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508182/2024-0306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发布单位 | 区人力社保局 | 发文日期 | 2024-07-02 |
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申领,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毕业2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不含本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被注册地址在临安区的1000人以下企业新招用,在同一单位依法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2个月且工资收入(以个人社保缴费基数为准)低于上年度杭州市全社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以同期社保缴费基数的100%为准)。
二、补贴标准是什么?
每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12个月给予2000元的补贴,超过部分不足12个月的不予补贴。
补贴期限有多久?
自符合补贴条件月份起,累计不超过3年。
企业为补贴对象首次缴纳社会保险费时间早于其毕业时间的,不予享受该补贴。
四、什么时间可以提出申请?
每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2个月申请一次。
申请时间为符合条件后的次月至次年12月底,逾期申请,不予受理。
五、如何申请该补贴?
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可以前往单位注册所在镇(街道)或行政村(社区)人力社保站窗口进行线下办理,或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进行网上申报。
政策咨询电话:12345,63811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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