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508377/2024-0135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单位 区水利水电局 发文日期 2024-02-27
统一编号 有效性
杭州市临安区水利水电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日期:
2024-03-22 16:59
来源:
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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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临安区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的总体要求,按照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杭州市临安区水利水电局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法治观念,规范行政行为,积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为高水平建设“吴越名城·幸福临安”贡献水利力量。现将我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落实第一责任。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切实履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一是注重法规学习。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领导班子学法4次,学习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民法典》、《地下水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高分完成领导干部线上学法用法考核,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二是强化责任落实。高度重视,把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局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层层压实法治建设工作责任。三是精心谋划部署。召开法治建设专题会议2次,研究解决法治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制定2023年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明确目标任务,完善各项制度,落实保障措施,确保法治工作有序推进。

(二)严格依法履职,推进依法治水。一是做好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组织实施工作。由我局承办的《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政府关于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临政函〔2023〕78号),列入区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按照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工作程序和要求组织实施,已于11月8日发布,2024年1月1日起施行。二是做好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工作。根据《关于开展2023年度行政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工作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要求,对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梳理,将涉及营商环境的规范性文件《杭州市临安区水利施工企业考核管理办法(试行)》(临水〔2019〕30号)委托第三方(法律顾问)进行后评估。制订了评估工作方案,设计了调查问卷,向水利工程施工企业征求相关意见建议,召开了专家意见征求座谈会,并通过网络方式向公众征求意见。在意见征求的基础上,对文件的实施情况、落实情况进行综合分析。被评估文件予以修改后保留实施。三是加强合法性和公平竞争审查。出台《区水利水电局合法性审查事项目录清单》,明确合法性审查范围和流程要求。严格执行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核、集体审议决定等程序,推动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和行政机关合同合法性审核100%覆盖。至目前,合同审查238份,重大行政决策审查1份,规范性文件审查1份。公平竞争审查24份。

(三)持续深化改革,提升履职效能

一是深化行政审批改革。对照“最多跑一次”改革、政府数字化转型考核要求,继续深入推进优化准入服务。通过电话联络、邮政送达等方式加快推广“不见面”办理服务,深化水利审批便民服务。截至目前,共受理办结行政许可事项298件,其中水保审批124,取水许可62件,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方案审批20件(含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临时工程审批);其他事项办件92件,实现“五个100%”。如期完成涉水审批监管联动数字平台建设。通过建立临安区水利相关业务应用统一技术架构和运行环境,实现数据协同共享和业务协同、业务流程优化再造和审批数据上网,涉水审批周期一件事全程服务,提升审批质量与服务保障,推动“最多跑一次”改革向事中事后监管延伸。

二是提升水利执法水平。认真贯彻执行《水法》、《防洪法》、《水土保持法》、《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浙江省水资源条例》等水利相关法律法规,通过日常检查、专项检查、联合检查,开展了分水江行洪安全联合执法、水工程质量安全检查、重点领域无证取水核查、标准化砂厂安全检查等执法检查行动。截至目前,共组织开展执法检查 312人次,检查河道2000余公里,检查行政监管对象158个,处理无证取水、非法采砂、涉水违建等水事信访件6起,现场制止违法行为 11起,发送涉水建设、无证取水等行政责改文书20份;向区综合执法部门移送线索13起;拆除河道、山塘水库等涉水违建3处、清理青山湖库区湿地蔬菜种植1处,总计面积3000余平方米,清理渔排10只。组织开展案件集体讨论4次。做好案卷评查工作,获得杭州市优秀案卷1件。

三是做好“互联网+监管”工作。制订印发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2023年列入“双随机、一公开”的检查事项有8项,比去年新增1项,双随机部门联合检查6项,其中牵头2项,配合4项,重点专项检查5项,“监管一件事”4项。共计检查61家,掌上执法187次。根据区委区政府的要求,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筑牢监管闭环链条。对于水利建设领域的行政许可、行政检查、行政处罚等专业执法事项清单100%梳理完成,利用掌上执法、“互联网+监管”、“监管一件事”等数字化平台,达到行政执法公开透明,行政检查事项100%全覆盖,掌上执法应有率100%,双随机监管信用规则关联率100%。

(四)加强普法宣教,提高法治观念。一是提升水利干部职工法治素养。利用“碧水学堂”等载体,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专业法律法规知识,举办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讲座,邀请浙江农林大学文法学院副院长张永亮进行授课。组织开展了中层以上干部参加的集体宪法宣誓活动,增强宪法意识。制订印发了水利系统干部职工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明确了6个方面78项法律法规规章,要求认真组织学习,并推动学法成果转化为法治实践,提升水利法治工作水平。与浙江农林大学文法学院联合开办水利青年人才综合能力提升班,设置法治专题课程,提升水利青年的综合素质和依法履职能力。二是加强普法培训。通过线上线下授课方式,开展山塘水库巡查员、山洪灾害防御知识、安全生产等培训11场,参训人员1600余人,普及、解读山塘水库巡查管理、水洪灾害防御、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提升业务水平。三是加强公众宣传教育。充分利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安全生产月”、“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时间节点,通过悬挂横幅、发放宣传资料、现场咨询、以案释法等形式,组织开展集中性主题宣传活动,提高广大群众水法规意识和安全意识。已开展进社区、进农村、进工地、进企业、进学校普法宣传活动10场次,惠及群众1900余名,发放宣传资料2500余份。

二、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1、“一体化”协同执法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在“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工作中,由于行政执法队伍架构进行调整,业务融合还存在壁垒,沟通协作未形成高效顺畅的长效机制,协同执法、跨部门监管成效不明显,有待进一步理顺协同机制,提升执法成效。

2、执法队伍能力建设有待进一步提升。部分执法人员理论学习不系统、不深入、不持久,法治意识、法律素养还有待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问题的能力还需提升。面对日益复杂的执法环境和人民群众对规范执法行为的要求,执法水平和底气还需进一步提升。

3、普法宣传有待进一步加强。法治宣传的形式较为传统单一,创新趣味的形式较少,实效性和针对性不够强,对普法的长期性和连续性认识还不够足,法治建设宣传氛围营造力度还有待于进一步增强。

三、2024年工作计划

2024年,我们将围绕区委区政府的重要决策部署和法治工作安排,聚焦水利重点工作,依法履职、深化改革、规范执法、精准普法,持续深化法治水利建设实践,为水利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支撑。

1、履行依法行政职责,提升水利法治水平。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进一步明确权力事项清单和分工,进行动态管理,不断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做好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严格执行各项程序要求,确保审查全覆盖。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加强依法行政人员业务培训,着力提升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能力,提高水利法治工作水平。

2、深化行政审批改革,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切实依法依规做好行政审批,优化、精简、增速提效常态化,提升服务水平,优化营商环境。大力推广水利项目批后一件事数字平台服务,进一步提升水利项目审批“一件事”服务水平。加强涉审中介考核管理,对中介技术服务成果进行评定和考核,切实提高中介服务质量。

3、加强行政执法监管,不断提升执法效能。抓好执法规范和执法队伍建设,提升队伍的执法能力。进一步落实“互联网+监管”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加大部门联合检查力度,提高监管效能,形成监管合力。组织开展好涉河建设项目、重要水域、防汛保安等专项检查活动,杜绝批建不符、未批先建等违法行为,严打河湖非法行为,维护水事秩序。进一步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优化移送机制,健全协作机制,确保涉水案件及时得到处理。

4、强化法治宣传教育,持续浓厚法治氛围。继续深入实施“八五”普法规划,加强干部职工法治教育培训,营造系统内学法用法良好氛围。依托水利工程、幸福河湖等,积极打造水法治微景观。不断加强水法律法规宣传力度,抓住世界水日、国家宪法日等时间节点,利用新媒体,多形式、多渠道开展普法宣传,进一步推进水法律法规进学校、进农村、进企业、进工地,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法治水利建设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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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 区水利水电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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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临安区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的总体要求,按照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杭州市临安区水利水电局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法治观念,规范行政行为,积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为高水平建设“吴越名城·幸福临安”贡献水利力量。现将我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落实第一责任。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切实履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一是注重法规学习。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领导班子学法4次,学习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民法典》、《地下水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高分完成领导干部线上学法用法考核,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二是强化责任落实。高度重视,把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局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层层压实法治建设工作责任。三是精心谋划部署。召开法治建设专题会议2次,研究解决法治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制定2023年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明确目标任务,完善各项制度,落实保障措施,确保法治工作有序推进。

(二)严格依法履职,推进依法治水。一是做好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组织实施工作。由我局承办的《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政府关于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临政函〔2023〕78号),列入区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按照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工作程序和要求组织实施,已于11月8日发布,2024年1月1日起施行。二是做好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工作。根据《关于开展2023年度行政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工作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要求,对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梳理,将涉及营商环境的规范性文件《杭州市临安区水利施工企业考核管理办法(试行)》(临水〔2019〕30号)委托第三方(法律顾问)进行后评估。制订了评估工作方案,设计了调查问卷,向水利工程施工企业征求相关意见建议,召开了专家意见征求座谈会,并通过网络方式向公众征求意见。在意见征求的基础上,对文件的实施情况、落实情况进行综合分析。被评估文件予以修改后保留实施。三是加强合法性和公平竞争审查。出台《区水利水电局合法性审查事项目录清单》,明确合法性审查范围和流程要求。严格执行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核、集体审议决定等程序,推动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和行政机关合同合法性审核100%覆盖。至目前,合同审查238份,重大行政决策审查1份,规范性文件审查1份。公平竞争审查24份。

(三)持续深化改革,提升履职效能

一是深化行政审批改革。对照“最多跑一次”改革、政府数字化转型考核要求,继续深入推进优化准入服务。通过电话联络、邮政送达等方式加快推广“不见面”办理服务,深化水利审批便民服务。截至目前,共受理办结行政许可事项298件,其中水保审批124,取水许可62件,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方案审批20件(含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临时工程审批);其他事项办件92件,实现“五个100%”。如期完成涉水审批监管联动数字平台建设。通过建立临安区水利相关业务应用统一技术架构和运行环境,实现数据协同共享和业务协同、业务流程优化再造和审批数据上网,涉水审批周期一件事全程服务,提升审批质量与服务保障,推动“最多跑一次”改革向事中事后监管延伸。

二是提升水利执法水平。认真贯彻执行《水法》、《防洪法》、《水土保持法》、《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浙江省水资源条例》等水利相关法律法规,通过日常检查、专项检查、联合检查,开展了分水江行洪安全联合执法、水工程质量安全检查、重点领域无证取水核查、标准化砂厂安全检查等执法检查行动。截至目前,共组织开展执法检查 312人次,检查河道2000余公里,检查行政监管对象158个,处理无证取水、非法采砂、涉水违建等水事信访件6起,现场制止违法行为 11起,发送涉水建设、无证取水等行政责改文书20份;向区综合执法部门移送线索13起;拆除河道、山塘水库等涉水违建3处、清理青山湖库区湿地蔬菜种植1处,总计面积3000余平方米,清理渔排10只。组织开展案件集体讨论4次。做好案卷评查工作,获得杭州市优秀案卷1件。

三是做好“互联网+监管”工作。制订印发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2023年列入“双随机、一公开”的检查事项有8项,比去年新增1项,双随机部门联合检查6项,其中牵头2项,配合4项,重点专项检查5项,“监管一件事”4项。共计检查61家,掌上执法187次。根据区委区政府的要求,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筑牢监管闭环链条。对于水利建设领域的行政许可、行政检查、行政处罚等专业执法事项清单100%梳理完成,利用掌上执法、“互联网+监管”、“监管一件事”等数字化平台,达到行政执法公开透明,行政检查事项100%全覆盖,掌上执法应有率100%,双随机监管信用规则关联率100%。

(四)加强普法宣教,提高法治观念。一是提升水利干部职工法治素养。利用“碧水学堂”等载体,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专业法律法规知识,举办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讲座,邀请浙江农林大学文法学院副院长张永亮进行授课。组织开展了中层以上干部参加的集体宪法宣誓活动,增强宪法意识。制订印发了水利系统干部职工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明确了6个方面78项法律法规规章,要求认真组织学习,并推动学法成果转化为法治实践,提升水利法治工作水平。与浙江农林大学文法学院联合开办水利青年人才综合能力提升班,设置法治专题课程,提升水利青年的综合素质和依法履职能力。二是加强普法培训。通过线上线下授课方式,开展山塘水库巡查员、山洪灾害防御知识、安全生产等培训11场,参训人员1600余人,普及、解读山塘水库巡查管理、水洪灾害防御、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提升业务水平。三是加强公众宣传教育。充分利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安全生产月”、“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时间节点,通过悬挂横幅、发放宣传资料、现场咨询、以案释法等形式,组织开展集中性主题宣传活动,提高广大群众水法规意识和安全意识。已开展进社区、进农村、进工地、进企业、进学校普法宣传活动10场次,惠及群众1900余名,发放宣传资料2500余份。

二、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1、“一体化”协同执法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在“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工作中,由于行政执法队伍架构进行调整,业务融合还存在壁垒,沟通协作未形成高效顺畅的长效机制,协同执法、跨部门监管成效不明显,有待进一步理顺协同机制,提升执法成效。

2、执法队伍能力建设有待进一步提升。部分执法人员理论学习不系统、不深入、不持久,法治意识、法律素养还有待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问题的能力还需提升。面对日益复杂的执法环境和人民群众对规范执法行为的要求,执法水平和底气还需进一步提升。

3、普法宣传有待进一步加强。法治宣传的形式较为传统单一,创新趣味的形式较少,实效性和针对性不够强,对普法的长期性和连续性认识还不够足,法治建设宣传氛围营造力度还有待于进一步增强。

三、2024年工作计划

2024年,我们将围绕区委区政府的重要决策部署和法治工作安排,聚焦水利重点工作,依法履职、深化改革、规范执法、精准普法,持续深化法治水利建设实践,为水利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支撑。

1、履行依法行政职责,提升水利法治水平。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进一步明确权力事项清单和分工,进行动态管理,不断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做好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严格执行各项程序要求,确保审查全覆盖。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加强依法行政人员业务培训,着力提升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能力,提高水利法治工作水平。

2、深化行政审批改革,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切实依法依规做好行政审批,优化、精简、增速提效常态化,提升服务水平,优化营商环境。大力推广水利项目批后一件事数字平台服务,进一步提升水利项目审批“一件事”服务水平。加强涉审中介考核管理,对中介技术服务成果进行评定和考核,切实提高中介服务质量。

3、加强行政执法监管,不断提升执法效能。抓好执法规范和执法队伍建设,提升队伍的执法能力。进一步落实“互联网+监管”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加大部门联合检查力度,提高监管效能,形成监管合力。组织开展好涉河建设项目、重要水域、防汛保安等专项检查活动,杜绝批建不符、未批先建等违法行为,严打河湖非法行为,维护水事秩序。进一步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优化移送机制,健全协作机制,确保涉水案件及时得到处理。

4、强化法治宣传教育,持续浓厚法治氛围。继续深入实施“八五”普法规划,加强干部职工法治教育培训,营造系统内学法用法良好氛围。依托水利工程、幸福河湖等,积极打造水法治微景观。不断加强水法律法规宣传力度,抓住世界水日、国家宪法日等时间节点,利用新媒体,多形式、多渠道开展普法宣传,进一步推进水法律法规进学校、进农村、进企业、进工地,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法治水利建设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