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509089/2024-0248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单位 岛石镇 发文日期 2024-05-27
统一编号 有效性
关于调整岛石镇应急消防管理站及站所人员职责分工的通知
日期:
2024-05-27 09:05
来源:
岛石镇
浏览量:



岛政〔202416

 

 

关于调整岛石镇应急消防管理站及站所人员职责分工的通知

 

各行政村、驻镇各企事业单位: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的指导意见》省应急管理厅、省消防救援总队《2024年基层应急消防治理体系建设攻坚提升行动方案》、杭州市安委会《关于印发杭州市基层应急消防治理体系建设重点任务清单的通知》文件精神,根据岛石镇实际,现对岛石镇应急消防管理站作如下调整:

一、应急消防管理站人员编成

     长:李玉华 

   长:董佩欣    

执法证人员:李玉华、陈志航、周忠明

人员陈志航周忠明陈景杭、帅雨洁

二、应急消防管理站工作职责

1.在镇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统筹协调本行政区域内安全生产、消防安全、自然灾害防治、应急救援等工作,接受区应急管理局和区消防救援大队指导和监督;

2.统筹专职消防队,在专职消防队完成执勤和训练任务的前提下,共同开展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巡查、监督检查、自然灾害防治、宣传教育培训等工作;

3.统筹推动辖区相关行业监管力量以及消防救援站、公安派出所、综合执法队等,按照“三管三必须”原则,对生产经营单位和各类场所、领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消防安全、自然灾害防治等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情况,以及风险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开展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并及时跟踪、上报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情况;

4.接受区应急管理局和区消防救援大队委托或赋权开展行政执法工作;

5.定期牵头分析和评估辖区内安全生产、消防安全、自然灾害防治形势,研究、协调和解决重大问题;

6.组织村干部、网格员开展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巡查、隐患排查、自然灾害防治、宣传教育培训等工作;

7.牵头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消防安全、自然灾害防治等“应知应会”常识的宣传教育培训,以及应急演练工作;

8.做好辖区内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类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的统筹协调工作,及时向区应急管理局和区消防救援大队报告;    

9.完成区委区政府、区应急管理局和区消防救援大队交办的其他任务。

、应急消防管理站工作人员职责

(一)站长主要职责 

1.负责辖区内应急消防管理统筹协调工作,包括突发事件的协调处置、数据汇总、信息报送、统一调度等工作;

2.负责辖区内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综合监督管理、森林消防、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

3.负责管理辖区综合应急救援队、森林消防队,统筹指导企业、社会等各类应急救援队伍;

4.负责应急消防管理站其他日常工作。

(二)副站长主要职责

1.负责辖区内应急消防管理站的日常事务,负责应急消防管理工作的上情下达,负责与区应急管理局、区消防救援大队工作对接及工作数据汇总报送;

2.协助站长做好应急消防管理站其他工作; 

(三)其他工作人员主要职责

1.协助做好辖区内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综合监督管理、森林消

防、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

2.编制本辖区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消防安全类、

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指导、监督检查各村应急预案的制定、完善和实施;组织开展并指导预案演练;

3.对辖区单位、场所进行消防安全检查,督促其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对发现的火灾隐患及时抄告相关单位并督促整改;按授权依法进行查处,或者及时上报安全生产和消防违法线索,协助相关部门进行查处;

4.负责辖区内安全生产、消防、防灾减灾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做好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相关法律法规、安全宣传“五进”、生产安全事故警示教育、全国安全生产月、119 消防宣传月活动、应急和消防体验馆建设等;

5.掌握辖区内单位、场所的基本情况和消防安全状况,适时开展消防专项治理;指导村委会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开展群众性消防工作。

6.推进辖区内安全生产和消防投诉举报工作,鼓励公众参与到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社会监督中。

7.配合有关部门对安全生产和火灾事故调查处理,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8.负责辖区内极端天气和自然灾害前后基础设施、人身财产安全等风险隐患的排查整改工作。

9.制定辖区内消防规划,按时组织实施,加强公共基础消防设施管理。

    10.负责应急消防管理站其他日常工作。

 

 

杭州市临安区岛石镇人民政府

                                                                  20245月22日

岛石镇党政综合办公室            202452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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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岛石镇应急消防管理站及站所人员职责分工的通知

 

各行政村、驻镇各企事业单位: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的指导意见》省应急管理厅、省消防救援总队《2024年基层应急消防治理体系建设攻坚提升行动方案》、杭州市安委会《关于印发杭州市基层应急消防治理体系建设重点任务清单的通知》文件精神,根据岛石镇实际,现对岛石镇应急消防管理站作如下调整:

一、应急消防管理站人员编成

     长:李玉华 

   长:董佩欣    

执法证人员:李玉华、陈志航、周忠明

人员陈志航周忠明陈景杭、帅雨洁

二、应急消防管理站工作职责

1.在镇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统筹协调本行政区域内安全生产、消防安全、自然灾害防治、应急救援等工作,接受区应急管理局和区消防救援大队指导和监督;

2.统筹专职消防队,在专职消防队完成执勤和训练任务的前提下,共同开展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巡查、监督检查、自然灾害防治、宣传教育培训等工作;

3.统筹推动辖区相关行业监管力量以及消防救援站、公安派出所、综合执法队等,按照“三管三必须”原则,对生产经营单位和各类场所、领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消防安全、自然灾害防治等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情况,以及风险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开展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并及时跟踪、上报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情况;

4.接受区应急管理局和区消防救援大队委托或赋权开展行政执法工作;

5.定期牵头分析和评估辖区内安全生产、消防安全、自然灾害防治形势,研究、协调和解决重大问题;

6.组织村干部、网格员开展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巡查、隐患排查、自然灾害防治、宣传教育培训等工作;

7.牵头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消防安全、自然灾害防治等“应知应会”常识的宣传教育培训,以及应急演练工作;

8.做好辖区内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类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的统筹协调工作,及时向区应急管理局和区消防救援大队报告;    

9.完成区委区政府、区应急管理局和区消防救援大队交办的其他任务。

、应急消防管理站工作人员职责

(一)站长主要职责 

1.负责辖区内应急消防管理统筹协调工作,包括突发事件的协调处置、数据汇总、信息报送、统一调度等工作;

2.负责辖区内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综合监督管理、森林消防、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

3.负责管理辖区综合应急救援队、森林消防队,统筹指导企业、社会等各类应急救援队伍;

4.负责应急消防管理站其他日常工作。

(二)副站长主要职责

1.负责辖区内应急消防管理站的日常事务,负责应急消防管理工作的上情下达,负责与区应急管理局、区消防救援大队工作对接及工作数据汇总报送;

2.协助站长做好应急消防管理站其他工作; 

(三)其他工作人员主要职责

1.协助做好辖区内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综合监督管理、森林消

防、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

2.编制本辖区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消防安全类、

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指导、监督检查各村应急预案的制定、完善和实施;组织开展并指导预案演练;

3.对辖区单位、场所进行消防安全检查,督促其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对发现的火灾隐患及时抄告相关单位并督促整改;按授权依法进行查处,或者及时上报安全生产和消防违法线索,协助相关部门进行查处;

4.负责辖区内安全生产、消防、防灾减灾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做好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相关法律法规、安全宣传“五进”、生产安全事故警示教育、全国安全生产月、119 消防宣传月活动、应急和消防体验馆建设等;

5.掌握辖区内单位、场所的基本情况和消防安全状况,适时开展消防专项治理;指导村委会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开展群众性消防工作。

6.推进辖区内安全生产和消防投诉举报工作,鼓励公众参与到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社会监督中。

7.配合有关部门对安全生产和火灾事故调查处理,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8.负责辖区内极端天气和自然灾害前后基础设施、人身财产安全等风险隐患的排查整改工作。

9.制定辖区内消防规划,按时组织实施,加强公共基础消防设施管理。

    10.负责应急消防管理站其他日常工作。

 

 

杭州市临安区岛石镇人民政府

                                                                  20245月22日

岛石镇党政综合办公室            202452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