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508414/2024-0255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发布单位 | 区卫生健康局 | 发文日期 | 2024-05-29 |
杭州市临安区卫生健康局关于区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第81号提案的复函
尊敬的陈宇英委员:
您在区政协十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进一步优化我区卫生人才引进和管理政策的建议》(第81号),已由区政协提案委员会交我局办理,现答复如下:
人才是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重要支撑,高层次卫生健康人才是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重要保证。五年以来,截至2023年,我区医疗卫生事业编制专业技术人员从2475余人增长到2907人,人数增长率为17.45%;其中,研究生以上学历人数占比9.0%,高级职称人数占比为22.9%。此外,新选拔“医坛名师、医坛骨干、医坛名医”129名、区级重点学科38个,人才总量、质量均有了较大程度提升。
但正如您在提案中建议的,我区卫生人才引进和管理工作在政策执行上,还存在政策效能发挥不全、专项资金使用效益不高、配套政策更新不及时等问题,导致人才引进工作尚有较大的提升空间,下步我们将着重以下几个方面抓好人才引进和管理工作。
一、人才引进方面
(一)稳步壮大人才储量。按照医院发展规划和本区域人才需求,进一步摸清人才队伍底数。在此基础上按照《临安区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目标,力争到2025年底,每千常住人口床位数、执业(助理)医师数和注册护士数分别达到5.5张、4.3人和4.4人,每万人全科医生数达到6人。争取到“十四五”末卫生健康人才总量达到4900人,形成一批“名医群”“专科群”。
(二)稳步拓宽招引渠道。进一步通过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加强与杭州医学院、浙大城市学院医学院、浙江省人民医院、杭州市中医院等院校的合作,继续健全“线上+线下”协同引才体系,做实市场化招聘、外出招聘等线下平台和杭州就业网、临安招聘网等线上平台,重点开展“潮聚杭州”巡回高校行招聘活动,吸引更多人才来临就业,逐步提升人员总量;继续开展中医师定向培养和高中应届定向委培工作;逐年制定人才引进与培养计划,确保高级职称、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高层次人才、新认定D、E、F类人才稳步增长。
(三)稳步落实人才政策。根据杭州市《关于印发<关于优化大学毕业生落户、应届毕业生生活补贴和新引进应届大学生租房补贴的实施细则>的通知》《优秀卫生健康人才引进奖励实施办法(试行)》《优秀卫生健康人才引进奖励实施办法》等文件要求,一是对应届博士、硕士和本科毕业生最高可享27万元、9万元、3万元生活补贴;二是对往届博士、硕士和毕业7年内的本科毕业生可享10万元、3万元、1万元生活补贴;三是对引进对象符合国家名医、省级名医、市级名医、医疗骨干条件的,分别给予100万元、80万元、50万元、30万元的人才奖励。四是对引进的正高或博士学历、副高或硕士学历紧缺人才分别给予20万元、15万元人才奖励。五是对到於潜、昌化片的全日制应届本科紧缺人才给予4.6万元每人的学费补偿。六是经杭州市认定的A类人才给予最高800万元购房补贴,B、C、D类人才分别最高可享200万元、150万元、100万元的购房补贴,硕士人才可享15万元购房补贴。七是对引进的国家级名医工作室(院士工作站)、省级名医工作室分别给予团队50万元、30万元的奖励,对引进的单位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的奖励。同时提供人才公寓、人才租房补贴、青年驿站等全方面的租住体系,以政策利好吸引人才来临。
二、人才管理方面
(一)加强人才建设目标牵引。到2025年,按照区第一人民医院、中医院建成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区第三、第四人民医院建成二级甲等综合性医院,区第五人民医院、临安骨伤科医院建成二级甲等专科医院的目标,同步分方向制定区属医院省市区学科建设目标,督促各学科负责人制定学科建设细化方案,确定阶段目标及最终目标,定期动态考核。以等级医院创建及重点学科创建为引领,加强区域内医疗卫生人才培养。根据《临安区医疗卫生人才发展规划》,对创建省级重点专科、学科的给予30万元、市级给予15万元、区级给予10万元奖励。
(二)实施现有人才能力提升。制订五年内硕博学历提升计划,鼓励现有人才学历提升和参加“浙江省万名基层医生进修三年行动”,力争五年内完成30人硕博的学历提升计划,力争三年累计参加进修138人次以上,对取得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回原单位的按照人才政策引进,并给予学费补偿。鼓励现有人才加强科研、学术、专利等研究,加大高端人才的培育。
(三)落实基层卫生倾斜政策。根据《基层基础人才提升工程实施办法》,实行区域医共体人员统一岗位设置、统一招聘、统一聘用、统一绩效考核,实现区、镇(街)、村(社区)人员统筹管理,实施偏远山区补助倾斜政策,按《关于乡镇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实行乡镇工作补贴的通知》执行。根据《杭州市临安区卫生健康人才工作实施意见》,提高乡村医生待遇,落实乡村医生补助资金每年每人5万元。根据《临安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实施细则》,在原“基层卫生人才工程”基础上进一步提高卫生院(中心)和村卫生室(站)在岗人员待遇,设立人均6000元/年的岗位补贴。具体标准为:街道基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岗人员100元/每人每月,村卫生室(站)在岗人员200元/每人每月;板桥、高虹、太湖源、於潜、天目山、潜川、太阳基层卫生院在岗人员600元/每人每月,村卫生室(站)在岗人员700元/每人每月;昌化、龙岗、清凉峰、河桥、岛石、湍口的基层卫生院在岗人员1000元/每人每月,村卫生室(站)在岗人员1150元/每人每月。
(四)启动“三医一科”先进评选。认真落实《杭州市临安区“医坛新秀、医坛骨干、医坛名师”培养工程实施细则》《杭州市临安区医学重点学科建设管理细则》,以名医带名科,以名科创名院,以人才带学科、以学科建团队,启动第二轮评选活动。计划选拔区级医坛新秀30名、医坛骨干20、医坛名师10名、区级重点学科10个、区级重点扶持学科10个。
(五)落实优秀人才激励机制。及时兑现人才引进各项奖励、补助,落实“三医一科”培养经费,健全人才关心关爱、综合评价、激励约束体系。压实人才考核责任,分解落实人才考核任务,对各单位人才工作进行评估,对举荐人才和在引才工作方面做出特别贡献的个人和单位领导班子给予一定的奖励。
三、政策完善方面
(一)开展人才政策绩效评估。对人才政策、人才专项使用资金等进行全面绩效评估,经统计,2020年至2022年卫健人才专项经费执行率分别为74.6%、82.1%、92.4%,2023年8月对各医疗机构的人才沉淀资金进行了清退,并从2023年起对卫健人才经费预算进行了压减,2024年预算安排2700万。下一步我们进一步修订完善人才政策,提高资金使用率。
(二)着力完善系列人才政策。当前区卫生健康人才指导性政策为2019年3月区卫生健康局联合区委人才办、区委编办、财政局、人社局出台的《临安区卫生健康人才发展规划2019-2023)》,现已过期,适时推动人才发展规划重新制定。同步对配套的《临安区卫生健康人才工作实施意见》《基层基础人才提升工程实施办法(试行)》、《名医名科培育工程实施办法(试行)、《优秀卫生健康人才引进奖励实施办法(试行)》进行修订。
最后,衷心感谢您对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继续对我们工作提出宝贵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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