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330185/2024-76767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发布单位 区府办 成文日期 2024-06-14
发文字号 临政函〔2024〕26号 有效性 有效
统一编号 有效性 有效
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杭州市临安区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若干举措的通知
日期:
2024-06-28 16:45
来源:
区府办
浏览量: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杭州市临安区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若干举措》已经区政府第2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政府

2024614

    (此件公开发布)

 

杭州市临安区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若干举措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发〔20247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若干举措的通知》(浙政发〔202410号)和《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杭州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若干举措的通知》(杭政函〔202436号)有关精神,围绕实施设备更新、消费品以旧换新、回收循环利用、标准提升四大行动,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以下举措。

一、实施设备更新行动

目标:2024年,全区工业、能源、建筑、交通、农业等领域力争完成设备投资20亿元,到2027年,完成设备投资较2023年增长30%以上。

(一)深化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大力推进未来工厂体系建设,迭代“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未来工厂”的企业智造升级路径,全面提升智能制造水平。推广“做样学样”,加速汽车零部件、生物医药及健康和通信设备制造三个试点行业和电线电缆行业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扩面,2024年实现规上工业企业数字化改造全覆盖;到2027年累计培育省市“未来工厂”体系企业100家以上。(责任单位:区经信局、区应急管理局。列第一位的为牵头单位,下同)

(二)加快推进重点行业技术改造。围绕我区5+3”主导产业,聚焦电线电缆、复合装饰材料等七大传统制造业,加快淘汰低效设备、超期服役老旧设备,推广工业机器人应用,推进核心基础零部件、关键基础材料、基础软件、先进基础工艺、产业技术基础等技术和产品开发,加强重点产品和工艺推广应用。2024年推进实施省重点技术改造项目70个以上“零土地”技改项目60个以上,完成机器人推广应用250台;到2027年累计实施省重点技术改造项目150个以上“零土地”技改项220个以上,完成机器人推广应用450台以上。(责任单位:区经信局、区发改局、区应急管理局)

(三)提升重点领域能效水平。2027年造纸、水泥等重点领域生产线(装置)能效水平全部达到基准以上,其中达到标杆水平的产能比例超过50%(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经信局)严格落实能耗、排放、安全等强制性标准和工艺设备淘汰目录要求,依法依规淘汰不达标工艺设备。(责任单位:区经信局、区发改局、市生态环境局临安分局、区应急管理局)

(四)推动能源领域设备更新。2027年,推动投产时间10年以上、单片光伏板功率250W以下、且能量转换效率小于18%的光伏设备更新,累计完成更新3兆瓦以上。推动电机、变压器等用能设备节能改造升级120台(套)、老旧低功率充电桩换新32个。推动老旧变电设备和输电线路改造、电网设施数字化智能化更新,每年投资1.5亿元以上。(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住建局、国网临安供电公司)

(五)推动环保领域设备更新。2024年完成2个工业园区空气自动站建设,新增重点排污单位安装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2台;到2027年更新生态环境监测设备8台(套),老旧水质、空气和噪声自动站8个。(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临安分局)2024年完成102蒸吨及以下生物质锅炉淘汰、2台燃气锅炉低氮改造工作、3VOC低效设施改造、39个烧结砖和木质家具行业污染治理项目;2025年,完成112蒸吨及以下生物质锅炉淘汰、135蒸吨锅炉淘汰、1家生活垃圾焚烧企业氮氧化物超低排放改造工作。(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临安分局、区发改局、区住建局)2026年完成天目医药港化工集聚区配套化工生产废水集中处理设施和配套管网建设。(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临安分局、区经信局、锦南新城管委会、新锦集团)2024年淘汰国二及以下柴油叉车39台以上、其他非道路移动机械110台以上,力争到2027年累计淘汰国二及以下柴油叉车100台、非道路移动机械250台以上。(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临安分局、区经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商务局)2024年新增或更新各类环卫作业车22台、垃圾清运车3台,到2027年,累计新增或更新各类环卫作业车40辆(台)以上、垃圾清运车13台以上。(责任单位: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积极推动新能源混凝土揽拌车和渣土运输车应用,鼓励企业进行更新替代。(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市生态环境局临安分局、区公安分局)

(六)加快老旧住宅电梯报废更新和改造加装。加快报废更新不符合现行产品标准、安全风险高的老旧住宅电梯,将老旧住宅电梯大修更新改造纳入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程,推动交付年限15年以上的老旧住宅电梯报废更新或大修改造。推进老旧小区住宅加装电梯,2024年新增加装电梯20台,到2027年,累计新增加装电梯80台。(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区市场监管局)

(七)完成老旧小区改造和管网设施有机更新。2027年,全部完成老旧小区改造。加快改造或迁建不符合规范的燃气厂站,到2027年,完成老旧燃气厂站改造或迁建1座以上,完成老旧供水管网改造4公里、老旧污水管网有机更新4公里,基本完成全域管网设施有机更新。(责任单位: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住建局)

(八)推动市政基础设施更新改造。实施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因地制宜推动市政管网等配套物联智能感知设备建设,配合完善杭州市城市信息模型(CIM)基础信息平台。到2027年,新建或改建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2座,配合做好既有生活垃圾焚烧厂超低排放改造。(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九)推进建筑节能改造和建筑施工设备更新。推进存量建筑节能改造,2024年既有公共建筑和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分别不少于2.5万平方米、1万平方米;到2027年既有公共建筑和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分别累计不少于10万平方米、4万平方米。加快推进各类建筑施工工程机械设备更新。(责任单位:区住建局)

(十)推动公共交通和驾培领域新能源化更新。加快公共交通新能源化更新。2024年更新电动公交车40辆,到2027年,力争全市域公交车电动化比例达到95%,保持主城区新能源公交车比例100%2024年更新新能源出租车22辆,到2027年,新能源出租车比例达100%。推动驾培领域车辆更新。2024年更新新能源教练车6辆,到2027年,持续提升驾培领域车辆新能源比例。(责任单位:区交通运输局)

(十一)支持道路交通运输设备更新。加快推动老旧柴油汽车淘汰更新,2024年淘汰国四及以下柴油汽车180辆以上,到2027年累计淘汰300辆以上。到2025年,基本淘汰国三及以下老旧营运柴油货车。(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临安分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公安分局、区商务局)

(十二)加快农业机械装备和设施更新。加快淘汰老旧或国二及以下柴油机为动力的农业机械,到2027年,累计淘汰60台(套)以上;加快高效低耗智能农机的引进和推广应用,到2027年,大中型拖拉机、水稻插秧机、联合收割机等主要农业生产作业机械装备更新率达到60%以上;加快现代设施农业发展,到2027年,累计建设提升大棚面积1800亩以上;推进现代化农事(机)服务中心建设,提升建设区域性现代化农事服务中心1个。(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供销总社)

(十三)推进学校基础设施提质工程。推动临安区学校建设行动计划,2024年完成戚家桥学校、钱锦学校和锦城六中改扩建等学校建设,启动青山湖科技初中项目建设,全面提升办学条件,到2027年,实施新建或改扩建项目8个,新增学位9900个以上。(责任单位:区教育局)

(十四)提升教育教学设施设备水平。升级改造学校校园网环境建设,全面推进万兆到校、千兆到桌面。加快学校教育教学设备更新,更新职业教育学校实训设备,更新普通高中学校实验室、创新实验室设备,推进新型教学空间建设。实施中小学午休躺睡工程,2024年实现全覆盖。(责任单位:区教育局)

(十五)提升文旅设施设备水平。实施旅游景区转型提质行动计划,加大智能化、数字化等技术设施设备的应用力度,2024年完成观光车船、游乐设备、演艺设备、数字化设备等文旅类设备更新总投资800万元,到2027年,累计完成更新总投资4000万元。(责任单位:区文广旅体局、国兴集团、新锦集团)

(十六)开展医疗装备更新。开展以区级医疗单位为重点的装备更新,推进医疗卫生机构装备和信息化实施迭代更新,力争到2027年区级医疗卫生机构装备配置达标率达100%。支持具备条件的医疗机构加快医学影像、放射治疗、远程诊疗、手术机器人等设备的更新换代。(责任单位:区卫健局)

(十七)推进医疗卫生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医疗卫生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完善临安区医疗卫生资源。进一步加强全区院前急救服务体系建设,缩短急救服务半径,实现急救站点达到镇街全覆盖,2024年完成高虹、天目山(西天目)、湍口3个急救点建设,新增救护车6辆;2025年完成玲珑、太阳、龙岗3个急救点建设;到2027年,新增(更新)救护车10辆,加快推进救护车车载医疗设备迭代升级,完成区口腔医院的改扩建工程、龙岗镇中心卫生院迁建项目、清凉峰镇中心卫生院迁建项目。(责任单位:区卫健局)

(十八)推动安防设备更新。开展前端物联感知设备智能化改造,加快交通枢纽、交通道路、人流密集区域等重点场所及周边区域视频监控、卡口类配套安防设备更新改造。到2027年实现城市新建或改建的前端设备智能化比例达100%,配套提升视频图像数据的存储、计算以及安全防护能力,做到农村重点区域视频监控覆盖无盲区。(责任单位:区公安分局、区委政法委、区财政局、区发改局、区数据资源管理局、各镇街)

二、实施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

目标:2024年,全区力争完成汽车以旧换新400辆、新能源汽车年销售量2500辆。到2027年全区汽车以旧换新累计达1500辆,新能源汽车年销售量4000辆,渗透率50%以上,家电年销售量较2023年增长20%

(十九)开展汽车以旧换新。全区每年组织开展汽车以旧换新促销、巡展活动不少于2场。鼓励汽车企业推出以旧换新、购新能源车赠送充电桩等活动。严格执行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和车辆安全环保检验标准,依法依规注销符合强制报废标准的老旧汽车。落实上级汽车促消费政策,2024年全区完成汽车以旧换新达400辆,到2027年全区汽车以旧换新累计达1500辆。执行好小客车调控政策。(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公安分局、生态环境临安分局、区交通运输局)

(二十)推动电动自行车淘汰更新。鼓励电动自行车生产厂家、销售商采取旧车折价回购并出售合规新车的方式,开展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清理整治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严厉打击违法生产、销售、改装电动自行车等行为,到2027年,全面注销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公安分局、区商务局、区经信局、市消防救援支队临安大队)

(二十一)鼓励家电产品以旧换新。支持家电销售企业开展绿色家电促销活动,开设线上线下绿色家电购买专区,对购买绿色节能家电的消费者给予优惠。组织开展绿色家电集中进村社等促销活动。在回迁房安置过程中,出台集中采购家电的团购套餐,刺激家电消费市场发展。积极推行消费争议先行赔付,引导商家积极开展无理由退换货服务承诺。积极争取省商贸和开放发展专项资金。2024年全区家电销售量突破3亿元,到2027年全区家电年销售量较2023年增长20%(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

(二十二)推动家装消费品换新。通过政府支持、企业让利等多种方式,支持居民开展旧房装修,实“厨卫换新”惠民工程。鼓励家居行业、重点企业开展以旧换新、旧房装修等促销活动。持续推进困难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实现愿改尽改。推动家装样板间进商场、进社区、进平台,鼓励企业充分利用虚拟现实技术、直播等方式,开展线上样板间展示、宣传等营销活动。2024年全区开展家装消费品换新活动3场。(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民政局、区住建局)

三、实施回收循环利用行动

目标:2024年,建成再生资源集中分拣中心2家、再生资源回收站点25个,二手车交易量5000辆,机动车报废回收超3000辆。到2027年,全区累计建成再生资源分拣中心4家、再生资源回收站点406个,二手车交易量增长至20000辆,机动车报废回收累计超20000辆。

(二十三)建设废旧产品设备回收网络。建立健全回收站点、分拣中心和集散交易市场一体化的废旧物资回收体系,2024年底新建成再生资源集中分拣中心2家、再生资源回收站点25个,到2027年累计建成再生资源集中分拣中心4家、再生资源回收站点50个。建成鼓励回收企业开展上门取车、网上回收、免费拖车等服务,2024年回收报废机动车3000辆以上。完善公共机构、国有企业废旧产品、办公设备回收渠道,支持和推动回收企业与公共机构、国有企业等建立稳定合作关系,共同构建废旧物资统一回收平台,推动国有企业、公共单位报废车辆就地回收拆解。(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财政局、区属国有企业、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区供销总社)

(二十四)加快二手商品流通交易。优化二手车交易便利登记手续,完善机动车登记服务站布局。2024年二手车交易量增长至5000辆以上。推动二手电子产品交易规范化,防范泄露及恶意恢复用户信息。支持手机、平板电脑、智能手表等电子产品销售企业开展二手产品鉴定、翻新维修和销售业务。(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公安分局)

(二十五)发挥互联网平台作用。鼓励大型电商平台建立“换新+回收”渠道,构建逆向物流系统,促进废旧产品循环利用。推广“互联网+二手”模式,鼓励平台企业制定推动跨品类置换措施,促进闲置物品流通。(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

(二十六)推动资源高水平再生利用。推进报废汽车、退役光伏组件、废旧家电、废旧电池、废旧轮胎等再生资源分类利用和集中处置。配合杭州市推进废旧物质循环利用重点城市建设,推动再生资源加工利用企业聚集化、规模化发展,试点采取购买服务等方式,由专业化企业开展废旧物资回收业务,积极推动落实分拣中心用地和回收网点用房。广泛开展无废城市细胞创建工作,引导回收企业按照下游再生原料、再生产品相关标准要求,提升废旧物资回收环节预处理能力。(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商务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临安分局、区经信局、市生态环境局临安分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四、实施标准提升行动

目标:2024年累计参与制(修)订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省级地方标准“浙江制造”标5项以上,培育标准创新型企业12家、双碳认证企业1家,新增绿色产品认证证书2张。到2027年累计参与制(修)订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省级地方标准、浙江制造标准10项以上,培育双碳认证企业2家以上。

(二十七)参与制(修)订国家、省级地方标准。鼓励企事业单位参与化工、氯气、多晶硅等行业能耗限额国家标准制(修)订工作。在危险化学品设备、充电桩、燃气用具等重点用能设备领域推进国家标准升级。参与制(修)订严于国家标准的锂电池、印染化纤产品、玻璃制品等重点用能产品能效限额省级地方标准。加强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汽车维修行业污染物排放等强制性省级地方标准的实施监督,提升准入门槛。(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市生态环境局临安分局)

(二十八)强化产品技术标准提升。推动汽车、家电、家居等大宗消费品质量标准水平,积极参与制定新能源汽车整车安全、电机系统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团体标准。推进标准创新型企业建设,鼓励企业开展消费品标准“领跑者”活动。助力上级部门建设完善碳标签、碳标识等标准认证体系。(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经信局、区发改局、市生态环境局临安分局)

(二十九)加强资源循环利用标准供给。鼓励电商平台落实二手货品质鉴定和交易市场管理等国家标准,推动家具绿色设计等国家标准升级,参与制定循环再利用纤维制品、再生塑料等资源循环利用标准。鼓励开展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和蓄电池回收处理循环经济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建设。(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商务局)

(三十)强化国内国际标准衔接。参与制(修)订电子商务交易、绿色直播、文化旅游等领域相关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鼓励我区企事业单位参与制定更多国际标准,在碳达峰碳中和、智能家居等领域提出更多国际标准提案。强化技术性贸易措施应对与服务,加强质量标准、检验检测、认证认可等国内国际衔接。(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商务局、区文广旅体局)

五、保障措施

(三十一)加大设备更新政策支持力度。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超长期特别国债、再贷款贴息等资金政策,支持符合条件的设备更新项目。扎实做好设备更新项目储备、指导和申报工作。积极向省、市各部门申请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财政政策。统筹临安区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8+4”政策),加大对设备更新、消费品以旧换新等支持力度。(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经信局、市生态环境局临安分局、区交通运输局、区住建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教育局、区文广旅体局、区卫健局、国有平台公司)

(三十二)加大以旧换新政策支持力度。省市区三级联动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按规定使用上级商务发展专项资金和节能减排补助资金,支持符合条件的汽车以旧换新。统筹使用上级商务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家电等领域耐用消费品以旧换新。统筹使用上级标准化管理经费,推进重点行业标准提升。落实政府绿色采购政策,实施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持续推动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试点工作。(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商务局、区住建局、区市场监管局)

(三十三)优化引导金融支持。运用央行货币政策工具,引导金融机构加强对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的支持,积极争取央行设立的总额5000亿元的科技创新和科技企业再贷款政策,组织动员和指导符合条件的企业做好项目储备、申报。(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财政局)推动银行机构加强对绿色智能家电生产、服务和消费的金融支持。鼓励金融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前提下,适当降低乘用车贷款首付比例,合理确定汽车贷款期限和信贷额度。(责任单位: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临安监管支局)支持融资性担保机构依法合规扩大小微企业、汽车消费等担保业务。鼓励辖内需求企业积极对接融资租赁公司,利用好直接租赁、售后回租等金融工具。(责任单位:区政府办公室)

(三十四)加强要素保障。加大用地保障力度,支持通过低效用地再开发、推“工业上楼”等形式促进集约高效用地,保障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用地需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中转贮存及再生资源回收设施建设纳入公共基础设施用地范围,优先确保用地需求,符合划拨条件的采用划拨形式供地,需有偿使用的应低于同类地段同类性质的供地价格。(责任单位: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临安分局、区发改局)加强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用能要素保障,开辟节能审“绿色通道”,实施即报即受理,加快审查审批,确保项目用能需求,通过节能技术改造产生的节能量,可用于平衡新上项目用能需求。(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完善征管措施,提升服务质效,落实落细各项税收支持政策。(责任单位:区税务局)

(三十五)强化创新支撑。聚焦各领域重大技术装备研发和生产的关键共性技术及科学问题,通“揭榜挂帅”“赛马”等机制开展重大项目攻关,积极争取国家和省重大科技项目支持,2024年组织申报国家和省、市相关领域重大科技项目1项以上,到2027年累计组织实施国家和省、市、区相关领域重大科技项目5项以上。加快布局省技术创新中心、省制造业创新中心等高能级创新平台建设,推进概念验证中心、中试基地建设,合力推进产品迭代升级。(责任单位:区科技局、区经信局)深入实施制造业首台(套)提升工程,积极组织企业参评省、市级以上首台(套)产品5项以上,通过保险补偿、应用奖励等政策加大首台(套)产品的推广应用。(责任单位:区经信局)

(三十六)加大宣传推广力度。鼓励高端装备生产企业开展与应用领域供需对接、产品推广系列活动,促进制造企业、用户单位精准匹配。聚焦汽车、家装、家电、消费电子产品等消费品领域,充分调动企业和消费者的主观能动性和积极性,营造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良好社会氛围。(责任单位:区经信局、区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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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临安区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若干举措》已经区政府第2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政府

2024614

    (此件公开发布)

 

杭州市临安区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若干举措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发〔20247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若干举措的通知》(浙政发〔202410号)和《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杭州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若干举措的通知》(杭政函〔202436号)有关精神,围绕实施设备更新、消费品以旧换新、回收循环利用、标准提升四大行动,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以下举措。

一、实施设备更新行动

目标:2024年,全区工业、能源、建筑、交通、农业等领域力争完成设备投资20亿元,到2027年,完成设备投资较2023年增长30%以上。

(一)深化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大力推进未来工厂体系建设,迭代“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未来工厂”的企业智造升级路径,全面提升智能制造水平。推广“做样学样”,加速汽车零部件、生物医药及健康和通信设备制造三个试点行业和电线电缆行业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扩面,2024年实现规上工业企业数字化改造全覆盖;到2027年累计培育省市“未来工厂”体系企业100家以上。(责任单位:区经信局、区应急管理局。列第一位的为牵头单位,下同)

(二)加快推进重点行业技术改造。围绕我区5+3”主导产业,聚焦电线电缆、复合装饰材料等七大传统制造业,加快淘汰低效设备、超期服役老旧设备,推广工业机器人应用,推进核心基础零部件、关键基础材料、基础软件、先进基础工艺、产业技术基础等技术和产品开发,加强重点产品和工艺推广应用。2024年推进实施省重点技术改造项目70个以上“零土地”技改项目60个以上,完成机器人推广应用250台;到2027年累计实施省重点技术改造项目150个以上“零土地”技改项220个以上,完成机器人推广应用450台以上。(责任单位:区经信局、区发改局、区应急管理局)

(三)提升重点领域能效水平。2027年造纸、水泥等重点领域生产线(装置)能效水平全部达到基准以上,其中达到标杆水平的产能比例超过50%(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经信局)严格落实能耗、排放、安全等强制性标准和工艺设备淘汰目录要求,依法依规淘汰不达标工艺设备。(责任单位:区经信局、区发改局、市生态环境局临安分局、区应急管理局)

(四)推动能源领域设备更新。2027年,推动投产时间10年以上、单片光伏板功率250W以下、且能量转换效率小于18%的光伏设备更新,累计完成更新3兆瓦以上。推动电机、变压器等用能设备节能改造升级120台(套)、老旧低功率充电桩换新32个。推动老旧变电设备和输电线路改造、电网设施数字化智能化更新,每年投资1.5亿元以上。(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住建局、国网临安供电公司)

(五)推动环保领域设备更新。2024年完成2个工业园区空气自动站建设,新增重点排污单位安装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2台;到2027年更新生态环境监测设备8台(套),老旧水质、空气和噪声自动站8个。(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临安分局)2024年完成102蒸吨及以下生物质锅炉淘汰、2台燃气锅炉低氮改造工作、3VOC低效设施改造、39个烧结砖和木质家具行业污染治理项目;2025年,完成112蒸吨及以下生物质锅炉淘汰、135蒸吨锅炉淘汰、1家生活垃圾焚烧企业氮氧化物超低排放改造工作。(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临安分局、区发改局、区住建局)2026年完成天目医药港化工集聚区配套化工生产废水集中处理设施和配套管网建设。(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临安分局、区经信局、锦南新城管委会、新锦集团)2024年淘汰国二及以下柴油叉车39台以上、其他非道路移动机械110台以上,力争到2027年累计淘汰国二及以下柴油叉车100台、非道路移动机械250台以上。(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临安分局、区经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商务局)2024年新增或更新各类环卫作业车22台、垃圾清运车3台,到2027年,累计新增或更新各类环卫作业车40辆(台)以上、垃圾清运车13台以上。(责任单位: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积极推动新能源混凝土揽拌车和渣土运输车应用,鼓励企业进行更新替代。(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市生态环境局临安分局、区公安分局)

(六)加快老旧住宅电梯报废更新和改造加装。加快报废更新不符合现行产品标准、安全风险高的老旧住宅电梯,将老旧住宅电梯大修更新改造纳入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程,推动交付年限15年以上的老旧住宅电梯报废更新或大修改造。推进老旧小区住宅加装电梯,2024年新增加装电梯20台,到2027年,累计新增加装电梯80台。(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区市场监管局)

(七)完成老旧小区改造和管网设施有机更新。2027年,全部完成老旧小区改造。加快改造或迁建不符合规范的燃气厂站,到2027年,完成老旧燃气厂站改造或迁建1座以上,完成老旧供水管网改造4公里、老旧污水管网有机更新4公里,基本完成全域管网设施有机更新。(责任单位: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住建局)

(八)推动市政基础设施更新改造。实施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因地制宜推动市政管网等配套物联智能感知设备建设,配合完善杭州市城市信息模型(CIM)基础信息平台。到2027年,新建或改建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2座,配合做好既有生活垃圾焚烧厂超低排放改造。(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九)推进建筑节能改造和建筑施工设备更新。推进存量建筑节能改造,2024年既有公共建筑和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分别不少于2.5万平方米、1万平方米;到2027年既有公共建筑和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分别累计不少于10万平方米、4万平方米。加快推进各类建筑施工工程机械设备更新。(责任单位:区住建局)

(十)推动公共交通和驾培领域新能源化更新。加快公共交通新能源化更新。2024年更新电动公交车40辆,到2027年,力争全市域公交车电动化比例达到95%,保持主城区新能源公交车比例100%2024年更新新能源出租车22辆,到2027年,新能源出租车比例达100%。推动驾培领域车辆更新。2024年更新新能源教练车6辆,到2027年,持续提升驾培领域车辆新能源比例。(责任单位:区交通运输局)

(十一)支持道路交通运输设备更新。加快推动老旧柴油汽车淘汰更新,2024年淘汰国四及以下柴油汽车180辆以上,到2027年累计淘汰300辆以上。到2025年,基本淘汰国三及以下老旧营运柴油货车。(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临安分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公安分局、区商务局)

(十二)加快农业机械装备和设施更新。加快淘汰老旧或国二及以下柴油机为动力的农业机械,到2027年,累计淘汰60台(套)以上;加快高效低耗智能农机的引进和推广应用,到2027年,大中型拖拉机、水稻插秧机、联合收割机等主要农业生产作业机械装备更新率达到60%以上;加快现代设施农业发展,到2027年,累计建设提升大棚面积1800亩以上;推进现代化农事(机)服务中心建设,提升建设区域性现代化农事服务中心1个。(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供销总社)

(十三)推进学校基础设施提质工程。推动临安区学校建设行动计划,2024年完成戚家桥学校、钱锦学校和锦城六中改扩建等学校建设,启动青山湖科技初中项目建设,全面提升办学条件,到2027年,实施新建或改扩建项目8个,新增学位9900个以上。(责任单位:区教育局)

(十四)提升教育教学设施设备水平。升级改造学校校园网环境建设,全面推进万兆到校、千兆到桌面。加快学校教育教学设备更新,更新职业教育学校实训设备,更新普通高中学校实验室、创新实验室设备,推进新型教学空间建设。实施中小学午休躺睡工程,2024年实现全覆盖。(责任单位:区教育局)

(十五)提升文旅设施设备水平。实施旅游景区转型提质行动计划,加大智能化、数字化等技术设施设备的应用力度,2024年完成观光车船、游乐设备、演艺设备、数字化设备等文旅类设备更新总投资800万元,到2027年,累计完成更新总投资4000万元。(责任单位:区文广旅体局、国兴集团、新锦集团)

(十六)开展医疗装备更新。开展以区级医疗单位为重点的装备更新,推进医疗卫生机构装备和信息化实施迭代更新,力争到2027年区级医疗卫生机构装备配置达标率达100%。支持具备条件的医疗机构加快医学影像、放射治疗、远程诊疗、手术机器人等设备的更新换代。(责任单位:区卫健局)

(十七)推进医疗卫生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医疗卫生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完善临安区医疗卫生资源。进一步加强全区院前急救服务体系建设,缩短急救服务半径,实现急救站点达到镇街全覆盖,2024年完成高虹、天目山(西天目)、湍口3个急救点建设,新增救护车6辆;2025年完成玲珑、太阳、龙岗3个急救点建设;到2027年,新增(更新)救护车10辆,加快推进救护车车载医疗设备迭代升级,完成区口腔医院的改扩建工程、龙岗镇中心卫生院迁建项目、清凉峰镇中心卫生院迁建项目。(责任单位:区卫健局)

(十八)推动安防设备更新。开展前端物联感知设备智能化改造,加快交通枢纽、交通道路、人流密集区域等重点场所及周边区域视频监控、卡口类配套安防设备更新改造。到2027年实现城市新建或改建的前端设备智能化比例达100%,配套提升视频图像数据的存储、计算以及安全防护能力,做到农村重点区域视频监控覆盖无盲区。(责任单位:区公安分局、区委政法委、区财政局、区发改局、区数据资源管理局、各镇街)

二、实施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

目标:2024年,全区力争完成汽车以旧换新400辆、新能源汽车年销售量2500辆。到2027年全区汽车以旧换新累计达1500辆,新能源汽车年销售量4000辆,渗透率50%以上,家电年销售量较2023年增长20%

(十九)开展汽车以旧换新。全区每年组织开展汽车以旧换新促销、巡展活动不少于2场。鼓励汽车企业推出以旧换新、购新能源车赠送充电桩等活动。严格执行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和车辆安全环保检验标准,依法依规注销符合强制报废标准的老旧汽车。落实上级汽车促消费政策,2024年全区完成汽车以旧换新达400辆,到2027年全区汽车以旧换新累计达1500辆。执行好小客车调控政策。(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公安分局、生态环境临安分局、区交通运输局)

(二十)推动电动自行车淘汰更新。鼓励电动自行车生产厂家、销售商采取旧车折价回购并出售合规新车的方式,开展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清理整治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严厉打击违法生产、销售、改装电动自行车等行为,到2027年,全面注销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公安分局、区商务局、区经信局、市消防救援支队临安大队)

(二十一)鼓励家电产品以旧换新。支持家电销售企业开展绿色家电促销活动,开设线上线下绿色家电购买专区,对购买绿色节能家电的消费者给予优惠。组织开展绿色家电集中进村社等促销活动。在回迁房安置过程中,出台集中采购家电的团购套餐,刺激家电消费市场发展。积极推行消费争议先行赔付,引导商家积极开展无理由退换货服务承诺。积极争取省商贸和开放发展专项资金。2024年全区家电销售量突破3亿元,到2027年全区家电年销售量较2023年增长20%(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

(二十二)推动家装消费品换新。通过政府支持、企业让利等多种方式,支持居民开展旧房装修,实“厨卫换新”惠民工程。鼓励家居行业、重点企业开展以旧换新、旧房装修等促销活动。持续推进困难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实现愿改尽改。推动家装样板间进商场、进社区、进平台,鼓励企业充分利用虚拟现实技术、直播等方式,开展线上样板间展示、宣传等营销活动。2024年全区开展家装消费品换新活动3场。(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民政局、区住建局)

三、实施回收循环利用行动

目标:2024年,建成再生资源集中分拣中心2家、再生资源回收站点25个,二手车交易量5000辆,机动车报废回收超3000辆。到2027年,全区累计建成再生资源分拣中心4家、再生资源回收站点406个,二手车交易量增长至20000辆,机动车报废回收累计超20000辆。

(二十三)建设废旧产品设备回收网络。建立健全回收站点、分拣中心和集散交易市场一体化的废旧物资回收体系,2024年底新建成再生资源集中分拣中心2家、再生资源回收站点25个,到2027年累计建成再生资源集中分拣中心4家、再生资源回收站点50个。建成鼓励回收企业开展上门取车、网上回收、免费拖车等服务,2024年回收报废机动车3000辆以上。完善公共机构、国有企业废旧产品、办公设备回收渠道,支持和推动回收企业与公共机构、国有企业等建立稳定合作关系,共同构建废旧物资统一回收平台,推动国有企业、公共单位报废车辆就地回收拆解。(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财政局、区属国有企业、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区供销总社)

(二十四)加快二手商品流通交易。优化二手车交易便利登记手续,完善机动车登记服务站布局。2024年二手车交易量增长至5000辆以上。推动二手电子产品交易规范化,防范泄露及恶意恢复用户信息。支持手机、平板电脑、智能手表等电子产品销售企业开展二手产品鉴定、翻新维修和销售业务。(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公安分局)

(二十五)发挥互联网平台作用。鼓励大型电商平台建立“换新+回收”渠道,构建逆向物流系统,促进废旧产品循环利用。推广“互联网+二手”模式,鼓励平台企业制定推动跨品类置换措施,促进闲置物品流通。(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

(二十六)推动资源高水平再生利用。推进报废汽车、退役光伏组件、废旧家电、废旧电池、废旧轮胎等再生资源分类利用和集中处置。配合杭州市推进废旧物质循环利用重点城市建设,推动再生资源加工利用企业聚集化、规模化发展,试点采取购买服务等方式,由专业化企业开展废旧物资回收业务,积极推动落实分拣中心用地和回收网点用房。广泛开展无废城市细胞创建工作,引导回收企业按照下游再生原料、再生产品相关标准要求,提升废旧物资回收环节预处理能力。(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商务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临安分局、区经信局、市生态环境局临安分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四、实施标准提升行动

目标:2024年累计参与制(修)订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省级地方标准“浙江制造”标5项以上,培育标准创新型企业12家、双碳认证企业1家,新增绿色产品认证证书2张。到2027年累计参与制(修)订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省级地方标准、浙江制造标准10项以上,培育双碳认证企业2家以上。

(二十七)参与制(修)订国家、省级地方标准。鼓励企事业单位参与化工、氯气、多晶硅等行业能耗限额国家标准制(修)订工作。在危险化学品设备、充电桩、燃气用具等重点用能设备领域推进国家标准升级。参与制(修)订严于国家标准的锂电池、印染化纤产品、玻璃制品等重点用能产品能效限额省级地方标准。加强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汽车维修行业污染物排放等强制性省级地方标准的实施监督,提升准入门槛。(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市生态环境局临安分局)

(二十八)强化产品技术标准提升。推动汽车、家电、家居等大宗消费品质量标准水平,积极参与制定新能源汽车整车安全、电机系统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团体标准。推进标准创新型企业建设,鼓励企业开展消费品标准“领跑者”活动。助力上级部门建设完善碳标签、碳标识等标准认证体系。(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经信局、区发改局、市生态环境局临安分局)

(二十九)加强资源循环利用标准供给。鼓励电商平台落实二手货品质鉴定和交易市场管理等国家标准,推动家具绿色设计等国家标准升级,参与制定循环再利用纤维制品、再生塑料等资源循环利用标准。鼓励开展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和蓄电池回收处理循环经济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建设。(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商务局)

(三十)强化国内国际标准衔接。参与制(修)订电子商务交易、绿色直播、文化旅游等领域相关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鼓励我区企事业单位参与制定更多国际标准,在碳达峰碳中和、智能家居等领域提出更多国际标准提案。强化技术性贸易措施应对与服务,加强质量标准、检验检测、认证认可等国内国际衔接。(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商务局、区文广旅体局)

五、保障措施

(三十一)加大设备更新政策支持力度。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超长期特别国债、再贷款贴息等资金政策,支持符合条件的设备更新项目。扎实做好设备更新项目储备、指导和申报工作。积极向省、市各部门申请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财政政策。统筹临安区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8+4”政策),加大对设备更新、消费品以旧换新等支持力度。(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经信局、市生态环境局临安分局、区交通运输局、区住建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教育局、区文广旅体局、区卫健局、国有平台公司)

(三十二)加大以旧换新政策支持力度。省市区三级联动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按规定使用上级商务发展专项资金和节能减排补助资金,支持符合条件的汽车以旧换新。统筹使用上级商务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家电等领域耐用消费品以旧换新。统筹使用上级标准化管理经费,推进重点行业标准提升。落实政府绿色采购政策,实施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持续推动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试点工作。(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商务局、区住建局、区市场监管局)

(三十三)优化引导金融支持。运用央行货币政策工具,引导金融机构加强对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的支持,积极争取央行设立的总额5000亿元的科技创新和科技企业再贷款政策,组织动员和指导符合条件的企业做好项目储备、申报。(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财政局)推动银行机构加强对绿色智能家电生产、服务和消费的金融支持。鼓励金融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前提下,适当降低乘用车贷款首付比例,合理确定汽车贷款期限和信贷额度。(责任单位: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临安监管支局)支持融资性担保机构依法合规扩大小微企业、汽车消费等担保业务。鼓励辖内需求企业积极对接融资租赁公司,利用好直接租赁、售后回租等金融工具。(责任单位:区政府办公室)

(三十四)加强要素保障。加大用地保障力度,支持通过低效用地再开发、推“工业上楼”等形式促进集约高效用地,保障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用地需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中转贮存及再生资源回收设施建设纳入公共基础设施用地范围,优先确保用地需求,符合划拨条件的采用划拨形式供地,需有偿使用的应低于同类地段同类性质的供地价格。(责任单位: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临安分局、区发改局)加强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用能要素保障,开辟节能审“绿色通道”,实施即报即受理,加快审查审批,确保项目用能需求,通过节能技术改造产生的节能量,可用于平衡新上项目用能需求。(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完善征管措施,提升服务质效,落实落细各项税收支持政策。(责任单位:区税务局)

(三十五)强化创新支撑。聚焦各领域重大技术装备研发和生产的关键共性技术及科学问题,通“揭榜挂帅”“赛马”等机制开展重大项目攻关,积极争取国家和省重大科技项目支持,2024年组织申报国家和省、市相关领域重大科技项目1项以上,到2027年累计组织实施国家和省、市、区相关领域重大科技项目5项以上。加快布局省技术创新中心、省制造业创新中心等高能级创新平台建设,推进概念验证中心、中试基地建设,合力推进产品迭代升级。(责任单位:区科技局、区经信局)深入实施制造业首台(套)提升工程,积极组织企业参评省、市级以上首台(套)产品5项以上,通过保险补偿、应用奖励等政策加大首台(套)产品的推广应用。(责任单位:区经信局)

(三十六)加大宣传推广力度。鼓励高端装备生产企业开展与应用领域供需对接、产品推广系列活动,促进制造企业、用户单位精准匹配。聚焦汽车、家装、家电、消费电子产品等消费品领域,充分调动企业和消费者的主观能动性和积极性,营造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良好社会氛围。(责任单位:区经信局、区商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