团队整体素质提升明显。注重品牌建设,工作有创新、服务有亮点,社会效益显著。服务中心、服务大局,热心社会公益事业和志愿服务活动,在奉献社会中创造一流的工作业绩,在教育系统中具有较强示范引领带动作用,得到群众广泛认可。

4.注重教育教学实绩,突出岗位建功,争先创优,成绩突出,近年来无重大责任事故,无违纪案件发生。

5.“区三八红旗集体”荣誉称号一般不重复授予。

三、评选要求

1.各学校要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充分发扬民主,走群众路线,在民主评议的基础上,推荐具有先进性、代表性和典型性的候选对象。

2.广泛宣传,营造氛围,评选活动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3.有下列情况的个人和集体不得参加推荐评选:(1)有违反国家政策、法律、法规行为的个人;(2)造成重大安全事故和严重职业危害的责任者;(3)有违反师德师风行为的个人。

四、申报时间

1.经所在单位初审后,候选人(集体)填报《临安区教育系统首届三八红旗手登记表》(附件2)和《临安区教育系统首届三八红旗集体登记表》(附件3),纸质稿一式一份,由所在单位填写推荐意见,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上报至各教育辅导站(中心学校),直属学校直接上报。

2.候选人(集体)需提供 1500 字左右的事迹材料。

3.上述材料请于2024年2月3日前通过钉钉报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叶萍老师处。区教育局将组织评比,并在教育网进行公示,如有举报,经核查属实的,取消推荐资格。未尽事宜联系电话:63722965。

附件:1.临安区教育系统首届“三八红旗手”、“三八红旗集体”名额分配表

2.临安区教育系统首届“三八红旗手”登记表

3.临安区教育系统首届“三八红旗集体”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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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临安区教育工会女职工委员会

杭州市临安区教育局妇女联合会

2024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