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508414/2024-01544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发布单位 | 区卫生健康局 | 发文日期 | 2024-04-01 |
近日,临安区社会办医协会根据区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一号改革工程”专班《关于印发临安区学习宣传贯彻<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工作方案的通知》和临安区卫生健康局宣传贯彻《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工作部署,召开了学习贯彻《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专题会议。此次会议,辖区内128家民营医疗机构的负责人参加,区社会办医协会负责人和区卫生健康局法制科负责人也参加了会议。
会议上,区卫生健康局法制科负责人首先对辖区内民营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和依法执业的现状进行了剖析。浙江满江红律师事务所胡斌律师从《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权益保障、市场竞争、增值服务、监管执法、要素保障、创新支持、双向开放、政企关系等八个方面结合《杭州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相关内容进行了生动详细地诠释和解读。
通过学习《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使辖区内民营医疗机构的负责人对《条例》有了更加深刻的理解与认识,同时营造了在社会办医领域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发展环境氛围,也提升了政务服务人员对民营医疗机构的“公平”、“平等”等法治意识,为更好更优地促进整个医疗市场发展提供了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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