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508377/2024-0269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单位 区水利水电局 发文日期 2024-06-05
统一编号 有效性
临水许准〔2024〕46号关于於潜镇迎宾大道改扩建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日期:
2024-06-07 09:51
来源:
办公室
浏览量:

杭州市临安区於潜镇人民政府:

你公司关于要求审批《於潜镇迎宾大道改扩建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报批稿),以下简称《方案》的行政许可申请,本机关已于2024年6月5日受理(受理号:临水许准〔2024〕46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二十五、二十七、三十二、四十一条和《浙江省水土保持条例》第十九、二十、二十二条等相关规定,经审查,现将主要内容批复如下:

一、项目位于杭州市临安区於潜镇,项目为现状道路拼宽改造,东起现状潜洲街,西至临金高速於潜互通与02省道交叉口,南侧自东向西为徽杭高速公路和边坡空地,北侧自东向西为农村居民点和山体边坡,道路全长约1.05公里,红线宽度22-31米,属于改扩建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桥涵工程、边坡防护工程、排水工程、电气工程、景观绿化工程及其他配套设施工程等。项目总用地面积2.6543hm2,均为永久占地。项目已于2023年11月开工,计划2024年6月完工,总工期8个月。项目总投资4026.76万元,其中土建投资3566.83万元。本工程建设扰动地表面积2.6543hm2。项目建设涉及土石方开挖、填筑,不同程度的损坏水土保持设施,如不采取有效的水土流失防治措施,易造成水土流失。为此,编报水土保持方案,做好工程建设中的水土流失防治工作十分必要。

二、基本同意工程土石方平衡分析结论。

(一)项目土石方开挖总量8.70万m3,其中表土0.15万m3,土方0.42万m3,石方8.13万m3;填方0.94万m3,其中表土0.15万m3,土方0.42万m3,石方0.14万m3,宕渣0.14万m3,碎石0.09万m3;自身综合利用方量0.71万m3,其中表土0.15万m3,土方0.42万m3,石方0.14万m3;借方0.23万m3,其中宕渣0.14万m3,碎石0.09万m3,借方均来源于合法料场商购,余方7.99万m3,均为石方。

(二)基本同意余方处置方案,本项目共计产生余方7.99万m3,均为石方,已于2023年9月7日经杭州天目拍卖有限公司拍卖处理。

三、基本同意建设期工程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2.6543hm2。

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预测结论。预测时段内本工程建设可能造成的土壤流失总量为453.22t;其中背景水土流失量12.71t,新增土壤流失量为440.51t。

五、基本同意工程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和防治标准。本工程防治责任范围2.6543hm2,防治标准执行南方红壤区建设类项目二级标准,至方案设计水平年(2024年),水土流失防治目标为水土流失治理度95%,土壤流失控制比1.65,渣土防护率95%,林草植被恢复率95%,林草覆盖率22%,表土保护率87%。

六、基本同意表土资源利用方案,本项目表土剥离范围共计0.7351hm2,剥离总量0.15万m3,回覆总量为0.15万m3,后期回覆至项目景观绿化和边坡绿化植草护坡。

七、基本同意工程水土流失防治划分为4个防治区以及相应防治措施体系、总体布局、施工组织设计及进度安排。

Ⅰ区道路工程防治区:防治责任面积0.9867hm2,主要为道路工程施工区域。防治措施主要包括:表土剥离、场地平整、雨水边沟、雨水管网、单级沉沙池。

Ⅱ区景观绿化工程防治区:防治责任面积0.2506hm2,主要为道路绿化区域。防治措施主要包括:场地平整、绿化覆土、景观绿化、密目网苫盖。

Ⅲ区边坡防护工程防治区:防治责任面积1.3370hm2,主要为道路北侧边坡施工区域,包括挖方边坡和填方边坡。防治措施主要包括:绿化覆土、雨水边沟、边坡绿化、密目网苫盖。

Ⅳ区施工临时设施防治区:防治区面积0.08hm2,为2处施工场地和1处石方临时中转场,位于红线范围内。防治措施主要包括:场地平整、彩条布苫盖。

八、基本同意水土保持监测时段、内容和方法。

九、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投资概算,工程水土保持总投资341.64万元,方案新增水土保持投资23.76万元。新增的水土保持投资应列入工程总投资并确保到位。

十、根据《关于转发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水利厅关于水土保持补偿收费标准的通知》(浙价费〔2014〕224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收费清理改革的通知》(浙政办发〔2015〕107号)规定,请按时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2.12344万元。

十一、要依法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工作,按规定提交水土保持监测报告,监测过程中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反馈水利等相关职能部门。项目竣工前,建设单位自行组织验收,并将结果提交我局备案。

十二、你单位根据《方案》要求组织实施,严格按照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水土保持方案实施的日常监管由我局负责。《方案》批复后,建设单位应当召集施工、监理、设计等单位开展水土保持技术交底工作。编制单位应在报批阶段将该项目相关数据同步录入全国水土保持信息管理系统。

十三、水土保持方案经批准后,生产建设项目地点、规模发生重大变更,应报我局审核同意。

附件:於潜镇迎宾大道改扩建工程水土保持监督管理提示单

联系人:杭州市临安区於潜镇人民政府 63867020

临安区水利水电局 23616065

杭州市临安区水利水电局

2024年6月5日

附件

於潜镇迎宾大道改扩建工程

水土保持监督管理提示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浙江省水土保持条例》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将於潜镇迎宾大道改扩建工程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后水土保持监督管理有关要求提示如下:

一、监督检查部门:杭州市临安区水利水电局

二、监督检查范围:於潜镇迎宾大道改扩建工程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

三、监督检查主要内容:

(一)检查水土保持工作职责落实、水行政主管部门水土保 持监督检查意见落实、水土保持设施运行维护等水土保持工作组织管理情况。

(二)检查水土保持方案(含变更)编报等手续完备情况、 水土保持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开展情况等水土保持后续设计情况。

(三)检查是否按规定剥离表土,剥离的表土有无集中堆放并采取拦挡、苫盖等防护措施,表土自身利用和外运综合利用等表土剥离、保存和利用情况。

(四)检查取土场、弃渣场(堆场)防护措施是否到位,有无安全隐患,是否发生变更;是否存在向河道、水库、湖泊倾倒弃渣等情况。

(五)检查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水土保持措施是否与主体工程同时施工;重点区域(如深挖、高填路段等)水土保持措施落实情况。

(六)检查水土保持监测、监理工作开展情况,成果资料是否齐全、可靠等。

(七)检查水土保持补偿费是否足额、及时交纳等情况。

四、监督检查方式:采取现场检查、遥感监管等方式。

五、监督检查频次:原则上1年检查1次,将设置堆高20米以上或方量在50万立方米以上弃渣场(堆场)、有举报线索、 下发整改通知、水土保持监测三色评价结论为红色或黄色等项目列为重点监督管理对象,加密监督检查频次。

六、监督检查结果运用:按照有关规定,对监督检查发现 的问题,采用约谈、通报批评、责令整改、纳入重点监管名单和信用惩戒等方式追究责任。

七、对监督检查人员履职监督:监督检查人员要持证上岗, 严格遵守廉洁自律有关规定,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谋取不当 利益,依法依规开展监督检查,保守商业机密,自觉接受被检查对象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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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 区水利水电局
发文日期 2024-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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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6-07
信息来源: 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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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公司关于要求审批《於潜镇迎宾大道改扩建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报批稿),以下简称《方案》的行政许可申请,本机关已于2024年6月5日受理(受理号:临水许准〔2024〕46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二十五、二十七、三十二、四十一条和《浙江省水土保持条例》第十九、二十、二十二条等相关规定,经审查,现将主要内容批复如下:

一、项目位于杭州市临安区於潜镇,项目为现状道路拼宽改造,东起现状潜洲街,西至临金高速於潜互通与02省道交叉口,南侧自东向西为徽杭高速公路和边坡空地,北侧自东向西为农村居民点和山体边坡,道路全长约1.05公里,红线宽度22-31米,属于改扩建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桥涵工程、边坡防护工程、排水工程、电气工程、景观绿化工程及其他配套设施工程等。项目总用地面积2.6543hm2,均为永久占地。项目已于2023年11月开工,计划2024年6月完工,总工期8个月。项目总投资4026.76万元,其中土建投资3566.83万元。本工程建设扰动地表面积2.6543hm2。项目建设涉及土石方开挖、填筑,不同程度的损坏水土保持设施,如不采取有效的水土流失防治措施,易造成水土流失。为此,编报水土保持方案,做好工程建设中的水土流失防治工作十分必要。

二、基本同意工程土石方平衡分析结论。

(一)项目土石方开挖总量8.70万m3,其中表土0.15万m3,土方0.42万m3,石方8.13万m3;填方0.94万m3,其中表土0.15万m3,土方0.42万m3,石方0.14万m3,宕渣0.14万m3,碎石0.09万m3;自身综合利用方量0.71万m3,其中表土0.15万m3,土方0.42万m3,石方0.14万m3;借方0.23万m3,其中宕渣0.14万m3,碎石0.09万m3,借方均来源于合法料场商购,余方7.99万m3,均为石方。

(二)基本同意余方处置方案,本项目共计产生余方7.99万m3,均为石方,已于2023年9月7日经杭州天目拍卖有限公司拍卖处理。

三、基本同意建设期工程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2.6543hm2。

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预测结论。预测时段内本工程建设可能造成的土壤流失总量为453.22t;其中背景水土流失量12.71t,新增土壤流失量为440.51t。

五、基本同意工程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和防治标准。本工程防治责任范围2.6543hm2,防治标准执行南方红壤区建设类项目二级标准,至方案设计水平年(2024年),水土流失防治目标为水土流失治理度95%,土壤流失控制比1.65,渣土防护率95%,林草植被恢复率95%,林草覆盖率22%,表土保护率87%。

六、基本同意表土资源利用方案,本项目表土剥离范围共计0.7351hm2,剥离总量0.15万m3,回覆总量为0.15万m3,后期回覆至项目景观绿化和边坡绿化植草护坡。

七、基本同意工程水土流失防治划分为4个防治区以及相应防治措施体系、总体布局、施工组织设计及进度安排。

Ⅰ区道路工程防治区:防治责任面积0.9867hm2,主要为道路工程施工区域。防治措施主要包括:表土剥离、场地平整、雨水边沟、雨水管网、单级沉沙池。

Ⅱ区景观绿化工程防治区:防治责任面积0.2506hm2,主要为道路绿化区域。防治措施主要包括:场地平整、绿化覆土、景观绿化、密目网苫盖。

Ⅲ区边坡防护工程防治区:防治责任面积1.3370hm2,主要为道路北侧边坡施工区域,包括挖方边坡和填方边坡。防治措施主要包括:绿化覆土、雨水边沟、边坡绿化、密目网苫盖。

Ⅳ区施工临时设施防治区:防治区面积0.08hm2,为2处施工场地和1处石方临时中转场,位于红线范围内。防治措施主要包括:场地平整、彩条布苫盖。

八、基本同意水土保持监测时段、内容和方法。

九、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投资概算,工程水土保持总投资341.64万元,方案新增水土保持投资23.76万元。新增的水土保持投资应列入工程总投资并确保到位。

十、根据《关于转发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水利厅关于水土保持补偿收费标准的通知》(浙价费〔2014〕224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收费清理改革的通知》(浙政办发〔2015〕107号)规定,请按时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2.12344万元。

十一、要依法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工作,按规定提交水土保持监测报告,监测过程中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反馈水利等相关职能部门。项目竣工前,建设单位自行组织验收,并将结果提交我局备案。

十二、你单位根据《方案》要求组织实施,严格按照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水土保持方案实施的日常监管由我局负责。《方案》批复后,建设单位应当召集施工、监理、设计等单位开展水土保持技术交底工作。编制单位应在报批阶段将该项目相关数据同步录入全国水土保持信息管理系统。

十三、水土保持方案经批准后,生产建设项目地点、规模发生重大变更,应报我局审核同意。

附件:於潜镇迎宾大道改扩建工程水土保持监督管理提示单

联系人:杭州市临安区於潜镇人民政府 63867020

临安区水利水电局 23616065

杭州市临安区水利水电局

2024年6月5日

附件

於潜镇迎宾大道改扩建工程

水土保持监督管理提示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浙江省水土保持条例》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将於潜镇迎宾大道改扩建工程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后水土保持监督管理有关要求提示如下:

一、监督检查部门:杭州市临安区水利水电局

二、监督检查范围:於潜镇迎宾大道改扩建工程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

三、监督检查主要内容:

(一)检查水土保持工作职责落实、水行政主管部门水土保 持监督检查意见落实、水土保持设施运行维护等水土保持工作组织管理情况。

(二)检查水土保持方案(含变更)编报等手续完备情况、 水土保持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开展情况等水土保持后续设计情况。

(三)检查是否按规定剥离表土,剥离的表土有无集中堆放并采取拦挡、苫盖等防护措施,表土自身利用和外运综合利用等表土剥离、保存和利用情况。

(四)检查取土场、弃渣场(堆场)防护措施是否到位,有无安全隐患,是否发生变更;是否存在向河道、水库、湖泊倾倒弃渣等情况。

(五)检查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水土保持措施是否与主体工程同时施工;重点区域(如深挖、高填路段等)水土保持措施落实情况。

(六)检查水土保持监测、监理工作开展情况,成果资料是否齐全、可靠等。

(七)检查水土保持补偿费是否足额、及时交纳等情况。

四、监督检查方式:采取现场检查、遥感监管等方式。

五、监督检查频次:原则上1年检查1次,将设置堆高20米以上或方量在50万立方米以上弃渣场(堆场)、有举报线索、 下发整改通知、水土保持监测三色评价结论为红色或黄色等项目列为重点监督管理对象,加密监督检查频次。

六、监督检查结果运用:按照有关规定,对监督检查发现 的问题,采用约谈、通报批评、责令整改、纳入重点监管名单和信用惩戒等方式追究责任。

七、对监督检查人员履职监督:监督检查人员要持证上岗, 严格遵守廉洁自律有关规定,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谋取不当 利益,依法依规开展监督检查,保守商业机密,自觉接受被检查对象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